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ollim打算在年末推出旗下的第一個女團,他們的公司代表與我們公司的兩位製作人有一些交情,希望能夠讓公司的製作人幫忙創作幾首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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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llim?是李重燁的公司嗎?”

宋基範依稀記得,這個公司在去年被S..M收購了17%的股份。

讓S..M一躍成為了足以影響公司決策的股東。

不過似乎在今年S.M改革之後,公司裡的董事會好像都忘記了這個小公司的存在。

到後來,李秀滿乾脆把這個公司的一部分管理權利丟給了帝國娛樂。

所以說,李賢哲也算是這家公司的股東,這個說法並不是說不過去。

“對的,就是那個推出了Infinite的公司,他們代表已經帶著成員們來到公司幾次了。

期間希望能夠面見會長推薦一下,但是會長沒空接待,一直都是我負責的。”

吉忠華簡單的介紹了一下Woollim要推出的這個女團的相關資訊。

只不過是因為出身小的不能再小的公司,而且Infinite現在在圈內的人氣只能算是二線。

宋基範似乎對於這樣的公司沒什麼大興趣。

“她們當中,有幾位女生都自稱是會長的粉絲,一直沒能見到會長好像很失望的樣子。”

“呵呵...小丫頭崇拜咱們會長這樣的人物也見怪不怪了。

不管怎麼樣,既然是來到我們公司,那就各方面都招待好。

不能怠慢了人家,就算是小公司,禮儀這方面也是要做到位的。”

“我明白的。”

吉忠華點了點頭,似乎想到了那些女生初次進到帝國娛樂大樓,紛紛驚訝的合不攏嘴巴的畫面,內心就一陣自豪。

和Woollim那小破樓比,帝國娛樂大樓的確豪華了許多。

就是公司大門外的那個血紅色的古文字“帝”字的logo,在整個首爾都算是人盡皆知的地標物了。

話剛剛說到這裡,吉忠華突然拍了一下腦門“另外,WM的公司李元敏最近也跟我們公司聯絡了,也要....”

宋基範驚愕“他們不會也要找我們公司的製作人寫歌吧?”

想想前段時間才跟李元敏聯絡過,當時在電話裡隱隱約約感受到了李元敏的吹捧。

只是覺得這種毫無地位的小公司,想要搭上大公司的船是很常見的事情,因此當時也沒怎麼在意。

誰曾想到這位社長直接找上門了,雖然誠意做的挺足的。

不過....同樣的時期內,兩家公司都來買歌。

一想到這兩家公司之間的恩恩怨怨,宋基範就忍不住笑了起來。

“他要買歌的話,我們當然要賣,這種能夠賺錢的生意不做白不做。”

吉忠華咧著嘴巴,遲疑了一下才開口。

“可是社長,他們要買的,不是方時赫pd和李浩揚pd的作品,而是....”

“是什麼?”宋基範狐疑的看了他一眼。

不買方時赫和李浩揚的歌?李元敏腦子抽掉了?

方時赫是誰,前JYP御用的製作人,首爾大學的高材生。

除了給自己的男團防彈少年團製作之外,還寫出了很多的大熱曲。

比如白智英的《像中槍一樣》《我耳邊的dy》,2AM的《死也不能放開你》《我錯了》《你也像我一樣》等等這些都是他的作品。

至於李浩揚,這可是女團熱門曲制造機。

Apink的逆襲曲《Nonono》,T-ara《Roly-Poly》《Bo Peep Bo Peep》,4Mi isure》....

這兩位誰的歌曲拿出去都是數億韓元起步,除了三大社之外有自己專屬的作曲家團隊。

其他的中小型公司都爭搶著要,偏偏李元敏還不要他們的歌。

這種話要是被方時赫和李浩巖聽到,宋基範都能想象的到那兩位因為自尊心受損臉黑的畫面,

“他們想要讓會長幫忙寫歌,而且還...”

吉忠華感覺自己好像在給一名智障傳達自己的心意。

說實話,就是方時赫李浩揚願不願意幫WM的新女團寫歌,一方面這要看他們的心情,第二還要看價位給的合適不合適。

如果是大公司的新人團體,再加上價錢給到位。

即使是大勢的製作人也會看在對方公司的臉面上點頭。

但小公司的話,像方時赫李浩揚這種地位的這種地位的製作人,就是不工作呆在家裡每個月靠版權協會入賬的版權費也足夠下半輩子生活的了。

到了他們那種級別,比起錢財更注重自己的名聲。

越是大勢的製作人反而越想要給大勢的藝人寫歌,這樣雙方都會隨著與彼此的合作,自身名氣影響力水漲船高。

“還什麼?”

“而且李元敏社長還吐露現在WM的處境不太好,因為公司把所有賺到的錢,都投入在了新大樓地皮的購買和建造上。

留下的一些儲備運營資金,支出了一部分用於推出和製作新女團的專輯。

剩下的一部分只能用來支付員工的薪水,不能動用,所以他們想...想賒..賒賬。”

在說完這段話的時候,吉忠華已經表示沒臉再去看宋基範的表情了。

太丟人了,即使他和李元敏交情還行。

但是...當初WM的新女團成員就站在面前,再加上這種事情根本不是他能夠拍板決定的。

因此當場表明,需要向上請示一下。

老實說,就是他幹了這麼多年的練習生室長,也是頭一次碰到這種狀況。

“莫拉古?”

宋基範一臉荒唐,賒賬?請求李賢哲幫忙寫一首歌的情況下還想著去賒賬?

滿打滿算,假如李賢哲一首歌曲被3億韓元買下。

當然真要來說,在業界人士眼裡李賢哲的歌曲都不止這個價錢。

但...以WM這種小公司的運營手段,為了賺還買歌曲的錢,也是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

這還不算上對方會不會捲款跑路,因為這種情況在圈內真的發生了太多次。

尤其是在九十年代以及千禧年初,許多小公司破產。

或是在賺到足夠的錢後不支付職員薪水和藝人清算,直接跑到海外一了百了。

“賒賬這種行為絕對不能接受,就是彼此交情好也不行。

你告訴他們,我們理解他們公司現在的處境,但一旦會長點頭幫她們寫歌,WM必須先支付一億韓元的押金,如果因此還覺得為難的話,就用公司的股份來換吧。”

“是...我會如實轉告的。”

吉忠華笑了起來,這樣的做法才符合他們帝國娛樂作為大公司的風範。

想要賒賬,也要看地位。

一個WM這樣說出來都不會有幾個人知道的小公司,有什麼資格主動跟大公司進行賒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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