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的律師在聽到法官的質疑後,他的臉上沒有任何因為說瞎話而感到羞恥的神色,而是挺起了腰板,用一種很正義的神情繼續開口:“對於公訴方律師所說的我的委託人是因為醉駕而導致了這一惡行的傷人事情,對於這一點我是不否認的!不過有一點我是持懷疑的態度,那就是公訴方的律師在說到一位受害者時用了“致死”二字,我認為不妥!”

“因為那名受害者現在就在那城區的醫院裡的急診科室的病房裡躺著,並且我還是親自去那城區醫院裡看望了這名受害者,此時的那名受害者不僅已經恢復了,而且還能開口說話何吃飯!所以我在這裡請公訴方律師一定要用事實來說話,不要胡亂的給我的委託人濫用詞語和亂扣帽子,順便提醒一下,身為律師的你,一定要尊重事實!”

說完這句話後,那被告方的律師便是一副洋洋得意的坐回了座位上。

而聽到那被告方律師的話語後,劉浩的內心也是笑了起來,真如林愛國隊長所猜的那樣,那被告方律師的突破口就是那最後一名受害者,而那最後一名受害者也就是那位烤麵筋的老大叔了。

現在老大叔的傷情已經穩定了,而被告方的律師便想到了以此來鑽那法律的空子,希望來讓那黑車司機來逃避法律最嚴的審判!

看到這一點後,劉浩的內心也對林愛國隊長由衷的佩服了起來,沒想到,林愛國隊長已經將那被告方律師的小心思給摸的透透的了,如此以來,才能做到做到相應的準備,以此來達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在聽到被告方律師的話後,那法官也是沉思了一下,隨後開口:“你對自己所說的話,可有什麼證據可證明嗎?你只是以你的自己所說來說明自己看到了,這不能成為證據的,必須要有相應的證據來證明你所說的都是事實才可以。”

那被告方的律師在聽到法官的問話後,便立馬從自己的包包裡拿出了一個資料夾遞給了一位法院的工作人員,同時開口道:“這是一份診斷證明,而所開具的這份診斷證明的醫生則是這城區醫院的一名所開具的。那診斷證明是很清楚的開具著,這位最後一名受傷的傷者在送到城區醫院時是已經沒有了任何的生命危險了,所以根據這份診斷證明上所顯示的事實,足可以證明公訴方律師所說的那“致命”一詞是根本不存在的!”

這時,那法院的工作人員已經經被告方律師所提供的那份文件遞到了法官的面前,而那法官也開始認真的看了起來,這個事件大約也就是五分鐘的樣子。

看完那份證明文件後,那法官將他的眼光看向了劉浩這面的公訴方,然後開口說道:“現在被告方的律師所說的情況也是有著一定的證據呢,而這個證據也就是那城區醫院的醫生所開具的診斷證明,現這份診斷證明也是詳細的開具了當時那最後一名受傷者在被送入醫院後,已經脫離了生命的危險。那麼接下來就請公訴方的律師來給法庭出具更多的證據來證明公訴方用“致死”詞語的依據,若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撐“致死”二字來讓法庭進行審判的話,法庭將不予進行支援!”

在聽到法官的話後,作為公訴方律師的姜玉蘭也是早已胸有成竹的站起了身,然後看著法官開口說道:“我們是有著證據的,我們公訴方已經將新聞上所報道的那位醫救傷者的那名年輕的醫生給請了過來,而這名年輕的醫生當時就是負責醫救的這最後一名的受害者,而對於當時受害人的情況,這名醫生也是最為清楚的,如果被告方的律師需要證據來證明的話,那麼我就請這位醫救傷者的醫生來親自將當時的情況陳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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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公訴方的律師姜玉蘭說到出現在新聞上的那名現場醫救傷者的年輕醫生也來到了這裡後,整個大廳的人都將目光投向這位救人的小英雄的身上。

當然,作為法官對劉浩的到來也是一臉的驚訝,隨後也是點了下頭:“可以的,只需要這位醫生將當時診斷的依據說出來就可以。”

公訴方的律師姜玉蘭在聽到法官的話後,便對著一旁坐著的劉浩使了一個眼神,而於此同時坐在劉浩身旁的林愛國隊長也伸手拍了一下劉浩的肩膀,為劉浩加油。

此刻劉浩的內心雖然有些緊張,畢竟自己是第一次來到這種現場,不過劉浩還是沒有任何猶豫的站起了身子,因為自己來此的目的就是來訴說當時的真實情況的,也算是來盡自己最大的努力來幫一次那受傷的烤麵筋的大叔。

站起身的劉浩直接就開口了:“那晚我是在老十子街口遊玩的,所以在這次惡行的醉駕撞人事情發生後,我也正好醫救了那位在老十字街口賣烤麵筋的老大叔,哦,也就是他們口中所說的那最後一名受害人。”

“在我發現烤麵筋的老大叔時,老大叔已經被黑轎車在滿是石子的街道上拖出了大概十米的距離,他當時背部的皮膚已經被滿是街道上的石子給劃沒了!不過這還不是致命的,最致命的傷口是老大叔左下腹,老大叔的左下方的是被一塊鐵板給硬生生的戳穿了,當時已經流了很多的鮮血。若是在當時不給予立即進行止血的話,依照老大叔當時的情形是根本等不到救護車過來的!”

在陳述這段話的時候,劉浩在中間是沒有任何的停頓的,而且在說完這段話的時候,劉浩抬起頭繼續說道:“法官,在這裡我要說明一下,那就是您現在所看到的那份城區醫院醫生所開具的診斷證明在送到醫院以後的老大叔的身體狀況,上面說老大叔脫離了生命危險,那是我已經事先在現場已經給老大叔止住了血!我要說明的是,我給老大叔止血保住性命的事情不應該成為被告得以逃脫法律公正審判的通道!所以我認為公訴方律師用致死二字是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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