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後。

“秋雅,你還好嗎?這幾天……”

教學樓天台,袁華兩手踹兜,穿著小白鞋低頭走到秋雅身後,臉上是看得見的懊惱。

秋雅手弄長髮在那兒搖頭。

“放心吧,我要一個人毀滅之前,必須先讓其膨脹,我已經安排人去收拾他了,你再堅持幾天,忍一忍,不過還好,他把精力都放在了寫小說上,沒有繼續騷擾你。”

袁華走到可以看到大海的地方,面向遠方,目視白雲,這一刻彷佛找回了自信。

“還有那個夏洛,我也會讓他離你遠遠的。”

秋雅握拳的小手放在唇邊,微微點頭,輕輕答應。

“喂喂~”

這時正對面的大喇叭響了,裡面傳來夏洛的聲音。

“喂喂,秋雅同學在嗎?我是三年級二班的夏洛,我專門為你創作了一首歌曲,趁著午休時間,送給你,我的女神。”

袁華臉上的自信瞬間消失,面帶憤怒看向聲音傳來的地方。

而秋雅,一臉驚恐。

相比夏洛,她覺得林躍還好,這幾天來那個人專注於寫作,把她完全拋在一邊,說來也怪,短短一週時間,就她知道的內容,算算的話也有二三十萬字了。

這是什麼概念?

平均一天三四萬!

一般人在不考慮構思和書寫工整的情況下,一個小時寫2000字已經是極限,他呢?那是寫字嗎?簡直就是抽風,關鍵是吧……字跡並不潦草,方方正正,還挺好看的。

一天這樣,兩天這樣,三天後還這樣,她不由自主地產生了一絲興趣,想看看小說內容,可是換來的是什麼,一個“滾”字,這讓她很受傷,也很氣憤,更搞不明白這是為什麼。

他把她弄到身邊,就是為了當個吉祥物?還是說,為了保護她不被夏洛侵犯?

他明明鬼精鬼精的,連她心裡在想什麼都知道,會好心地幫一個處處算計他的人?

如果是真愛的話,她相信可以,但是摸身體事件結束後,她從上到下,從裡到外,都看不到那個人對她有一點愛慕之心。

反觀夏洛,那小動作就多了,日常擠眉弄眼拋飛吻,偶爾還來個邂逅,再就是故意跟她排到一個衛生組,搶著搬凳子擦玻璃掃垃圾,那真是要多殷勤有多殷勤,然後就是現在了,居然要給她唱什麼歌。

他能唱什麼歌?

叮~

旋律響起。

“曾夢想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華。”

“年少的心總有些輕狂,如今你四海為家。”

“曾讓你心疼的姑娘,如今已悄然無蹤影。”

“愛情總讓你渴望又感到煩惱,曾讓你遍體鱗傷。”

“DILILI……”

“走在勇往直前的路上。”

“DILILI……”

“有難過也有精彩。”

“……”

秋雅往前走了一步,看著廣播站的方向,她沒有想到夏洛這麼有才,這首歌還蠻好聽的。

“秋雅,這個夏洛……太過分了。”

袁華本想繼續吐槽,轉頭一看心上人的表情,蔫兒了。

她好像……好像很欣賞這首歌。

其實不只是她,整個學校裡的人都聽入迷了。

教學樓前嘮嗑的學生停下來,珍惜時間埋頭苦讀的好學生眯起眼睛。

連辦公室裡剝雞蛋的王雨也停下來,偏頭看著廣播站,本以為他班的二傻子又在犯蠢,結果意外地好聽。

許巍的成名曲嘛,當然抓人。

夏洛很得意。

這就是他的倚仗,這個年代許巍沒火,朴樹沒火,他要火了!

