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說的事,具體發生在幾天前?”

年輕人想了想,說:“到現在,3天多了吧。”

“也就是,14號的晚上?”

“對。”

“你說你離開家的時候,拿走了你父親放在玄關附近的鐵棍子,那根棍子,是你父親準備的嗎?”

面對曲卿的質問,年輕人囁嚅了下,才照實說:“原本是我的,我以前打架比較多,後來那根棍子就成了我父親的東西,用來看護我的。”

“那他用那根棍子打過你嗎?”

年輕人搖了搖頭,卻又點頭,遲疑說:“以前,他是打過我,不過不是用的棍子。”

“好,下個問題,你說你偷偷出來,你出來的時候,你父親和你母親,當時正在哪裡?你在客廳沒看見他們嗎?”

年輕人回憶了下,說:“應該在廚房吧,我聽到他們壓低聲音對話的動靜,我媽應該正在做飯。”

“那麼,你出來的時候,是幾點鐘?”

這個問題下,年輕人想了想,搖頭說:“具體的不知道,我沒有特意去看時間,但肯定是11點以後吧。”

“等等——”

方樂忽打斷問:“夜裡11點以後,你媽媽為什麼還會做飯?”

年輕人解釋:“我爸是某單位的一名保安,需要值夜班的,這些天都是從次日凌晨開始上班,我媽會提前做好飯菜,準備好保溫的水杯,讓他帶走,如果他忘了帶,我媽會親自給他送去。”

“我還看見了客廳茶几上那個保溫杯,以及我爸常吃,會隨身帶著的一瓶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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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就是我關門的動靜,驚到了他們,因為廚房門並沒有關著。”

曲卿接著問:“你家裡,還有別的家人嗎?”

年輕人剎那間的警惕,沒有說話。

曲卿只好又換了問題。

“你當晚和你父親吵架是幾點?”

年輕人說:“大概八九點鍾,吃完了晚飯,我說實在忍受不住了,出去走走,我父親卻說再過一些天,他才能放我出去。”

“為什麼過一些天才能放你出去?在吵架之前,你長時間一直都被關在家裡嗎?”

年輕人點頭,表情略略悲憤。

“白天的時候,他都不讓我出去,有我媽媽看著,要是我不聽話強行出去,他回來後就會罰我的。”

“他為什麼這麼對你?僅僅是想讓你學習嗎?”

年輕人再次避開了曲卿的視線,不回答了。

很明顯,對於家庭方面的一些問題,他根本不願意去深入探討。

沒辦法,曲卿只好又問:“我們怎麼稱呼你呢?你既然找到了張警官,就是想尋求幫助的,但你要是什麼都不說的話,我們也沒辦法幫到你。”

年輕人咬了咬嘴唇,才說:“我姓王。”

“很好,小王,你的家,大致在哪兒一片兒區域?距離這裡,是不是不很遠?”

年輕人小王又垂下頭,再次沉默。

“那麼你年齡多大了?”

小王還是不回答。

曲卿於是知道,問詢也只能到這種程度了,套不出更多東西,於是起身告辭,並囑咐了張管平好好照顧小王。

只是在幾人起身要出門的時候,年輕人又抬頭,急迫地說:

“如果你們找到了我爸我媽,不要告訴他們,我出了什麼事,好麼,我……我怕……”

年輕人眼裡的恐懼感,不是造假的。

而且這種恐懼,並不是單純的對犯了罪的害怕,而是像是被父母知曉後,會失去什麼似的。

曲卿遲疑了下,暫時點頭。

有些時候,向嫌疑人做出一些承諾,是情非得已。

離開賓館,張管平先沒有走,說是還想繼續安撫下年輕人小王。

於是,四人單獨上了吉普,不過並沒有馬上開車。

大何當即就說:“錯不了了,這個傢伙絕對不會是精神病,精神病敘述不了他那麼多現場感的細節,邏輯銜接還都很嚴實,而且他不提自己具體身份,現在也有新解釋了。”

小韓不解問:“大壯,什麼新解釋啊?”

