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點,這是整個柳州最為舒服的一個時間了。

白天太陽高照,濃烈的陽光幾乎是烘烤著大地,溫度有時高的都叫人懷疑人生,尤其是看到眼前扭曲的空氣,上下顫動著,好像空間都要被融化了一樣。

一天下來,也就只有晚上的這個時間,城市裡面才算是稍微清涼了一點。

至少濃烈的陽光已經不在了,取而代之的還是相對柔和一些的月亮高掛在天際。

城市中的霓虹燈也逐漸開始上班了,各色各樣閃爍著不同的光芒,路邊一拍整齊的路燈莊嚴的屹立在街道兩旁,猶如哨兵一般。

要不是現在有案子發生在這個城市裡,丁凡還真的想要放慢腳步,好好的欣賞一下這個南方的城市,感受一下南方的夜晚。

說起來,自從接手了這個案子以來,丁凡沒有好好的休息過一天,就連他手下的這個些人也沒有休息好。

好在現在案子已經大部分解決了,丁凡也不需要在將他們逼得太緊了,剩下的小魚小蝦一個個找出來就好了。

而他自己也聽了雷老總的建議,順手順道了另一個案子裡面。

一連三天時間的高壓工作之下,整個警局差點都被丁凡搞垮了,所有的警員一個個眼睛好像熊貓一樣,時不時的伸手擦一下眼角的淚水,工作都要站著,根本就不敢坐下,生怕一坐下就會直接睡著了。

面對這種情況,丁凡最後還是覺得,案件的調查先到這裡做一點停歇,所有人都回家休息一下,明天一早,案情分析會,希望不會在像上一次一樣,將會議開的稀碎就好。

所有人一聽到這個訊息,差點激動的吼出聲來,用了最快的速度,完成了下班回家這個步驟。

丁凡將辦公室裡面的所有資料都整理了一下之後,這才從警局裡面走了出來。

出門的時候剛好遇到了羅隊長,他似乎並沒有急著回家,慢條斯理的還在門口擦皮鞋,看起來十分的悠閒。

丁凡上前問了一句才知道,原來這個羅隊長直到現在依舊是一個單身漢。

這羅隊長今年已經三十多的人了,誰能想到他竟然還是一個單身漢那?

不過想想好像也正常,幹警察的就沒有幾個成家早的!

丁凡今年也差不多三十歲了,雖然看上去還是挺年輕的,可事實上這個年紀在尋常人家裡,孩子都已經打醬油了。

兩個單身漢閒來無事,沿著街邊閒逛了一會兒,趁著晚上溫度涼爽,就坐在了街邊的小吃店裡面,邊吃邊聊了起來。

當然閒聊的內容就跟這個案子沒有什麼關係了,畢竟這個案子一提起來,任何人都會倒胃口。

閒聊的也就是一些人文地理風土人情的事情,說道這些東西羅隊長可是如數家珍了,畢竟他是本地人,土生土長的柳州漢子,對於這些東西說的頭頭是道。

丁凡也聽的起勁兒,一聊起來就忘了時間,看時間的時候,桌邊已經擺了不知道多少啤酒瓶子了,時間也接近晚上十一點了。

羅隊長就算是單身漢,也要早點回去休息了,畢竟明天他還要做彙報那,可沒有丁凡這個體力。

兩人在街口分道揚鑣,一個回家,另外一個往招待所走去。

沿著街邊走上一個街口就到招待

所了,而另外一個方向,就是南山區了。

這裡剛好就是一個新城區和老城區的交界位置,丁凡走在路口的時候還望那邊看了一眼,別說老城區這個時間還挺熱鬧的。

新城區這邊的路上已經沒有什麼人,反倒是老城區這會兒好像另外一個世界一樣,依舊不少人在走街串巷的,熙熙攘攘的人群十分熱鬧。

一時間好奇之下,丁凡的腳下也沒收住,轉而就往老城區的方向走去。

畢竟案發到現在,丁凡還沒有去過現場,一直以來都是出警的外勤在蒐集證據,他手上的所有線索都來源於這裡,他卻沒有到這裡來過,說起來心裡還真是有點不是滋味。

兩地本身也不遠,快走上幾分鐘的時間,很快就走進的老城區,要是沒有記錯的話,這條街就是草帽大街,聽說還是以前柳州最熱鬧的一個街道了。

其實不用說以前,就是現在的草帽大街依舊繁華,小商鋪一家都沒有關門,周圍人來人往,幹什麼的都有,看起來多少有點要徹夜狂歡的意思。

從草帽大街一路走道街尾,後面就變得有點冷清了,從街尾開始,就屬於是籬笆街了,也就是之前丁凡比較注意過的那一條街。

街面上沒有多少人,馬路也比較狹窄,路面坑坑窪窪的還有不少積水在裡面,相比前面繁華的草帽大街,這裡還真是差的不少,簡直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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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街面上有多少人,這一點就沒有什麼好比較了,前一個人山人海,後一個寥寥無幾。

順著街道往裡面走去,打算看看最早發現屍體的地方。

結果剛剛喝了太多的啤酒,搞的丁凡一時間有點尿急,只好先找個地方方便一下。

誰知道方便了一半,突然發現前面不遠處似乎有個人,身上穿了一身黑色的長衫,隱隱有些反光,而且這個人的頭上竟然還帶著帽子。

這個天氣,已經熱的人恨不得不穿衣服了,竟然還有人將全身上下都包裹的這麼嚴實,難道就不怕給自己悟出痱子來嗎?

