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遇襲——

長著雜草的平原上,一隊二十多個騎兵正在賓士,目標是遠處隱約在地平線上的灌木林。這正是臨時擔任斥候任務的分身等人。此刻,隨風飄揚著金髮的鮑勃,呼吸著空氣中難得的泥土芬芳,對在身邊快馬賓士的分身說道:“不過一個灌木林,竟然要四個騎士帶上二十幾個侍從。簡直是侮辱我們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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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著鮑勃喋喋不休的牢騷,分身微微皺起眉頭,卻沒有說什麼責備的話。反而是另一邊的一名騎士,看了鮑勃一眼笑道:“鮑勃老兄,等下如果遇到艾新哲的斥候,你可別高興壞了一個人衝上去立功啊。”“哈哈哈哈哈!”看到鮑勃臉上泛起的紅暈,幾個騎士立刻鬨笑起來。這個鮑勃是出了名的好鬥。如其說是一名騎士,更像北方的那些野蠻人。只不過沒有那麼高大而已。

低矮的灌木,偶爾豎立在邊緣的桐樹,還有從灌木從中竄出來的餓兔子。除了有些起伏的山坡擋住視野外,這裡簡直是一目瞭然。鮑勃很是不滿的從他的侍從那接過水壺喝了一口後,繼續抱怨道:“鳥不拉屎的鬼地方。連兔子都不敢出來。怎麼會有敵人呢?”另一個騎士直接無視鮑勃的牢騷,從戰馬的口袋裡取出地圖卷軸,無奈的說道:“逛一逛吧,先把附近的地形和地圖上對照無誤。把事情做完吧。”分身不可置否的點頭。這種任務本身就是沒有多少營養的。可是卻在此時,天空上忽然響起了禿鷲的鳴叫。

“嗯?”分身皺起眉頭看著天空盤旋的禿鷲。粗粗數來竟然有十多隻的數目!鮑勃跟著抬頭看到這一幕,立刻厭惡的呸了一口說道:“真不吉利。那麼多禿鷲在頭上轉。恨不得一箭射死他們。”可是分身卻沉默一下,忽然拔出腰間的十字劍來大喊:“戒備,附近可能有敵人!”“嗯,你說什麼?”鮑勃一臉茫然的看著分身,可是其他兩個騎士立刻明白前因後果,果斷拔出武器。頓時整個隊伍立刻處於劍拔弩張的氣氛。分身明白,禿鷲這種食死屍的畜生,如果不是感受到很可能會有食物吃,不會一群來到這裡的!因為對死亡的預感,這些愚蠢的動物卻比人類更敏銳。

可是事情發生的遠比分身預料的更快。還不等他向鮑勃解釋的時候,忽然從不遠處的山坡上響起一聲破空聲,緊接著旁邊的一個侍從立刻慘叫一聲,栽倒在地上。細細一看,一枚短而粗的弩矢透過了這個侍從的頭盔,直直穿過了腦袋。鮮血從盔甲下肆意流出,擺明死的不能再死了。“敵襲!”

最先反應過來的竟然是鮑勃這個牢**。他拔出十字劍,面帶興奮的一腳踢在馬肚子上,立刻飛馳衝向對面的山坡。“這個笨蛋,他一個人去就是送死!跟上他!”分身依然冷靜的對著身邊的兩個騎士和屬下的侍從說道。大家立刻點頭,一齊架著戰馬飛奔跟上哈哈大笑的鮑勃。

直到此時,分身才有時間抬頭看向山坡。只見光禿禿的山坡上,一個身穿皮甲,套著部分鐵甲的士兵,正騎在馬上,給手裡的十字弩裝填弩矢。那首當其衝的鮑勃立刻興奮的揮舞著十字劍大吼道:“小家夥!送你去見伊諾思!”眼看隊伍上了山坡,眼看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敵人依然沒有任何警覺,只是拉著十字弩的弦上彈。卻在這時,分身雙眼一收,所有騎士和侍從都看到,從那山坡的背後,那看不見的背後。忽然冒出四十幾個頭顱,身體,然後是手裡的斧頭利劍,還有胯下的棕色戰馬!