大何暼著他說:“你忘了剛才我們要走的時候,他那個不想他父母知道他犯了事兒的表情嗎?要是他說了自己是誰,我們肯定根據他的口供,去他家裡查證吧?那他就徹底瞞不住了。”

小韓嘀咕了一句:“這個我也能想到的。”

後座上,曲卿問一旁的方樂。

“你怎麼看?”

方樂手一攤,表示:“他雖然沒有直接告訴我們身份,甚至‘王’這個大眾化的姓氏都不知是真是假,但至少他的口供要是真的話,已經可以從口供裡,提取到許許多多有意線索了,只不過我得把那段口供的錄音多聽幾遍……飛,回局裡把錄音給我複製一份啊。”

方樂是隊裡的顧問,他提這個要求,小韓也沒辦法拒絕,只好努了下嘴,不情不願地回應了下。

吉普用了超過半個小時,才回到了分局裡。

在一隊辦公室裡,曲卿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個小型儀器,像是個外觀獨特的相機似的。

曲卿對方樂解釋:“這是我放在口袋兒裡的微型攝像頭接收端,之前去採集口供的時候,我使用了微型攝像頭,用於採集嫌疑人面貌。”

方樂點頭表示理解。

看那個小王的警惕狀,要是像對待尋常犯人那樣,對其拍照取證,肯定激起他心裡的對抗情緒。

現在的情況,屬於是小王的口供在待確認狀態,還不能真正將其當成罪犯,警方自然也就沒有對其禁足的權力,萬一小王因為害怕從賓館逃跑了,那真的是沒任何權力再去找回來的。

從接收端裡取出存儲卡,接上電腦,就得到了之前的問證錄影影片,影片裡是個永遠帶著惶恐與不安的年輕人。

曲卿讓人去利用影片裡的人像,去和資料庫做比對。

不僅如此,四人一行回來時,還帶回了另外一樣東西。

是個礦泉水的瓶子。

那是在和張管平去往高橋派出所的時候,張管平提供的。

因為這是小王到派出所求助的時候使用過的瓶子,張管平多了個心眼就留下了,都根本沒告訴派出所所長。

曲卿讓人將其送去技術中隊,採集指紋、DNA資料之類,同樣用於做資料庫對比用。

不僅如此,還聯絡了戶籍部門去查,可藍海市總共幾百萬人口,每一個小區人口都是以萬來計量的,難度不小,不能太指望。

這些比對很快有了結果,可結果卻並不理想。

影片裡的相貌,完全比對不上現有資料庫。

現在的科技比較進步,如果圈定了人群的話,是可以實現區域性化的將從現實裡攝取的人臉,和身份證資料裡的照片做比對匹配的。

匹配不上,一是目標還不到16週歲,沒有身份證,二是距離其取得身份證的時候,相貌變化過大。

由於嫌疑目標是個年紀不詳的年輕人,這兩類都有可能。

至於指紋和DNA也比對不上,這個“小王”並沒有犯罪記錄。

曲卿之前派出去的人的調查結果也反饋回來了。

和張管平所說的一樣,市內近期並沒有出現和小王所表述的襲擊類似的案子,包括各地方醫院裡,也沒有接到過這樣的傷患送診。

至於失蹤人口,由於被襲擊物件戴了口罩,無法具體比對長相,但依據14號這個“失蹤”時間線,外加“失蹤者”的口罩帽子等打扮,以及事發的大致地域推斷,也是和報案者家屬們所提供的情報完全不能匹配。

一時之間,確認這個“小王”具體身份,以及被襲擊物件到底是誰,甚至存不存在,都成了往下繼續查的一道檻。

此刻,莫名消失了兩三個小時的方樂,忽然回到了一中隊,舉著手裡的手機,面色鄭重地說:“我們必須加快調查了。”

“我反覆聽了口供錄音幾遍,覺得要是不儘快查出眉目來,就會有更大的犯罪被埋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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