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衛良成為了明星,其實他不喜歡這種感覺。骨子裡,衛良是個低調的人,不愛炫耀,不愛裝逼,只想著踏踏實實、認認真真做好自己喜歡的事。

但明星也有明星的好處,他收穫了太多熱情,資訊獲取的相當容易,不到一天,就大致瞭解了蒙特奇的歷史與格局,這對接下來的發展是有利的。

有了明星光環,他又順理成章“借了”許多紫耀魔法石,但塔靈不傻,給他標定了兌換上限,最多五千,他本就兌換了四千五,搜刮了那麼多,最後只得到五百點猩紅幣的獎勵。

衛良有些惋惜,卻可以接受,無論如何,這五千猩紅幣類似於撿來的,知足常樂。單憑一個小任務就成長到凡迪那樣的高度,也不現實。

他覺得該強化一下實力了,猩紅幣不著急用,回到猩紅之塔再花也不遲,正好在聖拜倫,不如提升下魔法修為。

想要成為一名強大的法師,僅有天賦肯定不行,還得修煉精神力。什麼是精神力?說的簡單一些,類似修士的神識,卻有本質差別,畢竟是兩條截然不同的道。

至於如何鍛鍊精神力,只有一種辦法,冥想。

這點衛良無須發愁,蒙特奇擁有漫長的魔法歷史,冥想法門數以萬計,他只需隨便挑一篇就可。

冥想法門有強有弱,但聖拜倫可是魔法聖地,對他這位天才應該不會吝嗇。

次日,衛良正式上課。普通學員都有魔法底子,老師講什麼,一點就透。他不同,在魔法上近乎一張白紙,自然要區分對待。聖拜倫很重視這位天才,特意派遣一位大魔導師前來教導,還是一對一的那種。

聖拜倫只有兩名大魔導師,尋常學子半年見不到一面,能說上兩句話都感覺十分榮幸,更別提一對一教學了。但衛良並沒覺得受寵若驚,這一切都是用天賦換來的,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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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導師名叫布蘭德,就是最初考核時露面的那個傢伙,這是個相當內向的人,惜字如金,沒有西方人那麼多感嘆詞,說話口吻反而像文言文,簡潔有力。最初聽聞衛良沒有魔法底子時,他很牴觸,教這樣的學生無疑會很麻煩,費時費力。遺憾的是,另一位大魔導師去冰霜之海了,短期內不能回來,如果派一般人教導這位絕世天才,又怕不夠細緻,只好趕鴨子上架。

布蘭德不世俗,什麼天才,什麼轉化率百分之九十五,他不在乎這些,所以不給衛良好眼色。換做一般人,剛被眾星捧月,又遭遇冷眼,肯定受不了,說不定師徒倆還會反目成仇。虧得衛良思維也異於常人,從不在乎態度好壞,只看利益,別管布蘭德如何,起碼自己實實在在受益了,所以很滿足。

光陰似箭,轉眼十天。

布蘭德沒有急於教衛良冥想法門,而是將魔法的發展,咒語的結構,戰鬥的經驗一一闡述。這裡面門道很深,真要細說,一年也講不完,所以只是粗略概括一番。衛良是個聰明人,舉一反三,大致能明白,自己有時間再慢慢琢磨,遲早會吃透。

經過十天接觸,布蘭德對這名學生較為滿意,師徒倆的關係也融洽許多。

“年輕人,你很有耐心,不輕浮,不冒進,這是難能可貴的。”布蘭德低著頭,面無表情,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在自言自語。這是他的風格,天才往往是孤僻的。據說這傢伙曾是蒙特奇最年輕的大魔導師,當然,現在被恕法森取代了。

“只是我對魔法很有興趣而已。”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

“我的家鄉人也經常這樣說。”

“今天準你半天假,明日開始學習冥想。”

“不用,現在就教我吧。”

布蘭德微詫,死板的臉上露出一絲不易察覺的笑容,道:“你不僅天賦高,還很勤奮。”

“勤奮算不上,只是比較珍惜時間。”衛良說。他的時間確實不多,在這已經耗了許久,天知道下場遊戲什麼時候開始,多學點本事,也有幾分保命資本。

“但我要休息。”布蘭德起身,大步離去。

衛良聳聳肩,同學們說的沒錯,布蘭德大人的確很怪。他百無聊賴,便回到住所。

聖拜倫面積大,但學員少,算是地廣人稀,資源分配充裕,每個學子都有獨立的房子,沒錯,是房子,不是屋子。至於衛良的待遇就更好,還有個一百多平米的院落,裡面栽著花草,種著樹木,環境清幽,有益修心。

在法馬古斯,這算奢侈的事。許多鄉下人與小城鎮的人,為了夢想而來,幹著最苦最累的活,拿著最微薄的報酬,擠在最狹小的房間,畢生夙願就是能融入這裡。與他們相比,衛良簡直太幸福了。

