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一點兒也不喜歡她們!

因為都長得不好看。

美術學院隔壁是音樂學院,還有舞蹈學院,那裡才是美女如雲。

我一直想找個學舞蹈的女朋友。

可惜,我看得上她們,她們卻看不上我。

網上有過傳說:只要開著豪車,停在音樂學院和舞蹈學院外面,車頂放瓶礦泉水,就會有漂亮女孩主動過來找車主搭訕。

這傳說我不知道真假,可我上學的時候,的確見過很多漂亮女孩每天都有人開車接送。

這個世界就是如此的不公平,有錢人為所欲為,我這種窮鬼卻連吃飯的錢都得精打細算。

殘酷的現實告訴我,理想是漂浮在高空的美麗光環,可望而不可及。吃喝拉撒,哪怕是最低標準每天三個饅頭,這才是生活的真諦。

少一分都不行。

畢業那年,我選擇了考群藝館。

這好歹是個有編制的位置,收入也不算低。

更重要的是我喜歡這份工作,主要是時間多,可以自由創作。

平心而論,單位領導待我不錯,經常給我外出採風的機會,費用報銷也只是粗審就批了。我也投桃報李,省裡每年的藝術文化比賽我都報名,也都憑實力拿獎。參加工作三年,我成了館裡的重要人物,不可替代的那種。

還是那句話:有才能的人,無論走到哪裡都不會被埋沒。

現在回過頭想想,那時候年輕氣盛,我的確有些飄了。

當時領導認為我年輕有為,英文又好,是難得的人才,特意給了培訓學習的機會,還讓我入黨,都被我拒絕了。

說實話,當初的我看不上這些東西。理想……呵呵,我的理想是出國,是為了在充滿藝術細胞的土地上盡情發揮。如果不是因為生活所迫,我無論如何也不會選擇現在的這份工作。所以什麼培訓學習以後升職,還是入黨,統統不在我的考慮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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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當時的升職在我看來毫無意義。那時候還有“股級幹部”的說法,在單位當個小頭頭真的算不了什麼,如果直接給個正科,也許我會心動。可區區一個科室副職,無職有權的那種,月工資也就多個一百來塊錢,有什麼意思?

領導對我印象很不錯,一直勸我要認真踏實,工作要從頭做起,一步一個腳印,只要做出更好的成績,升職絕對不成問題。

人就這樣,一旦錯過機會,就再也回不去了。

既然我不要,其他人就上去了,取而代之。

我愈發憤怒。

那些取代者還不如我,憑什麼?

在你們看來這顯然是一種該死的病態心理。可那時候我可不這樣看,我只知道那些人佔據,甚至應該說是“搶走”了本該屬於我的東西。

這是專屬於我的傲慢。

不是我不要的東西就能給別人,就算我不要了也必須扔進垃圾堆。既然領導選擇我擔任那個職位,就算我當時拒絕,難道不應該如劉備對待諸葛亮那樣三顧茅廬?只有這樣才是對待人才應有的態度!

我很惱火,於是扔下手上的所有工作,跟上面要了個外出採風的名額,在外面瘋跑了好幾個月。

就是那段時間,我在黎江接觸到了張一謀的劇組,當了一個多月的群眾演員。

我演戲是玩票性質,純粹好奇,也有點兒想要沾染張國師“仙氣”的想法。

看看人家王抱牆,以前也是普通群演,結果一夜之間鯉魚跳龍門,變成了知名影星。

為毛我不能複製他的遭遇?

我會的東西比他多,我的綜合能力比他強。既然在單位上混不下去,為什麼不能另尋出路,明星也是很不錯的選擇。

也就是在那個時候,我接觸到了橡膠服和影視化妝。

國外的喪屍片你們看過吧!《生化危機》《死亡航班》《逃亡殭屍島》《活死人之夜》,那些可怕噁心的撕咬傷口其實都是化妝效果。做法很簡單:主料是市面上隨處都能買到的白乳膠,按比例摻入一定數量的麵粉,用水調和,對比角色皮膚,加入顏料,做成厚度約為一釐米的假膚質。表面用刀子割開,做成傷口撕裂效果,內層用顏色勾描,趁著半乾貼在演員身上,要多真就有多真,比模擬特效還好。

扯遠了,還是說說張紅霞吧!

