那些記者看到了九叔大發神威,只是一招就將那些英魂所鎮住了,頓時意識到這可是個大佬。

二話不說,直接扛起肩上的相機噼裡啪啦的拍著,搞得九叔還有些不適應,還想躲閃。

可天性好面子的他還是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雙手背在身後,一身道教宗師的氣派,正氣十足。

看的那些記者兩眼發光,不停的誇讚。

而那些七姐妹堂早已經灰溜溜的跑路了,心中祈求記著不要亂寫,亂宣傳,要不然她們的招牌就砸了。

道士被鬼追的吧,那可是丟人至極的事情。

要是鬼沒被抓住就好了,不是我方不努力,奈何敵方有高達,對面太厲害了,自然看不清水平。

可偏偏打臉的是,人家輕而易舉一招就制服了,這差距……

這生意沒法做了!

這地方也沒辦法呆了!

折騰了好一會兒,那些記者感謝著離開了,九叔意外的獲得了一份酬勞,足足好幾千港幣。

這些錢,足夠他們爺倆吃上幾年了。

九叔看著這麼多錢眼睛都直了,現在行情都這麼好了嗎,簡簡單單的處理一次鬼怪,就能賺這麼多的錢?

要知道無論是鄭家鎮還是甘田鎮,降妖除魔一次也就是一兩塊大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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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這裡相比,簡直少的可憐,大城市不愧是大城市呀!

九叔忍不住感慨, 羅素卻一口道破了其中的原因,“師傅你是不知道, 這裡的人極其信奉風水, 這裡的別墅站著的可是個好地方。”

“而且這裡蓋房子一蓋就是很多層, 只要把這個鬧鬼的別墅拆除,到時候他們就可以賺上幾十萬甚至上百萬, 上千萬!”

豪華別墅,豪華建築群,甚至商業樓, 這些一建起來,錢就像流水一樣譁啦啦的流過來了。

這就是商業的力量,在如此厚重的利益面前,降妖除魔的幾千港幣算不了什麼?

九叔恍然大悟,不過他也不在意別人賺多少錢, 自己畢竟不是吃那一碗飯的, 幹什麼事情拿什麼錢, 心中一定有方寸。

若是太過貪婪, 必定會招來禍端!

“你現在神魂如何?”

“能夠稍微動用一點。”

鐵拳的後遺症還是挺足的,神魂上的傷神仙也沒什麼辦法治, 只能自己慢慢痊癒。

這個過程可是極其漫長的,少說也要幾年, 幾年的時間, 對於神仙來說是眨眼而過,對於羅素還是很漫長的。

“等過幾天吧,建好了城隍廟, 吸引一大波信徒,到時候我的傷就好的快一些。”

羅素計劃的很好, 他打算明天就建造神像,剛好藉助報紙的廣告, 一炮打響茅山的牌子。

到時候再組建陰兵, 將整個HK的妖魔鬼怪清理乾淨,信仰之力自然就滾滾而來。

在小露一兩手, 將那些權貴拉過來,掌握話語權, 報紙電視臺天天宣傳,他就不信那些人看到心中沒念想。

這是最好的時代。

這是最壞的時代。

人世間沒了靈氣,修行越發的艱難, 可卻迎來了信仰封神的最好的時代。

有了報紙,有了電視, 有了電腦,有了手機,有了直播,那信仰之力就會源源不斷,這可比城隍廟一次接那幾百人強的多。

如何讓這些人放棄科學,轉而相信自己?

羅素早已經準備好了對策,可曾聽過拼夕夕好友助力,可曾聽過錦鯉少女?

相信城隍爺,你就是下一個錦鯉!記得點贊關注加轉發。

羅素自信的很,幾百萬就能引得全民瘋狂,他就不相信自己作為城隍爺,引不起全民瘋狂。

有病嗎?我包治!

想要孩子?我……

咳,這個我不管。

羅素乾咳了一聲,他可不想在鴨王這條路上越走越遠。

他看著面前這些英魂,直接一揮手,頓時從衣袖中飛出漫天紙人,瞬間將這些英魂納入紙人之中。

白光一閃,那些英魂瞬間就有了身軀,他們面面相覷,看著地上的影子,頓時忍不住乾嚎了一聲,忍不住想哭。

“從今天開始,你們就是我羅素的人了。”

“我給不了你們什麼,只能讓你們短暫的在人世間重新行走,可以回去陪陪家人。”

“時間是一個月,到時候你們必須回來找我,在我這工作,直到賺足了陰德,我送你們去輪迴轉世,下輩子找個好人家。”

羅素話音剛落,便聽到有人忐忑不安的詢問道,“可不可以不輪迴轉世?”

眾多英魂眼神中帶著希望,他們才不想追求什麼輪迴轉世,追求什麼好人家。

他們只是想活下去,陪陪親人,陪陪妻兒,他們欠下的東西實在是太多了。

羅素沉默了一下,應了一聲,“好!”

“但我不能保證能有多長的時間,因為我在人世間的時間也不多。”

一旦他的計劃展開,他神魂的傷痊癒也就是幾個月的時間,到時候水到渠成,自然就是突破天師之日。

到那時,地府肯定會派人過來進行考核,如果更進一步的話,人世間可能就不會再呆下去了。

羅素隱隱的感覺到,千秋大劫似乎快樂,陰陽鬼璽要不了幾十年就會出世,幽冥界必定會進攻三界。

作為一方巨頭,幽冥界的實力可是極為誇張的,到那時,整個三界都會動盪,神仙也不過是炮灰而已。

更不要說他這個天師的小渣渣了。

眾英魂聽後有些失落,可還是笑了起來,相比那些死去的人而言,他們已經夠幸福了。

畢竟他們還有機會回去看一看。

還有機會和妻兒在一起生活,還有機會孝敬父母。

“對了,還有一件事情。”

九叔從背後取出一把雨傘,之前冤死的女鬼緩緩的飄了出來一臉哀切的看著眾人,“諸位大哥,你們看到我丈夫了嗎,國民呀!”

眾人面面相覷,隊伍中人數眾多,當時慌亂的很,他們也不知道國民去了哪。

“我記得他是先鋒隊的人。”

先鋒隊已經全軍覆沒了,國民自然就……

女鬼黯然神傷,躲在山中久久不願出來。

九叔和羅素也沒辦法去,兩人回到了自己的房子,將房子打理成了一個道堂,兩人的道場就有了。

接著報紙的宣傳,短短數天就有幾十人上門尋求九叔的幫助,九叔忙得不亦樂乎。

但真正令兩人高興又意外的而是另一件事,那就是兩人從路上意外的碰到了一個人。

一個瘋瘋癲癲的人,渾身汙垢,如同一個乞丐一般,頭上皆是傷口。

這個人就是國民!

他是先鋒隊的人,帶著炸藥衝鋒的時候,僥倖活了下來,卻被炸傷了大腦,淪為了傻子。

羅素出手幫他整理了記憶,又收留他在了道場之中,而他妻子的事情,終究還是沒告訴他。

這是那個女鬼要求的,她只想靜靜的陪在他身邊,做一把雨傘,為他遮風擋雨。

等兩人死之後,再共赴黃泉,輪迴轉世。

羅素也不知道女鬼為什麼這麼想,他就不怕丈夫再找一個女人嗎?

難道這就是所謂的。

那狗屁的愛情?

ps:今天四千四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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