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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子老闆將面前的桌子挪開,準備教訓一下丁修,不料剛剛抬頭就看到攤子周圍全是長興社的人。

“額滴個娘咧!”他心裡咯噔一聲,身形頓時僵硬在那,不知道自己在哪曾招惹過這些煞神。

“原來你是靠作弊啊,看我不砸了你的攤子。”沈悠罵道,正要上前去掀桌子時,突然感覺到一個冰冷的東西頂在自己的後腦勺上。

“誰啊,幹嘛戳我的頭!”小姑娘有些惱怒地轉過頭來,目光瞬間聚焦在了一個黑洞洞的槍口上。

“老顧……你……你認識他們嗎?”她縮了縮脖子,朝顧北陌小聲地問道。話剛出口,就對上顧北陌無奈地眼神,因為此時顧北陌自己的腦袋上也被一把槍頂著。

“你們是什麼人?!”丁修發現身旁的異樣,心裡一驚。

“你就是丁修?”為首一名斜著肩膀的男子朝他問道。

“是又如何?”丁修怒喝道:“為什麼抓我朋友?”

“如果不想你的朋友有事,就跟我走一趟。”斜肩男說道。

他朝周圍打量了一圈,見不少人正朝這邊張望,於是用手朝前一劃,“看什麼看?”

站在遠處圍觀的人瞬間作鳥獸散,大家都懼怕常興社的混混,生怕會惹禍上身。

夜市街口的治安隊員朝這邊遠遠地望了一眼,又低頭看了看手錶上的時間。剛才常興社的人過來打點了一番,讓他在二十分鍾之內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顧北陌和沈悠被挾持了,丁修不敢妄動,只能跟著這群人朝夜市外而去。

“為什麼找我們的麻煩?”丁修問道。

“為什麼?烏鴉死了,你到地下問他去吧。”斜肩男陰惻惻地說道。

“烏鴉?”丁修聽到這個名字,終於想起來是下午在拍賣大會外面遇到的那個插隊男子,“原來是這樣。”

丁修不再作聲,三人被帶到一處僻靜的地方,前方就是一間大的倉庫,裡面燈光大開,門口還停了不少的車子。

這一路上丁修都在考慮怎麼脫身,他自己要逃掉的話不難,但顧北陌和沈悠都被人用槍挾持著,這個最大的難點如果得不到解決,就只能一直受制於人。

“丁修,我好怕,我想小迪。”沈悠走著走著突然開口道。

“嗯?!”丁修聽到小迪這個名字微微一愣,瞬間明白沈悠指的是迪蜂,而且這或許是一個脫身的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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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沈悠是想告訴我她叫來了迪蜂?”丁修的腦中剛剛冒出這個疑問,就聽到身後有人“啊”地一聲大叫了起來。

“它娘的,什麼東西蟄了老子!”那人一隻手捂著脖子,另一只手中的槍因為吃痛之下不自覺地上揚,槍口離開了沈悠的腦袋。

就在這個時候,沈悠突然抬起腳來,用腳後跟猛地踩向那人的腳尖,腦袋同時朝對方的下巴頂去。

顧北陌也動了,他返身用手搭上身後男子的手腕,手臂發力推開槍口的瞬間,身形已經側過

來轉到那人身旁。

顧北陌的手臂勒上他的脖子,膝蓋朝前一頂,奪槍的同時還把那個傢伙放倒在地上。

突然的變故讓常興社的人有些措手不及,就在他們愣神的瞬間,丁修這邊很好的抓住了一個切入的時機。他殺進人群,先幫顧北陌和沈悠解決掉身旁的隱患,接著搶了把槍和顧北陌一起朝其他的常興社成員射擊。

槍聲響起,先前在夜市上不可一世的混混們像割稻子一樣刷刷地倒下一片。聲音驚動了倉庫那邊的人,丁修發現有車子過來,趕緊示意顧北陌和沈悠先撤,自己殿後拖住那些追兵。

“那你怎麼辦?”顧北陌問道。

“我沒事,你們先走,我搞得定。”丁修說著又和他倆約了個碰頭的地點,準備等脫身之後一起回租住的旅館。

等顧北陌和沈悠逃遠了,丁修的臉色沉了下來,目光寒如冰霜,他迎著遠處的車子跑去,嘴裡喃喃低語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雖遠必誅!”

……

常三待在那間大的倉庫中,他剛聽到遠處的槍聲,知道事情可能有變,立刻便派了撥兄弟趕去。

等他的人趕到那,地上只剩下十幾具屍體。

追過來的人罵罵咧咧地返回車裡,落在最後的一個傢伙悄無聲息般就沒了性命。丁修代替他坐進了車裡,開著車子跟著車隊朝倉庫的方向駛去。

等到了倉庫門口,眾人停下車子進去報信,丁修悄悄摸到外面,找了個靠窗的地方藏起來聽裡面的動靜。

“三爺,去夜市抓丁修的兄弟都死了。”

“全都死了?”常三聽到小弟們帶回的訊息有些吃驚,“死在哪?”

