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們去哪?”

坐在後面的方小燕突然問了一句,好像是想起了什麼,突然有了顧慮。

“去我家啊!”楊葉道。

“那個哥,我還是不去了,上次去差點就被親家母趕出來了,也不想讓你為難!”

方小燕想起上次去袁茹家的事情,就和阮依依鬧了矛盾,所以不想再去了,也是人之常情。

楊葉聽了,馬上回想了一下,從原主方牛的記憶裡,確實是有這麼一回事,也就不再為難方小燕了,畢竟看人臉色,又不討好,何必去討那個沒趣了:“那小燕,這樣好了,哥了最近換了一個工作,沒在醫院做保安,而是在平安街那邊朋友開了一家書館,請我給他當收銀員了,工作不累,工資翻倍,月薪五千塊一個月了。”

“真的嗎哥?”方小燕有些不相信,在書館做收銀員,一個月有五千塊,他在醫院工作,也才兩三千一個月,這可輕鬆多了,至少圖書館不用上夜班,可醫院要兩班倒,上通宵了。

當然不是!

自己就是老闆,哪裡有人給自己發工資啊!

楊葉之所以沒說真話,沒說自己就是老闆,主要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畢竟鄉下的母親聽到這個事,會為自己擔心的茶飯不思,擔心會虧本了,所以才隱瞞了事實,這也是善意的謊言。

但騙人還是騙人,不管什麼理由,楊葉確實是說了謊話,確實是騙人了。

這個,楊葉自己也承認。

那又怎樣。

騙人,總比傷人好。

總比拿刀子捅別人的傷口好!

說真話,也是要分場合和人的。

就是找女朋友也一樣,如果一見面,就掏心掏肺的把自己的缺點一一說出來,結果換來的可能就不是女人的掏心掏肺,同等對待,可能會馬上起身,然後一臉冷漠,翻臉比翻書還快,來一句:對不起,我想我們根本就不合適,不是一種人,然後就是代溝,性格,習慣,嚮往,夢想不同的等等理解,拍拍屁股,頭也不回的走了。

相信,不少人有過此等經歷的。

就算是聊QQ,微信,也是經常會遇到這種尷尬的境地,你掏心掏肺的真誠對待別人,換來的不是同等對待,而是白眼和無情的拋棄或者出賣,這在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

所以,老話說的好,什麼人,說什麼話,不是沒有道理的。

“當然是真的。”楊葉回道:“當然,我不只是幹收銀員的活,還是書館管理員,因為整個書館,現在只有我一個人員工。”

“原來如此,那哥你一個人是不是太累了?”方小燕關心的問道,也算是相信了他的話。

“也沒什麼累的,書館無非就是有人進來看看書什麼的,買書的也不多,一般我都是坐收銀臺,看一下店,防止別人偷書,弄壞書,下班之前把書架整理一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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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館既然只有哥一個員工,那肯定還要人!

方小燕突然有些心動起來,也想在城裡找一份工作幹,也不知道哥幹的這個書館還招不招人:“哥,問你一個事情?”

“你說?”

楊葉問。

“我……你們書館還招工嗎?妹妹什麼都能幹的,不怕吃苦,哥你是知道的。”方小燕有些激動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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