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身上懸掛的小繩索,其實是一種彈力拉伸的專用繩索。

一般不是攀巖愛好者,很少有人知道這東西,甚至完全將不會注意到這個小東西。

丁凡也是咋無意間看到了,感覺這東西看上去多少有點眼熟,可一時間又想不起來這東西究竟是在什麼地方見過的。

開始他還想著是不是之前那個案子中,有見過這東西,可回去的路上,丁凡的突然想起來,第二個死者,鄭南成的脖子上面,似乎就有一根類似這種鎖帶勒出來的痕跡。

之前還一直在想著,勒在他脖子上面的東西究竟是什麼,調查了兩天一無所獲。

想不到今天在外面夜市裡面吃了一點東西,竟然發現可一條至關重要的線索。

或許鄭南成之前脖子上面勒的東西,就是這個看上去絲毫不起眼的小玩應。

想通了以這一點之後,丁凡哪裡還有心情回酒店了,直接叫了車子就直奔城北的專用店而去。

只是當他坐車趕到的時候,周圍大部分的店鋪都已經打烊了,星星點點剩下的幾個店鋪,也在準備關門了。

趁著其中一家店裡還有點燈光,丁凡急忙奔上前去,拉住了即將出門的男人。

原本這個從店裡出來的男人還有點不耐煩,不是很願意搭理他的樣子。

畢竟都這個時間了,人家也要回家休息了。

他店裡賣的東西本身也不是什麼急用的東西,過來買東西的,很多都是老客戶,都會提前到他這邊來預定。

好像丁凡這樣急忙忙的,看上去就不像是來買登山器材的,到是有點像去藥店買藥的。

可惜,丁凡根本就沒有給他拒絕的機會,直接從身上掏出了證件。

一看是警察,這個男人立馬閉嘴了,態度也稍微好了一點。

“麻煩你了兄弟,我是刑警隊的,最近在查一個案子!”丁凡也算是客氣,掏出香菸遞給他。

那男的猶豫了一下,最後伸手接過了香菸點點頭說道:“你說吧,有什麼我能幫上忙的!”

說實話,丁凡不知道自己想要找的東西究竟是不是登山用品,甚至將東西形容的都有點模糊了。

有那麼一瞬間,他自己都有點冒汗,覺得自己這個表達能力簡直就是個小學生一樣。

想不到這個打算關門的男人,卻好像聽懂了他的意思,想了一下就點頭說道:“有,你說的那種彈力環索,我們店裡確實有,而且整個彭城也只有我們家才有。”

“這種環索,一般用的不是很多,只有比較專業的人才知道這東西,甚至在登山的過程中也不是一定用的上,我手上之前進過一批,現在還有幾個剩餘的!”

丁凡一聽,頓時松了一口氣,這一趟總算是沒有白費勁,放鬆了問了一句:“方便給我看看嗎?”

這男人看了一眼已經關燈的店面,最後還是點點頭,重新開啟了店裡的燈,帶著丁凡走到了貨架邊上,伸手拿出一根繩索遞給他說道:“就是這種鎖釦,其實很多登山運動員都知道這東西,但是用的人不多,這東西在登山過程中沒有太大的作用,只是起到了一個保險的作用。”

這鎖釦看上去也不是多特別,但不得不說,拉力確實不小,看上去就好像一根實心棍子一樣,但是用力鈑動之下,明顯這東西內裡是有彈力的。

“看上去不起眼,關鍵的時

候這東西完全可以起到救命的效果!”

說著這個店員還拿起一邊的腰帶做了一個示範,似乎是想證明自己手上的貨都是真材實料。

可丁凡明顯對這一點沒有很在意,眼神轉而看到了另一邊的繩索上,伸手拿起繩索問道:“這兩種一樣的嗎?”

說實在的,繩索的材質上看不出來什麼,好像都差不多。

但丁凡手上拿著的這一根,明顯要比之前看過的那一根要多了一個黑色的把手。

店員放下了手上的環索,拿起丁凡說的繩索,有點無奈的點點頭說道:“材質一樣,但是這東西一般都是用來救援的,這個握把的位置上,有兩個小機關,前面的這個是鎖緊裝置,後面的位置是剪斷裝置,只要將這個環形卡在腰上,然後鎖緊,透過繩子就可以將人直接拖上去,對於新手來說,教員用這東西完全可以起到救命的效果。”

丁凡伸手接過這一套裝置,拿在手上也不大,重量也很輕,在店裡看了一圈之後,直接將繩索的環套扣在了一邊塑膠模特脖子上。

手指按動了一下前面的按鈕,可站在一邊的店員卻急了:“別捏……快鬆手,完蛋了!”

