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治元年(1864年)三月二十五日,一橋慶喜正式辭去幕府役職“將軍後見”,轉任京都小朝廷的新設官職 “禁裡御守衛總督”。

不但如此,他還兼任了朝廷新設的“摂海防衛指揮”。

“願吾皇千秋萬代,臣慶喜謹遵敕旨。”

見此情景,坐在一旁的徵夷大將軍家茂,他撇了撇嘴,但最終決定還是一言不發——畢竟之前溝通過了,如今也不好節外生枝。

看家茂的臉色不對,旁邊的公卿們紛紛竊笑:

這事真是極有趣。

從來只聽說過,幕府插手朝廷的公卿任免;如今卻是,德川御三卿放著好好的將軍後見要職不做,反而轉投朝廷懷抱,這真是活久見啊!

好不容易熬到觀禮結束,家茂不顧諸侯的賀喜,匆匆退席。

雖然在外人看來,慶喜走馬上任對幕府是個大利好,可熟知內情的家茂,他心中卻是一片苦澀:

“禁裡御守衛總督”,負責京都警衛、協調各家在京都的武力;“摂海防衛指揮”,則是有權巡察摂津海岸武備。

公卿們對外宣稱,將這兩個位置交給德川頂級親藩,是對幕府的進一步看重。可在熟知內情的家茂看來,這不過是釜底抽薪之計而已。

別的不說,京都守護、京都所司代、京都町奉行等等,已經有了這麼一大堆幕府役職,朝廷還新設禁裡御守衛總督,有這個必要嗎?

而且呢,此總督雖然是朝廷官位,但每月卻要幕府七千五百俵的役料。

拿自家的錢,養朝廷的兵,這不是明目張膽的欺負人嘛!

悔不當初,就是家茂如今的想法。

可誰又能想到,僅僅入京都兩個多月,這局勢就莫名其妙地稀里嘩啦了呢:

公武合體,合個鬼呦!

娶了和宮的家茂,本來他對幕府與朝廷合作是比較樂觀的,同心合力、共度時艱,這只要兩邊都有誠意,啥困難不能克服。

按他的想法,第一次公武合體的失敗,是因為武力攘夷和溫和攘夷兩派之爭,可八月一八日之變後,武力攘夷派大部分退出京都,那事情不是應該變順利了麼。

開始時,確實如他所預計,這第二次上洛後,幕府這邊一強硬,朝廷就讓步了:

“公武一和決斷”由朝廷主導變成了幕府掌控;

接著,罷黜了一批激進公卿,換了一批支援公武合體的上來;

更為重要的是,又以敕旨的形式,重申了“委任大政於幕府”;

而且呢,二月底連年號也改成了“元治”,暗示朝廷徹底放棄了激進攘夷的想法。

可誰成想,只好了一個多月,幕府和朝廷之間的爭執又劇烈起來:

事情的起因,還是與西洋諸強的合約有關。

去年,文久三年(1863年)十二年二十九日,幕府與蘇亦維亞簽署了通商協約草案。

而如今雙方爭執的焦點,則還是御敕的問題。

說起御敕,這是朝廷和幕府之間繞不開的老問題:

從嘉永七年(1854年)的《扶桑米人和親約定》開始,幕府與米、英、蘭、魯、佛蘭西、佛朗基、普等

國簽署了各種約定,可直到現在,這些約定沒一個得到了朝廷的御敕許可。

一直以來,齊昭一系與幕府中樞抗衡的大義,就是這個御敕問題——無朝廷的御敕許可而擅自開國開港,此無禮也。

這個問題呢,已經變成了幕府的積年痔瘻,一碰那就流血不止啊。

雖然這次與蘇亦維亞的通商協約呢,在江戶籤的是草案,然後規規矩矩找朝廷審批,可依然引起了公卿、諸侯的憤怒:

幕府不是說十年攘夷麼,這一邊說攘夷,一邊繼續擴大通商,啥時候能攘夷成功啊?

如今說話管事的,包括六個朝廷“國是參與”,慶喜、慶永、容保、島津齊彬、山內豐信、伊達宗城,再加上關白二條齊敬、將軍家茂,整好八人。

開始呢,這八位沒把這當回事:

一入京都,幕府的兩位,將軍家茂和政事總裁慶永,他們就通報了此事,表示有英、佛在背後支援蘇亦維亞,不得不如此。

如果朝廷覺得為難,那拒絕也可以,幕府絕對聽從安排。

按理說,幕府都這態度了還能出啥簍子,許不許可都行嘛。

可問題是,誰都沒想到,不怕沒好事就怕沒好人,一群公卿把這事整大發了,他們聯名上奏,要求連以前的御敕許可一起處理掉。

這不是鬧嗎?