我和她是朋友介紹認識的。那是個熱心人,說是認識一個挺不錯的女孩,看我也是單身,就約著雙方撮合一下。

我對張紅霞的印象一般。可能是當年在學校裡看得美女太多,已經產生了免疫力,我覺得她長得也就那樣,沒有一眼掃過去驚豔的感覺,頂多是身材不錯,人比較開朗而已。

看得出來她很喜歡我,吃飯的時候一直找機會給我敬酒。我應付著隨便喝了兩杯,就不再理會。

男人嘛,該傲慢的時候一定要傲慢。

何況張紅霞的學歷沒我高,我對她真是沒什麼興趣。

看在朋友介紹的份上,我給了她電話號碼。

第二天,張紅霞主動約我。當時我沒多想,以為朋友也在,去了以後才知道只有我和她兩個人。

那天吃的火鍋,我起初不明白大熱天的幹嘛要吃這個?

位置選在餐廳角落裡的包廂,她緊挨著我坐,上菜加菜都是她在忙活。那天她穿了一件低胸的開領衫,裙子也很短,舉手抬足總是用胳膊肘擦碰……就算是傻瓜也明白她的想法。

她一直說對我有好感,一個勁兒地誇我。

她還是很會說話的,沒有直言“你做我男朋友吧”。

吃完飯,她約我看電影。

那是一家位置很偏,還設有雙人座的老電影院。

她主動靠著我,雙手抱著我的腰。

我承認我不是什麼正人君子,既然人家主動送上門,我也沒有裝逼不吃的道理。

摟著、親著、抱著……反正除了沒脫衣服,男女之間該有的都有了。

看完電影,她讓我送她回家,也就是金昌小區二十一幢六零一。

她說她沒跟父母一塊兒住,那裡是她的房子。

當時我沒在意,也沒想那麼多。

十一點多了,一個女的主動提出要你送她回家,到了單元門口還讓繼續送上樓,又說“進去喝杯茶再走”之類的話……這種糖衣炮彈,我自然是樂得消受。

第二天起床的時候,她一本正經的告訴我:上次吃飯的時候就看中我了,我是她這輩子的丈夫人選。

一聽這話,我整個人都是懵的。

原本以為她是個很開放的女人,睡了也就睡了,一夜之情,各取所需,天亮以後大家互相說“拜拜”,你不麻煩你。我也不會打擾你生活的那種。

沒想到是塊牛皮膠,怪不得昨天晚上那麼熱的天氣還要吃火鍋,原來是為了藉著溫度“熬膠”,現在把我粘得牢牢的,甩都甩不掉。

我壓根兒沒想過要跟張紅霞之間有發展,更沒想過要娶她做老婆。而且她不是第一次,無論動作還是經驗都比我豐富得多。我當時就感覺不妙,連忙穿上衣服想走,卻被她一把抓住,威脅說:她昨天夜裡趁我睡著,用手機拍了我光著身子的照片。要是我敢拍屁股走人,她立馬去我單位,把照片交給我領導。

她說這些話的時候,連衣服都沒穿,赤1果果地站在我面前。

我感覺天一下子塌了。

雖然我對這份工作不屑一顧,可那只是表面態度。如果因此被單位開除,我靠什麼生活?在理想和現實面前,當然是後者更重要。

當時我就想宰了她,可我沒那個膽子。

我覺得這是個局,我掉坑裡了。張紅霞顯然不是什麼良家女子,她找上我肯定不是因為愛情,而是迫切想找個下家,找個接盤俠。天知道她跟多少男人有過來往,看她當時的動作,還有說的那些話,估計類似的事情不是第一次。

她說:“你要走就走吧!別怪我沒提醒你,只要出了這道門,就別怪我不客氣。”

我哪敢走啊!

