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入冬,深夜的溫度很低,而且飄起了薄霧,能見度很低。

,林可可拖著疲憊的身體,正開著車回家,時間已經接近凌晨了,街上已經沒什麼車,也沒什麼人了。

藉著路燈和車燈,林可可隱約看見前面好像有一團黑色的東西,開上前一看,不由得大吃了一驚,竟然是個人,躺在地上,生死不知,而且身下流了一大灘血。

林可可連忙下車察看,還有氣,但是呼吸已經很微弱了,而且已經徹底昏迷了,生命垂危,林可可也顧不上不宜搬動傷者的原則,林可可連忙上前想扶他上車,可是昏迷的人都很重,加上又是個成年的男人,林可可實在抬不動他,只能求助女鬼。

女鬼飄了出來,無奈地看了林可可一眼,冷哼了一聲:“爛好人!”但還是手一揮,把人給弄上車了。

林可可腳一踩油門,飛速地向著最近的醫院開去。

“傷者傷得很重,需要馬上手術,請問你是病人家屬嗎?”急診醫生簡單地檢查後,馬上走出來找林可可。

“我不是傷者家屬,我並不認識他,是剛好在路上遇到他受傷,就送到醫院來。撞他的人已經跑了。”

“小姐,既然不是你撞的,那你報警了沒有?趕緊打122報警吧,別到時候被訛上了!”急診醫生好心地建議,他見過太多好心救人,卻被反過來訛詐的例子了。

“有辦法聯絡到他的家人沒有,他的傷很重,必須要馬上輸血,而且要馬上安排手術,我們醫院有規定,沒有家屬的親筆簽名,是沒有辦法做手術的,還有醫藥費……”急診醫生為難地說。

做醫生也不容易,規定很多不說,就算他違反規定去救人,家屬也不一定感激他,反而會給自己惹麻煩上身。而且他這種一個月就拿個幾千塊錢的死工資,還要養家餬口,實在沒有能力去幫人。

“醫藥費我來付,你先給他輸血吧,至於他的家人,他身上有沒有手機或其他的東西。”林可可估計,就是對方的家人來,也不一定能付得起醫藥費,她剛剛匆匆地打量了幾眼。

傷者是個老人,大概六十到七十歲的樣子,頭髮有點花白,面龐黝黑,上面佈滿了褶子,身上穿一套農民下地常穿的那種盜版迷彩服,褲腳和鞋子上沾了一點泥土,手腳都很粗糙,上面都是老繭,一看就知道,對方的生活困苦。

林可可接過醫生遞過來的電話,開啟了通訊錄,看到寫著乖孫兩個字的電話,打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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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請問你認識這手機是主人嗎?”

凌承鈞皺了下眉,又看了眼來電顯示,上面顯示的是爺爺,他總覺得聲音有幾分耳熟,奇怪地問道:“這手機怎麼會在你手上,你是誰?有什麼事?”

“你先別管我是誰,你趕緊到人民醫院來,你爺爺被車撞了,傷得很重,需要馬上做手術,你趕緊過來簽字,我已經讓醫生先輸血了。”林可可著急地說。

“好,我馬上來。”凌承鈞拿上車鑰匙就開車飛速向人民醫院趕去。在路上,他給杜斯理打了個電話,讓他飛速地趕往人民醫院。

當凌承鈞趕到醫院時,見到林可可,兩人都很意外。

“是你?你是肇事者?”

凌承鈞語氣不善地說。

“不是我撞的,我只是剛好遇上了,就幫忙送過來。肇事者已經跑了。”林可可同樣也沒好氣地說。

她上下打量了凌承鈞幾眼,穿著一身高階訂製的西服,估計沒個十幾萬下不來,襯衫上扣的那對藍寶石袖釦,起碼也要上萬,手上戴了一支和上次不同款的百達翡麗的手錶,腳上可能是來的匆忙,穿著一對拖鞋。全身上下的行頭,至少上百萬。

凌承鈞這麼一身名貴的行頭,跟他爺爺那一身貧困老農的打扮,形成了強烈的對比,諷刺意味十足。

林可可的內心不由得生起了幾分鄙視。

“我爺爺現在怎麼樣了?”

凌承鈞無暇追問,是不是林可可撞的,他自會查清楚的。

“已經推進手術室先輸血了,等你簽字完,就能做手術。”

“我進去看下。”凌承鈞說完就要去推手術室的大門。

林可可趕緊阻止:“你幹什麼?手術室是不給家屬入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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