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暫幾年的相處,想要瞭解一個人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關鍵還是在少管所那種地方,那是交朋友的地方嗎?

吳超和黃路明這兩個人雖然在裡面的時候關係不錯,但也說不上是真正同甘共苦了。

這個世界上,能同甘的人不少,可是真能共苦的有幾個?

反正的之前是見過不少能一起吃苦的夫妻,好不容易苦盡甘來的那一天,卻鬧的分崩離析。

同甘不能共苦的有,共苦不能同甘的也不少,終究事無絕對。

在裡面能一起相處的來,那是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敵人,在他們看來,外面的管教就是他們最大的敵人,他們要想不被人欺負,就必須團結。

所以他們之間並不是存在什麼情誼,當年能混在一起,那也是因為他們有一個強大的外敵,完全就是被高壓按在一起的。

現在出來了,感受過束縛,在享受外面的陽光和自由,不難為今後做出選擇。

他們這個年紀,思維發生一些跳脫性的逆轉,都是在正常不過的了。

兩個半大孩子,都是家裡的獨生子,從小都是被家裡嬌生慣養的,在家裡那就是小皇帝一樣,一切都是以自我為中心。

見勢不妙這個所謂的小團體瞬間就被分裂了,之前還是好兄弟,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掛在嘴邊,轉眼之間這兩人已經開始刀兵相向了。

當然這中間,丁凡的話也起到了一點挑撥離間的作用。

只不過這會兒他們的手上沒有任何武器,只能是拳腳相加。

旁邊做記錄的警員本想上去拉開,卻被丁凡伸手拉住了,就好像沒有看到一樣,任由這兩個人在審訊室裡面揮拳相向。

等這兩個人打的差不多了,渾身脫離的倒在地上,丁凡才走過去,伸手將人從地上拖起來,重新按在椅子上面,將手拷在椅子上說道:“打夠了沒有?”

“你們要是沒有打夠,我可以在給你們一次機會,黃路明已經註定要進去了,最少五年起步,吳超你也沒有好到哪裡去,我會叫人查你最近在外面幹的事情。”

“但是有一點我能保證,你們不會被送到同一個勞改農場,今後你們有很多時間可以跟裡面的那些大哥大爺慢慢的討教。”

“只是你們出來的時候會發現,在裡面學的這些東西,出來一定用不上,你敢用就還要在進去。”

“這皇糧我給你們管夠,吃到你死的那一天都成問題。”

衝動往往是要承擔後果的,未成年是未成年的事情,還有家長會給你擦屁*股,但是這個屁*股不是給你擦一輩子,成年人就要為自己做的事情承擔結果。

“吳超,咱倆的就此掰了,從今天開始,我黃路明跟你絕交!”黃路明比吳超稍微高大一點,剛才也是他壓著吳超在打,這會兒坐在一邊,嘴裡依舊不饒人的罵著。

吳超被打的不輕,臉上青一塊紫一塊的,眼神中也透著憤恨,可他註定打不過壯碩的黃路明,只能嘴上叫囂著,吐了一口帶血的口水氣呼呼的說道:“絕交就絕交,在跟我說一句話,你就是狗養的!”

這兩個人還沒完了,剛剛打架都打的筋疲力盡了,這會兒坐在一邊渾身無力還要嘴上不饒人,罵人幾乎不停。

這兩個人罵不夠,丁凡在一邊可聽夠了,站在兩人面前,突然開口問道:“當時動手打人的究竟是誰,我那個同事現在還在醫院裡面躺著。”

“知道我剛剛來的時候,他跟我說什麼嗎?”

“那傻小子跟我說,看到你們兩個他就想到了自己的弟弟,他還在希望我能給你們一個機會,我當時就在勸他,機會可以給,但不是什麼人都適合給機會的。”

“就好想你們這種,沒種的人,給你們機會都是浪費!”

年輕人的世界,就沒有不想當英雄的,大部分的孩子在他們這個年紀,都希望自己是個英雄人物,甚至想著自己能做點什麼了不起的事情。

誰不想名動天下,人人都知道自己的威名赫赫,哪怕是名聲在外,任何人聽了都畏懼三分。

往往這種大英雄,那都是個頂個的硬漢,說他們沒種,這簡直就跟剃了他的肉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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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沒種?”黃路明費勁的將袖子拉開,露出手臂上一道將近半米的疤痕說道:“我小學的時候就敢跟初中的人打架,初中的時候,我一個人打四個外面的小混混,這一刀我縫了三十多針,一聲都沒吭過!”

“確實沒吭聲,都讓人打昏迷了,醒來的時候,都縫好了,哭的跟林黛玉似的!”坐在一邊,聽到黃路明又在提起陳年舊事,吳超就忍不住開口諷刺兩句。

看黃路明一臉氣急敗壞的模樣,丁凡也猜到這小子應該是說著了。

“一個打四個,沒人給你發個獎嗎?”丁凡冷哼了一聲,伸手拉開了胸*前的衣服,露出胸口處層層疊疊的傷口疤痕說道:“我身上也有,同樣的傷疤我有四五十處,同時我背上還有,但是背上的傷口並不光彩,知道為什麼嗎?”

