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什麼?”

沈安結了賬,繼續拉著她挑選,金金卻說什麼也不要了。

有這一支就可以了,知道他有這份心就夠了,金金其實什麼也不需要。

“那就走吧。”

“再去別家看看。”沈安拉著她,走出了小店,首飾盒子扔給了阿錢。

他並沒有聽從金金的建議,而是又接連逛了好幾家店,給她添置了許多東西。

什麼胭脂水粉,什麼做工細緻的香包,他雖然不懂,卻知道,越貴的越好。

金金跟著他,倒也沒有反對,這些東西她當然也是喜歡的,既然沈安願意出錢,她也沒有拒絕的道理。

只恨自己出門很急,都忘了多帶些錢出來。

現在想要立刻回禮,卻發覺囊中羞澀,並不容易。

只得先跟著沈安走,看好了幾家專門賣男子飾品的小店,等著有時間趕緊來逛逛。

兩人在各種裝飾華麗的店鋪之間,走走停停,最吸引金金目光的,還是那些沿街的小攤販,或是挑擔的貨郎。

他們的貨品和那些正經的大店鋪不同,還真的有些新鮮的,沒見過的好東西。

“你看,這是什麼?”

金金忽然欣喜的叫道,兩人停在一個貨郎的貨架之前,金金似乎對這的貨品,很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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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沈安沒注意,經了金金指點,這才發現,這個小貨郎賣的東西還真的有點意思。

都是瓶瓶罐罐的,雖然全都蓋緊了蓋子,卻仍然能感到芳香撲鼻,金金就是被這香氣吸引過來的。

“小娘子好眼力,這是波斯胡香,整個長安城,除了我這裡,別的地方絕對買不到!”

金金可不是那麼容易哄弄的:“這話說的,我們才從那邊的大店鋪過來,人家的店裡,什各種貨品應有盡有,還會沒有你這胡香?”

“再說,你怎麼就肯定,別家就沒有?”

那貨郎笑了,信心十足:“當然能肯定了!”

“看郎君和娘子的樣子,也逛了很長時間了吧,若是見到了這樣稀罕的東西,早就在別家買了。”

“娘子如此愛不釋手,肯定是第一次見到。”

“還真是個機靈的。”金金亦贊同,她確實喜歡這胡香,濃香悠遠,平日裡帶在身上,肯定周圍都是噴香噴香的。

沈安在一旁,負手而立,目光一直停留在金金的臉上,她的一顰一笑,全都看在眼裡,不自覺就彎了嘴角。

“這一瓶。”

“還有那瓶,都要了。”

別看這貨郎沒有正經的鋪面,賣的東西還著實不便宜,一瓶就要十個銅板。

初聽的這定價,沈安真是大吃一驚。

他真切懷疑,這小貨郎是看到金金對這瓶胡香愛不釋手,割捨不下,才臨時加價的。

在掏錢的同時,還看了小貨郎幾眼,眼神十分善意,特別和藹。

那小貨郎也心理素質特別的好,他走街串巷的多少年了,那臉皮厚的,鐵杵都戳不破。

沈安的幾個眼神,根本就無法讓他害怕。

交錢吧。

還有什麼可說的。

只要老婆高興就好,完全不需要猶豫。

送給金金的好禮也買好了,金金自己中意的東西也都買齊了,今天的目的算是達到了。

更重要的是,藉由這次見面,兩人之間的距離拉得更近了。

沈安記得很清楚,就在此前的半個月,那個時候,他們在洛陽,金金還根本不肯和他站的很近。

更不要說是讓他拉拉小手了。

而現在,兩人並肩走路,相當的自然,金金也再沒有一點彆扭的心思。

“咕嚕……”

幾聲沉悶的聲響,從身邊傳過來,沈安心中疑惑驟起,總覺得,這個聲音有些熟悉。

側頭一看,果然,金金的臉又紅了,更可笑的是,這回她連頭都不敢抬起來了。

“你餓了?”

“嗯。”

輕輕的一聲,幾不可聞。

沈安這才發覺,他們已經走了很遠的路,就連阿錢的兩手都提滿了東西,走路搖晃著。

“那好,前面有菜館,我們去吃。”忙完了自己的這一攤事,沈安也有心情吃飯了。

兩人又隨便選了一家菜館,雖然沒有剛才的寶豐樓氣派,卻也很不錯。

小廝招呼熱情,不一刻就把菜都端上來了,熱騰騰的,種類齊全。沈安落座,看到金金狼吞虎嚥的樣子,忽然疑惑驟起。

“慢點,你有這麼餓嗎?”沈安這邊,還一筷子都沒有動,金金已經風捲殘雲,吃了很多了。

“餓,當然餓!”

金金又拿起一個雞腿,大喇喇的啃起來。

這等吃相,在大唐也是獨一份了。

實在是,很豪爽。

“你不知道,我出門之前,根本就沒吃飯,只折騰著換衣服就浪費了一個時辰。”

她一邊說,一邊吃,頭都沒抬。

“原本以為去寶豐樓你能請客,誰知道,你不但是沒請客,還讓我跟著溜達了這麼長時間。”

“要說,其實我還是挺抗餓的,這一回是實在受不了了。”

沈安不可置信的看著她:“這都幾個時辰了!”

“你不會是從中午到現在,一直都沒吃飯吧!”沈安很震驚,自從來到大唐,這些日子,他也掌握了不少新技能。

根據日頭算時辰就是其中之一,看看現在太陽的方向也大致能推算出來,已經申時左右了。

怪不得餓成這副樣子。

“餓了,為什麼剛才不說話?”沈安又給她點了幾個菜,讓她吃的飽飽的。

金金全都拉過來算成自己的,一點也不客氣。

“我當然想說,可你也沒給我機會啊!”

“後來都上車了,我也不好意思說了。”

沈安頓悟了!

原來,她剛才在車上,嘰嘰歪歪的半天不說話,氣哼哼的樣子,就是因為餓的。

為什麼會生氣,或許也不僅僅是餓的,而是因為他來到菜館,居然都沒有讓她吃上一口飯。

罪過!

罪過!

實在是不好意思。

兩人吃飽喝足,沈安的這一波愧疚的心情都沒有消散下去,一直到把金金送回了家,他心裡還都彆扭著。

要說,這人的心理就是很奇妙的。

明明是同一件事,房二做不得,他沈安就做得。

還記得不久之前,他還口口聲聲的讓房二注意影響,不要在長安城的大街上拉拉扯扯。

也不要在眾位皇族的面前和高陽黏黏糊糊的,一點體統都沒有。

可轉眼間,他就完全換了個人。

和楊金金走在長安城的大街上,趾高氣昂,別提多得意了,渾身上下一點不舒服的地方都沒有。

看來,古人誠不欺我,己所樂於,不施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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