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曾老師你想要什麼題材的作品?”程明秋沒有正面回答小賢的話,反而把問題又拋回給了他。

曾小賢在左側的沙發上坐了下來,其實之前他也考慮過這個問題,晚上九點鐘這個時間呢,不早不晚,按理來說恐怖故事應該會比較受眾。

好!

那就選恐怖故事吧!

曾小賢在心裡有了答案。

隨後把自己的答案告訴了眾人。

大家都目不轉睛地盯著程明秋,期待著他的推薦。

宛瑜和展博在國外待了這麼多年,原本就是好好學生的他們,看過的小說用一隻手都可以數得過來,而且宛瑜一般涉獵的都是國內外名著。

所以,曾小賢只能把希望暫時寄託在程明秋身上,實在不行就只有自己去網上找了。

程明秋倒是不著急,在眾人的注視下依舊泰然自若地端坐著,右手食指有一下沒一下地敲打著桌面,敲在曾老師的心臟上。

腦海裡卻在急速的運轉著,鬼吹燈?盜墓筆記?詭案組?還是地獄公寓?

說實話,程明秋前世看過的小說太多了,恐怖小說也不在少數,裡面的許多經典情節依舊歷歷在目,讓他寫出來還是沒問題的。

讓程明秋比較糾結的是,到底該選哪一部比較好!

《鬼吹燈》和《盜墓筆記》絕對是要pass掉的,誰知道這個世界的有關部門會不會過來查水錶啊,畢竟盜墓是敏感話題。

《尋妖事務所》?!

程明秋眼前一亮,對啊!自己寫的那本尋妖不是正好介於都市、恐怖、異能的範圍內嗎?剛好自己的小說在起閱網也有了一萬多的收藏,也有了一些鐵桿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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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曾老師的節目一播出,自己的粉絲可以去收聽,然後又可以為自己吸收新的粉絲,一舉兩得啊!

說做就做,程明秋立刻回過神來,語氣有些興奮:“曾老師,咱們去我房間,我有一個好提議。你先看看故事,之後咱們再做決定怎麼樣?”

曾小賢還能怎麼回答?只能答應了。不過他在心裡想著「實在不行自己回去之後也在網上找找吧,先跟明秋一起去看看他找的稿子。」

……

“宛瑜,你都忙了幾天了,要不——我請你去看電影吧?”

展博憋了大半天才憋出來這幾句話,有些期待地看著宛瑜。

曾小賢和程明秋回房間之後,客廳裡只剩下了展博宛瑜二人,但是宛瑜一直目不轉睛地在翻著簡歷,很明顯沒有聽清。

展博只好把話重複了一遍。

“又是去看那個什麼《探索土星的生命》?”宛瑜有些嫌棄的看了展博一眼,翻了翻白眼說道。

展博有些激動了,反駁道:“這次不一樣!”

“哦?”宛瑜的目光又回到了電腦屏幕,帶著疑惑地口吻。

“這次是《泰羅奧特曼之鋼鐵巨獸》,聽說特別好看的,怎麼樣?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

另一邊,臥室裡的程明秋已經開啟了電腦,曾小賢則順勢坐在了他的電腦椅上,等待著程明秋下一步的動作。

程明秋麻利地點開了起閱中文網的主頁,輸入了尋妖事務所五個字之後,出現了幾本相似的書籍,程明秋的書就排在第一位。

“尋妖事務所?”

“這什麼鬼名字?”

曾老師忍不住吐槽。

程明秋狠狠拍了一把他的肩膀,怒聲道:“認真看你的書!哪來這麼多廢話。”

曾小賢趕緊閉嘴,右手在嘴上比劃了一個拉鍊的手勢,開始認真看起小說來。

「城市大了,什麼生物都可能會有。」

「每天和你相談甚歡的同事,沒準是一隻紅䴉。」

「你所乘坐晚班公交的司機,沒準是一隻蝙蝠。」

「你所眼熱的老闆的秘書,沒準是一隻白狐狸。」

「人類也許永遠都不會發現,正在和他們分享這個城市的不僅僅是野狗、野貓、鳥雀或者昆蟲而已,還有一些聰明的利用人類外表隱藏在人類之中的“生物”,它們或者出於善意,或者出於惡意,它們居住在這個城市中,為了生存,為了捕食,為了進化……?」

說實話,故事開頭的這一段旁白確實吸引住了他,小賢忍不住想道:“要是我們身邊真的生活著一些成精之後化為人形的怪物,那多滲人啊。”

“想象一下,餐廳的廚師如果是一隻大老鼠,那他做的食物?醫院裡的醫生護士沒準是吸血蝙蝠,是殭屍,那病人?想想就頭皮發麻。”

