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假期結束之後,木一和金百合又開始了按部就班的生活。對他們而言,再上一段時間的班又要放彝族年假了。等彝族年假放完,再上幾個星期的班,這一年也就結束了。

龍劍已經被關進去十天了。這十天時間,他從自由自在的人被抓進了派出所,又從派出所送進了拘留所。出了拘留所,又進了看守所。這進了看守所,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夠出來了。

池梅從接到第一張通知書開始就一直在擔心丈夫。等接到了第二張通知書。她的心情就更加沉重了。她不知道該怎麼去幫助丈夫才能夠讓他早一點兒出來。

她只能去找大老表幫忙想點兒辦法。但是,大老表是一個膽小怕事的人。除了安慰自己幾句,並沒有什麼地方能夠幫上自己的。

甚至是自己剛提說了一句,幫找點兒錢來,去找哈關係,看能不能把丈夫撈出來。大老表還劈頭蓋臉地罵了自己一頓。說什麼撈人都是騙人的。如果龍劍沒有問題的話,最多拘留幾天就放出來了。

等自己接到刑事拘留通知書又去找大老表的時候。大老表的臉色都有些不好看了。還說自己早就喊龍劍不要去搞這些歪門邪道了,就是不聽自己的勸。這哈好了遭逮到了。完全是自作自受,咎由自取。

還說上去問自己的時候,自己為什麼一句實話都不說。自己能說什麼呢?說了又起得到什麼作用呢?這個大老表除了會罵人,什麼都不會。看來,還是只能自己去想點兒辦法了。

池梅帶著兒子去找了找那些被放出來的人。這些也不說老實話。自己問他們什麼,他們要麼裝作一問三不知,要麼就是東拉西扯,顧左右而言其他。還有幾個老流氓,居然還調戲自己。

唉,這都是些什麼人啊!

實在沒有辦法,池梅還是只能去找龍劍的發小強強。看看他有沒有什麼辦法。畢竟小強強也是操社會的。也許他的社會經驗要豐富一些。

當自己找到小強強的時候。小強強說自己早就聽說了麻子的事情。他說麻子的這個事情不好說。如果他自己扛不住,什麼都招認了的話。判刑坐牢肯定是跑不脫的了。

就算是他自己不招認,但是別人把他供了出來。然後證據又充分的話,哪怕他自己一句話都不說,還是照樣會被判刑坐牢。因為,聽說現在好像有一個什麼“零口供”的東西。

小強強的話,猶如一記記重錘,快要把自己砸死了。依小強強的分析,龍劍這才次是凶多吉少,在劫難逃了。

不過,最後臨走的時候,小強強又給自己丟擲了一些希望。他答應幫去活動一下,探探風。如果有機會的有門路的話,他一定會為朋友“兩肋插刀”,想方設法把龍劍給“撈出來”。

小強強的這些話說得池梅心裡暖暖的。她覺得早點兒來找小強強就對了。還是小強強仗義。

關在看守所裡的二狗倒是老油條了。他也不知道自己這是幾進宮了。自打自己的爹孃死了之後,爺爺奶奶家,公公婆婆,叔叔姑姑家,舅舅姨娘家……都沒有了來往,彷彿這個世界上就只有自己一個人。

孤兒,對!自己就是一個孤兒,孤零零地像流浪狗、喪家之犬,無家可歸地流浪在這個冰冷的世界上。除了麻子沒有欺負過自己,那些曾經的同學也好,朋友也好,鄰居也好,熟悉的人,陌生的人……哪個又沒有欺負過自己呢?

他不知道自己在派出所給麻子的哪個眼神,他小子讀懂了不?如果他小子讀懂了,他只管把什麼都推到老子身上,把自己撇得乾乾淨淨。只要他自己不招認,隨便哪個狗日的亂咬亂供,他是不會遭坐實的。最多關一哈,最後還不是一句話“證據不足”,就放回去過年了。

反正老子是不會出賣他的。至於最後的結果是怎麼樣的。就只能靠他自己自求多福了。能幫他的,也就只能幫到這裡了。反正老子,一直都是一口咬定他是第一次來耍的。窮得屌樣子,還手癢得很,揣了幾百塊錢就學人家來賭錢了。

不過,當二狗在看守所裡放風時看到麻子時,他心裡就在暗叫不妙。不過他看麻子那神態,又不像是招認了。那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有人亂咬了麻子。只是可能證據不充分。不然的話,那些警察為什麼總是饒著圈子套自己的話呢?

