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信仰,所謂的宗教只能算是有著共同信仰的群體。有人認為他們在面對災禍時不去做什麼有效的針對策略,對他們選擇跪在地上祈禱聖蹟的降臨的行為嗤之以鼻。但在大哥眼中,那些不信奉任何宗教,但在大難臨頭之時祈求上帝保佑的狂徒才是最該被唾棄的。

他不記得自己真正的名字,也不記得自己是怎麼來到這座陌生的城市。兒時為數不多的記憶停留在破舊的房屋,當他有自主思考的能力後,他那喜歡酗酒的父親就會把他當作奴僕一樣使喚,用可憐的勞動力換來的幾塊硬幣還被那酒鬼拿去買酒,一旦他有遲疑與休息,無情的鞭子就會落到他身上。

你問他母親去哪了?按照那酒鬼的說法,是生他時,因難產而死。

到他七歲這年,他做完一天的勞作回到家,見到那個酒鬼躺在地上,呼呼大睡。而在餐桌上放著一把漂亮的匕首,他不知道那是哪來的。酒鬼眼裡只有酒,就算他偷到這個估計也拿去買酒了,那是誰放在他家的呢?

就在男孩拿起它的瞬間,他就感覺到自己對酒鬼父親的憎恨抵達最高點,後面發生的事情他完全沒有印象。等他清醒過來的時候他拿著沾滿鮮血的匕首,臉上、衣服上全被染紅,一切罪惡的來源正躺在血泊之中,身上沒有一處完好的,腹部血肉模糊,內臟血肉混攪在一起。

他死了,男孩感到一絲解脫,但更多的還是迷茫。

他是殺了一切罪惡的來源,但這混賬是他的父親,把他殺了,自己又該何去何從?

“大哥,你怎麼不吃啊,是我帶回來的麵包太糟糕了嗎?”

這一年,男孩已經十五,他坐在一棟破敗的木屋中,發出嘎吱嘎吱的木桌木椅聲將他拉回現實。坐在他左手邊的男孩將麵包遞給他,見他半天沒有接過,以為是自己帶回來的麵包太過簡陋,被大哥嫌棄了。

“抱歉小豆丁,我在思考事情。”

餐桌上所有的孩子目光齊齊看向他,都在等待大哥的發言。

這十二個孩子,有的是孤兒,有的是被父母買給人口販子的可憐棄子。但他們有一點是共通的,他們現在能坐在這裡吃上一口麵包,都是大哥的功勞。

“我也要像大哥一樣,讓弟弟妹妹們吃上飽飯。”這是【二哥】在十二歲生日那天對所有兄弟姊妹許下的諾言。

但事實上,直到山姆區總統改選前,他們都還是過著有上頓沒下頓的日子。為什麼這個時間他們記得那麼清楚,因為這天的排行老六的妹妹十六歲生日。而在這天,一個穿著醫生裝扮的男子在西裝男的陪同下找到了他們。

“你想做什麼?”已經年滿二十二歲的大哥站在最前面,他從這個男人身上嗅到一股可怕的氣息,那是沾染人命的氣息。

“我對你們很感興趣。”十二個孩子立馬分開,非常默契的分工,如同一張漁網想要捕獲這條大魚。

醫生讓那些陪同的西裝男都退後,甩下白大袍。

“你們一起上,用平民窟的規矩,誰贏,聽誰。”

結果當然也在意料之中,當西裝男進來的時候,那十二個小鬼已經被打的滿地找牙,就算是大哥,也感覺到渾身的骨頭就像散架一樣,根本爬不起來。

“看來現在我們可以好好聊聊了,我說的對你們感興趣,是希望你們幾個加入我的醫院,專門為我做事。至於你們想要的,房子,錢,權力,我都可以給予你們。”

看著正在把玩鮮花的醫生男,和腰部又不正常凸起痕跡的西裝男,大哥的選擇自然只有一個。

“我們願意。”

“很好。”醫生男讓那些西裝男端上各種美食以及還算說的過去的一流名牌服裝,“很快你們就會知道,這是你們人生中最正確的選擇。”

醫生男拉過一張木椅,看著這群平民窟的孩子狼吞虎嚥的吃著美食,眉頭微微舒展,好似想起了什麼無趣的過往。

“你不去吃?”醫生男看著站在自己身旁的大哥,這傢伙難道不餓?

