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萊爾莎毫不掩飾對雷恩的興趣,說道:“克萊登學院的老師水平太差,沒幾個是有真正實力的,你應該早點離開。”

“我沒有打算再回克萊登學院。”

雷恩在克萊登學院三年,除了劍術以外,沒學到多少東西。學院每年放兩次假期,現在是暑假期間,還有半個月又要開學了。

每個學生最多在學院五年,無論是否成為超凡者都要離開。

在沒有穿越過來之前,雷恩的前身是很想繼續第四年學習的,但是父親巴德不支援,所以才跟家裡鬧翻了。

現在,他已經是戰鬥巫師了,自然不願意再回克萊登學院。

德萊爾莎的臉色正式起來,說道:“成為巫師只是起點,以後的晉升之路十分漫長。女神教導我們,‘魔法即為真理,知識就是力量’,作為一個巫師,永遠不能停止對真理與知識的追求。”

雷恩點了點頭,他聽過這句話。

這是魔法女神的格言,每一個信徒,尤其是巫師都把這句話奉為圭臬。

德萊爾莎繼續說道:“戰鬥巫師作為三大學派之一,雖然人數不多,但也是至高議會正式認可的巫師。作為一個真正的巫師,任何時候,不能放棄對真理與知識的追求。”

“我在隆杉德有幾個關係不錯的朋友,如果你想進銀星學院或巫師塔,我可以幫你。”

“你不用急著做決定,我最近應該都會在羅勒旅館。”

德萊爾莎說完便跟羅傑一起回房間去了。

雷恩看著他們離開,認真考慮德萊爾莎的建議。

她的話很有道理,巫師從來不是一個閉門造車的超凡職業,施展法術是很複雜也很精妙的能力,靈魂中的秘法要素只是提供了法術模板而已,真正想發揮出魔法的最強威能,需要經過不斷的摸索,熟練掌握各種施法技巧。

最強大的巫師向來都以真理追求者自居,而不是單純的施法者。

除法術以外,巫師們常常還要掌握符文,鍊金術,附魔,歷史神話,位面,魔魂要素圖譜等等,這些近乎無窮的知識,也許不是每一項都要研究精通,但是也耗費了巫師們無數的精力,同時帶來強大的力量。

等級越高的巫師,知識就越淵博,並且深受魔法女神的青睞。

隆杉德最大的巫師組織,正是銀星公爵建立的銀星學院和巫師塔,除非離開隆杉德,否則生活在這裡的每一個巫師,都必須跟兩者打交道。

要麼加入銀星學院,要麼進入巫師塔。

當然,雷恩也可以都不進入,這樣他就變成一個流浪巫師了。

流浪巫師背後沒有勢力支援,缺少資源,尤其是無法進入各大巫師學院的圖書館,各種知識與技巧匱乏,即使天賦再高,也很難走遠。

在帝國歷史上,偶爾有天縱奇才的流浪巫師晉升傳奇,但是沒有一個流浪巫師能晉階聖魂巫師,進入至高議會。

雷恩當然不想成為流浪巫師,有更好的路不走,那是傻子。

他只是沒有想好是進入銀星學院,還是巫師塔。

銀星學院的環境較為輕鬆,跟其它兩座學院差不多,就是學生少一些,所有人都以巫師為目標,即使不能成為巫師,也要成為其它施法者,學生的福利待遇都很不錯。

當然,這個不錯只是相對其它學院而言,跟巫師塔就不能比了。

只有正式巫師才有資格進入巫師塔,巫師塔的管理很嚴格,模式跟學院也不一樣,以師徒傳授為主。

每個進塔的巫師,都要選擇一個更高等級的老師,跟隨老師學習或戰鬥。

巫師塔成員的一切開銷,包括所需的知識與魔藥,都由銀星公爵承擔,相應的,塔內所有的巫師都要聽令於銀星公爵。

這位聖魂巫師是高塔的唯一主宰。

雷恩對巫師塔內部的情況瞭解有限,反正隆杉德最頂尖的巫師,幾乎都是高塔的成員。

他的身世來歷都很清楚,進入銀星學院和巫師塔都不難。

現在又有一位傳奇巫師作為介紹人,無論去哪個地方都是一句話的事情。

雷恩更傾向於先進銀星學院,初步掌握一些知識,等到瞭解更多資訊之後,再決定要不要進入巫師塔。

不過,他現在有個疑慮,那就是影刃殺手似乎有針對銀星學院的陰謀。

在近期,銀星學院恐怕會有大事發生。

雷恩不想趟這個混水,雖然他只是一級巫師,在銀星學院和影刃之間,都是無足輕重的小角色,但是身上偏偏有紛爭印記,萬一在學院被察覺到,那就太麻煩了。

“還是先等一等,陰謀爆發以後再進銀星學院。”

