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某位作家所說,平靜的時光總是短暫的…

這句話在我們公司體現的那是淋漓盡致。

事情是這樣的。

由於我們公司歷年七一都有唱紅歌的活動。

再加上昨天是建黨一百周年。

所以這一次的活動搞的分外浩大。

直接將地址選在了我們這裡人流量最大的露天廣場進行。

還請了各界的領導來看。

又因為我的外貌比較精幹(也就是帥氣)。

所以這次合唱,我當仁不讓的成了領唱。

聽到安排的時候,我是崩潰的。

在七月盛夏美好的夜晚。

別的年輕人都是吃完晚飯帶著女朋友上街溜達消暑。

最不濟也是三五成群擼串聊天把酒言歡。

而我就得穿個白襯衫,抹個紅嘴巴站在臺上當領唱!

一想當時被路人圍觀的情景。

我尷尬的能用腳趾摳出三室一廳來!

於是乎,這樣的前提之下。

我以身體不舒服為由請假,躲過了這一次的合唱。

但是!

在今天上班的時候,監工突然告訴我。

因為昨晚活動結束的太晚,他發現了一個大秘密。

那就是,之前鬧出私奔風雲的小主管和小鮮肉。

這倆人又他娘的在一起了!

不僅如此,昨晚活動結束之後,兩個人一起去賓館過的夜!

聽到監工的言語,我當時就懵逼了。

好傢伙…

這倆人玩的是真的花!

先是彼此相愛,雙雙私奔。

再是相互分手,形同陌路。

最後歷經坎坷,破鏡重圓…

明明是見不得光的不要臉行為。

愣是他娘的搞出一種打破世俗偏見也要在一起的愛情片的氛圍來!

H國狗血片都他娘的不敢這麼寫!

就在我震驚之餘,我突然反應過來一件事。

這倆人去賓館的事情,監工是怎麼知道的?

想到這裡,我就看著監工,開口道:“哥,你咋還知道人家去賓館了?”

“你看見了?”

一聽我這言語,監工那是一拍大腿。

然後一本正經的告訴我他親眼看到的,昨晚那倆人就在他前面。

聽到這話,我的眼裡不由的閃過了一絲疑惑。

小主管和小鮮肉倆人的事情拋開先不說…

監工去賓館幹什麼了?

彷彿是看除了我的疑惑。

監工趕忙解釋說是因為昨晚唱的太晚,太勞累。

家又離得比較遠。

所以就近找了個地方對付了一下。

兄弟們,什麼叫做此地無銀三百兩啊?

這就叫此地無銀三百兩!

這光顧著吃別人的瓜,無形之中把自己的瓜給爆出來了!

想到這裡,我不由的暗暗感嘆

玩還是監工會玩啊…

吃瓜看戲勾搭閨蜜,這是一樣都落不下…

要不然人家是我領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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