就在丁凡愣神的功夫,繩索已經鎖到了最緊的程度,他的手還在按鈕上面按著,那塑膠的模特脖子位置輕而易舉就被勒成一個麻花的形狀。

模特是塑膠的,丁凡也只是在按鈕上面按了不到十秒的功夫,這要是換成真人,這個繩索恐怕都能勒進肉裡了。

店員急忙搶過丁凡手上的裝置,在把手最後的位置按了一下,直接將這一段繩索剪斷,將那一段繩索就留在了模特身上。

“我的天,我今天真的不應該讓你進來!”店員欲哭無淚的看著模特這會兒的悽慘模樣,找了一把桌布刀,一點點的在那段繩子上面小心的挑了幾下,似乎想將繩子從上面弄下來。

但很顯然,這繩子根本就割不斷,好像異常的結實。

丁凡在一邊看了半天,伸手拿出了打火機,伸手奪過了他手上的桌布刀,隨後用打火機不斷的烤著桌布刀的刀刃,最後將刀刃都燒的發紅了,這才一刀割在了繩子上面。

之前店員費了半天力氣都沒有將繩子割斷,想不到丁凡用燒熱的刀子,竟然輕易的就將繩子割斷了。

但是繩子斷了有什麼用,整個模特就被弄成了這個樣子,明天恐怕是要賠錢了。

“這個模特我要了,回頭跟你老闆說,賠償我來承擔!”繩子割斷之後,丁凡似乎已經心中的疑惑也解決了,心情頓時好了不少,伸手將那個小巧的裝置拿在手上,小心的研究著說道:“你們店裡的這種裝置應該賣的不多吧!”

年輕的店員點點頭,看著丁凡手上拿著裝置,他多少有點擔心,猶豫了一下說道:“總共也就賣了三四個,當初進貨的時候,這種東西進了十來個,後來半賣半賣的出了幾個,還丟了一個,出現在就手上也就剩下三四個了!”

丟了一個?

看他這個店的規模也算不錯,東西都能輕易的丟了嗎?

“還記得什麼時間丟的嗎?”丁凡皺著眉頭想了一下,對店員問道:“我需要一個準確的時間!”

店員點了點頭,這東西畢竟是他店裡算是比較貴的東西了,他自然是記得很清楚。

“時間也不長,大概一個多星期之前的樣子,當時我就報警了!”話說到這裡,店員明

顯有點猶豫了,但想了一下還是開口說道:“不過就算是報警也沒什麼用,本身這東西,在外面也十分冷門,當時就算是有人偷,八成也是一幫什麼都不懂的蠢賊,這東西只有落在懂行的人手上才值錢,換做一般人見到這東西八成都不知道是做什麼用的!”

這話確實有有點道理,能偷到這裡來,要麼是專門為了什麼東西來的,要麼就是一個蠢賊,偷了東西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偷來的是什麼。

“十來天的時間,按說這個案子應該有眉目了,你現在就給負責案件的警官打電話,我來跟他說!”丁凡想了一下,一般這話總盜竊案,想要偵破其實也不算是什麼難事。

畢竟本地的小偷也就那麼幾個,新手留下的痕跡線索很多,老手雖然留下的痕跡較少,但他們總是要出貨的。

這幫人只要出貨,必然會露出狐狸尾巴,到時候抓到他們並不是什麼難事。

而事實上,店員的電話打過去一問之下, 得到的回覆基本上跟丁凡猜測的一樣。

案子其實在兩天之前就已經查到了結果,只是這個小偷在外面作案的時候,偷了不只是一家,案情還在整理中,而且盜走的贓物還沒有追回來,所以沒有通知他。

不過這個小偷既然已經抓到了,那麼事情也就好辦的多了。

“那麼模特你算一下要賠多少錢,這個東西我買了。”丁凡一邊說著,順勢掏出了名片遞給他說道:“晚上出門沒到多少錢,你明天一早到刑警隊來找我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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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丟的東西,回頭我幫你問一下。”

看著丁凡要走,這個店員看了一眼手上的名片,馬上就追了出來慌亂的鎖好了門說道:“那個領導,我剛剛的態度不好,實在對不住,這樣吧,我順路送你去派出所吧!”

這個店員是什麼心思,丁凡還能不知道?

不過也沒有點破他,只是神秘的一笑,就點頭跟他一起走了。

到了派出所,那邊已經將之前盜竊的小偷調出來了,丁凡也沒有跟他廢話,直接將店裡那叫不上名的裝置擺在了他的面前問道:“看看著東西你熟悉嗎?”

這小偷也是老油子了,看了一眼桌上的東西,也猜到了自己之前偷的東西,八成是出事了,眼睛一轉,搖著頭說道:“這是什麼東西呀,警官我沒見過這東西啊,看著也不像是值錢的東西!”

丁凡點點頭,隨手將東西擺在一邊的桌上,走到他面前,雙眼逼視著他的眼睛:“東西要是在你手上,那你就是殺人嫌疑人。”

“不過我猜你也沒有殺人的膽子,所以這東西被你給賣了才是真的!”

“我現在就想知道,東西你賣給誰了?”

小偷躲閃著丁凡的眼神,好像生怕自己知道的東西全都被這個人從眼睛裡面看出來,可他越是躲閃,丁凡就越是緊跟著他。

“你可以不說,我也有辦法讓你今後在外面走投無路你信嗎?”丁凡冷聲在他耳邊說道:“你進去過,應該知道迎接新人的時候會有些小遊戲,你能保證自己扛得住嗎?”

“現在是我問你,你可以不回答,進去了之後,有人在問你,你敢不回答嗎?”

“那些人,為了能早一天出來,他們會很願意跟我合作的!”

丁凡說話的聲音越加的陰冷,聽的小偷現在渾身直哆嗦,眼睛轉了又轉,最後只能低下頭說道:“賣給一個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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