“我該怎麼稱呼你?”

“有趣,我叫溫格爾,是醫院的院長。”

“你要我們為你做什麼,我們這裡有好幾個孩子都還沒滿十七。”

“無妨,我看重的是你們的潛力,兌現你們該有的價值,那就可以得到匹配的地位。”

今年大哥已經三十五歲,他在完成任務後回到那間木屋。僥倖溫格爾的權力足夠大,在大哥的請求下,這棟木屋保留下來。他坐到自己的座位上,看著木桌和其他空閒的位置。連這棟隨時可能坍塌的木屋都儲存了下來,而十二個兄弟姐妹卻已許久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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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有的已經娶妻得子,也有的沉醉於紙醉金迷的生活,甚至和其他兄弟姐妹產生矛盾。

但這次,溫格爾罕見的將他們集中到一起。要知道現在的他們早已是“臭名昭著之徒”,即便是刺殺高層,他們也從未需要動用所有人。

“這次的任務非常關鍵,如果成功完成這次任務,我可以給你們提供足夠的資金,你們也不再需要為我工作,我們的勞務合同,將解除,這個條件,如何?”

“我們的任務是什麼?”

然後的事情超出他們的知識理解,因為保密協議的原因,他們也不會說,只知道在溫格爾的幫助下,他們從山姆區,以某種代價來到了櫻花區。

至於他們的目的,其實也很簡單,溫格爾表面上經營一家醫院,背地裡與製藥公司有所勾結。而這次實驗的最新品被存放在櫻花區的櫻花銀行,所有他們需要以搶劫銀行為掩護,奪走藥劑。當然這次任務之所以說難,是因為溫格爾要求在拿到東西撤離後,需要把所有的痕跡全部清楚,簡單來說就是炸銀行。

“這次任務完成,我就去捐款。”這是大哥為了降低老二心中的罪惡感想出的說辭,人都是自私的,他們幾個當中自然也有心善的。雖然他們手上都沾著不少人的鮮血,但他們大多數殺的都是有罪或者被懸賞的高管。高管都敢殺,普通人不敢殺?

這不是勇氣的問題,而是職業道德的問題。殺一個混賬高管他可以做到冷酷無情,殺一個毫無牽連的普通人他卻難以下手,這就是殺手的職業道德。

“這次任務完成後,我想請大家吃一頓。”這是二哥和大哥出發前的美好幻想,他還記得當時大哥笑的很開心,兄弟姐妹們還嘲笑他這麼就才兌現諾言。

可是現在,他的臉上沾染的鮮血,驚恐憤怒的接受眼前的現實:

面前的牆壁被未知的力量擊穿,伴隨著石塊飛出的,是他弟弟們的屍體。鮮血染紅半邊牆壁,瓦塊下面,甚至還有鮮血滲出。

而這一切的罪魁禍首,把他諾言擊碎的傢伙,就站在牆的那邊,手裡還握著長弓。

“去死吧混蛋!”

大哥長久以來教導的冷靜早已被他拋之腦後,大哥要是想責罵他,倒是從對講機裡面說話啊!

快點阻止我啊!用你那大叔一樣的言論折磨我啊!求求,求求你阻止我吧。

在朝著兇手的方向開出數槍引起注意後,他丟掉了手中的槍,跪在地上,等待著屬於自己的死亡。這樣死了也好,可以和他們重新在一起,一起....吃頓飯。

可兇手好像並沒有殺死他,一擊手刀,讓他失去意識。

不要.....不準走....殺了我....殺了我啊混蛋....求求你....殺了我......

“為什麼不殺了他?”

“那些人揹負的人命,總歸要有人償還。殺死他是在給予他解脫,讓他揹負所有的罪惡活下去,才是正義的行為。”

戴著兜帽的少女走到保險箱前,就當她準備暴力開門的時候,那股氣息消失了。

警笛聲由遠及近,女孩看了眼時間,也沒有久留,拉足長弓,一箭射中大門,在引起小範圍的轟動後,悄然離去。

給予罪犯死亡是最大的犯罪,讓他們活下去才是法律應該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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