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雖說羅蘭的確當著凱文-費奇的面釋放出了自己的善意,可這並不意味著他就會爽落的透過對方的計劃。

二十年三十部,乍一聽和十一年二十三部沒啥區別,畢竟在他的前世,從《鋼鐵俠》到《英雄遠征》,漫威那可是以每年兩到三部的速度推出電影,現在多出九年時間,凱文-費奇只補出了七部電影,這簡直就是精簡持家的行為。

但是,想要依靠七部電影補全《X戰警》?

並且將《X戰警》和《復仇者聯盟》兩大陣營柔和在一起?

這就有些痴人說夢了。

沒錯,在聽到二十年三十部這個計劃後,羅蘭的本能反應,壓根就不是給的太多了,而是要的太少了!

為了打敗一個紫薯精,這個地中海環禿男能夠給九個超級英雄開單人電影用作鋪墊,那X戰警這邊,在摳掉兩個合集的情況下,單人電影只有三部?

你特碼的是在逗我嗎?

作為一個見證過MCU輝煌,目睹過DCEU失敗的傢伙,羅蘭最清楚的一件事情,便是在打造電影宇宙時,要充滿幻想,但絕對不能瞻前顧後,操之過急。

說的通俗一點,那就是得給自己畫大餅,但不能步子邁的太大,容易扯著蛋。

《X戰警》這個系列為什麼會失敗?

那就是因為沒有幻想啊!

羅蘭的前世,福克斯就總結過這個問題。

因為《X戰警》的主線,永遠是在圍著萬磁王和X教授在打轉,第一次看,新鮮,第二次看,還行,而到了第三次,第四次時,觀眾都累了……

拍了十二部電影,其中一半都是萬磁王和X教授的愛恨情仇,這有啥意思?

要是攪基,那幾光明正大的古道熱腸不好麼!

打來打去都是那點人,格局太小,就和小孩子過家家一樣。

用爽文的視角來看,那就是敵人打完了地圖還不換。

沒有升級感,給人一種一直待在新手村裡瞎晃悠的感覺。

金剛狼和死侍能出單人電影,那還是因為人氣高。

刨去他們,一整個團隊裡,根本就拿不出第三個超人氣英雄,所以GG也就很正常。

而DCEU為啥會失敗?

還不是因為華納瞻前顧後,操之過急了麼!

在華納零三年公佈的電影計劃中,克里斯托弗-諾蘭的《俠影之謎》就是DCEU的開端,《超人歸來》則是緊隨其後的第二部,華納想要透過DC漫畫的兩個王牌來帶動DCEU的組建,但可惜的是,《俠影之謎》成功了,《超人歸來》失敗了。

按照常理來說,百分之五十的成敗機率,其實沒多大問題,而且《超人歸來》的失敗也沒有打擊華納繼續做DCEU的積極性,可問題是,《黑暗騎士》給了華納迎頭痛擊。

作為第一部票房超過十億,全球好評如潮的超級英雄電影,這種成功讓華納把克里斯托弗-諾蘭當成了寶貝,把那些在看了電影之後,願意瘋狂買周邊的玩家當成了搖錢樹,於是乎,一年前還在談論的DCEU計劃,被他們忘記的是一乾二淨。

當時的華納只想保住《黑暗騎士崛起》,他們決定將這個系列從DCEU中挪出來,然後抄襲同年上映的《鋼鐵俠》,學著漫威推出了一個人氣不錯,但不封頂的《綠燈俠》。

然而正是這個決定,讓DCEU走上了撲街之路。

什麼DC比漫威深刻,什麼DC電影劇情枯燥,什麼觀眾素質太差不喜歡內涵電影……

這些都是狗屁!

DCEU失敗的根本,那就是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惦記著盆裡的!

一邊想要打造DCEU,一邊又不願意接受任何的失敗,而在瞧見大熱電影能夠給自己帶來更多的利益後,他們更是能夠主動放棄自己事先做好的計劃,努力的保護能夠給自己帶來當下利益的電影,從而讓那些撲街貨遠離觀眾視線,甚至不允許讓那些並不算太失敗的電影與手中的搖錢樹扯上半點關係,在這種情況下……

直接就能扁鵲三連了!

治不了!等死吧!告辭!

要知道MCU第一階段,除了《鋼鐵俠》系列以外,其它電影全都是撲街貨。

但即便如此,凱文-費奇也還是拍下去了。

是因為他知道,按照佈局走,自己終究會收穫成功嗎?

不——

那是因為這個禿子的理念和史蒂夫-喬布斯一樣。

大眾很多時候,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只有你把東西擺在大眾面前,大眾才會給出反饋。

然後,砍掉那些大眾不喜歡的,就行了。

撲一部電影不要緊,兩部電影沒賺到錢也能接受,三部電影的收入剛好和製片成本打平,這就是最好的訊息!我們用一年兩年三年的時間,去培養觀眾的觀影理念,慢慢地給他們講述一個故事!塑造一個英雄!描繪一個世界!