在看這個人的手上,這時候似乎正拖著一個黑色的袋子,有點吃力的往前走著,頓時叫丁凡想起了之前紅梅理髮店的小徒工曾經說過,他當時看到了一個人,身上穿了一身黑色的雨衣,頭上還帶著帽子,全身上下遮掩的一點不漏。

而這個人,似乎跟之前的小徒工描述的一點不差!

難道說,今天運氣就這麼好?

在看這個人手上拖著的袋子,丁凡當即想到了一個可能,第一時間伸手就往後腰的位置抓了過去。

結果這一抓這一下,竟然抓了一個空。

這才想起來,因為這兩天工作量太大,所有警員的精神都十分疲憊,所以他建議木局長將所有人都配槍全部收回,明天來了在領回去,就是怕出意外。

這下好了,眼前意外已經發生了,他需要用的手槍卻沒有帶著,別說是手槍了,他就是手銬都沒有帶出來。

好在沒有這些,對於丁凡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影響,提好褲子跟在這個黑衣人的身後,悄無聲息的往前走著,就等著他拋屍的時候,他在上前給他來個人贓並獲。

其實在大街上直接動手也不是不行,只是這個時間早不早晚不晚的,外面還有不少人在閒逛或者乘涼,他實在怕自己突

然動手,刺激到前面的人,在出現誤傷之類的。

誰知丁凡跟在這個黑衣人的身後走了快有兩百米了,都沒有引起他的絲毫警覺,卻在紅梅理髮店的門前,遇到了那個小徒工。

這孩子也是個熱情的性子,一看到丁凡過來,笑呵呵的就跟他打了一個招呼:“呦,丁警官,這是晚上還在忙嗎?”

此話一出,丁凡渾身都僵住了,一滴汗水順著他的臉滑了下去。

而走在前面的黑衣人動作也頓了一下,似乎想要回頭看一眼,可最後一刻他卻控制住了,頭只是回了一半。

下一刻他突然將手上的袋子丟在了一邊,撒開雙*腿瘋了一樣往前跑了出去。

丁凡也不沒有時間在跟那個小徒工說什麼了,撒開腳丫子就追了上去,只是在路過小徒工身邊的時候,急忙忙的喊了一聲:“看好這個袋子。”

話音未落,人已經追出去好遠了。

小徒工還一臉茫然的不知所措,也不知道剛剛都發生了什麼,這會兒只是覺得丁凡跑的好快呀,一轉眼的時間,已經不見人影了!

其實不只是小徒工沒想到,就連丁凡都沒有想到,前面這個穿著一身雨衣的人,跑起來好像都要飛起來了,也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的?

前後追了十分鐘的時間,粗略的算了一下,丁凡這一路追過來,這都跑了快一公里了。

可前面的這個小子,跑起來簡直不要命,一公里之後,竟然速度絲毫不減,隱隱還有點提速的意思!

看來之前對於這個人的判斷,還有點保守了,現在看來這個小子的身體素質還不錯。

至少在跑步這一項上,能跟丁凡相比的人本身就不多,能跑這麼長時間實在不多見。

好在丁凡身體素質不錯,追上這個小子道是不成問題,誰知道這個小子好像是早就有所準備,在半路上提前準備了一輛車,當丁凡看到這輛車的時候,他想追上去已經來不及了。

說實在的,追了這麼長的時間,最後沒有將人追上,對於丁凡來說,也實在是一個難以接受的結果,要不是被這個小子刺激到了,有點好勝心作祟。

就是因為這一點小事,丁凡就將人跟丟了,氣的他恨不得張開嘴罵人了!

不過這一路上跑下來,也不是完全沒有一點線索留下來的,至少剛剛前面的那個小子跑了一路,似乎是覺得雨衣有點阻礙,被他隨手丟在了路邊。

就是不知道這件雨衣裡面會不會有點什麼東西存在,但至少會有他的指紋留在上面。

如果運氣好的話,這件雨衣上面除了指紋之外,有可能還會有點意外的驚喜在裡面。

當然丁凡也沒有忘了之前丟在街邊的那個袋子,雖然不知道那個袋子裡面裝的都是什麼東西,但想來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很有可能跟之前丟在垃圾點裡的東西……

回去的路上,丁凡順便給木局長打了一個電話,將自己這邊發生的事情跟他說了一遍。

說實在的,這件事就連丁凡自己都覺得有點離奇,甚至完全沒有想到,自己只是喝了一點酒,半路上方便了一下,竟然能跟這個一直以來都十分神秘的拋屍者碰上。

唯一可惜的一點,就是丁凡當時的好勝心太強,不然這會兒他恐怕已經被自己拿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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