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茗酒吧,還沒到開門營業的時間點,所有酒吧員工已經在現場了。

因為現在是臨時話事人的酒保陳福打電話召集他們集合,說是和酒吧經營有關的。

老闆娘出事了,所有員工都猜得出來,或許這會影響到他們的去留呢,所以所有員工都不敢怠慢,全都按時集合起來了。

然而等待他們的,不但有早已在酒吧裡的陳福,還有一眾之前來過一次的警察。

而警察們不止有方樂曲卿四人,還有七八個明確穿著警察制服的隊員。

這陣仗可比前面那兩次的走訪調查,有氣勢得多了。

至少每個人心裡頭,都凝聚了一股不大不小的壓力。

曲卿也穿了警察制服。

她背著手,特意來回走著,掃視著這十多個人。

從吧檯調酒師,服務生,到保安,甚至還有個清潔工,一共十多個人。

男性員工則一共有九名。

在她製造出的壓力下,這十多個人表現都不太淡定,甚至有的人身體輕微抖動。

看氣氛醞釀得差不多了,她才停下步子,面向著那些人,直言:“說吧,幾天前的晚上,你們老闆娘柳茗喝醉了酒,被扶去休息室之後,是誰又去了休息室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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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趙鐵柱提到了那個人穿了馬甲,她和方樂立馬聯想起來,志茗酒吧的服務生也穿馬甲。

可惜,前頭她先入為主將和柳茗發生關係的人當做了那晚的某個客人,加上照片牆帶來的心理暗示,就一直沒有懷疑過酒吧員工。

“我、我去過。”

一個人顫顫巍巍舉起了手。

是個男性員工。

曲卿手一伸,身邊兩個警察手下就要上前,先將人拿走再說。

但那個員工卻又著急忙慌地解釋:“可、可不止是我一個人去過啊。”

曲卿暫時中止指令,問那個人:“還有誰?”

那員工忙說:“我不知道,但肯定還有一個人進去過,因為我是負責外場的,舞一跳起來,我就暫時沒活兒了,所以進了我們公用的休息間,想休息一會兒,躺在床上沒多久,我就聽到了外頭有動靜。”

“雖然沒人真的走進休息間進來,但肯定是有人從外面進來休息廳了啊!”

陳福此刻看著這些員工,以老員工的威嚴說:“有誰隨後又進去了,快跟人家警官照實承認了吧,咱們就這麼幾個人,全都帶走都綽綽有餘,你們覺得逃得過去嗎?快點兒承認,人家肯定算你們自首的,要是等人家查出來,那性質可就不一樣了。”

他這些話當真管用。

又一個看著二十歲出頭,其貌不揚的男性員工承認了。

而且,他不是舉手,也不是開口,而是直接腿一軟,原地跪了下來。

仔細識別一下,這人還是之前發抖最明顯的一位。

“是、是我……”他聲線乾涸,無比艱難地開口了。

曲卿請其餘員工先離遠,避開一下,然後幾個人帶上這個男員工,去了休息廳。

有了私密空間,這人立馬就眼淚鼻涕一把地承認了所有事實。

“是我……那晚和老闆娘發生關係的人,是我……”

“老闆娘平時對我們這些員工很好,我很感激她,也、也很愛慕她……”

“但平時我根本不敢對她提及我的愛慕,她跟我們男性員工之間,也是既親切,又有一定的距離感……”

“所以我就將這份愛慕藏在了心底裡……”

“那一晚,看見她喝醉,並被黃姐……就是客人黃秋霞……扶進了休息廳,不久後黃大姐出來,我就心癢難耐了……”

“看吧臺那裡陳叔沒看著,其他客人和同事也都沒注意這一邊,我就偷偷進了休息廳。”

“我看到老闆娘那間屋子的門根本沒關嚴,再也忍不住了,就、就進去和昏迷的老闆娘做了那種事……”

“我又是緊張,又是興奮,並沒有持續多長時間,然後我又聽到外頭門響了,嚇了一跳,意識到又有人進來了,不敢再繼續做了,倉促收拾了一下,把安全套丟到了垃圾桶裡……”

“果然我出來得很及時,因為吧檯那裡有個同事正在找我,讓我去場邊客人那裡送果盤……”

“我、我不是人,我該死,嗚嗚……”

“可我只做了這件事,沒做別的啊,你們要相信我啊——”

這個人抽著自己嘴巴,哭訴著,哀求著警方信任他。

曲卿一陣無力感。

搞了半天,竟是這破事兒?

帶走吧,順便採個樣。

她手一揮……

分局內,技術中隊,技術室裡,馬輝向眾人彙報新的鑑定結果。

“你們送來的這份拭子樣本,DNA成分和之前的jy樣本一致,但和案發現場馬桶嘔吐物樣本裡的DNA物質不匹配。”

“至於更早之前的所有樣本,都和兩份物證的DNA資料完全不一致。”

聽到這毫無例外的結論,曲卿都懶得表達了。

她們從死者柳茗的社會關系入手,從案發前一晚,也是她出現在公眾之前的最後一晚開始,查了一大通,牽涉到了不少的人、事,結果只是白繞了一個圈子?

這份打擊感,比前頭發現趙鐵柱兩人或許跟命案無關時,更加直接。

而此刻局長李海要求召開新的專案組會議。

會上,聽了曲卿的長串彙報後,經歷案件更多的李海倒是既不失望,也不焦躁,想了會兒後才說:

“如果一件案子被發現陷入了死局,那麼我們唯一能夠做的,就是從頭開始,從案件的最開始,重新查起,重新歸納思路。”

“這案子目前的最大問題,就是缺乏指向性的線索物證。”

“嫌疑人雖然意外留下了DNA物質,但沒有指紋、腳印,或者說,留下了DNA物質的這個人,雖然案發時去過陳家別墅,但不代表就是兇手。”

“所以我們現在不要考慮物證,甚至暫時忽略掉這個物證,先透過現象看本質。”

“但凡謀殺,必有動機,可以先從動機來確定人,從而推測殺人手法,接著補充找尋新的物證,這也是常規的辦案思路之一……你們說呢?”

大家消化了下意思,也都點頭表示認可。

大何還特意拍了句馬屁。

與會的方樂此刻插話說:“那樣的話,我們先要調查的,就還是死者丈夫陳志忠了。”

“因為談論動機的話,目前唯一動機明確的,就是陳志忠。”

“他的妻子‘交友甚廣’,我是說異性交友廣,他這個丈夫不可能半點察覺不到,他忍得住長時間被戴綠帽子嗎?”

“偏偏在多少知曉妻子已經出軌了的前提下,他在我們面前卻表現得對妻子很好、很愛護,這是刻意的偽裝吧,說不定在心裡頭,他對他妻子是如何的忌恨呢。”

“所以,他就自己動手,或者僱兇殺人了。”

越說,方樂越上癮。

實質上他對陳志忠的懷疑從沒有放棄過,查到現在,還越發濃烈了。

專案組內的其他人,也都贊同這些分析。

李海看向副組長曲卿,曲卿發言說:“既然如此,那就再次從陳志忠方面調查,蒐集證據,坐實動機,確認嫌疑,展開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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