但沒辦法,誰讓他是魔法天才?龐大的資源永遠掌控在少數人手中,展現天賦之後,他已得到上層社會的重視,並且融入其中。

愛麗絲端來熱騰騰的飯菜,笑顏如花。

她天賦一般,高不成低不就,本來測試過後就該打道回府,踏踏實實做富家小姐,再嫁個小貴族,這輩子也就那麼回事了。但衛良謊稱她是自己的僕人,要帶著陪讀,聖拜倫一開始拒絕,後來想了想,又同意了。當然,愛麗絲只是負責伺候衛良,並沒有聽課的資格,饒是如此也受益匪淺,畢竟這裡全是天才,一個人能達到怎樣的高度,很大程度取決於她的社交圈子如何。

衛良不是爛好人,這樣做也是出於私心。畢竟是穿越者,對於蒙特奇有諸多不解,一些小問題請教別人也麻煩,不如隨身帶個親信。

他胃口不佳,隨便吃了兩口,便放下餐具。

愛麗絲關切問:“今日的飯菜不符合您的胃口嗎?要不我再去換換。”

最初相見,她猶如一直高傲的孔雀,現在則如卑微的麻雀。衛良不嫌她市儈,這是人之常情,很多人講尊嚴,又窮又沒本事,精神病才會尊重你。尊嚴不是靠別人施捨的,而是自己掙來的。

衛良擺擺手。與麵包相比,他更喜歡吃米飯或麵條,可惜這裡沒有。忽然想起儲物袋中還有一塊獅鷲肉,準備烤了吃,拿出來已經臭了,大感晦氣,就地掩埋。

“您說加百列究竟去哪了?”愛麗絲問。她對於那個僕人有些上心,並非對他有意思,而是在蒙特奇的觀念裡,僕人屬於私有財產。

“不知道。”衛良道:“據說是被光明王召去了。”

“不可思議,偉大的光明王為什麼要召喚他?”

衛良懶得思考這些無關緊要的事,反而對光明王本人更加感興趣,問:“光明王是蒙特奇最強的人?”

這是個愚蠢的問題,哪怕三歲孩子都知道答案。愛麗絲並不驚訝,經過這幾天的相處,她早已見怪不怪。威廉大人在魔法上很有天賦,但在許多常識上,又無知的像個傻子。

她點點頭。

“有多強?”

愛麗絲犯了難,不知如何形容,她只在書中看到過光明王的豐功偉績,卻沒有見過本人,哪裡知道對方有多強,總之很強就對了。

衛良只好換了個提問方式,道:“他算不算蒼穹大法師?”

愛麗絲又點點頭。

蒼穹大法師是魔法的最高榮耀,“光明王”三字僅是世人對他的尊稱,但嚴格來說,他仍是一名蒼穹大法師。

愛麗絲補充道:“蒼穹大法師有強有弱,差距非常大,光明王是其中最強的,沒有之一。”

衛良有了底。之所以問起光明王,就是想瞭解下將魔法修到極致能達到什麼程度。很顯然,光明王便是最合適的範本。

粗略比較,殷無涯實力相當於蒼穹大法師。光明王被譽為最強蒼穹大法師,肯定碾壓她,應該是和道公子一個級別的猛人。道公子雖天資出眾,卻修道年月尚短,光明王可是修煉了幾千年,真要實戰,說不定還會佔據上風。

衛良不是無聊的人,從不想沒有意義的事,之所以拿兩人對比,是在揣摩將魔法修到極致,究竟有沒有可能戰勝道公子那個怪物。

答案是有可能。

衛良很振奮,更加堅定了修煉魔法的決心。

殷無涯與道公子不合,他知道。任何男人都不願看到心愛的女人被欺負,所以他想替她出頭。憑藉惡魔之力,憑藉鋼鐵之軀,遙遙無期,但魔法給予他新的希望。

次日,布蘭德來的很早,且破天荒的給衛良帶了一份早餐。他匆匆吃過,便迫不及待的開始學習。

今天要學的是基本冥想法,屬於入門級,適合三級及以下魔法師修煉。衛良沒有心生輕慢,天資再出眾也得一步一步來,博爾特跑步之前,也是先學會的走路。

與修真一樣,冥想也是個繁瑣的過程,類似於自我催眠,又類似於佛家的禪定,總之需要一個前提,心靜。衛良情緒掌控力極佳,很容易就做到了,逐漸進入冥想狀態。

布蘭德面無表情,淡淡道:“做的不錯。”

事實上,衛良做得非常好,第一次冥想就獲得了成功,成績完爆大多數天才。但布蘭德是個怪人,不善於表達,發自內心的稱讚看上去像敷衍。

就這樣,日子又一天天過去。

衛良各方面資質驚人,又有大魔導師教育,修行可謂一馬平川,數月晉升一級,速度恐怖,短短四百天,已成為三級魔法師,胸前掛上了藍色徽章。

在某一天,他感受到猩紅之塔的召喚。

“新的遊戲即將開始,請提前做好準備。”

塔靈的聲音淡漠,空洞,毫無感情。衛良猜測,真正的塔靈又陷入了沉睡,眼下這個僅是個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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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完。(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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