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分局,某審訊室,二隊隊長魏騰親自審訊襲擊男子。

方樂和曲卿等核心一隊的人,則在審訊室外看著,反正現在也沒其他的事,而且會場維安是兩隊的共同任務。

魏騰的兩個跟班也在外頭,方樂於是事先招呼。

“對了,兩位,我還不知道你們叫什麼呢?”

一個偏瘦高的說:“我叫張虎。”

另一個偏矮胖的則說:“我叫趙龍。”

“啊?”

方樂內心吐槽,那你倆的頭子,不該姓包嗎?

“咦?方兄弟,咋了?”

張虎和趙龍對方樂的反應不理解。

“沒啥,沒啥,就是覺得,兩位的名字,很有氣勢。”

“是吧,是吧,別的人也都這麼說呢……”

審訊室內,滿臉威嚴,半點不見在外頭時見人就笑模樣的二隊長魏騰,開始了審訊。

“姓名?”

“你們不該抓我,你們該去抓餘承海,那是個殺人犯——”

男子劇烈掙扎,看押警不得不上前制止。

“我問你姓什麼叫什麼,哪兒來那麼多廢話。”魏騰一個凌厲視線投了過去。

不得不說,還是頗有氣勢的。

男子大約是首次進審訊室,沒經歷過這陣仗,一下子老實了,回答:

“我叫錢剛。”

“年齡?”

“29歲。”

“身份證帶了嗎?”

……

確定了男子的基本身份資料後,才觸及審訊核心。

“你是做什麼的,為什麼襲擊餘老……餘承海餘總?”

錢剛怒色再次上臉。

“我是個建築工地的工人,和同村的幾個兄弟,一同進城打工,就在餘承海承建工程的工程隊裡幹活,一個月前,我們在施工時,腳手架斷裂,除了我緊急下撈住了一個架子的邊兒保住了命,其他幾個兄弟都摔死了。”

“事後要賠付的時候,工頭說只給最低的賠付金額,說我們施工操作不規範,還讓我們所有工人,不要對外說出了人命案的事,不然全體扣工資,賠付的事也沒譜了。”

“那幾個兄弟,都是我帶出來的,他們都是家裡的頂樑柱,所以我要求賠償金多一些,不然對不起我兄弟們的家人,可是包工頭不同意,還想把我趕出工程隊,我威脅他們不給錢就告訴媒體,發到網上,包工頭把我打了一頓,還搶走了我的手機。”

“後來我找到一家媒體的人,可那個人說現在對傳謠管得比較嚴格,餘承海的公司是個本地龍頭企業,大集團,要是謠言的話,他們的媒體會受到牽累,所以讓我先證明自己的工程隊隊員身份。”

“可是我的手機被搶走了,我的確在網上發過一些工作照啥的,可告訴那個記者網路賬號後,發現我發的那些東西,都不見了,被刪除了,平時也沒啥人關注我,也找不到原資料,我根本證實不了自己曾在工地,在那個工程隊工作過。”

“雖然如此,那個記者還是好心,答應親自去證實一下,還給我租了個地方住。”

“可那個記者回來後,說到過餘氏人力資源部門那裡查了,同期工作人員資料庫裡,根本沒有我的名單,連同我那幾個出事的兄弟,都沒有任何可查記錄。”

“我這才知道,他們把我們的所有資料,都給刪除了。”

“我偷偷去找和我一個隊,相熟的人,可他們都不認識我的樣子,還有的打算招呼包工頭,我趕緊嚇跑了。”

“那個記者後面告訴我,我這種事情,私下裡根本沒有解決的辦法,因為我一個小老百姓,沒權沒勢,根本不可能鬥得過姓餘的,除非把這事鬧成社會熱點,吸引到輿論注意,讓相關部門介入調查,發揮出媒體的監督作用啥的。”

“他還說在有了輿論熱度後,就算你沒錢找律師,也會有人主動幫你忙的,那時候,媒體再跟進報道,就有效果了。”

“但到底怎麼搞成輿論熱點,那個記者沒告訴我,但我看了他提供的一些資料,又上網查了查,發現那個姓餘的會參加那個會展中心的什麼活動,我就一直在外頭等著,終於碰到那個姓餘的出來了,我就用事先準備的尿,潑了他——”

說到這裡,錢剛咬牙切齒,顯見對餘承海的恨積壓到了一定程度。

審訊室外頭,小韓感性地說:“這個人真可憐呢。”

大何也說:“是啊,沒想到,現在這個年頭,還有人幹重大事故隱瞞不報這種事,藍海又不是小城市。”

方樂則冷呵呵說:“資本家都是這樣的,能少付出,就不多花錢。”

“咦?你們為啥都那樣看著我?”

突然收到其他人一同側視過來的目光,包括曲卿的,方樂不由彆扭。

“好吧,我承認我不缺錢,但我又不是資本家。”

曲卿則說:“好了,好了,專心聽。”

大家又一同將專注迴歸審訊本身。

審訊室內。

“錢剛,我同情你的遭遇,前提是你所說的,都是真話。”

“不過呢,你知道你之前的行為,那叫什麼嗎?那叫危害公共安全罪,外加尋釁滋事,如果受害人因為你的行為,出了什麼事,你還涉嫌故意行兇傷人。”

錢剛牙齒錯動。

“要是殺了那家夥,能換回我兄弟們的命,那我也幹了!”

“錢剛,不要執迷不悟。”

“我只是潑了尿,你們放了我!”

“放了你?還讓你去襲擊餘總嗎?”

“不,我要去告他!”

“你先呆在這裡,好好反省一下吧……”

魏騰出來,問曲卿:“曲隊,你覺得怎麼處理?”

曲卿說:“治安事件,魏隊長你比我有處理經驗。”

魏騰呵呵笑了,卻又笑容消失。

“普通治安事件,的確好處理,但這次的,恰巧不是普通事件啊。”

說什麼,來什麼,有內勤警員氣喘吁吁跑了過來,向兩位隊長彙報。

“魏隊,曲隊,不好了,公安局門口圍了一群記者,說要採訪之前被你們抓來的人!”

魏騰向曲卿攤了攤手,以示無計。

曲卿想了想,說:“彙報給李局吧。”

局長李海得知情況後,親自招兩個隊長開了個閉門會,半小時不到就結束了。

而兩人出來後,方樂上前詢問,得知了處理結果。

警方將以違犯了治安條例的名目,將錢剛拘留十天,不過,不送派出所,就在分局留置室完成拘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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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樂慨嘆一聲,普通人之間要是發生這種事,多半是批評教育了事,拘押?因為潑了尿就拘押十天?

但他又不得不認同,分局這個決定,是適當的。

畢竟錢剛一旦被釋放,留在分局外的那些記者們,就會將錢剛在受審時所講的那些話,延伸放大,鋪天蓋地宣傳。

但說起來,錢剛的話,根本還沒來得及證實,就算是真的有隱瞞不報的工傷事故,第一手要去接手處理的,也不會是警方,更不會是甘南分局,餘氏那個樓盤專案,根本不在分局轄區範疇內。

不過呢,事情的發展,往往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接下來的幾天的發展,出乎了方樂及所有人的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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