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罪書。”

“塗麗麗是我殺的。”

“馬小梅是我殺的。”

“喜長生也是我殺的。”

“塗麗麗害我坐了牢,是罪有應得。”

“喜長生想威脅我一直為他做那種事,這是妄想。”

“喜長生是個變態,他迷信換血能夠永葆青春,甚至像他本人的名字一樣,能夠長生。”

“他尤其喜歡年輕、有活力的女人的血。”

“我就是被他僱傭來做這種事情的。”

“最後一名被我們選定的女孩兒,也是他最看重的那個女孩子,恰巧還是O型血,所以他打算大量抽取那個女孩子的血,來給自己大換血。”

“為此他還準備了一個儀式,搞了一個什麼祝福的法陣。”

“他說那種音樂是他之前到一個非洲部落旅遊的時候,那裡的部落祭祀儀式的時候,部落居民的集體祈禱聲。”

“他說那是個祝福族人長壽的儀式。”

“好吧,你想長壽,我就讓你得償所願,在地下去長壽吧!”

“所以我給這傢伙把血換了,換成了塗麗麗和馬小梅的。”

“喜長生這廝,根本不知道我殺過人。”

“我殺人的地點,就在這個大房子裡。”

“總之就是這樣,三條人命,一切都是我做的,我有罪……”

看完了所有內容,曲卿問:“字跡經過對比和鑑定了嗎?”

馬輝:“給盛非凡的父母看了部分文字,說就是他們兒子的字型,也經過了專門的鑑定,證實無誤。”

“那個大房子的後續勘驗呢?”

馬輝:“的確從衛生間那裡,查出了血液反應,並提取了樣本,和之前的兩個受害者的吻合。”

大何長舒口氣,判斷:“太好了,一切疑點都解釋清楚了。”

“包括喜長生這系列案子裡是什麼角色,為什麼被害,那個地下室裡的血陣又是什麼意涵。”

“我看要是沒有其他的問題,差不多就可以進入結案步驟了。”

其他人也都是差不多的心情。

畢竟這個案子,從案發到大致破解的現在,所需時長不算最久的,但是耗費的大家的心血卻是最大的。

方樂不語,曲卿問:“你怎麼想?”

方樂緩緩剖析:

“我覺得這封悔罪書裡,還有不詳的地方。”

“盛非凡殺害塗麗麗,動機提到了,也說得通。”

“殺害喜長生,和我們的猜測也一致,唯獨為什麼殺害馬小梅,他半點都沒有提到。”

“在之前,我們曾認為馬小梅的遇害和什麼騷擾案,或者這個突然冒出的富豪喜長生有關。”

“可依據盛非凡悔罪遺書裡所說,這個喜長生綁架楊瀟瀟,是為了楊瀟瀟的血,為了進行換血,他很顯然並沒有被迷信衝昏頭腦,不然地下室裡也不會有可以檢測血型的器材。”

“盛非凡殺害喜長生,就是用的溶血反應,塗麗麗跟馬小梅的血型和喜長生的都不一致,這兩個人都不會是喜長生的換血物件,那麼盛非凡這個被僱傭者為什麼要殺害馬小梅呢?”

這——

大何等人啞住。

小韓:“會不會,是盛非凡為了不讓人識別出來他殺害塗麗麗的動機,防範別人聯想到當年的沐荷案,從而猜疑到他,所以額外殺了一個人來混淆警方思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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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樂攤手:

“所以問題就來了。”

“如果盛非凡真的那麼忌憚警方聯想起沐荷案,從而懷疑他的話,又為何在犯罪預告裡,威脅警方按他的意思公佈沐荷案真相呢?”

“既然是為了洗白,或者說他認為塗麗麗就是兇手,又何不乾脆在制服了塗麗麗之後,脅迫塗麗麗說出他想要的真相,從而作為洗白的一種倚仗呢?”

“而且塗麗麗身上沒有取血口之外的任何傷口,她根本沒有經受過虐待逼問,盛非凡難道一開始就只是為了殺她而殺她嗎?”

“再說,盛非凡殺掉了塗麗麗之後,為什麼要光明正大地棄屍,搞得人盡皆知呢?”

“殺了塗麗麗,就死無對證了,原則上他永遠洗白不了的,更遑論還又沾了命案。”

“如果算上馬小梅,就是兩條人命,這就回到了之前發現的老的破綻:殺了人以後,盛非凡還有什麼洗白的立場?”

