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弱小者只能靠機遇。”彥瑾心中有幾分自嘲,他們一家面對迷霧詭的襲擊,沒有一點反抗能力。若非吞噬詭意外出現,他也難逃一死。

彥瑾心中發誓,他要成為強者,站到巔峰。不為什麼,就為了讓沒有什麼存在能隨意拿捏他的生命。

根據自己與迷霧詭的記憶推斷現在距離他的死亡已經過去了半個月時間。在自己意識渾渾噩噩之中,已經完美與迷霧融為一體。

念頭一動,一部分迷霧按照他的想法凝聚成一隻手臂,看著是有鬆散的霧氣形成,但一拳錘爛一輛汽車完全沒有問題。

由此彥瑾可以肯定人類也有特殊力量能與詭類抗衡,否則全世界早就成了詭的遊樂場。不似現在這樣,表面上維持著一定的穩定。

彥瑾從迷霧詭的記憶中瞭解到的不過是這個世界另一面的冰山一角。誕生這麼久以來,迷霧詭都隱藏在城市之外,很少與其他未知存在接觸。所以說它有點智商,但不多。

在此窩了幾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甚至解放前都沒機會回去,還被彥瑾取而代之,徹底消散在世界上。迷霧詭用自己的親身經歷,給彥瑾展示了一個錯誤示範。它的老路自然是不能再走了。

“我現在需要回到城市中去。”灰白的迷霧上出現一張臉,只有眼睛與嘴,沒有任何外貌特徵。

從迷霧詭與吞噬詭的戰鬥畫面中,彥瑾看到迷霧詭壓縮身軀,化為類人模樣與吞噬詭戰鬥。這就意味著,彥瑾其實是可以轉化為人類姿態的。

念頭一動,方圓十米的迷霧迅速匯聚壓縮,漸漸形成一個人的模樣。黑發黑童,與彥瑾長相一樣的人穿著霧凝聚的衣裳,出現在山間。

“看來還是得先奪舍一個身體。”彥瑾有些無奈的看著自己短小還有嬰兒肥的手臂。身軀是凝聚出來了,但這種重傷狀態,殘留的迷霧凝聚成了三四歲大小的彥瑾。

這種模樣根本不適合在人類城市活動。也不是不適合,不想直接暴露的話,暫時需要一個成人身體。彥瑾不是真正的詭,自然不會無端堵在道路上殺人奪舍。

重新化作霧氣飄上空中,偽裝成了一小片烏雲,靠近他們一家原本要返回的宛城。這是一座歷史悠久,現代經濟發展不算迅速的城市,有著大城市不存在的幾分寧靜。

彥瑾沒有魯莽地衝進城市之中,而是在城市外等待。夜幕降臨之後,彥瑾保持著霧氣姿態降落到城市邊緣地區。

趁著夜色,彥瑾保持著迷霧形態進入宛城,穿行在漆黑的小巷中。在這個現代社會,到處都是監控、路燈,隱藏身形也不太容易。

若是在其他國家,彥瑾首選目標就是所謂的貧民窟,裡面一群連自己命都不在乎的傢伙供他隨意奪舍。但他的國家壓根沒有這種地方存在,連乞丐、流浪漢漸漸都在變少,他要找一個身軀也是挺艱難的。

對此,彥瑾將目標放在了黑惡勢力上,不僅可以為民除害,還能借用他們掠奪的資金幫助自己變強。

“嗯?”彥瑾看到了一輛麵包車,改變了原本的想法,順著縫隙潛入到車的後備箱處。他可以輕鬆感知到車內的一切,三個凶神惡煞的男人和三個昏厥的孩子。

他發現了比黑惡勢力更應該弄死的傢伙。彥瑾沒急著動手,準備搭著車跟他們回到據點再出手。

轉化為詭並非對彥瑾一點影響都沒有,他的思緒沒有以前那麼雜亂,這代表著他的情緒在漸漸壓制起來,彥瑾覺得未來要主動去給自己找點樂子,才能保證情緒上不那麼容易異變。

“這次收穫不小嘛。幹完這一票,就該藏起來了。”

