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什麼老爺。”

達貢邁開雙腿,在松林中踱步。地上稍顯腐敗的松針堆疊起來,踩著軟綿綿,聞著油膩膩,隱隱有種直頂太陽穴的衝勁。林子裡非常寂靜,兩隻松鼠和三隻貓頭鷹打量了他一會兒,可能在它們一生中還沒有見過堅古族人,只覺得新奇,但還沒有新奇到想來研究一下。所以達貢在這裡不受打擾,可以好好思考。

他仔細思考自己的身世,然後思考自己在堅古族社會中所處的位置,然後還是堅定了原來的想法:他不是天生的領主,更不是天生的老爺。尼爾家族的地位、權力和財產,他沒有出力,他沒有去索要的資格。如果尼爾家族要給他,他當然不會虛偽地拒絕,只是達貢更想為鋼鑄家掙一個更好的未來,用自己的手為奧力森掙一個更好的未來。

“如果我當自己是老爺了,那就意味著我正惦念著尼爾家的東西。”達貢搖搖頭,他認為那樣的行徑非常可恥,也非常懶惰。

“懶惰……”達貢拽拽鬍鬚,覺得這是自己最不能接受的東西了。來到赤嶺城,他是來提供幫助的,絕不是在這裡休閒放鬆,吃吃喝喝的。現在地下通道還沒有貫通,外圍防線還沒有建立好,巡邏兵也沒有完全控制住周圍的環境。過冬的儲備看起來夠了,但缺乏應對突發情況的準備;武器和彈藥足夠防守大門,但也只夠防守大門。周圍的蠻族部落到底什麼樣,能不能處好關係,託班那邊也沒數。事情還有很多,怎麼能夠懶惰?

得行動起來,不僅自己要行動起來,還要帶動其他人。達貢微微皺眉,思考著自己應該怎麼辦。他漸漸停了下來,靠在樹上沉思,一時間彷彿雕像一樣。

五隻駝鹿從樹林遠端經過,其中一隻警惕地看了達貢一眼,然後緩緩踱步離開。一隻年輕些的,好奇心和膽量更足的靠了過來。雖然也不算很近,大約十多米的距離,但已經到了達貢的射程範圍。它看到一塊裸露的美味苔蘚,又肥又厚又香,怎能不吃上一口?

達貢拿出彈弓,先用緩慢的動作拉滿,然後瞄準射擊。彈弓發射之後,他召喚傀儡坐騎並掏出飛斧追了上去。那鹿被鐵彈丸打中後腿,骨頭估計都裂了,一跑就跌倒。它被迅速擊殺,然後橫躺在達貢的肩膀上。

林地裡的確有許多好東西,不止是木材,這裡還生活著大量野生動物。現在達貢知道蠻族部落裡的松果都是哪裡來的,這片林子在資源方面的重要性甚至不亞於火紋鋼礦藏。達貢簡單在裡面轉了一圈,沒有逛遍,就看到三群不下五十只各種鹿。他看到一隻有啃樹皮惡習的梅花鹿,於是肩膀上又多了一隻戰利品。

一隻胸前有白色V字花紋的黑熊想要搶奪達貢的戰利品,半路把他攔住了。達貢看了看肩膀上的鹿,看看體重得按噸算的大熊,覺得自己不能貪得無厭。於是他召喚坐騎傀儡,用猙獰的泥土熊蜥形象嚇跑了大熊,再次跨河返回。

兩頭鹿是要用來吃的,要吃肯定要洗剝乾淨,身邊就是流動的河水,不在這裡做,難道還扛回山裡去?達貢停在河邊,掏出隨身的蛋刀,沿著鹿的肚皮從頭向尾剖開,在脖頸和四蹄處做環切,準備開始剝皮。

身後有腳步聲,達貢回過頭去,是個堅古族女人。她腰肢粗壯,已經成婚,臉上得自丈夫的大鬍子上只有孤零零的兩個須環,說明她和她的丈夫都沒有顯赫功績。她拿著一個木盆,隔著五米多遠,先微微鞠了個躬,然後問道:“大人,內臟和鹿蹄子不好吃,能賞給我嗎?”

“這一隻都是你們的,我準備架上鍋,在下面幹活兒的人都能吃上一塊。”達貢說道:“另外一隻是給託班他們的,估計他們不要腸子。除了心肝,其他的零件我都放在第一口鍋裡,所以別著急,都有。”

原本以為那女人會表示感謝,沒想到她趕忙擺手。“大人,這可不敢!領地上的東西都是領主大人的,我們甚至不是他的領民,只是被僱來做工的。那蹄子、腸子,不要的零碎掉在地上算垃圾,撿一撿還好,吃肉決計不敢!領主的東西,可不是我們能碰的。”