所有人都無法解釋,方樂自己,連帶曲卿,都無法解釋這邏輯裡的自相矛盾。

馬輝還沒走,左右看看,說:“是不是輪到我把剩下的勘驗結果彙報一下了?”

大夥都扭頭看向他,馬專家你還沒走啊。

馬輝頓時覺得自己存在感降低了。

“那輛車子,內外都被擦抹過了,找不到一絲一毫的指紋。”

曲卿:“沒有半點兒收穫嗎?”

馬輝:“倒也不是。”

“車內的後座底下發現了一根長髮。”

“長髮?”

“對,不過沒有毛囊。”

方樂:“是被綁架者楊瀟瀟的嗎?”

馬輝搖頭:“從髮質看,不像。”

“那麼是男是女?”

“不知道哇,頭髮上又沒有沾上頭皮屑,乾淨得很,連油脂都沒發現,我都懷疑是被清洗過的了。”

一般人的頭髮,除非天天早晚洗頭,多少會沾上頭皮毛孔溢位的油脂的。

曲卿:“還有其他的發現嗎?”

馬輝:“有,不過不是車子裡,是那個房子裡。”

“那個房子裡只發現了盛非凡以及楊瀟瀟兩人的指紋,腳印沒法採集,地面很乾淨,盛非凡躺靠的地方地面附近發現的針管和匕首上,發現的指紋,都是他自己的。”

方樂:“那些指紋痕跡正常嗎?我是說位置和角度。”

馬輝:“刀子不好說,畢竟一面沾上了血,針管上的指紋比較完整,特徵上符合盛非凡自己握著針筒往另一只手的手腕上注射留下的痕跡。”

“那個針管裡是什麼物質啊?”

“肌肉鬆弛劑……”

法醫處,屍檢初步完成,鍾法醫給來詢問的曲卿和方樂做講解:

“死者死於失血導致的心腦功能停滯。”

“傷口是右側大動脈上的一道破口。”

“死者全身其他地方,沒有明顯傷痕,只有些許擦碰傷,並不會干擾人體的行動,只不過——”

“只不過?”

鍾法醫皺著眉猜測:“死者死前應該是意識清醒的,但流了這麼多血,他身體沒有半點兒掙動痕跡,血液樣本正在檢測中,不過我認為應該是肌肉鬆弛劑的效果。”

這跟馬輝對那個針筒內物質的鑑定對上了。

曲卿:“還有別的特殊發現嗎?”

如果只是這些,這屍檢結果並無借鑑價值。

雖然無異會方便結案。

鍾法醫面現疑惑:

“有的,也沒有。”

“這怎麼講?”

“我說了,他的死因是右側脖頸大動脈上的傷口。”

“但是你們看,這個傷口其實並沒有那麼大,也並沒有太深,如果真的要自殺,先給自己注射肌肉鬆弛劑,以使得這種意圖不可逆的話,這個傷口的規模就會略小。”

“畢竟肌肉鬆弛劑一生效,人就難以動彈了,就必須承受慢性失血而亡的下場,傷口越小,流血越慢,這個過程,肯定比快速失血更為痛苦和漫長。”

“實際上依據我的估算,死者從失血到最終死亡,整體歷經了將近一個小時。”

“除非是刻意的,或者是對傷口部位的構造不夠瞭解,否則不應該只劃出來一個小口。”

“更何況傷口一小,就存在血液凝固結痂,堵住傷口,防範死亡這種情況,這和其自殺意圖是相悖的。”

方樂:“可是現場,這個盛非凡所流出來的血非常的多啊。”

鍾法醫點頭:“的確是,所以我覺得是死者還執行了另一種操作……你們看。”

鍾法醫將死者脖子抬起,偏向一側,露出後脖頸部位的一段,說:“這裡是不是還有一個很小的針口?”

兩人一看,還真是。

這是和死者左手手腕上一樣的注射所留針孔,只是比手腕上的要細小一些,不仔細找的話,根本不會找到。

鍾法醫:“我懷疑,死者還在自己脖頸上,額外注射了一針抗凝劑,以防範傷口所流出的血液過早凝結。”

“這個針筒,從注射針口的口徑判斷,應該比注射肌肉鬆弛劑的那個要小。”

兩人同時一愣:

現場根本沒發現第二個針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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