說的難聽一點,想要打造一個電影宇宙,就要像韓老農學習!

當我們家的菜地裡空空如也時,就得先撒一把種子,施點肥,澆點水,等韭菜長出來後,才能收割,連市場都懶得培育,腦子裡盡想著賺錢,那又怎麼可能會成功?

可惜的是,資本都是逐利的。

有權對DCEU做出資本決策的傢伙,都是職業經理人。

他們也要吃飯,他們也要生存,他們無法給股東賺到錢,那就得滾蛋。

在這種高壓下,昏招盡出也能理解,但——

“我不需要這種短期利益啊!”

送走凱文-費奇一行人後,羅蘭便回到書房,翻完了劇本。

看著那和前世略有差別的故事,他感慨的自言自語道:“和賭運氣的快錢相比,培養觀眾的觀影習慣才是漫威最該做的事情,為了一個無限戰爭,這光頭在十年裡花了二十三部電影來鋪墊,和這種精心打磨的劇情相比,二十年三十部,實在是太少了……”

“《X戰警》裡面怎麼可能就三個主角?”

“萬磁王和X教授的故事可以大書特書,金剛狼因為人氣爆炸可以擁有單人電影,但這不是鳳凰女死得早的理由啊!”

“有鳳凰之力的傢伙就這樣簡單的被K.O.了,真的是太草率了。”

“我寧願你給我壓戰鬥力,給我用單人系列描寫的詳細點,我也不希望草草帶過。”

“《X戰警》那種趕工貨都能成功,那就證明這玩意是有市場的,只是制片方一次又一次的騷操作,讓整個IP在撲街的道路上一去不復返。”

“畢竟,系列電影一開始最好出創意,在之後,只要成品不差,光靠情懷就能贏!”

“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讓觀眾瞧見誠意,當然還有……”

“買下漫威。”

是的,羅蘭之所以會讓凱文-費奇先回去寫計劃,而不是像對待彼得-傑克遜那樣直接給投資,除了有真的很想瞭解完整佈局這個因素,其他更多的,是準備在電影上映之前,把漫威買下來。

在電影票房收入只佔IP總收入百分之二十的好萊塢,電影其實就像是一個鋪設全球的大型廣告,真正賺錢的,全都是衍生品。

既然知曉這一切,那羅蘭就絕對不會看著漫威把這部分利潤吃了。

我做電影你賺錢?

沒有的事好麼!

而一說起買漫威……

那自然是用手中的雅虎股票去換了。

他持有雅虎百分之十六點五,想要脫手,就必須遵守《1933年美國證券法》的‘144規則’。

持有股份超過百分之五的上市公司股東,每三個月出售的股份數額不得超過同類已發行股份的百分之一或四周內平均交易量,按照歷年美國上市公司的換手率來看,三個月最多脫手百分之二,所以……

即便羅蘭想要把所有股票全部賣完,即便卡爾-伊坎願意全部接盤,完成全部交易也得花掉十八個月,如果等到市值巔峰在考慮脫手,那所有的股票就全砸手裡了!

“現在是四月二十四,就算現在遞交報告,那也得等到兩千年一月才能把所有的股份全部賣完,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差不多有百分之十二的股份吃不到巔峰股價,又或者說,和巔峰股價相比,起碼有百分之七到九的股份售價會出現七折到腰斬的情況,但……我跑掉了啊!”

“跑到自己手裡的錢才是真正的錢,至於卡爾最後會不會把楊致遠、孫正義他們踢出雅虎,將雅虎轉賣給微軟?這和我沒有半毛錢的關係啊!反正我能在吃下漫威的同時,在拿到一大筆現金流,並且躲過三月份的網際網路泡沫……”

“我現在賣,是最好的時間,現在誰都能瞧得出網際網路代表著未來,我這時候的脫手行為與上揚的股價一對比,那就是傻子行徑,越早從我這兒吃下股份,卡爾-伊坎那邊的賬面利潤就越多,而等我全部跑掉後,網際網路泡沫閃崩時,人們也只會感嘆當初的傻子運氣真好,因為我現在賣股票的動機,是聯手環球打造《X戰警》,而以目前的雅虎市值來看,我手中的股票即便全部出售,也只是在吃下漫威的同時,稍微賺上那麼幾個億罷了……”

“雖然那些給我擦過屁股的精明猶太佬不會覺得我是傻子,但他們也不會發現我身上的異常,因為即便硬吃泡沫,和過去的漲幅相比,他們依舊是大賺特賺!”

正是因為懷揣著讓別人賺錢,讓自己血虧的崇高理念,所以當羅蘭拿著自己的計劃,屁顛屁顛的找到大衛時,那個剛從爾灣看完地回來的傢伙,身子一晃,差點沒摔倒。

“你瘋了吧!你要把手中的雅虎股份全部清了?”

