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說在深山老林裡,就是尋常的村鎮之間,一個村子還有一個大仙呢。山裡的動物更多,難不成......它們都是傻戳戳,一個有出息的也沒有?這不符合客觀事實!

什麼地方特產啥,啥東西就容易“成材”!比如......在人類的聚居地,基本上都是貓,狗,雞,老鼠之類的家仙比較多!而在山裡,狐狸,狼,黃皮子,這類的野生動物,就更容易“有出息”!

這兩省交界的廣袤林子,雖然說......並非真正的原始森林,中間穿插著省道,國道,以及鐵路的,還有一些村鎮坐落在這地方。但也是野生動物資源極其豐富,鹿,袍子,狼,野兔,黑熊,等等等等,都在這裡面生活。

這麼熱鬧的一個大家庭中,居然沒有一隻狼“考上大學”,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難道說.....真的是自己的儀器出了問題?這都繞了兩天兩夜了,移動的“雷達”,早就把整片林場覆蓋掃一遍了!不可能有死角啊?

自己和黃丫,又不是一般的動物,那移動速度都挺快的,總不至於.....那老狼在和自己做遊戲,故意藏貓貓吧?

墨墨雖然不是強迫症,但做事情也比較追求完美!她有這個自信,自己的儀器肯定沒問題!這山裡的老狼,要麼是不在,要麼就有一套反偵察的法器在屏蔽著自己的“雷達”!

真是喵了個咪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墨墨出發前,還真沒想到,對方還有這麼一手!看來......還是把敵人想的太簡單了!

人類多次進行大規模的搜捕都沒發現它!可見.....這老狼,還是真有兩把刷子的!

眼下的情況有點兒大條了!如果.....雷達不起作用,這麼大的林子,可要找到啥時候?別說一個月,就是一年也夠嗆啊!要知道.....這老狼可不是固定在一處不動的,它是活物,到處亂竄,簡直永遠也找不到,只能靠碰運氣了!

墨墨陷入了焦慮中,沒想到第一次執行任務就這麼敗興!要是明哥在就好了,他主意多,肯定有辦法撥雲霧見青天的!

她和黃丫,又在山裡轉了兩天,依舊沒有任何收穫!不能讓黃丫一直陪著自己在這兒乾耗啊!人家還有任務呢!故而.....墨墨決定,先跟著黃丫一起去江北的南部,消滅了那個虎爺再說,等回來的時候,再繼續找這老狼。

然而.....就在主僕二人留下了一片紙鳶,準備坐上另一片奔赴南部之時,墨墨手中的羅盤,突然有了猛烈的反應!指標直直的指向了東南方!

更不可思議的是,伴隨著指標的顫動,遠處的山林裡,竟然......還傳來了一聲槍響!

墨墨和黃丫登時跳下了飛行紙鳶,如同兩支射出的箭,飛速的奔向事發現場!

此一刻,也用不上什麼羅盤了,從聲音就能辨別出具體的方位和距離!

......

要說,這一聲槍響是咋回事?難道......人類發現那白鼻子老狼了?開槍射擊!這裡面.....還頗有一番內情。墨墨在山裡抓老狼,而與此同時,也有那麼一位人類“大能”,正帶著全村的老百姓進山,追殺這個魔頭!

這位人類“大能”到底是何方神聖?事情還要從兩個月前說起!

兩個月前,坐落在山林西邊的某個村子裡,來了一位南方小夥!別看此人相貌平平,卻有一手好絕活兒,就是口技!

無論是鐘錶走針兒,碗碟碰撞,推門摔門,茶杯砸碎,只要是世間能發出聲兒的動靜,沒有他學的不像的!至於.....什麼學誰說話,婦人叨叨,孩子啼哭,老頭咳嗽,雞鳴狗叫之類的等等等等,就更不用提了!

其實,這是一類非常寶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叫做口技,自古就有!只是現在的人,沒人學了,更不相信......有人僅僅憑藉一張嘴,就能把聲音演繹的如此出神入化!

什麼學別人唱歌啊,說話啊,貓叫狗叫,這沒啥稀奇的。但你連鐘錶走針兒,敲碎雞蛋殼兒的聲音都能學出來!而且還不僅僅是像那麼簡單,簡直就跟真的一樣,這就有點邪門兒了!有點近“妖”的意思!

其實這只是現代人見識淺薄的原因,在舊社會,為了能餬口,學一門手藝,都是動輒十年二十年的師從!正如《賣油翁》中所講:熟能生巧耳!當然.....這裡面也有一定的天賦在發揮作用!

總之一句話,這南方小夥的口技水平,堪稱舉世無雙!找不到第二個比他牛的人。

要說這本事.....你在城裡做個直播多好啊?讓別人給你耍耍人氣啥的,也能積累點粉絲。但人家小夥可不!他來這老山林子裡,另一番自己的打算!

那就是和當地獵人合作,獵殺這山裡的動物,尤其是狼和狐狸!

憑藉他的口技,在山裡騙動物上套,那簡直一騙一個準!什麼.....小狐狸思春,老野豬犯嘀咕,野狼鬧心,母山貓想老爺們兒,等等等等!他在這邊兒一學,那邊兒的動物,就會以為是同類,或者某種食物鏈關係,自然會有所動作,然後誘導著它們......落入提前挖好的陷阱裡!

有這南方小夥出馬,獵人們往往連槍都不用,乾脆挖洞靠撿,也能撿得盆滿缽滿,然後剝皮販賣,那都是錢!

其實南方小夥這次來,主要是為了一種稀缺資源,就是小狼的皮!之所以要和當地獵人合作,除了引路之外,更重要的還是為了保護自己!畢竟狼是群居野獸,挺危險的!

至於其他的野獸收穫,都是摟草打兔子,捎帶賞賜給這些獵人們的,算是保鏢兼嚮導的報酬!

兩個月下來,這南方小夥共收穫了400多張小狼皮,一個個都拿生硝處理完後,掛在村子裡晾著,等著臭味散盡......直接發往南方!

要說這小狼的皮,有啥稀罕的?貌似也沒狐狸皮,貂皮值錢啊?那些名貴的女式大衣基本上都是貂皮的。

那只是人們不懂!這小狼的皮,名貴著呢!當然.....前提是野生的。

狗和狼之物,性屬最熱!而狼又甚於狗!用狼皮做大衣,那是最保暖不過,但因為火性太大,一般人都消受不了!時間長了還會落下火毒之病!

故而,有人退而求其次,用小狼的皮來做大衣,這樣一來......火候剛剛好,既能保暖,又不至於上火,兩全其美!

有需求就有市場,有市場就有獵殺!江北和嶺北交界的這一片林子裡,野生動物資源豐富著呢,故而人家南方小夥才過來!在老家.....有一堆客戶在等著要呢!定金都支付了!

原本只是想弄點小狼皮,做點小買賣,沒想其他。不過.....就在今天傍晚,這南方小夥,突然接到了一個大活兒,一單直接開價100萬!

開價的,不是南方的那些老闆們,而是離小夥所駐紮的村子,30公里外的徐家莊來人了,直接開價100萬,想請這小夥幫忙,把這山裡的那個吃人的白鼻子老狼給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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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人1000多口子湊錢!集資100萬讓小夥出馬!為了除掉這個惡狼,他們寧願把鍋都砸了,日子不過了!也要和那魔頭拼上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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