如今的扶桑皇帝,是徹頭徹尾的攘夷派,認為天下南蠻無好人,洋人都是來扶桑橫行霸道、奸~淫捋掠的。

皇帝擺出了這個態度就從來沒變過,當年幕府大老井伊都沒招,一逼急了他就拿退位說事,因此他是絕對不會同意的。

如果這次真連以前的御敕一起奏請,然後皇帝拒絕了,那樂子就大了:

執行吧,不說剛把武力攘夷派壓制下去,就說洋人,他們能幹?說不得要立馬做過一場,而有三國炮擊下關這前車之鑑,根本打不過嘛——就算打贏了這一波,亞羅號之戰聽過沒?下一波不還得跪啊。

不執行吧,那公武合體不是成了鬼話麼。

如今六個“國是參與”,除了容保外,原本都是攘夷的齊昭一系,以前堅持說沒御敕許可不行,現在好麼,御敕問題成了自己的麻煩,這可咋搞?

另外,雖然近來開埠問題減輕了,物價沸騰也有所緩解,可“病來如山倒,病去如抽絲”,這民間也不過是從地獄十八層提到十七層,依然過得水深火熱,誰提御敕開埠通商,那不是自己找不自在、主動捅馬蜂窩麼。

於是大家一起埋怨慶永:

“你這個政事總裁考慮事情不周密啊。

這通商協議,你就應該置之不理。

前面頂住了,後面才好騰挪嘛。”

慶永也冤枉啊,三國炮擊下關打敗了,正是洋人氣焰囂張之時,你拒絕可以,但總要找個正經理由吧:

“說開埠通商不好,那目前與西洋諸國貿易怎麼說?

人家蘇亦維亞把姿態擺的相當之低,條件比以前各國的都好,你讓我咋拒絕?

啥地方不滿意,人家立馬就改,咱扶桑號稱大國,那總得講點道理吧。”

對此大家只有嘆息,打又打不過,甚至沒開打自己就散夥了,

這神仙也沒辦法啊,因此呢,六個參與,把頭一縮,這事就一直拖著。

這其實是老成持重的做法,如果光提蘇亦維亞通商一事可不行,不管通不透過,這都是個藥引子,與其鬧到不可收拾,還不如拖著,事緩則圓嘛。

可問題是,一件事可以拖著,總不能事事都拖著啊。

所謂的“國是參與”,在大政委於幕府的前提下,其實還是有不少事情的:

其實從第一次公武合體開始,朝廷就收回了一項重要權利,那就是儘管“大政委於幕府”,可如果朝廷願意,還可以就大政諮詢諸侯——建立“國是參與”的法理,就來源於這一條。

可啥是大政呢?

比如扶桑與諸國的貿易,就屬於大政。

而“國是參與”們最早討論的,當然就是橫濱鎖港一事。

去年幕府承諾十年攘夷,朝廷要求拿出章程來,當時橫濱鎖港就是第一條。

可今年幕府態度轉變,說橫濱鎖港在三國炮擊下關之後不現實,只能限制貿易。

好歹橫濱的交易資料翔實,貿易額確實下降了不少,加上這次幕府的態度強硬,這才好歹糊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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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也是御敕事件鬧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橫濱不鎖港,屬於幕府對天下違約在先,再與蘇亦維亞通商協約草案關聯起來,那幕府豈不是要正式反對攘夷嗎!

至於還有啥是大政呢?

各家的內務肯定不算,但幕藩之間的事情,朝廷就可以插手了,比如三國炮擊下關之後的長州,怎麼處理,這個朝廷就可以過問。

說起長州,這也是個奇葩:

三國炮擊下關的善後,長州派人參與,當時都點頭同意、簽字畫押了,可事後居然反悔了!

文久三年(1863年)十月底,幕府與英、佛、米、蘭四國簽約,以賠償二十萬英鎊的代價,解決了下關炮擊的攘夷事件——當然,這約定還要各國本土官府批准,但按經驗,這基本上就是走個過場而已,

這賠款二十萬英鎊,準備分四期支付,也就是每六個月賠付五萬,善後簽約的時候就支付首期,於一年半內付清。

簽約就支付首期,這是西洋四國得了亞羅號戰爭的教訓,怕扶桑突然變卦。

其實裡面還有五萬的諮詢費,但幕府怕走漏消息,最終還是沒敢和長州交底——萬一長州到處嚷嚷,這洋人惱羞成怒,黑鍋還不是要扣在幕府頭上。

長州雖然號稱富庶,可二十萬英鎊相當於近一百零四枚萬延小判,也就是扶桑的一百零四萬兩,這麼一大筆錢,一年半掏出來,也著實承擔不起。

於是呢,幕府起了帶頭大哥的作用:

先免了三成,也就是六萬英鎊,幕府替長州交了;

接著,又把內部賬期延長為五年,也就說,一年半內向洋人的賠款,幕府先墊上,之後長州再慢慢還。

實話實說,這就不賴了,五年還十四萬英鎊,除去首付二十萬金,相當於之後的四年,每年才十三萬金多一點,這對長州來說,壓力是有,但肯定不大。

可問題是,善財難捨啊。

人家長州如今壓根就不想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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