雖然自己裝得傻乎乎的樣子,其實心裡面門清著呢。那幾個年輕的警察,還欠著火候呢。想套老子的話,想從老子這裡找到突破口,想把麻子圈進來,門兒都沒有,想都別想。、

《刑法》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資金、計算機網絡、通訊、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賭博罪的共犯論處。”

雖然二狗自己把什麼都扛了下來。但是從有些賭徒口裡,還是瞭解到龍劍有協助二狗問題,也有“放水”的問題。麻煩的是,二狗雖然咬了一些人出來,但是這些人那天行動的時候又不在場,沒有被抓到。

現在去抓又沒有找到人。可能是聽到了風聲,早就不知道逃到哪裡去躲了起來。這就導致羈押期馬上就滿了,還無法把案子結了。

二狗雖然咬了一些人出來,但是獨獨就是拒不招認龍劍是協助他的。也閉口不談龍劍“放水”的問題。只是一口咬死說龍劍是來賭錢的。而其他人又只知道“麻子”,不知道“龍劍”。關鍵是也找到有人承認從龍劍手裡借過“水錢”。

一混一個月的最長羈押時限就要到了,如果再找不到龍劍涉聚眾賭博和“放水”的關鍵性證據,那就只能放人了。因為提請逮捕的申請,檢察院只批准了二狗和其他人的,龍劍的被退回來了。

檢察院的理由就是證據不足。但是,如果龍劍沒有協助賭博,那起碼應該是“放水”獲利了的。不然的話,他又沒有正當的工作。據調查掌握他原本只是一個刮膩子的抹灰匠,現在膩子也不刮了,一家人生活還那麼好。他那裡來的錢呢?實在是說不過去。

眼睛一眨,很快就要到年底了。各種考核指標把大家壓得實在是透不過氣來。羈押時間一到,就只能放人了。但是,人一放出去,就不那麼好掌握了。

看來只有一種措施了。那就是“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龍劍的情況就是“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當這個消息傳遞到池梅那裡的時候。她還是厚著臉皮去找大老表。希望大老表能夠當龍劍的保證人。這樣的話就可以不用交納保證金了。因為警察給她說了。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木一聽到池梅說可以給龍劍辦“取保候審”,只需要自己去籤個字,龍劍就可以放回來了。就準備要答應池梅。但是他話都還沒有說出口。金百合就搶著把話說了:“池梅啊。這個事情我們再考慮一哈。明天回你的話哈。”

見老表嫂都這樣說了。池梅也就只能起身回家去了。

等池梅走了。金百合和木一就吵了起來。

木一覺得金百合根本就不給自己面子。當著老表媳婦的面就打了自己的臉。金百合倒也覺得自己委屈。說自己這都是為了木一,為了這個家。這保證人不是那麼好當的。你就能夠保證龍劍沒有參與賭博,沒有“放水”。別忘了他還來約過你。知人知面不知心,萬一你把他擔保出來了。他跑了怎麼辦?到時候你會不會承擔什麼責任呢?

木一也不知道金百合的擔心是不是多餘的,但是想想,還是覺得金百合說得有一些道理。為了保險起見,他還是去找了個網咖,上網研究一下保證人和被保證人需要遵守的規定。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訊;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儲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如果自己當了龍劍的保證人。一是要監督被保證人遵守以上規定;二是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如果被保證人有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最後一句確實把木一嚇住了。他捫心自問,自己確實不能拍著胸脯給龍劍做這個保證人。萬一他違反了以上規定,甚至跑了怎麼辦?自己一天上班都搞不贏,那有時間24小時盯守著龍劍呢?

木一有些心情沉重地回到了家。金百合很關切地問木一:“研究清楚了不?”

“清楚了。確實是風險很大。”

“那你總還是要給人家池梅回個話撒。不然人家還在等你的回話。”

“你這叫我怎麼回呢?就說我去查了一哈。你這個保證人風險大得很。我不想給你龍劍做這個保證人?那豈不是把人都得罪完了?”

“你就說是我死活不同意你做這個保證人吧。你現在去給他做了保證人,大家是高興了。可是萬一他不守規矩怎麼辦?跑了怎麼辦?真到了那個時候,就不是得不得罪人的問題了。”

“是的。如果真是那樣了,我有可能要遭罰款,嚴重了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就是啊。所以,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木一只好撥通了撥通了池梅的電話。剛說了一句:“池梅啊,實在對不起……”

話都還沒有說完,池梅就把木一的話打斷了。“好的。我知道了。麻煩你了哈他大表叔。沒得關係的。我自己想辦法。”

