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運與不幸,冥冥之中自有定數。

體內誕生出魔靈,對冒險者來說,是件值得高興的事。

可對普通人而言,就是一場災難,稍不注意,就會被魔靈控制,往往會給身周的人,帶來不幸!

普通人覺醒魔靈的機率,是非常低,但還是不得不防。

為解決此種隱患,城主府有做些應對,好比四道城門前的佈置!

城門人來人往,很少有人注意起,牌匾上的發光裝置。

此裝置由大魔法使親設,能探測惡意的物件。

比如,當有惡人進城時,此裝置會發出訊號,事後會有人去盯住目標,如果確定意圖不軌,那人會被強行帶走。

魔靈是負面情緒的聚合體,普通人體內只要出現,不管是好人,還是壞人,此裝置都會發出警報。

若是在某方面具有天賦,城主府則會試著去招攬。

要是被魔靈所控制,根本不用等進城,守衛會把人直接帶走。

此部分人,若是還有挽救的可能性,城主府會盡力去救,畢竟擁有魔靈,是件稀罕事,只要用心培養,不難成為一名強者。

然而,有些魔靈非常狡猾,極其擅於偽裝,竟能騙過探測器的監測。

哪怕用心找,也很難發現到它。

此類情況,魔靈已多半噬主,是個不安定因素,會給社會帶來極大的危害,好比鬼童子!

“不勞你費心!說吧,你是怎麼找到這來的?”

半個多月前,鬼童子冒險脫離宿主,為的是殺死某個傢伙。

沒錯,對方就是兇殘的馬哈德。

準確的說,是藏在他身體裡的某個傢伙:“嘰嘻嘻,你要是沒受傷,我還真不好找到你!”

“哦?你還想跟我打?前幾次,要不是我讓著你,你以為你能逃得了?勸你最好別反抗!”

“三目連,別以為你找了副新軀殼,就能打贏我!信不信我一口噴死你?”

三目連,跟鬼童子一樣,也是魔靈,就藏在馬哈德的心臟位置。

它的本體,是只三眼烏鴉,能操控屍體進行作戰。

它很強大,光是不懼魔法攻擊,就可讓它逍遙於世。

它們之間,有些淵源,宿主間的關係,竟是爺孫倆。

是的,它們的宿主,正是阿飛爺孫倆!

其中,阿飛爺爺段的魔靈,是三目連。

早在他們進城之前,段就已被控制住。

三目連性格扭曲,非常喜歡殺戮,連環殺人案發生時,附近都有出現段的身影!

至於鬼童子,阿飛並不知曉它的存在。

為解救他爺爺,雙方暗暗較量了不少次。

一週前夜晚,在鬼童子的拼命解救下,意識不清的段,總算恢復些意識。

結果不言而喻,三目連一怒之下,就把他給殺了!

事情就是如此荒唐,阿飛的爺爺,是被他的魔靈殺死,並非他人所殺!

殺了宿主後,三目連瞭解到一件事,只要完成兩步驟,它的實力,就能獲得質的提升!

首先,它得要吸收掉鬼童子。

完成之後,再去殺死阿飛,吃掉他的心臟,就可成為完美生命體!

兩步驟不能亂,要不然,它豈會放過阿飛!

知道它的野心,鬼童子沒敢回到阿飛身邊。

可在沒成長起來前,魔靈長時間離體是大忌,時間越久,力量就會越弱。

為不被三目連找到,鬼童子四處躲藏。

昨天時,馬哈德會出現在榴蓮小區,便是猜測它躲在裡頭,結果還沒開始認真找,就被賈羅、紅蓮給攪了!

“我的老朋友,沒必要這樣吧?你確定要自爆?”

要是把狗逼急了,啥好處都沒,只好費勁去勸住:“自爆就自爆,你能奈我何?你我本就不該存在,還是跟我一起下地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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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虛弱的鬼童子,可鬥不過三目連。

自爆?那是不可能的!

被強行鎮壓的它,啥也做不成:“不錯,就是這種感覺!只要等我們融合完畢,再吃掉那臭小鬼的心臟..!”

“奇怪,我怎麼感應不到他的氣息?他(阿飛)難道出事了?”

正準備大肆搜尋,不料院子被包圍住了。

率先趕到的,是魔法部隊:“最近的連環殺人案,就是你幹的吧?”

魔法部隊並非個個都會魔法,其中過半是普通人,只是藉助魔法道具作戰。

只有正、副隊長,才是真正的強者。

他們的到來,絲毫沒讓三目連害怕,反而有些興奮。

剛獲得到的新力量,總得試試有多強。

可接下來的事,讓它相當困惑,它竟在魔法部隊的攻擊下,受了重傷!

按理說來,我應該不懼任何攻擊才對,那這到底是什麼情況?

一定是還沒融合完畢的關係!

該死!我不能死在這!

“那家夥往那邊逃了,給我追!”