“我的伊諾思啊!”跑在最前面的鮑勃立刻渾身往後倒,使勁的勒住馬繩。戰馬差點被鮑勃這一下給弄翻到地上,人立而起鳴叫起來。包括分身在內的騎士和侍從們全都臉色大變!這是敵人安排的陷阱!“後退後退後退!”

那個拿著地圖的騎士立刻扯開嗓子大吼!說罷馬上轉動著慌張的戰馬轉了個彎往後跑去。分身和鮑勃這些騎士和侍從立刻調轉馬頭。他們相隔的距離太短,根本無法發動一次有效的衝鋒。必須拉開距離安撫心神後才能進行有效的攻擊。不過趕緊將掛在戰馬上的盾牌扛起來的分身可不會認為,這些敵人會那麼好心。

轉頭看去,卻見到山坡上的四十多個敵軍前,為首的是一個光頭,留著濃密鬍子,身穿覆蓋全身的片甲甲冑的大漢。十分明顯的,能夠看到他臉上不加掩飾的驚訝表情。因為他能夠看到,這只卡斯米公國的斥候隊裡,竟然有四個騎士!那花樣各異的紋章讓他喜上眉梢。如果俘虜了這些騎士,還能換的一大筆贖金和軍功!自然而然的,這個濃眉大鬍子的頭目立刻忽略了一個斥候隊為什麼會有四個騎士的原因。

分身眼睛一縮,立刻清晰無比的看到這個大漢也是一名貴族,說不好跟他們一樣都是騎士。而胸前的盔甲上紋的一頭張開嘴巴咆哮的熊頭,讓分身的表情立刻陰沉下來。這是馬耳他王國,也就是艾新哲請來的援軍。馬耳他王國崇拜巨熊。盔甲上也多有巨熊的圖騰裝飾。而根據漢克男爵得來的訊息,這些敵國的援兵,不應該這麼快就趕到了邊境這裡。

就在分身暗自琢磨的時候,不過過去了剎那。那大漢立刻大吼一聲舉起手中的十字弩喊道:“全部射馬,儘量留活口!他們有四個騎士!”說罷那四十多個騎兵立刻舉起十字弩,對著回頭跑的分身等人胯下的戰馬,立刻按下了扳機。

“停下馬匹。有弩矢,用盾牌!”分身立刻大吼一聲。鮑勃和那些騎士侍從也是加以訓練的精銳。聽到分身的吼叫立刻統一勒住奔跑的戰馬,熟練無比的調轉回馬頭對著敵軍。飛快的從旁邊和背上取下印有紋章的盾牌。整個人貼在馬背上,再用盾牌掠過馬頭,將自己和馬頭一起保護住。“咄咄咄咄!”

立刻,眾人耳邊迴響著扎在盾牌上的破裂聲。分身甚至能夠感覺到那巨大的力道不停敲擊著盾牌,差點將盾牌打飛。還有兩三只弩矢甚至破開了橡木盾牌,露出尖利的箭頭展現在分身眼前。充其量不過四十多只箭矢,眨眼間就射完。伴隨著旁邊偶爾幾匹中箭的戰馬的哀嚎聲和倒地聲。分身此刻正值眾人六神無主之際,立刻站出來成為他們的主心骨:“戰馬中箭的躲在遠處!”

分身直起腰幹,一劍將盾牌上的箭矢砍去,然後架著馬匹上前對著幾個戰馬中箭的侍從吆喝起來。把劍一指自己的侍從薩蘭德,滿是通天戰意的分身接著吼道:“薩蘭德,快馬回城,說發現大規模的馬耳他斥候隊!快去!”薩蘭德剛想說什麼身為騎士侍從,不能夠扔下騎士獨自離開。不過他也不迂腐,知道這種情況是為了大局著想。軍情永遠比士兵的生命重要。立刻大喝一聲駕著馬飛馳而去,衝向遠處依稀聳立在地平線的格林要塞賓士。

PS:第一次寫戰爭場面。不知道寫的好不好,心裡沒底。諸位看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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