“屍體都在剛才傳來槍聲的地方。”

“糟了,這次可能碰上了個硬骨頭!”常三皺著眉,感覺到事情變得復雜起來。

“覃擒虎那邊有訊息了嗎?”他又朝身旁的一名手下問道。

“還沒,跟蹤丁修去夜市的兄弟說他們三個沒把‘炎龍之手’帶在身上,那就一定是放在旅館裡,所以覃爺帶人去旅館取東西去了。”

“先把東西拿到手也行,至少溫老闆那邊的活可以交差了。”常三點了點頭,又說道:“丁修殺了我們好些弟兄,這賬要跟他慢慢算清楚。”

“你想怎麼算?”倉庫的大門口突然傳來一個冰冷的聲音,燈光下的人影朝遠處拉得老長。

“什麼人?”常興社的社員紛紛掏槍指向門口,但那人留下這句話之後,身影就從門口消失了。

“是丁修!他娘的,竟然反殺到門口來了!”常三這回動了真怒,這是朝自己騎臉輸出啊。作為當前常興社在外面的話事人,他何曾被人這樣威脅過。

“張奔雷,吳疾風,去給我把人找出來,不要活的。”常三話音剛落,身後原本兩名形影不離的男子二話不說就追了出去。

派出得力的手下之後,常三仍餘怒未消,他恨不得親自去把丁修給撕了。

想當年,常三自己就是駱丙潤手下的一員得力戰將,在嘉平城中打天下時,他曾經衝鋒陷陣無往不利,別的社團裡鮮能找得出對手。

等到常興社一家獨大之後,駱丙潤開始隱居幕後,常三自然而然地變成了社團領袖的代理人,他開始過上了養尊處優的生活,親自出手的次數屈指可數,一身腱子肉也長成了肥膘。

丁修在倉庫門口露了下臉之後並沒走遠,他見裡面的人很多,而且人手都有槍械,所以便放棄了硬闖的打算。

聽到身後有腳步聲,丁修知道有人追出來了,他在夜色中選了個方向跑去,打算先把人引到遠一點的地方解決掉。

身後的人咬得非常死,他們的速度也很快,這讓丁修微微有些驚訝。

“有些不簡單。”丁修在心裡暗暗提高了警惕。

夜幕下月色如洗,丁修穿過林子來到一片空地上,他停了下來,幾秒鐘之後,身前身後各出現了一個人影。

“小子,看你往哪逃!”

“我可沒打算逃,只不過是在給你們倆挑塊墳地。”丁修平靜地說道:“就這個地方,兩位可還滿意?”

“哈哈,滿意!”出聲大笑的人是張奔雷,他話剛出口,聲音洪亮得如驚雷貫耳一般。“你嘴巴上的功夫了得,就不知道這拳腳如何。”

“拳腳?”丁修嘴角微微上揚,“老子有槍幹嘛跟你用拳腳。”

說著他舉槍便射,打了張奔雷一個措手不及。

張奔雷的實力也不弱,就在丁修舉槍的瞬間,他便俯身朝旁邊翻了個跟斗,避開迎面飛來的子彈。

張奔雷和吳疾風同為常興社現任的“雙花紅棍”,這個稱號一般只會給予社團中最能打的人。當年傳聞舊時“雙花紅棍”者要在兩肩上分別紋一朵牡丹花,而且梁山好漢中,很能打的武松用的就是紅棍,所以取用此名。

“雙花紅棍”者對內負責刑罰、對外負責武力擴張,是社團中絕對的骨幹爪牙。

張奔雷這一避,讓丁修更加不敢小瞧於他。

身後風聲襲來,丁修已經來不及開第二槍。

“好快啊。”丁修還未激活戰紋,但兩人的速度已經叫他有些咋舌。

就在風聲追至耳邊時,他趕緊低頭側身,堪堪躲過這一腿。

“咦?!”夾帶風聲襲來的人是吳疾風,他嘴裡發出微小的驚呼聲,心裡對丁修的反應也有些驚訝。

都說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張奔雷躲丁修那一槍屬於基本操作,但丁修躲吳疾風這來自背後的一腳就讓人有些意外了。

兩人一個善拳,一個善腿,當年同拜於一位古武術大師學藝,學的就是這位師傅的拳腳功夫。

他倆加入常興社之後,得到了一些享用低階晶核的機會,一時間戰力提升迅猛,在社團中隱隱有傲視群雄之姿。

最難得的還是這兩人同出師門,彼此之間擅長聯手作戰,默契程度非常高。

有著“奔雷拳”之稱的張奔雷喜攻正面,拳鋒的爆發力十分驚人;“疾風腿”吳疾風則善襲側後,出腿速度迅猛,能輕易踢彎小臂粗細的鋼製扳手。

兩人拳頭和腳背上的皮膚都練出了一層厚厚的老繭,皮下的神經組織早已死亡,所以在擊打中毫無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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