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案情分析會末尾。

聽了諸般描述的局長李海總結說:

“也就是說,咱們現在偵辦的這樁案子的大致情況是這樣的。”

“死者丈夫雷明成有著殺人動機,不論是有預謀的殺人,還是衝動型殺人。”

“案發第一現場發生在雷明成家裡,準確說,是雷明成的工作間裡,浴室則是虐待及處理屍體的地方,樓頂水箱則是棄屍現場。”

“李文芳最後的目擊者是一位外賣送貨員,目擊時間是在12號的下午3點半,李文芳屍體被發現,準確說是血水被發現,是在13號的早晨。”

“李文芳為了不引發丈夫懷疑,所以會有每次在通訊方是男性的時候,刪除掉對方的聯絡記錄,李文芳一共刪除過5個號碼,其中三個已經確認,一位是她常私下就診的心理醫生,一位是她丈夫的貼身助理,一位是那位送貨員,剩下的兩個號碼未知,除了能推算這兩個號大機率是來自於男性外,目前還不能判斷別的。”

“大致就是這些,對麼?”

李海環視下,一隊隊長曲卿帶頭點頭,然後等著局長大人繼續指示。

李海想了一會兒,籠統說:“李海既然有動機,即便他表面上不會犯案,也不能放鬆調查,這是其一;其二,那兩個未知號碼,最好能確認出來通訊方,如果和案子無關,儘早排除;其三,我覺得你們的目光,也不能簡單的侷限於仇殺或是情殺這類動機分析。”

此刻大何舉手問:“局長,為什麼動機不見得是仇殺和情殺啊?”

第一嫌疑人是丈夫,屍體遭洩憤式破壞,這都和情仇脫不開干係。

李海解釋:“如果是普通人,的確最可能的就是情、仇,或者簡單的財,但你們要注意雷明成的身份,他是一個大企業的老總,現在這個大企業正面臨危局,他自身也在董事會被逼宮,李文芳是雷明成的妻子,現在雷明成因為妻子的被害,正被我們所調查,這其中會衍生出許多的鏈條反應,也存在利益的糾葛。”

“我現在不給你們定論,但在後頭,在你們發現新證據、誕生新思路的時候,我希望你們把其他的可能性考慮進去。”

說的的確有道理,不愧是領.導,有格局,所有人都附和點頭。

“你們繼續調查吧,如果有什麼警力資源欠缺需要支援的,或者有檔案申請需要我審批的,我會第一時間回應你們。”

局長大人該說的都說了,該做的承諾,也都做了。

可徹底散會後,曲卿還是有些眉頭不展。

前頭能調查的都調查了,往下該查什麼,一時間沒有眉目。

方樂忽提出:“曲隊,我們再去一趟現場,進行一下犯罪重構吧,說不定能分析出來些什麼有益思路呢。”

也對。

說起來,已經有好久沒有去做這種事了呢,前面的多樁案子,都是在現場模擬的時候,發現了思路的突破口。

於是曲卿也振奮起來,提聲說:“走吧。”

吉普一路來到了案發小區,那棟居民樓樓下,要一同下車的時候,方樂卻對同車的大何跟小韓說:“你倆留在車裡等著,我和你們頭兒上去。”

小韓立馬不滿:“為啥不讓我倆上去啊?”

方樂回應:“懂得什麼叫犯罪模擬嗎?就是只需要必要的人手來對涉案的人物角色進行扮演,這個案子目前受害者是一名,加害者也暫時認定是一個人,我和你們曲隊正好兩個人,你倆上去做什麼?再說人多了會影響到靜心的程度,干擾思路的。”

說這些話時,他振振有詞,然而看到兩個人看他的視線有異,就心虛說:“幹嘛這麼看著我,我說的不對嗎?我只有這個意圖啊。”

絕不是想和警花隊長一起共處二人世界,那裡是犯罪現場,你們想多了啊。

此刻曲卿已經到了樓門口,把著樓道門回頭不耐煩地喊著:“到底還來不來?”

“來,來——”

方樂一把帶上了車門,將兩個干擾貨堵在了車裡。

7樓,雷明成的家。

說起來,自案子發生後,這裡就被封鎖了,不論是雷明成,還是李文芳的父母李莊及陳秀英都沒再回來過,雷明成住公司,兩位老人也被從公安局勸說住到了附近一家賓館內,兩位老人期間有多次來公安局問案子,曲卿都無法確切回答,說起來有一份歉意。

沒人回來的好處,就是現場儲存完好。

首先是角色分配問題,曲卿替代受害人角色,方樂替代入那個未知的兇手。

其次,犯罪重演,必須有個起始點,這個起始點,這裡只能從兇手進門開始。

不過,一開始就遭遇了分叉。

兩人隔著開著的門的門框,一內一外開啟了分析。

“假設那位送貨員小哥的目擊沒錯,他在3點半見到的李文芳的確就是李文芳本人,那麼問題就來了。”

“當時送貨員說,李文芳隔著內部的防盜拉門讓他把東西放到屋外門口地上,送貨員就離開了,意思是李文芳自己會處理。”

“這裡,可見李文芳對外人,是存在著警惕和隔閡的。”

“這之後,李文芳肯定會徹底打開門,將東西挪進去,隨後再把門給關上。”

“這道門的結構,是特製的,它外部有一道門,可以向外推開,而內部,則還有一道可拉縮式的防盜門,這道門有柵欄的孔,可以透過房內看外面,也可以跟外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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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這道門,替代了尋常的防盜鏈的作用,它也是不能用鑰匙開啟的,只能由身處房內的人關上。”

“這裡問題就來了,就算兇手有鑰匙,開啟了外面的門,沒有內部人的配合,他也無法破開第二道門。”

“但是在送貨員離去,李文芳將貨品挪運到家裡之後,她有沒有將內部的拉門闔上呢?”

“如果闔上了,作案者必然是熟人,或者是其職業能夠將李文芳誘騙開內門的那類人。”

“要是沒闔上,作案者只要具備鑰匙就行了,甚至開鎖技術高超的話,不用鑰匙,也能不留下撬鎖痕跡而開啟外門,這種情況下,作案者完全可以是個陌生人。”

“這兩個分析下誕生的結論,天差地別。”

做出以上的最終分析的話的,是現場經驗更豐富的曲卿。

方樂琢磨了會兒,說:“兇手作案之後,必然會離開,他離開時,可以用鑰匙將外頭的門鎖上,但無法鎖上內部的拉門,雷明成當晚是10點多回了家,如果真兇不是他,且那時候兇手已經離開,內部的門應該是沒拉上的,畢竟要是拉上狀態的話,只能證明兇手還滯留在室內,雷明成根本不可以順利進家門,這和現實不符;問題是,就算沒拉上,也不排除李文芳本人在一開始送貨員離去後就沒有再拉上內部的拉門的可能,拉門開著無關作案者是不是熟人。”

“如果真兇就是雷明成,回家時李文芳還沒遇害,他誘使李文芳開了內門,隨後,在家裡完成了殺人,這種情況下,雷明成肯定也會回答拉門是開著的,否則無法自圓其說,因為雷明成說他回家後從頭到尾都沒看見過妻子李文芳。”

曲卿抬手說:“好了,換下一個步驟,這個步驟先略過。”

兩人全都進了家門,返身將門給闔上。

下一個步驟,是兇手進門後,和李文芳之間發生過什麼,襲擊又是如何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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