大衛眼瞪如牛,那股子驚異,讓人不禁懷疑,他下一秒就會抽出錘子,砸開羅蘭的腦袋,瞧一瞧裡面裝的是屎、還是尿、還是屁了。

“有什麼問題嗎?”羅蘭明知故問。

“問題大了!”大衛敲了下桌,大聲道:“雅虎現在勢頭很好,按照現在這種情況下漲下去,兩千年左右,它就能超過伯克希爾-哈撒韋了!你現在持有伯克希爾-哈撒韋的百分之一,能夠給你帶來十個億的身家,但是雅虎你可是有百分之十六點五!即便伯克希爾-哈撒韋的市值原地踏步,兩年以後,你也有一百六十五億的身價了!”

羅蘭知道這個道理,同樣,他也知道雅虎在前世,的確超過了伯克希爾-哈撒韋,但是,“股份不變現,那就永遠是紙面財富,對嗎?”

“即便我的身家憑藉雅虎的暴漲而膨脹,那又有什麼用呢?”

“拿它們去銀行質押,都沒有伯克希爾-哈撒韋的好用。”

“即便網際網路勢頭再好,但在華爾街心裡,也永遠影響不到伯克希爾-哈撒韋的地位。”

“因為他們不會相信楊致遠,他們只會相信沃倫-巴菲特!相信卡爾-伊坎!”

“現在不是我要賣雅虎,而是微軟向卡爾-伊坎下單買雅虎……”

沒錯,羅蘭知道大衛會堅決反對自己賣雅虎股份的行為,因為即便是一頭豬,現在也能瞧見雅虎到底有多麼的吃香,但,這種堅持在卡爾-伊坎和微軟的面前,根本就站不住腳。

羅蘭的前世,在那個不可明說的東方國度裡,沃倫-巴菲特的名氣是卡爾-伊坎的上百倍,但在阿美利加,這個正好是反過來的,因為卡爾-伊坎的兇狠,深受一堆投機者的歡迎,每當卡爾-伊坎盯上一家公司後,那家公司的股票就會被投資人買爆。

因為他們知道這家公司有價值!

因為他們知道卡爾-伊坎會踢走創始人團隊,將公司賣個好價錢!

而在這種時候入場,那就是真正穩賺不賠的買賣。

因為最後的結果,只有兩種。

第一種,那就是目標公司回購股票進行登出,強行抬高自家公司股價,割肉放血,跪求卡爾-伊坎拋售所持股份,清退離場。

第二種,那就是目標公司被其他企業吞併,在收購交易裡,市值也會上昂。

甭管是哪種結果,都能給投機者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

至於對抗?

別開玩笑了。

沒人願意今天被畢馬威審計,明天被德勤查賬,後天被安永調閱董事會會議決議,大後天在和普華永道打交道,更沒人願意半年開個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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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給我錢,我就折騰你。

你不把公司賣給我,我就不讓你正常經營。

利空消息配合著場內操作,分分鐘就能把你的公司市值給打沒!

生氣?

憤怒?

別光看著啊!

有種你來打我啊!

只要你敢動手,我就敢站在這兒讓你打個痛快!

正是因為如此,沒有一家上市公司願意聽到‘卡爾-伊坎宣佈,自己持有XXX公司將近百分之四的股份’的新聞。

也是如此,當羅蘭搬出視反壟斷法為無物的微軟和肆意踐踏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狼王后,大衛的堅持,也在頃刻間化為烏有。

“你確定?”坐在辦公桌後的傢伙認真詢問。

“當然!”羅蘭笑著點頭,“卡爾親口告訴我的,威廉也親自證實了這件事情的存在。”

“他們之所以會在動手之前告訴我,並不是因為怕了我,而是因為現在大家同處一個陣營,並且我這麼多年來,做事都非常的講規矩。”

“他們是野蠻人,但不是隨便野蠻的人,對嗎?”

“Okay,我會去和卡爾談的。”

得到肯定的回答後,大衛便沒再多問。

因為他知道,上市公司最害怕的,便是卡爾-伊坎這種遊走於規則邊緣的傢伙。

在所有時候,和這種人做朋友,都比做敵人要划算。

即便這種人永遠不會無償的幫助朋友對敵,同時還會因為利益,非常噁心的接下對付朋友的單子,但……更多的時候,他也不會把噁心人的招數用在朋友身上。

我為了錢可以不認你這個朋友。

但我認你這個朋友,所以在搶你錢的時候,先和你說。

我們能和和氣氣的做生意最好,若是不行,我也做到了朋友應盡的責任,提醒你了。

到時候真動手時,那就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幹。

雖然是強盜邏輯,但這可比先打一拳,打的時候再把問題問遍,要好的多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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