“領主的……”達貢想了想,金狗商隊廚娘魯西加和他的丈夫也是因為“侵佔領主財物”而被驅趕,實際上他們只是在堅古城封城的時候耕種了無人管理的土地,只為了養活自己。

達貢問了問,那女人用手指著畫了一個圈。“從赤嶺城門向周圍看,所有能看到的地方都屬於達達司家族。”

“都是他家的?沒有……”達貢沒有問出後半句來。就算北地蠻族對這個說法有什麼意見,堅古族肯定充耳不聞。反正任何解釋都沒用,這片蠻荒的土地只有一個解決爭端的方法:武力。

別說是對岸的鹿、河裡的魚,就算樹上的松果也全都屬於領主,其他人是不能動的。好像有種說法,到對面去撿拾枯枝——拿枯枝生火是可以的,但是不能砍伐——如果遇到了熊,那麼被熊吃了不犯法,把熊打死是不行的。最多打跑它,甚至連打傷它都有可能被判為“破壞領主財產”。

達貢相信託班不會做出那樣愚蠢的判決,但真要這樣判了,其實完全符合堅古族的法律與習俗。達貢看著手裡的鹿,一時陷入兩難。他去捕獵完全是出於獵人的習慣,為的是獲取食物而不是娛樂,甚至他都不是只為滿足自己的口腹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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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仔細想想的話,他違法了。兩隻鹿是達達司家族的財產,他不能隨意捕獵,這等於是偷盜。他完全可以說自己在森林巡視是經過託班領主同意的,兩隻鹿對自己造成威脅,出於自衛,他將兩隻鹿擊殺,但想要完全免罪的話,他必須首先是個“大人”、“老爺”,這樣才有完全自衛權利。而一個平民就只有完全的逃跑權,還手都要考慮會不會損壞財產。

他自認為不是老爺,可他要麼是老爺,要麼是罪犯,這可麻煩了。甚至仔細想一想的話,就算他是個老爺並且使用自衛權,可也不能把別人家的財物洗剝乾淨,自作主張給處理了啊!所以無論如何,他都犯了罪,需要領主進行審判。

“這一定有問題。”達貢放下刀子和鹿,一屁股坐在河邊思考起來。這時,那個堅古族婦女問道:“大人,是不是累了?要不讓我來處理吧。我做過皮匠幫工和廚子幫工,這些活兒我都會幹。”

達貢點點頭,將刀子插在鹿上,請她來做。那婦人搖搖頭,拔出達貢的刀子,小心放到一邊,然後用自己的工具幹活兒。那是把彎月形的小鐮刀,內側是開刃的,多用於糧食收割。那婦人能夠非常熟練地使用鐮刀,處理鹿皮也沒什麼問題。

“我這裡還有工具,你拿著用。”達貢從後腰取下戰錘。“沒帶鋸,只能用這個砸斷腿骨,然後切割。”

“我能把骨頭剔下來,不過能砸斷的話更好。”那婦人笑了笑,顯得很開心。“把下水好好洗乾淨,我家那口子就能飽飽吃上一頓肉了。”

達貢笑笑,然後繼續思考自己面臨的問題。

他並不擔心託班會以違法為理由處理自己,除非他腦子抽了、瘋了,或者覺得達貢沒能力抗拒這個判決,沒能力一路殺出去。當然,達貢也不會真的殺出去,最遭的情況也就是他出錢“賠償”兩頭鹿,然後和託班分道揚鑣而已——這也只是極小機率會發生的情況。

事實上,託班會高興地叫上大家一起吃達貢逮回來的鹿,會稱讚他的捕獵技術,以及對眾人的照顧。他們會在一起喝酒,一起唱歌,一起享受相聚每一秒鐘的歡樂。可那歡樂完全建立在一個基礎上:他們是老爺。

同樣的事情若是發生在“非老爺”身上就將會是另外一回事。達貢看著眼前的婦人,又想到失去了土地和丈夫的廚娘魯西加,只覺得自己眼睛是瞎的、心是盲的。這不就是瑞德曾經說過的:生產關系與社會關系嗎?這不就是生產資料的佔有、分配決定了社會運作的方式方法,決定了人和人之間的關係嗎?

是不是被人叫做老爺,這不是關鍵,關鍵是老爺代表了什麼。達貢終於認識到,身上有精緻的盔甲,腰間有鋒利的刀劍,這不是老爺們最厲害的東西。“放眼望去都是我的”,這才是最厲害的,盔甲和刀劍是為這個服務的。而在這個體系中,最初佔有一切的過程是不是暴力的,維護這一切的過程是不是暴力的,只能用來區別仁慈或者殘暴,但事情最關鍵的本質問題不是“如何得到”,而是“為什麼要這樣”。

眼前的婦人只想自己遇到的是一些仁慈的老爺,只盼望仁慈的老爺能讓她和丈夫吃飽肉。可問題不該是仁不仁慈,而是這“老爺”。

達貢看著腳下砸骨用的戰錘,看著那婦人手裡剝皮割肉的鐮刀,眼睛裡漸漸多了些從不曾有過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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