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嗒!”

時鐘的指標,剛剛指向十二,林北就從床上筆直的坐了起來。

不多不少。

正好是凌晨四點。

也許是穿衣服的動作稍微大了一點。

睡在隔壁床的哈利,半夢半醒的揉著眼睛:“表哥,你為什麼會這麼喜歡跑步啊?睡懶覺難道不舒服嗎?”

“睡懶覺當然舒服。”

林北淡淡一笑,捏著身上的肥肉:“可是沒辦法,表哥要減肥啊!”

“減肥嗎?唔……好像也是。”哈利半夢半醒的嘟囔:“表哥你太胖了,是要減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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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北笑著搖搖頭。

不再理會睡迷糊了的哈利,邁步衝出家門,順著公路,以每小時六十公裡的誇張速度,一路狂奔。

路邊的景色。

就好像流水一樣從身邊劃過。

林北能清楚地感受到:他的力量,正隨著奔跑一點一滴的增加。

哈利剛剛問他。

為什麼這麼喜歡跑步。

沒錯,他為了減肥而跑步是真的。

可是……

這只是其中一個目的。

他跑步,可不單單只是為了減肥!

“開啟系統面板!”

“叮!”

人物:林北。

當前世界質量差:一千億。

穿越時間:第七天。

“舔狗小統。”

“以正常成年男人的身體素質為單位1,計算出我穿越到這個世界,第一天的身體狀態。”

“是!”

舔狗小統點點頭,很快就按照林北的的要求,修改系統面板,給出了答案:

0.2!

沒錯!

林北第一天到哈利波特的世界時,身體素質,只有一個成年男人的五分之一。

至於為什麼會這麼低。

主要,有兩個原因!

第一,自然是他的年紀。

他今年才剛剛十一歲。

身體素質,自然不如成年男人。

不過……

按理來說。

一個正常的十一歲孩子。

怎麼也該有一個0.3,0.4。

0.2,再怎麼說,也低了一些。

所以……

第二個原因,就是肥胖。

肥胖,雖然給他增添了一點力氣,卻在全方位的身體素質上拉了後腿。

所以……

林北沒有騙哈利。

他是真的要減肥!

不過……

除了減肥之外。

他跑步的第二重目的。

“舔狗小統,把我現在的身體素質,也以正常成年男人為單位一,計算出來。”

“是!”

舔狗小統自從在fate世界被林北折服之後,再也沒有二心,一心輔佐林北。

給出地資料是:

2!

沒錯。

只跑了短短七天。

林北的身體素質,翻了整整十倍,擁有了正常成年男人的兩倍體能。

當然了!

正常的跑步,鍛鍊。

不可能有如此誇張的效果。

可是……

大家不要忘了!

林北這一路走來。

收到為數不多的鑽石寶箱裡,頭一個,就是琦玉的無限成長天賦。

一千億倍。

是一個很微妙的數字!

它既不像寄生獸世界,恐怖的一萬億倍,直接將林北的細胞湮滅,致使林北根本來不及鍛鍊。

讓細胞變強。

也不像動物狂想曲世界,只有一萬倍,林北直接無敵,根本不需要鍛鍊。

所以說……

一千億倍。

是一個非常微妙的數字。

恰好讓林北變成普通人,卻又不至於,讓林北生命崩潰,疲於奔命。

有時間。

用訓練方式變強!

也正因為如此……

林北才能在七天之內,變強十倍。

當然了!

要不是因為這個世界,跟“諸天”大世界,終究還是有一千億倍的質量差。

林北懷疑。

這個數字,可能會更加誇張!

畢竟……

想當初在一拳世界。

他可是一天虎級,兩天鬼級,三天龍級,四天神級,第五天一拳滅神。

七天變強十倍。

已經算是慢的了!

不過……

你以為,可以鍛鍊變強,就是林北這麼喜歡跑步的秘密了嗎?

天真!

這只是第二重目標罷了。

第三重目標……

“你來啦!”

站在朝陽的微光中。

少女蓬鬆的亞麻色的長髮和褐色瞳孔,全都被染成了絢爛的金色。

赫敏!

或者說……

億萬少年的初戀情人。

艾瑪·沃特森!

說實話。

艾瑪·沃特森扮演的赫敏,不愧女神之名,饒是林北見慣了美人。

每次一看到這位。

也還是會由衷的在心中讚歎:“嘿,這小娘們,長的真是嘿……”

咳咳!