雷恩心裡想著,不過在這之前,自己還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去處理。

他離開院子,上到羅勒旅館的二樓進入房間。

這個房間的費用一直在支付,期間沒人進來過,霰彈槍和從艾斯伯格那裡收繳的長劍都藏在床下,沒有被人動過的痕跡。

雷恩拿出霰彈槍檢查一遍,沒有問題。

之前製作了三十枚子彈,那天用掉一部分,還剩十七枚,不過放了幾天好像有點潮了,不知道還能不能用。

雷恩搖了搖頭,決定放棄這批子彈,連這把霰彈槍也要重新改造一下。

霰彈槍只是當初應急製造的,他還是普通人的時候,非常有用,現在自己是超凡者,暫時用不上這把槍了。

因為開槍時動靜太大,在隆杉德城裡沒什麼機會用到。

特別是在銀星區,巫師塔頂上的靈魔之眼時刻監視著整個區域,槍聲一響,恐怕下一秒鐘它的目光就掃過來,然後被鎖定,想跑都沒機會。

當然,霰彈槍還是很好用的,可以彌補目前不會法術無法遠距離攻擊的缺點。

不過必須先經過改造,特別是子彈的火藥要換成無煙火藥,最好能向佐爾坦學習一下製作魂槍的經驗,結合兩者的優點,提升威力,做出最適合自己的槍械。

雷恩把槍和長劍收好,下樓在旅館大堂點了一份晚餐。

佐爾坦湊過來跟他閒聊起來,抱怨羅傑又在跟那個女人在後面亂搞,都不跟自己打牌。

雷恩聽得無奈,只能轉移話題,跟他交流起槍械製造的事情。

果然,佐爾坦一提起槍械,立馬就忘記了打牌,眉飛色舞的跟雷炫耀自己收藏的幾把魂槍。

這一頓飯吃了三個多小時,啤酒喝了小半桶,雷恩也是受益匪淺。

天黑之後,雷恩帶上霰彈槍和長劍,返回自己的公寓。

把槍拆成零件,處理掉發潮的子彈,現在他能用的武器只有一把八角錘和艾斯伯格的手半劍。

拿起劍揮了幾下,雷恩不太滿意的搖頭。

這把手半劍價值不菲,用料和做工都很好,但不是附魔武器,而且重量太輕了,只有十磅出頭。

艾倫厄斯的“磅”,差不多等於地球上的“斤”。

十磅重的劍其實已經相當重了,普通人揮幾下就沒力氣,很難用於實戰,只有超凡者可以使用。

羅傑身為傳奇獵魔人,不以力量見長,那把狼之牙鋼劍,也不過才三十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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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對於雷恩來說,無論是十磅還是三十磅,都太輕了。

他現在能夠輕鬆舉起兩千磅重的東西,上手的武器重量在一百磅左右最剛好。低於一百磅,發揮不出力量的優勢,高於一百磅又會影響靈巧和速度,戰鬥中消耗太多體力。

一百磅重的劍非常少,通常都是雙手劍或巨劍。

雷恩會劍術,可是對劍沒有特別的偏愛,也許是上輩子的外號影響,他對錘子情有獨鍾。

戰錘這種重量級武器,更能發揮自己的力量!

他拿起旁邊的八角錘,在手裡掂了幾下,三十磅重的錘子拿著感覺像是一根稻草,太輕了。

“還是要買把合適的錘子。”

雷恩想起之前買八角錘的時候,在那家機械工匠鋪裡見到的幾柄戰錘,應該有自己能用的。

他立即出門,穿過街道,很快就來到了工匠鋪。

工匠鋪的老闆依然一身疲憊坐在那裡休息,看到雷恩,還是沒有打算起身招待。

雷恩沒有管他,走到放著錘類武器的區域。

十幾柄各類戰錘呈列出來,主要分成三類,一種是長柄重錘,整把錘子幾乎跟人一樣高,需要雙手握持使用,看起來有兩三百磅。一種是短柄的單手錘,比較輕,重量在四十磅左右。

這兩種錘子都比較少,最多的還是長短適中的戰錘。

戰錘最初是矮人鍾愛的武器,錘頭較大,柄長一米左右,以矮人的身高正合適,人類也能使用,既可以雙手握持,也能單手揮起來。

工匠鋪裡有五六柄戰錘,幾乎都沿襲了矮人戰錘的設計風格。

錘頭以方形為主,錘柄刻有防滑條紋,很多小細節處都帶有矮人的裝飾,如果不仔細辨別,還以為是出自矮人之手的武器。

這些戰錘都沒有附魔,只是普通武器。

附魔武器的價格都在一百金盾以上,雷恩現在買不起,工匠鋪也不會隨便擺在這裡任人試手。

所以雷恩也沒怎麼選擇,隨手拿起一柄戰錘感受一下,發覺有點輕了。

連試了幾柄戰錘,都在七十磅左右。

這個重量對於矮人和其他近戰職業來說,可能剛好,但是雷恩擁有經過強化的“力量”要素,七十磅還是太輕了。

雷恩本想隨便買把錘子將就用下,正要問價,卻看到老闆身後的牆上掛著一柄戰錘,看起來像比較重。

他走過去問道:“老闆,你後面這柄戰錘能給我看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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