曾小賢接著往下看,案發現場左近發生的連環碎屍案終於完全呈現在他的面前。

紅雲市最近發生了一場重大的碎屍案,說是碎屍案其實也不太合理,因為案發現場只留下了被害者死不瞑目兩眼血淚的頭,其他屍體物件被兇手以不知名手段銷燬了,找不出一絲痕跡。

這是兩個月之前發生的。

然後一個月之前,在上個案發現場不遠的地方,又出現了碎屍案,現場相差無幾。

那次之後的一個星期,碎屍案再次發生,警方毫無頭緒。

接著兇手開始變本加厲,一個星期,五天,三天。

案發時間越來越快,市民已經草木皆兵了,誰能想到紅雲市裡居然隱藏著這麼殘暴可怖的變態。

故事就以這麼一個兇殺案展開了。

神秘身份的尋妖師主角出場,根據委託人提供的線索,主角確定了兇手是妖物,既然是妖物,那他的作案方式就不能以常理推斷。

其間命案依舊在發生,隨後主角展開了一系列危險重重的調查,終於找到了兇手的線索。

沒錯,兇手是一隻豺狼,幻化成了人形的他相貌平平,穿著也很普通,唯一讓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眼睛,眼角的寒光總會讓人不寒而慄,為了掩蓋自己這個特點,豺狼戴上了眼鏡,盡量避免著與人直視。

他已經以人類的形態生活在城市裡好多年了,一開始不太習慣,害怕被人認出來,處處畏首畏尾。

一旦嘴癮上來,也只能從冰箱裡拿出備好的生豬、牛肉打牙祭。

後來膽子慢慢變大,遇到家門口的流浪漢,豺狼會想辦法留下他。

本來一切都挺好的,他也在人類生活裡如魚得水,甚至找了一份工作,夜班的公交車司機。這樣,他就更好動手了。

吃人,他一直沒放棄。

後來他愈加變本加厲,一度認為人類的警察不可能抓到他,甚至開始挑戰警察的權威。

以前吃了人之後他都會把帶血的人頭包裹回租屋的地下室裡收藏著,免得被人發現了線索,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兩個月前,他突發奇想,要是自己不清理人頭,讓警察來傷腦筋,看看他們能不能找到自己,這樣豈不是更好玩?

結果顯而易見了,他開始各種戲弄警察。只是沒想到,終日打雁,不小心真的可能會被雁啄瞎了眼。

尋妖師不知道為何猜到了兇手是妖物,而且很可能是名公交車司機,最後居然還跟到了自己家裡。

一番纏鬥,豺狼終於被尋妖師以術法捆綁住,他心如死灰,只好交代了自己所犯下的一切罪行。

聽說兇手已被追捕歸案,全城同慶,終於抓到了這個連環變態殺人碎屍案兇手,大快人心,晚上睡覺也踏實了。

皆大歡喜的另一邊,尋妖師開啟了豺狼的地下室。

低矮的地下室浮著一層死氣。

地上鋪設的不是地磚,而是整齊地平鋪著一層人頭,沒錯!鋪的是人頭!頭顱下的血液已經黝黑發紫,留下乾涸了的血印。牆上三三兩兩掛著的,有手有腳。

整個地下室被一股惡臭環繞著,只是不知那豺狼使了什麼妖法,惡臭死氣只聚在這地下室,沒有一絲外漏。

看到這裡,曾小賢的手不由得有些發抖,有點心虛的看了眼四周。

他有種自己就處在地下室的感覺!

不得不說,程明秋對場景描寫的能力已經高於常人了,能夠讓人身不由己地帶入進去。

第一篇故事的最後一段。

“尋妖師慢悠悠地走出了地下室,徹底關上了身後的這座門。抬頭望著今天的滿月,頗有些意興闌珊,輕輕嘆了口氣:‘事情,真的有這麼簡單嗎?’

身邊情境的荒涼落寞,襯著市中心群眾的熱情歡呼,異常的諷刺。”

曾小賢抓著滑鼠的手收了回來,這才看到不知道什麼時候手心冒出了一層汗。

這個故事無疑是非常優秀的,一直到故事結尾都沒有交代的尋妖師,應該還會經歷更多的詭異事件,要知道,這世界的妖物可不止兩三只。

曾小賢現在有些犯難了,這麼好的稿子自己當然不願意放手,可是該怎麼跟作者談版權問題呢?作者價格會不會定的很高?到時候臺裡不同意怎麼辦?

哎不管了!

曾小賢搖了搖頭,自己先把稿子的授權拿到再說,至於後面的版權問題,交給臺裡傷腦筋去吧!

想通了事情,小賢不禁有些興奮了,身體隨著椅子轉向程明秋席夢思的方向,有些賤賤地喊道:“明秋~”

“小明秋~”

“小秋秋~”

好吧,曾小賢自己都快受不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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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尋妖事務所》開頭有一段旁白摘抄自《都市妖奇談》,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不是起點的,十多年前的作品了,非常優秀,作者可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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