張紅霞還是很懂男人心思的。她一邊威脅,一邊鑽進我懷裡連聲哀求,說什麼“第一眼看見就喜歡上我了,為了留住我的心,迫不得已才這樣做。只要我答應跟她結婚,就刪掉照片。”

那天她在家裡做了飯,我跟她一塊兒吃。

除了答應,我別無選擇。

她讓我寫了一份保證書:做她男朋友,兩個人先處著,然後結婚。

回到單位,我感覺就像做了個噩夢。

第二天,張紅霞來單位找我。

她打扮得花枝招展,帶了一個很大的保溫桶,裡面裝著雞湯。

同事們都說我有福氣,認識了如此體貼的女朋友。

從那天起,她一有空就來我單位,不是送吃的,就是下班一起吃飯。

隨著我接觸到她的朋友圈,還有她自己坦白,逐漸知道了她的過去。

她曾經有過很多男朋友,本地的還有外地的,林林總總加起來不下三十個。

張紅霞以前做過很多工作:廣告公司、導遊、產品代理、業務員……那時候年輕沒見識,她被男人騙過,做了幾次那種事,那些男人就先關機後銷號碼徹底消失。張紅霞後來就腳踩幾隻船,同時尋找對她最合適的人。

她直言不諱:一直想找個在正規單位工作的男人結婚。看來看去,我是最合適,也是最好的一個。

以前的那些男人,她不再來往。張紅霞當著我的面,把手機裡所有的相關資訊刪除。雖然我不知道真假,可她的這種態度和做法讓我感覺很舒服,也真正開始接受她。

從那天開始,她每次外出吃飯,都要給我打電話,說明參加飯局的人數,然後發位置給我。

如果是避不開的酒局,就讓我過去接她。

平心而論,她對我很不錯。

噓寒問暖,經常給我買衣服,甚至問我“錢夠不夠花?”

如果我說不夠,她就給我發紅包,每次五百。

其實我這人很簡單:你對我好,我就對你好。

雖然與張紅霞之間的關係很特別,被人設計的成分多於我自願,可相處了半年多,她給我的感覺還不錯。我對女人是否第一次不是很看重,再就是年齡大了,不像以前那麼衝動隨意,何況她來單位的次數也多,連領導都知道我有這麼一個女朋友。

她家裡人對我也不錯,經常過去吃飯,她爸爸很看中我,一直認為張紅霞找到我是“高配”,口口聲聲說我是高階知識分子,這門親事讓他們家增光添彩。

她弟弟不喜歡我。那小子被老兩口寵壞了,我知道張紅霞經常給她弟弟零花錢,可這不關我的事,不好管。

處久了,很多東西就變得自然。

我再也沒提曾經被她威脅的那件事,我開始管她叫“老婆”,她也管我叫“老公”。再後來,她給了我一套金昌小區二十一幢六零一的鑰匙,我平時沒事的時候就過去,兩個人一起做飯吃。

我唯一不明白的,就是她為什麼對張紅超如此寵溺?

我們已經談婚論嫁了,我也知道她懷了我的孩子。

這訊息對我來說是憂喜交加。

高興自不用說,所有當爹的男人都會這樣想。

擔憂也很正常……我知道我的缺點,性格懶散,志大才疏。

別笑話我,畢業這麼多年,經歷等同於經驗。

生活磨人,我終於明白我不是什麼世間罕有的天才,也不是等肩於米開朗琪羅的藝術大師。我就是一俗人,一個生活在社會底層,為了衣食溫飽而工作的普通人。

還是只有接受過社會毒打才能接受現實啊!如果現在領導給我一個類似當年的提拔機會,我會毫不猶豫答應下來。

尊嚴和理想算個屁,心甘情願做一條舔狗,得到好處才是真。

雖然我的外表仍然桀驁不馴,可心裡早已不再是那個傲慢的男人。

我一直住在單位宿舍,是為了省錢。

這些年我存了三十來萬,足夠當做首付,在市區買一套房子。加上單位給的公積金,月供也不成問題。

結婚,馬上面臨生子,沒錢沒房子可不行。

為了即將出世的孩子,也為了張紅霞這個對我很好的女人,我決定放棄理想,踏踏實實安於現狀,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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