第二天一早,池梅把孩子交給了朋友。拿著銀行卡去取了錢就去把保證金交了,把龍劍保釋了出來。

警察不厭其煩地給龍劍和池梅又交代一番取保候審需要遵守的規矩。龍劍那是答應得一個爽快。恨不得馬上就飛出這個牢籠。

出了看守所,龍劍直接叫了個三輪車把他們拉到了大河邊。等三輪師傅走了,他連忙把衣服褲子,包括內褲脫來扔了,撲通一聲跳到河裡洗呀洗搓呀錯,渾身的皮膚都給搓紅了。

池梅給他放著哨,龍劍迅速地把池梅帶來的新衣服褲子內褲換了,穿上新鞋子。突然一下子就把池梅緊緊地抱在懷裡又親又啃……

等龍劍親熱了一會兒,池梅趕緊推開了他,叫他忍一忍,等回去了再說。因為,這麼久了,她也很想。回到家,關上門,那就真是一番天雷地火的景象了……

等一切歸於平靜之後。龍劍問池梅,這段時間有沒有欺負她。池梅回想起這段時間的煎熬、委屈,淚水忍不住就流了下來。

她小聲地說到:“欺負倒是沒人欺負,只是世態炎涼。有些人,你去求人家幫忙,哪怕不要他出一分錢,就籤一個字他都不籤。”

龍劍知道池梅說得是什麼意思。他倒是蠻不在乎的。一邊撫摸著池梅的秀髮,一邊安慰池梅。“你是說大老表吧?”

池梅輕輕地“嗯”了一聲。然後說了句:“真的是‘仗義每多屠狗輩’啊。”

龍劍聽不懂什麼意思,便問池梅。池梅給他解釋,就是小強強比你大老表講義氣。

龍劍就笑了。“傻婆娘。大老表有大老表的難處。人家警察都給我講清楚的了。如果有保證人給我提供了擔保,我違反了規定,那個人就要受到牽連。”

“你是打算跑了哦?”

“哦!那個不跑,那個是傻子。跑出去躲一哈。等過個幾年,這個事情就過去了。再慢慢回來也不遲。你是不曉得。肯定是有人咬我了。”

“二狗咬你了?”

“應該不是二狗,而是其他人。他們現在還沒有掌握證據。還有幾個人跑掉了。我們遭逮的那天,那幾個雜種運氣好沒有來,就沒有遭逮。估計是他們跑掉了。所以才把我放出來的。萬一那天他們遭逮轉來了,把我坐實了就慘了。”

“就是。要是坐過牢了,以後肯定要影響娃兒的。”

“我還是這麼想的。所以,老老實實呆一段時間,看看情況。找到機會就跑。跑得遠遠的,電話號碼什麼的都換掉。”

“娃兒呢?”

“帶起跑啊。實在不行就送到他婆婆家去讀幼兒園。”

“那交了的那點保證金呢?”

“你咋這麼目光短淺啊?錢沒有了,還可以去掙。萬一人進去了這麼辦?”

就這樣龍劍和池梅很快就達成了逃跑的共識。但是表面上他們還要裝得老老實實地,是不是還要到派出所去晃一晃。

然後龍劍又去接了幾個刮膩子的活兒做。營造出一派老老實實刮膩子過日子的假象。

而木一由於拒絕了池梅的請求。心裡也有些不好意思,也就沒有再問池梅龍劍的情況。直到,一個星期六上午,木一去買菜,在菜市場遇到池梅。忍不住就問了問情況。這才知道龍劍早就出來了。

其實,木一還是猜到龍劍應該早就出來了。只是,他不好意思去問。

既然都知道情況了。木一便邀請池梅他們一家到家裡吃飯。池梅便給龍劍打了個電話。告訴他大老表請到他家去吃飯。龍劍回她說等幹完活回來洗了澡,換身衣服就去。

晚飯時,龍劍一家三口來木一家吃飯。木一問了問龍劍事情的經過,還有在裡面的情況。

龍劍輕描淡寫地說了一下。然後還是很感慨失去自由的痛苦。

最後木一又勸龍劍好好踏踏實實地刮膩子,等以後積累一些錢了,再去包點小工程什麼的,一步一步地來,慢慢做大做強。

龍劍雖然表面上答應著木一,但是他的內心是做好了逃跑的打算。只是他不會讓木一看出來。因為那樣既不解決問題,還會牽連木一。

吃完飯,龍劍一家人又耍了一會,然後才依依不捨地走了。他心裡很清楚,這是自己在大老表家吃的最後一頓飯了。以後不知道何年何月再相聚了。

而木一對此卻一無所知。

章節目錄

推薦閱讀
相鄰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