“這三個小東西加上信哥他們那裡的幾個,夠我們瀟灑好幾年了。”一個額頭帶疤的男人咧著嘴,笑道。

“現在這個攝像頭越來越多,咱們也越來越難混了。也就宛城這樣的老城市,下手的機會比較多。”另外一人抱怨起動手難度。

在幾人交談間,車輛兜兜轉轉駛向城外,如果林祁沒有記錯的話,那是王村的方向。車輛顛沛中,孩子醒了過來,哭鬧中又被迷昏過去。

“守子哥他們回來了。”車輛駛入一處偏僻住宅,屋內有人看到後,對著其他人呼喊道。

一群人從屋子裡湧了出來,車內三人拖著三個孩子下車,司機也從車上下來。

“誒,守子哥,你們車子好像冒煙了。”眼尖第一個看到車輛回來的那人再度發現了車尾往外冒的霧氣。

“呵呵……十一人麼!”彥瑾的聲音響起,眾人詫異、驚恐、還有不屑一顧的情緒都有。

“什麼人裝神弄鬼的,出來!老子弄死你。”能幹這行的不可能是什麼善茬,光著上半身,露出滿身紋身的男人最為囂張。

灰白的迷霧已經將這座住宅籠罩,方圓十米範圍,那就是三百多平方米,足以將所有人籠罩其中。屋子裡的孩子被關在小黑屋裡,與外界隔絕。

彥瑾聽到男子的威脅,不急著弄死他們,一張霧氣構成的可怕的臉出現在眾人面前:“你要弄死我?”

“裝神弄鬼!”如果不看這男子微微顫抖的腿,還是很有氣勢。

“饒命啊!”

“救命啊!”

故作鎮定者有,跪地求饒者有,大聲求救者亦有。這些傢伙都在血液流失中,化為了恐懼,最後地面上只剩下十一具皮包著骨頭的屍體。

汲取十一人的血液,精神,而後迷霧翻湧,籠罩範圍的半徑擴大了兩米左右。彥瑾還發現原本灰白色的迷霧變灰了一些,難怪當時遇到的迷霧詭的迷霧詭域顏色如同霧霾,昏天暗地的。

這些彥瑾都不在意,反倒是這些傢伙的死亡讓他心生愉悅。一次殺了這麼多人,卻沒有其他感覺,倒也不奇怪,他也不指望自己還是個正常人。

彥瑾靜心仔細感受了一下汲取血液和精神各自的作用。血液是在擴大迷霧範圍,而精神用於強化自己的意識,讓意識完美融入所有霧氣。

彥瑾消化了迷霧詭原本的意識碎片,同時也吞噬了這些力量。他能掌控的迷霧詭域範圍還遠遠沒達到極限。至少覆蓋兩三座山之前,單汲取血液完全沒問題。這也是為什麼彥瑾要進入城市的原因,野外哪有城市內收集血液方便。

迷霧詭域籠罩在這處住宅,彥瑾在院子裡另一輛黑色轎車後備箱裡發現了一個十六七歲少年的屍體。難道他們知道自己要來,特意在死前為他準備了具身體麼?

後備箱開啟,少年屍體被彥瑾放在地面上,模樣清秀,但比他本體差了些。迷霧朝著少年的口鼻耳不斷湧入,很快迷霧詭域徹底散去。

地面的少年睜開眼睛,漆黑的雙眸看了看自己的身軀,滿意地點了點頭。彥瑾從零碎記憶中得知,少年名為:沉懷義。

彥瑾張嘴,一團灰暗的霧氣不斷被他吐出,最後匯聚在他腳下,形成片灰霧託著他的身軀飛上空中,朝著宛城市區方向飛去。

若普通人看到,怕是會覺得自己遇到了騰雲駕霧的神仙,誰能想到會是一隻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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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所謂的神仙不會就是這些東西吧?”彥瑾不禁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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