“胸*前的傷口,是我在戰鬥中留下的,而背上的傷口,那是我犯錯留下的懲罰!”

“一條刀傷,你還覺得很榮耀,這就是你有種的證明嗎?”

“你要是真的有種,自己做的事情就應該自己承認,自己承擔後果,人人都敬你是一條漢子,推諉,搪塞,敢做不敢當,就是孬種,你就是被送到了勞改農場裡,那些裡面的人渣依舊瞧不起你。”

年輕人都有崇拜英雄的情節,很多時候不是他們所崇拜的人有錯,而是因為年輕的閱歷並不明白什麼才是他們真正應該崇拜的精神。

很長一段時間,國內的錄像廳播放的全都是古惑仔一類的影片,不少青少年看了都對裡面的陳浩南充滿了崇拜。

都覺得這才是真男人,可他們根本就沒有看懂這些電影中所真正要表達的東西。

從始至終,陳浩南都在後悔,他之所以成為一個街邊的混混,只是因為那個時代的無奈,從後面的幾部電影中其實不難看出,他就算是坐上了老大的位置,心中依舊後悔。

賭氣之下走上了黑道,那是一種無奈,所有人都忘了,他真正想要成為的是一個歌手,應該是一個整天抱著吉他的歌手,而不是手上拿著砍刀見到警察四處躲藏的小混混。

“是我,那個警察當時上門,我有點喝多了!”黃路明似乎想通了,微微低下頭,在沒有了之前的張揚,誠懇的說道:“我之前在酒吧打了人,我以為警察上門是為了那件事,當時一緊張之下就跑了。”

“吳超跟著我一起跑的,但是他腳扭了一下,被那個警察抓到了,我想救他,就抄起一塊板磚把人拍了!”

丁凡對他這個態度還算是比較滿意,站在一邊一樣樣的細數著說道:“打架傷人,襲警,喝酒的事情不歸我們管,只是這兩條也夠你受的,代價總是要承擔的,主動承擔下來,還說明你有點悔意,法庭多少會給點量刑。”

“但是我希望你能記住,重複的犯錯,就不是同樣的理由能解救的了。”

“至於你,吳超,你本來不用跑的,可你當時好像比他還要慌亂,原因我現在還不知道,但是那幾個跟你走的很近的小姑娘,我想她們應該會知道點什麼,你看看是你自己說,還是我叫人給你做尿檢,然後自己查!”

這吳超本來就乾瘦的身材,臉色蠟黃雙眼凹陷,不難看出他之前都做過什麼。

而且聽說了警察上門了,他想都不想就跟著往外面跑,身上擺明了是有事情不想被人知道了,尤其是警察。

那麼究竟是什麼東西在他身上,還是他在外面做過什麼事情,也就一目瞭然了。

而且他也知道這件事恐怕躲不過去,一旦做了尿檢,所有事情就全都露餡了。

“我……那東西不是我的,這件事我也是被害者,我當時……”吳超一時間也有點慌了,而且這件事他也有點說不清楚,吭哧了半天,才咬著牙說道:“我在酒吧玩,那老闆請我抽菸,我也沒當回事,沒想到他在煙裡放了東西,我是被逼的。”

“一根香菸他要賣我一百塊錢,後來我身上的錢不夠了,他就威脅我,叫把加了東西的香菸給別人抽,到時候有人從我手上買東西,我就可以免費從他手上拿到這種香菸,所以我就……”

後面的話,吳超已經說不出來了,但是不難想象這東西他已經帶去了黃路明的家裡。

只是黃路明的運氣不錯,還沒來得及抽菸,就被警察找上門了。

黃路明在外面是打了架,而他心中比誰都更加緊張,生怕警察會發現他的香菸裡面會有東西,所以他比黃路明跑的還快。

當時要是黃路明不動手,這兩個人也不會被塞進審訊室裡面,這會兒八成已經問清楚放人了。

“哪一家酒吧,老闆叫什麼,之前跟什麼人接過頭?”一聽說加了東西,丁凡比誰都緊張,畢竟之前他在緝毒大隊也呆了幾天的時間。

而且境外也有這東西,危害性極大,各個國家對著東西都屬於絲毫不容的地步。

想不到彭城這個小地方竟然會出現這東西,看來這件事要跟上面的領導說一聲了,馬龍飛也應該將工作方向調整一下了。

等吳超將自己所知道的所有東西都寫出來了,丁凡才將這張紙單獨收了起來,繼續對兩人問道:“最後一個問題,胡德凱你們都認識吧!”

“我現在想知道有關他的事情,你們知道些什麼,就說些什麼。”

“不用懷疑,本來今天找你們,就是因為胡德凱的事情,是你們自己將事情弄得複雜了,不然你們現在應該坐在會客室裡,而不是審訊室。”

黃路明和吳超對視了一眼,頓時懵了,但這會兒就算是在怎麼追悔莫及,也來不及了。

實在是有錢難買早知道,但這一切能怪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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