說錯了,重來。

每次,林北一看到這位,都會由衷的感嘆:真可謂是聘聘嫋嫋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春風十里揚州路,捲上珠簾總不如。

咳咳!

拽文結束。

咱們書歸正傳。

眾所周知……

林北是天字第一號老實人,美女什麼的,向來都不會放在心上。

“嗯!”

舔狗小統贊同的點頭,然後在系統裡小聲BB:你向來都是放在床上!

“多嘴!”

在系統空間裡,教訓過舔狗小統,林北順手,絕對是順手,從系統空間裡,拿出了一瓶恰好,絕對是恰好,赫敏喜歡喝的菠蘿口味運動飲料。

我知道。

看到這……

有很多人肯定會覺得。

林北他變了,他不在是那個又高冷,又英俊的男神,變成舔狗了!

如果。

你真這麼想……

那我只能說:

你實在是太天真,太稚嫩了,我罰你,返回第一章,重頭重看。

好好複習一下“林北”學!

因為……

一接過飲料,赫敏就紅著臉,十分有禮貌的朝林北輕輕點頭:

“謝謝!”

“叮!”

“收到赫敏的暖心感謝,獲得青銅禮盒一隻,開啟青銅禮盒,獲得小熊內內一條!”

“小熊內內?”

林北不禁微微一怔,在心中的大喊一聲:我青回,這都多久沒見過這麼少女的東西了?

凱沙,綱手,莫甘娜,這一路上遇到的女人,可都不是會穿小熊的單純角色。

不得不說……

青春少女的味道,還真有點懷念!

當然了。

這都是林北的內心想法。

現實中……

林北只是淡淡一笑:

“走吧,咱們該跑步了!”

“嗯!”

赫敏點點頭,也邁開步子,跟林北一起,沿著倫敦的花園街道晨跑。

其實……

林北跟赫敏認識,也是機緣巧合,在前幾天晨跑的時候認識的。

赫敏從小就養成習慣,每天早起晨跑,去倫敦的中央公園看書。

於是……

在林北的刻意結交下。

兩人很快就發展成了,每天一起床,就要一起出發的PAO(跑)友。

在這期間……

林北自然是沒少刷赫敏的好感度,帶一瓶運動飲料什麼的,不過是日常罷了。

也因此。

收穫了赫敏不少謝謝和謝禮。

只可惜……

一直到今天,他終究也沒能把赫敏身上最有價值的魔法師天賦刷出來。

要知道……

赫敏的魔法天賦。

可比哈利要強多了!

這一點,無論是在原著,還是電影,乃至同人裡,都表現的清清楚楚。

就說一點。

赫敏在六年級的時候,就已經熟練的掌握了無聲咒,既不需要念出咒語。

即可施咒。

而能否無聲施咒。

其實是檢驗巫師強大的分水嶺!

你可以簡單想象一下。

兩個巫師戰鬥。

一個還沒施咒,就先把自己接下來要施展什麼咒語給喊了出來,讓對方有所防備。

另一個。

則揮一揮魔杖。

就直接施展了魔咒,直到死,你可能都不知道他施展了什麼咒語。

這兩者的差距,會有多大?

如果還不能理解。

簡單解釋一下:

鬥地主,玩過吧?

不會無聲施咒的魔法師,就好像是明著牌,在跟別人玩鬥地主。

一個明牌,一個不明牌。

你說這兩者之間的差距會有多大?

不會無聲施咒。

就好像露著底褲跟別人戰鬥!

而讓人感動的是……

救世主哈利。

一輩子都沒能把褲子穿上!

甚至在他跟伏地魔最後一戰的時候,都是把底褲頂在頭上,扯著嗓子喊的:

除你武器!

說老實話。

要不是他身上有主角光環(伏地魔的靈魂碎片,相當於伏地魔殺了自己),他早就死了。

所以說……

如果能選擇的話,林北更想要美少女赫敏的魔法天賦,而不是哈利的。

不過……

沒辦法。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主角哈利的魔法天賦,勉強湊合吧!

“?”

哈利:我想打人!

…………

歡樂的時光總是很短暫,林北和赫敏總覺得,好像還沒跑多久的功夫,倫敦的中央公園就到了。

而到這。

也就意味著。

林北跟赫敏也就該分手了。

因為,赫敏要留在中央公園看書,而林北要去跑完剩下的三十公裡。

按照慣例……

應該是這樣!

