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這邊看看這一幫人圍著幹嘛的。”二蛋手指著屋簷下的人群說道。

“哦!”婉兒嘟著嘴道,不愉快都表現在臉上了,然後有小聲自言自語道:“什麼破蜀黍,都不知道給婉兒撐傘。”

二蛋離婉兒有五米遠的樣子,又是剛走兩步,耳廓一動,就把婉兒的牢騷聽到耳中了。

人家婉兒都有意見了,二蛋要是還拿著人家的小傘離開,那就真是壞蜀黍了。

二蛋又一次調轉方向,大踏步朝婉兒走去。

婉兒見到二蛋蜀黍走過來了,心裡又驚又喜,可是臉還紅著呢,要是被二蛋蜀黍看到,再被問起來,不好解釋。婉兒趕緊轉頭避著二蛋,又把呢子大衣的領子立起來,正好把兩張臉給遮住了。

四五秒鐘二蛋就走到婉兒旁邊了。

“婉兒,你很冷嗎?怎麼還把臉遮住了。”二蛋笑嘻嘻道,“傘你拿著吧!我到那邊看看,馬上就過來。”

聽二蛋蜀黍這麼說,婉兒又失落起來了。

當一個小姑娘春心萌動的時候,很容易就會變得極其敏感,心有千千結說的就是這個意思了。

“你自己拿去用吧!我不用。”婉兒說話的時候還是避開二蛋的正面。

二蛋一個鐵血純爺們,怎麼會做出有損形象的事呢。

二蛋抬起右手,很自然的抓住婉兒的小手,然後又把傘柄放進婉兒的手心,說道:“你一個小屁孩,還和我客氣什麼啊。拿著吧!我到旁邊看看,又不會走遠。”

小屁孩?二蛋同志這麼說就不對了,違心的話,說話完全不經大腦考慮。婉兒姑娘怎麼可能是小屁孩呢,渾身上下,哪一點不體現著女性的陰柔美,該凸的凸,該翹的翹,整個就是熟透的水蜜桃形象嘛!也就是說婉兒姑娘這朵成熟的水蜜桃,可以採摘了。

當二蛋的大手抓住婉兒小手的那一剎那,婉兒有種觸電的感覺。那種感覺,真的很難形容,怕被二蛋蜀黍碰到自己的手,卻又很想把小手放進二蛋蜀黍大手中,任他牽著,任他握著,永不鬆開。

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呢?不應該啊!半小時前和二蛋蜀黍牽著手跑明明沒有這種感覺啊!

難道,自己心裡有鬼?

這個答案讓婉兒不得不鄙視自己。

二蛋把傘還給了婉兒,一掉頭就走開了。

要說二蛋這個人是情場白痴,不承認都不行。二蛋追到的那幾個女孩,不對,應該不是追到的,而是人家姑娘們主動投懷送抱的。人家詩詩吧,主動向二蛋表白的,當著一大瓢路人的面,大喊喜歡李二蛋同志。小青姑娘吧,也是主動向二蛋示好,由於各種原因,比詩詩靦腆那麼一些些,可是從相識到床上,二蛋真的沒做多少有用功。外國金髮碧眼的妹子安妮亞,就更不得了了,主動程度把詩詩都甩掉八條大馬路,先是挑逗不斷,接著用“巴黎之春”把二蛋弄得失去理智,心神盪漾,然後一溜煙鑽進被窩裡,強行把李二蛋同志那個啥了。也只有從美女姐姐陳雨婷身上才能看到二蛋在情場並不是白痴得那麼徹底,花心大蘿卜,臉皮厚,而且有時候還挺不要臉的。

如果二蛋真是個情場高手的話,那麼他的生活將會被改寫,因為他只要主動一點點,就能把江東第一美女宋家大小姐宋薇薇拿下了,之後的詩詩,小青,陳雨婷,等等,最多是朋友關係罷了。幸好李二蛋同志是個情場傻帽,要不然的話,這本書真的不好寫了,早他媽結尾了。

婉兒小姑娘眼睜睜的看著二蛋蜀黍大踏步離開,雙眼出身,臉頰嬌豔欲滴。婉兒眼中的二蛋蜀黍走的是那麼的決絕,那麼的無情,一點也不曾為自己停留半步。可是,二蛋蜀黍走路的樣子真的很迷人唉,步伐穩健,體型健碩,很爺們,很陽剛,是條值得任何女人託付一生的漢子。不看正面,僅看背影,二蛋蜀黍同樣是個帥得一塌糊塗的蜀黍。

可是,這個看起來很優秀的男人,還“打光棍”的男人,值得自己去愛嗎?

如果這麼優秀的男人都不值得自己去愛,那什麼樣的男人才值得自己去愛呢?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二蛋蜀黍會對自己有感覺嗎?剛才還叫人家小屁孩來著,討厭死了。

此刻的婉兒小童鞋,左看右看都是個十足的痴情女孩兒,一個初涉情場卻內心惶恐的女孩兒。不要看婉兒有時候很女漢子,在愛情方面,有許多東西要去學習呢。

婉兒小童鞋突然恢復了理智,差點都抓狂了。

哎呀呀,自己怎麼會變成這樣啊!?天吶,天吶,太受不了自己了,討厭自己,討厭自己……

“唉唉,這位小童鞋,你要是不買的話,麻煩讓一下好不好?”婉兒身後的一個年輕人說道,也是剛來排隊。

婉兒前面都空了三個人了,可婉兒還愣愣傻傻的,站著不動。也難怪人家後來者有意見。

“哦哦!”婉兒說道,然後踏著小碎步朝前走了幾步。

二蛋正站在人群裡面看“神醫”給路人治病呢,眼睛瞪得那叫一個大。

二蛋本以為“神醫”會是個老頭子,湊近了一看,大跌眼鏡,和自己一樣是個小青年,差不多一米八的個頭,麵皮白兮兮的,很陽光很瀟灑的一個大男孩。

學無先後,達者為師。人家神醫年紀雖然不大,但你不能因為這個原因小看人家,也許人家是天縱奇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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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二蛋自己不就是個特例嘛!

青年神醫長得也很帥,當然,不能和二蛋比。二蛋自以為自己已經夠“滄桑”的了,可是眼前這個小神醫,看起來比自己還要歷經滄桑,尤其是眉宇之間,有一種飽經風霜自然而然形成的滄桑感。只怕這個神醫沒少跑路,弄不好把整個華夏都踏了一圈。

只見神醫腳穿黑色布鞋,身穿長袍馬褂,乍一看還以為是穿越過來的呢,有點祝由傳人的意思。神醫的長袍馬褂裡頭卻是很有現代氣息的皮夾克,和他的身份有些不符。

(本書2013年8月4日在17K小說網釋出第一章,一晃一個年頭了,差不多兩百萬字。紀念一下。好吧,成績一坨爛泥,但是會厚著臉皮完本。這個月每天三更六千字,時間設定在早上五點、六點、七點整,讀者們早上蹲馬桶的時候可以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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