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樓高百尺,

手可摘星辰;

不敢高聲語,

恐驚天上人。

——李白《夜宿山寺》

面對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不如激流勇退,何必戀棧,使自己處在“危樓高百尺”的境地?

明知事不可為,何苦偏要硬拗,勉強自己去“摘星辰”,結果鬧出了大動靜,驚動了“天上人”,落得個身敗名裂的下場,多不值呀!

我想對袁崇煥說說上面的話,不知道進士出身的他是否讀過李白的這首名詩。

言歸正傳。

明末大才子張岱在其作品《石匱書後集》中對袁崇煥有這樣一番評論:“袁崇煥短小精悍,形如小猱,而性格暴躁,攘臂談天下事,多大言不慚,而終日夢夢,墮幕士雲霧中,而不知其著魅著魘也。五年滅寇,寇不能滅而自滅之矣!”

我認為這段評論還是比較客觀的。

透過前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袁崇煥說話很不靠譜,“攘臂談天下事,多大言不慚”應該沒有問題。他出奇的大膽,做了許多離奇的事情,確有“著魅著魘”(中了魔了)的感覺,這些出格的言行的後面可以看到“性格暴躁”的影子。而“五年滅寇,寇未滅而自滅之矣!”也正是己巳事變的結局。

熱帶和亞熱帶地區身材短小精悍的人不少。據《崇禎長編》裡記載,內閣大學士錢龍錫在崇禎三年的摺子中稱:“崇煥初次陛見時,臣見其容貌醜陋,退謂同官,此人恐難勝任”。錢龍錫是袁崇煥的盟友,他應該不會去醜化袁崇煥,更不會在向皇帝的報告中說假話。他的奏疏從另一個側面證明了袁崇煥“身材短小精悍,形如小猱”的說法是可信的。

“攘臂談天下事,多大言不慚”、“終日夢夢,墮幕士雲霧中,而不知其著魅著魘”的個性使袁崇煥具備“脅迫議和”的主觀條件;

而五年平遼的難題和後金積極議和的態度,使他具有“脅迫議和”的客觀條件;

結合己巳事變中的種種反常表現,我個人認為比較贊同明代以及現代相當一部分人的觀點——己巳事變是袁崇煥和皇太極自導自演的一場“脅和”大戲。

在“己巳之變”當中,崇禎拘捕了袁崇煥,之後進行了長達八個月的審訊,在會審之後宣判如下:

“諭以袁崇煥付託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款則斬帥,縱敵長驅,頓兵不戰,援兵四集,盡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潛攜喇嘛,堅請入城,種種罪惡。命刑部會官磔示,依律家屬十六以上處斬,十五歲以下給功臣家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產兄弟於二千裡外,餘俱釋不問。”

崇禎三年八月,袁崇煥被凌遲處死,行刑場面慘不忍睹,據《石匱書後集》記載:“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噉之,劊子亂撲,百姓以錢買其肉,頃刻立盡。開膛出其腸胃,百姓群起而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齧,血流頰間,猶唾罵不己。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視九邊。”

幾百年來,人們對袁崇煥這個歷史人物看法不一,時至今日,爭論仍很激烈,我不打算迴避這個尖銳的問題,下面我來談談自己的看法:

第一,我認為袁崇煥不是一個民族英雄,而是一個問題人物,他對自己的悲劇難以自辭其咎。

第二,我不認為袁崇煥是一個漢奸賣國賊,他的主觀惡性不應過分誇大。

第三,我認為他的悲劇,是性格悲劇。

一方面,他對國家沒有太多的貢獻,他所謂的英雄事跡大多經不起推敲,他有許多事情做的不恰當,人們對他的批評並非沒有道理。

另一方面,他所主張的議和不失為解決問題的一個辦法,雖然他的議和主要還是為自己的利益考量,但是在他看來,議和是一件雙贏的事情,並不損害國家的利益。“脅迫議和”在形式上看有漢奸的嫌疑,但是“脅迫議和”的結果和目的不足以構成漢奸。

我個人認為袁崇煥只是一個普通的官員,覺悟和道德水平一般,軍事上沒有什麼才能,不具備挽救時局的曠世之才,他更適合做一個縣令。

他的悲劇與他膽大妄為、敢於冒險的性格密不可分,是一場性格悲劇。

對於袁崇煥的爭論,源自清代乾隆年間。

袁崇煥案在崇禎朝本來是定案,到了清乾隆時期,事情卻發生了變化。

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乾隆特意下詔為袁崇煥平反,《清高宗實錄》有如下記載:“袁崇煥督師薊遼,雖與我朝為難,但尚能忠於所事,彼時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闢,深可憫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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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定調之後,《明史》的作者們按照乾隆的指示精神,對“袁崇煥案”徹底翻案,袁崇煥所涉及的指控都有了新的說辭。

在乾隆欽定的《明史》裡突然出現了“反間計”的記載,按照《明史》的敘述,袁崇煥由誤國的罪臣變成了蒙冤的忠良,崇禎成為了中反間計而誤殺忠良的昏君,明朝整個朝廷也因閹黨復仇陷害忠良成了奸黨當道。

這完全符合了乾隆有關“主暗政昏”的定調,而“帝誤殺崇煥。自崇煥死,邊事益無人,明亡徵決矣”的最終結論也使明亡清興順理成章。

對袁崇煥的平反不僅僅在案子上,更體現在對袁崇煥的美化上。

乾隆戊寅年的一幅肖像中,袁崇煥化身為一個美男子,皮膚白皙,容貌俊美,成為現在最流行的袁崇煥的標準像,完全看不出張岱“形如小猱”以及錢龍錫“容貌醜陋”的描述。

對於這些變化,幾百年來人們爭論不休。我想提請人們注意以下幾點:

一、為袁崇煥翻案的乾隆以箝制思想聞名。他大興文字獄,在編定四庫全書的同時,禁燬了一大批不和諧的書籍,可以說在箝制思想方面,無出其右者。

二、有沒有反奸計袁崇煥都難逃一死。崇禎給袁崇煥定的罪名有:“付託不效、專恃欺隱、市米資盜、謀款誘敵、斬帥踐約、縱敵長驅和頓兵不戰、遣散援兵、攜僧入城”。這些罪名大多是列舉事實,其中並沒有通敵的罪名。這些罪名個個都是死罪,並不是因為有反奸計才殺他。

三、給袁崇煥翻案可以消除人們對明朝的認同和懷念,有利於維護清朝的統治。

四、袁崇煥是後金很好的和談物件,袁崇煥死後,皇太極就失去了和談的物件,他沒有動機要去使用反奸計害死袁崇煥,使自己失去和談的物件。

五、對於袁崇煥長什麼樣,明朝人要比一百多年後的清朝人更具有發言權。

多言何益?沒有必要將自己的觀點強加於人,人們可以憑藉自己的立場和認識水平去看待這段歷史。

只要是從學術的角度出發,任何觀點都可以討論。(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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