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提郝仁這邊如何的思慮,黑幫的這一邊,今天是真的爽了,而且是爽大了,之前被警察欺負的氣被一掃而光。

他們白天的時候鬧了一整天,警察都沒敢驅逐他們,讓他們很是耀武揚威了一番,一個個的都覺得自己很威。

更關鍵的是,他們還賺了八千萬的保護費,還是那些,來自港島最頂層人士給交出的保護費。

八千萬啊!即使是勢力最大的洪興,如果光靠收保護費的話,這筆錢也夠他們收一整年的了。

大家突然發現,原來遊行不光是能出氣,還能夠賺錢啊。

只是除了四大之外,其餘的社團可沒有上太平山鬧事兒的膽子,可這麼多的錢,讓他們怎麼能不眼紅?出來當古惑仔,不就是為了賺錢麼。

他們不敢和大富豪收錢,可他們敢和其他的人收啊。

連李大富豪都交了保護費了,那其餘的店家,是不是不交就不太合適了?

那些以前就交過了保護費的店家,是不是也該漲一點了?

什麼警察,什麼富豪,還不都是紙老虎?

幾大社團中最囂張的張世豪甚至極為狂妄的喊話:“港島的事兒,以後我們黑幫說了算!”

當天晚上,警隊繼續出動,和之前一樣,以極不講理的姿態抓了一千多人關了起來。

但卻總覺得……怪怪的。

因為這次他們抓人的時候居然特別的順利,那些被抓的古惑仔既不罵人也不反抗,甚至還有好多人偷偷的給警察塞錢塞煙啊什麼的,希望可以讓自己住拘留室,或者能住到輕度設防的監獄裡去。

後來警察這邊才知道,原來社團這邊早就知道警察在晚上會來抓人,幾位老大告訴小弟們:被抓了不用怕,去警局遭一宿的罪,第二天出來了就給一千塊錢。

如此一來,有不少生活比較拮据的古惑仔反而巴不得自己被條子抓,這就給那些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大古惑仔在遇到條子逃跑時創造了便利條件。

而警察這一方,不管做事多麼的霸道,一晚上抓一兩千人已經是極限了,因為抓再多就沒地方關他們了,再說警察也是人,抓人也很累的啊!

這樣計算的話黑幫聯盟只需要付出每晚一兩百萬的成本,手下的弟兄們就會高高興興的被條子抓,警隊能關他們一宿已經是極限了,到了第二天怎麼也得把人給放出去。

一天一兩百萬,這筆錢當然也不是小數,而且真的很氣,如果單純為了出口氣的話,用不了多久這些大哥就都得破產了。

可隨著山上那些大富豪的八千萬到賬,各位老大們突然發現這場遊行,完全可以當做一場生意來做,這筆錢完全可以就當成本了。

他們白天的時候可以跟那些商戶啊,富豪啊什麼的,多收點保護費來彌補損失麼,甚至於如果不是警察這樣每天晚上無理抓人的話,他們哪還有理由一直這麼鬧下去?

這些黑幫被李半城的八千萬給懟得一下子就開了竅了,遊行的時候雖然依然喊著反對警察粗暴執法的口號,但除了每天到各大警局門口稍微意思一下之外,越來愈多的時候反而是在那些商鋪門口,街面,以及高檔住宅小區去鬧了。

大家按照各自的地盤分別遊行,誰也不去越界,收上來的保護費譁啦譁啦的,也沒人打架了,也不用擔心被警察武裝驅散了,多好。

就連郝仁所在的淺水灣別墅區也有黑幫來鬧事兒,這裡的住戶都不敢跟郝仁商量,就弄了一千萬給這些黑幫供上了,供上了他們也就不來了。

畢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麼。

這樣鬧了沒兩天,警察在抓人的時候也不粗暴了,大多數的古惑仔被抓的時候都會給警察一百塊左右的小費請夥計喝茶,倒黴蛋如果被扔進了監獄,獄警們比警察這頭收的更多。

這特麼的連郝仁都管不了。

於是警察每天晚上抓人就給這些黑幫提供了遊行鬧事兒的藉口,遊行鬧事兒的黑幫借遊行的便利可以收保護費,收上來的保護費會拿出來支援遊行請人的費用和用於補償被抓的倒黴蛋,被抓的倒黴蛋再拿出來一部分塞給抓人的警察和管人的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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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特麼的都生態閉環了。

然而這樣一來,開店的商家和普通的市民可慘了。

給吧……這年頭賺點錢都不容易,尤其是這幫黑幫上街之後,大家賺錢更不容易了。

可是不給吧……這群混混以遊行的名義往你家店鋪外面一堵,高喊著:“反對警察暴力執法~黑幫分子也有人權~支援黑幫合法化~”

你特麼能有生意做才是有鬼了。

報警?

人家合法遊行啊,去警署門口喊這玩意都沒有人管。

他們平時收保護費只能從夜市兒啊,小攤販啊,夫妻店啊,還有各種娛樂場所收。

現在,這群人敢去中環,敢去寫字樓裡收錢。

之前無心插柳的三合會旗幟突然間就用上了,黑幫們發現這玩意好像挺好用的,就開始給各個商家發放正版旗幟,凡是願意追加保護費的店家都可以在店鋪門口掛一面這樣的旗幟,而那些不交錢,卻敢掛旗子的人,他們就堵在你家門口遊行鬧事兒。

港島市民們被他們折騰的可謂是苦不堪言,一時間民怨沸騰,各大媒體紛紛指責郝仁和警隊不幹人事兒。

警隊的發言人卻說:不是我們不幹人事兒,而是新的公安法支援他們這樣的遊行行為啊,要罵,你得罵立法的。

與此同時,郝仁也終於圖窮匕見,在最近一次舉辦的會議中,極為高調的提議要廢除公安法,並呼籲會議提前透過他的反黑法,還港島一個朗朗青天。

港英的鬼佬們鬱悶的頭都炸了。

公安法,社團法,是給迴歸以後埋下的坑,其主要目的也不是為了支援黑澀會,畢竟允許隨便遊行和隨便集社,傻子都知道這是在幹啥,著實坑人無比。

沒想到這麼快就炸自家腦袋上了。

只是如果這麼隨隨便便的就給過了,這不是打自己的臉麼?還要同意反黑法,這不就等於變相承認郝仁在港島的影響力了麼?

這已經不是一兩條法的事兒了,而是這港島到底由誰說了算的問題。

離97,還早著呢啊。

於是郝仁自己也並不怎麼意外的,他的兩條提案全部暫時擱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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