可這次,赫敏卻沒有直接跟林北說再見,而是站住了腳,面色有些暗淡:“林北,你還要繼續跑嗎?”

“嗯。”

林北淡淡一笑,若有所指:“我的路還沒走完,自然要繼續跑下去!”

然而……

心情複雜的赫敏。

卻沒能聽出林北話中地深意。

因為……

她有些遺憾。

這兩天相處下來,她發現,林北雖然有點胖,但真的是一個很棒的人!

無論是性格,還是涵養,乃至於知識,都可以稱的上是良師益友,謙謙君子!

簡單點來說……

林北是一個有著獨特人格魅力的少年,她很享受這幾天的相處!

只可惜……

老話說的好。

快樂的時光總是這麼短暫。

“林北,你明天,可能就看不到我了,今天是我最後一天晨跑了!”

聽到這話。

林北沒什麼意外。

因為,霍格沃茲馬上就要開學了,類似的話,哈利那個傻小子,昨天就跟他說過了。

不過……

讓林北沒想到地是。

赫敏猶豫了一下,竟然紅著臉,輕咬著嘴唇:“今天,你要不要留下來,跟我一起在公園看書?”

“……”

林北微微一怔:這是什麼情況?我這是被撩了嗎?被一個十一歲的小蘿莉?

不得不說。

一起看書這撩法,可太純情了!

不過……

說老實話。

林北意外的還真心動了。

果然……

越是渣男。

就越得意純情小女生嗎?

只不過……

“今天就算了吧。”

林北最終還是拒絕了赫敏。

聽到這話,赫敏小臉頓時煞白,她沒想到,自己第一次向男生發出邀請就遭到了挫折。

林北……

有喜歡的人了嗎?

可還不等她開始難過……

林北就笑著接著說道:“因為我覺得,我們以後,還有很多機會在一起看書!”

聽到這話,赫敏立馬就漲紅了臉,她沒想到,林北說話竟然如此的峰迴路轉。

而且……

這是什麼意思?

另類的向她告白嗎?

可突然……

“……”

赫敏微微一怔,急迫的伸手:“林北,你不明白,我接下來會去一個很遠的地方,我們可能很久……”

話剛說到一半。

赫敏就呆呆的愣住了。

因為……

有一雙璀璨如星辰,深邃似宇宙般的眼睛,迷住了她的心魄。

“你,相信緣分嗎?”

“緣,分?”

1990年,十幾歲的小丫頭,哪裡聽到這這麼唯美,浪漫的字眼。

下意識的呆呆的點頭。

“我也信!”

林北淡淡一笑:“我相信,無論有多遠,緣分終歸讓我們再相聚。”

“……”

呆了,痴了。

赫敏整個人都被迷暈了。

好傢伙,1990年,是多麼樸素的一個年代,更別說她只有十幾歲。

哪裡聽到這麼夢幻的情話?

說老實話……

等她回過神來了。

她都不知道林北是什麼時候走的。

…………

離開中央公園,奔跑在一路向西的大路上,林北的老臉,稍微有一點紅。

別說是林北了……

就連一直在系統裡,看慣林北撩妹,向來處變不驚的舔狗小統,這次都忍不住了:

“老大。”

“你這麼幹,我都替你臉紅!”

說老實話。

你這麼做,跟那些,拿金魚,棒棒糖騙小蘿莉的怪叔叔,有什麼區別?”

聽到這話,吹著晨風的林北,立馬就冷靜了下來,義正言辭的宣告:

“當然有區別!”

首先。

怪叔叔騙蘿莉去吃棒棒糖,

不僅是不道德的行為。

而且還是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

短則三年。

多則無期!

情節嚴重,引起社會輿論的,甚至可能會被殺一儆百,判處死刑!

“……”

舔狗小統呆住了:

你幹嘛說你自己?

你剛剛不就是在幹這種事?

“錯!”

林北咧嘴呵呵一笑:“我騙蘿莉吃棒棒糖這種行為,雖然很不道德。”

但是……

並不違法!

因為……

他現如今,一樣未成年。

恰好適用,這條法律裡的補充條款: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無罪法條!

而且……

“不造謠不傳謠。”

“我林北可是正人君子,刷好感度,純粹是為了後續從赫敏身上刷謝禮。”

騙蘿莉吃棒棒糖什麼的。

根本不存在!

“?”

十五歲的亞絲娜,十二歲的西莉卡,以及十三歲的千仞雪紛紛發來問號:

“你再說我沒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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