從廣播站小妹崇拜的目光就能知道這首歌對他們的衝擊有多大。

嘭~

就在他得意洋洋,認為秋雅一定會被這首歌打動的時候,廣播站的門開啟,馬冬梅滿面怒容,將小妹手裡的話筒一奪:“夏洛,上次換位的事我已經忍你一次了,今天又發騷,你皮癢了是不是?當‘媳婦兒’這倆字兒白叫的啊。”

“馬冬梅,你……你誤會……哎,你別搬凳子,你……你放……”

就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時候,又有一道男聲加入進來。

“要打出去打,別在這裡打,損壞了公物算誰的?”

“林……林躍,你來幹什麼?”

“我看你唱的挺歡樂的,我也來湊湊熱鬧。”

“別鬧了,就你那五音不全的破鑼嗓……哎,馬冬梅,你放手,你讓我把話說完,哎……啊……”

響亮的耳光聲唬得操場上的學生一哆嗦。

大春從廁所出來,一面繫著褲腰帶,一面跟對門走出來的女同學指著大喇叭說道:“夏洛,我們班的。馬冬梅,我們班的,還有林躍,也我們班的。”

沒人搭理他,倆女孩兒跑得飛快。

辦公室裡,王雨往窗戶前面靠了靠,把剩下的半塊雞蛋塞進嘴裡,小聲嘟噥道:“怎麼三傻子也去湊熱鬧,他也寫歌?這倆人打擂臺呢?”

在他心目中,大春是三年級二班大傻子,夏洛是三年級二班二傻子,林躍是新晉的三傻子。其中大春是真傻,夏洛是瘋子,林躍是偏執狂。

很快他就沒多餘的心思想這些了,因為廣播站裡的人開場了。

“徘徊著的在路上的。”

“你要走嗎via via。”

“謎一樣的沉默著的”

“那也曾是我的模樣。”

“我曾經跨過山和大海。”

“也穿過人山人海。”

“我曾經擁有著一切。”

“轉眼都飄散如煙。”

“我曾經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

“直到看見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桉。”

……

如果說夏洛的歌一開口就是巔峰,隨後歸於平凡,那麼林躍唱的這首歌就是始於平凡,漸起風雲,和絃一波一波衝擊心田,最後一舉推向高潮。

王雨使勁嚥下卡在嗓子眼兒的雞蛋黃,喃喃說道:“我還以為班裡的三傻子只會寫小說呢。”

秋雅迷茫了,看看袁華,又看看廣播站的方向,心裡的小鹿在撲通撲通雀躍著,夏洛的歌很好聽,林躍的歌也不錯,怎麼以前就沒發現他們有這樣的優點呢?

前者會寫歌還能理解,畢竟夏洛有一把吉他,每當過年過節開慶祝班會他都會唱兩嗓子,儘管不咋地,好歹也算入門不是,林躍是怎麼回事?以前從沒表現出音樂天賦,突然就爆發了?

書中有黃金屋,書中有顏如玉她能理解,難不成書中真有能貫通任督二脈的奇遇?給這傢伙撞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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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逼,太牛逼了。”

“三年級二班牛逼。”

樓下響起的“牛逼”中斷她的胡思亂想,往下探了探身仔細一瞧,超有班級榮譽感的大傻子把校服舞成了混天綾在廣場上躥下跳,驚起同學無數。

另一邊,馬冬梅已經不再打夏洛。

“你別說,林躍這歌兒唱得真不錯。”

夏洛揉著被她掐過的地方,苦著臉說道:“我唱的也不錯啊。”

馬冬梅一瞪眼:“讓你再嘚瑟。”

“別……別動粗,有話好說,有話好說。”

我曾經跨過山和大海,也穿過人山人海,我曾經擁有著的一切,轉眼都飄散如煙。

夏洛咂摸一下這句歌詞的味兒,總覺得有點熟悉,可是搜刮出腦海所有存貨,也沒有關於這首歌的印象。

不會吧?真是這小子自己寫的?

想來想去,他只能一臉沮喪地接受現實------三年級二班有一個才華橫溢的實力派歌手,跟他不一樣,他的歌是抄的,而林躍嘛,是自己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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