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那時候很嚴,不讓做買賣,可是那知青說他有門路,說可以把這米花糖直接賣去他一個朋友的廠裡去給工人做福利的,肯定是可以賣掉的。

而且,就這樣好吃的米花糖,在城裡至少可以賣到三毛錢一斤。

生意好做的話,他們每個月都可以送一回去。

那時候,三毛錢可值錢了,而且米花糖的本錢基本不要多少,一斤頂多就是幾分錢的本錢的,可以淨掙不少,就是兩個人分,一個月也有十多塊錢的收入。

這十多塊錢的收入雖然發不了財,可至少可以讓家裡人填飽肚子。

知青這麼說,連大海也相信了,而且家裡人都躍躍欲試的。

說到底,是因為那個時候日子實在過的太窮了,都有家裡能吃飽飯,這有個掙錢的機會,肯定是要抓緊的。

因此的,老太太就帶著家裡的幾個女人,給弄了一百斤的米花糖出來,讓連大海和那知情去城裡賣。

知青和連大海兩人怕被人看見,還是晚上偷摸出發的,然後一直走路走到縣城,之後才坐上火車,去了知青說的那地兒。

那知青說的是很好,說他有門路,東西一定能賣掉。

於是到了城裡之後,他們就一起去了他們說的那廠裡,那廠裡倒是有知青認識的人,吃了那米花糖之後,倒是也算滿意,不過價格卻是開的很低,說一斤只給五分錢,而且還是硬來。

吃過那米花糖之後,他先把東西給拿走了,然後再給錢。

一百斤米花糖,只給他們五塊錢。

五塊錢?

根本連本錢都沒掙回來,他們除了買糖,做米,還有來回的車費,都超過五塊錢了。

連大海當然不依了,說他們不給三毛錢一斤,就不賣了。

可人不給錢,東西還要,而且最後還要趕他們走的。

連大海是個脾氣暴躁的,當時就和人吵起來了,而且還和人動手了,最後打傷人了,打傷了那人的腦袋,在醫院躺了好些天。

自然,連大海也被抓走了。

原本,連大海他們偷摸做生意,就已經犯事了,這還打傷人,而且人證,物證都在,他在那裡也人生地不熟的,害怕連累家裡人,他也不敢說出自家是哪裡的,加上那知青在看到不對勁之後,就給逃掉了,之後連大海就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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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八年,前幾年才出來的。

在牢裡的那些年,當真是暗無天日,連大海根本不敢去回憶裡邊的日子。

從牢裡出來之後,他原本是想回去的,可是想起自己在外邊犯了事,要是回到家裡,肯定會被人知道,那麼到時候會連累家裡人都抬不起頭來的。

畢竟,這個時候的人對於這些很重視的。

別說是坐過牢,就算是進派出所一下,都會被人編排的很難聽。

他不想給家裡的孩子們帶去不好的影響,所以乾脆不回去。

而且,為了不讓家裡人擔心,前幾年他還特意給老太太寫了一封信回去,說自己在外邊成了家,不會再回去了,就是希望家裡人不要在等他了,能安安心心的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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