調查小組趕到時,狼藉的院子,早沒了人的蹤影。

根據戰鬥痕跡來看,肯定不是鬼童子的傑作,那會是誰?

“大人,沒有任何發現,還要繼續再找嗎?”

西蒙很頭疼,即將趕到前,他收到了訊息。

魔法部隊已跟目標接觸上,還打了兩三次,不出意外的話,天亮前,就能把人逮捕歸案。

跟他們搶功勞,吃力不討好,既然有人代勞,他不介意偷會懶:“不用!時間不早了,都回去吧!”

“至於明天嘛,如果沒接到通知,你們就不用來了!”

“哈?確定不用再來了嗎?”

這樣就結束了?200錫尼未免太好賺了吧?

也不能這麼說,那只會吐冰的雙頭犬,太危險了!

要是再碰到,我就算手段盡出,估計也沒法贏!

“既然這樣,那我們分頭走吧!”

時間還早,賈羅沒想著急回去。

與火旋風分別後,他發了好一會呆:是這個方向?

鬼童子、馬哈德雖沒找著,不過,他感應到了某種氣息:會是黑暗生物嗎?

出於好奇,他走著走著,發覺目標竟在列車站附近!

“好巧,又見面了!”

能在車站外碰見格雷,確實挺巧的。

賈羅詫異的是,他要離開,咋不讓人送送?羅曼怎麼沒來送行?

“你咋穿成這樣了?”

“唉,我好歹是名人,出門當然得精心打扮一番!”

“也是!雷克斯,上回比較匆忙,這回你們好好認識下!”

“賈羅閣下,我們又見面了!看你出了一身汗,該不會真來給我們送行吧?”

魔力越精進一步,賈羅就更能感受到惡意。

雷克斯看似笑眯眯的,其實對他懷有極大的敵意。

覺著應該是因為傳聞的關係,他倒沒怎麼在意。

既然要走,怎麼也得送送人。

格雷坐的列車,發車時間時晚上11點多,還有兩個多小時,足夠讓人好好道個別。

三人在附近的奶茶店,坐了會,礙於雷克斯在,賈羅沒想敞開地聊。

“阿蒙,馬上就要說再見了,你咋只顧著吃?”

阿蒙的日子,過得相當滋潤,就這些天,他就長了一圈。

看上去圓鼓鼓的,很不符合審美觀。

為恢復原有的身材,為避免被人嘲笑,尤其是布魯,他下定決心,今後得多多鍛鍊。

可他是個吃貨,過上奢侈的日子,估計怎麼鍛鍊,都很難瘦下!

時隔些天,再見到賈羅,他發覺對方變了好多。

至於是哪變了,他說不上,總之就是變了。

反覆看著賈羅、格雷,他忽然有個大膽的猜測:他們難道是失散多年的兄弟?

越看阿蒙,賈羅越有種感覺:我感應到的,難道會是他?

阿蒙算是黑暗生物?不可能吧?

“我們要走了,你就沒點表示嗎?”

如今有錢了,為不失面子,賈羅出手倒是挺大方的。

他的挎包裡,有不少好貨。

阿蒙的話,給點新品零食,應該就能搞定。

珍藏版的兩顆雷積石,格雷應該會喜歡!

倒是雷克斯,這胖子有啥興趣愛好?

等等,聽格雷說,他的料理水平很高,那就..!

“哇哦!真沒想到,你連這東西都能搞到!”

“可真是讓你破費了!”

雷積石,蘊含大量雷電的寶石,屬於高危險品。

對其他人來說,它危險得很,但對格雷來說,卻是不可多得的充電寶!

受羅曼啟發,格雷超想大肆收購雷鳥符,奈何市面上很少賣,他讓人四處打聽,就只收到兩張。

雷積石更加珍貴,用完了,只要再補充好能量,還可以再用,他心動得不行...

收下一大堆的新奇零食,阿蒙嚴重懷疑,賈羅對他有什麼企圖。

果不其然,他那根掉落的羽毛,竟被惦記上了!

一想起羽毛是怎麼掉落的,阿蒙就好想揍揍格雷。

好在他忍住了:“啾啾啾!”

能搞到阿蒙的羽毛,也不枉此行了!

給雷克斯的金之廚具,本是打算給夏爾的。

根據介紹,它屬於高階的魔法道具,用它料理出的東西,不僅會更加美味,還可縮短烹飪時間。

賈羅對這不瞭解,看出雷克斯挺喜歡的,他覺得算是送對了。

至於夏爾的那份,改天再補上!

“我得走了,記得替我向其他人問好!三個月後,咱們王都見!”

就這麼走了嗎?

時間太晚,叫不到車,目送格雷走進車站後,賈羅便要抓緊回去。

然而,當快走到牛鬼大道時,他竟被一個傢伙襲擊了:“怎麼是你?”

(TO BE 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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