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蘭坦白,就算IMDb這些聯合創始人將現有技術深入淺出的講述給自己聽,並且詳細描述網站的構畫和功能,繪製一個看似可望而不可即,但卻似乎能夠實現的未來藍圖——

他也不會將這些玩意放在心上。

作為一個從每年九十九刀就開始購買,到一百四十九點九刀仍就在續費的傢伙,羅蘭可比現在這些傢伙要清楚,未來的IMDb,到底是什麼模樣的。

他不吃這些傢伙的大餅,而這些傢伙所說的技術革新……

說白了,IMDb的每一次新功能上線,其實就是為了提高訂閱費而找的藉口。

從最初的院線票房資訊,到之後的線上名片,再到後來的電視劇介面,然後又新增了新專案的籌備資訊,隨著網際網路的不斷提速,什麼藝人熱度、影片熱度、預告片播放的時點高峰、劇本關鍵詞搜尋、劇本類別年限例項等一系列五花八門的資訊看得人是眼花繚亂。

誠然,精準的大資料對於很多從業人員來說,是很有幫助的,就比如說我想寫一個恐怖片劇本,根據關鍵詞搜尋,我能檢視自己的靈感是否在多年以前就有過例項,又或者說,製片人想挑選演員,年齡段一限制,形象類別一限制,滑鼠輕輕一點,符合要求的簡歷就會如同流水一般出現在你的面前,若是想要讓其來試鏡,那就可以直接點選簡歷裡的郵箱,和對方溝通,但——對於非從業人員來說,這些玩意沒有用處啊!

難不成你想透過那些工作郵箱和女明星發郵件?

哇哦!

沒想到你竟然是這樣的Hentai!

我告訴你,亂髮郵件可是會被禁言封號的!

羅蘭這種正人君子最多也就是看看預告片的播放熱度,然後得知,很多人特碼的選擇在伊麗莎白穿著漫畫版緋紅女巫裝束的那一幕暫停了!

好吧,權當那些傢伙是在截圖……

當然了,即便羅蘭把IMDb這個資料庫的功能升級比作換湯不換藥的Windows,畢竟人家除了升級Vista時,從 32 位轉到 64 位系統,根本無法用補丁來搞定以外,其他明明能和Arux一樣,進行滾動式更新,滾到哪算哪,但依舊選擇了版本更迭,最大的目的不就是想再收一筆嘛!正因如此,甭管那些博士將IMDb日後的功能吹得如何花裡胡哨,羅蘭都不關心這些事情,他明白,柯爾-尼德罕是那種能把一件事情堅持半輩子的傢伙,面對這種人,給他錢讓他去做就完了,他比任何人,都迫切地想要把事情做好。

如此一來,當羅蘭埋在卡迪夫大學內,嘰裡呱啦的聽著身邊的博士說了一通之後,左耳進右耳出的他只關心一個問題,“你們藝人名片做了嗎?”

“正在寫歸類頁面。”

“那編號為1號的是誰?”

“是弗雷德-阿斯泰爾,這個是我錄入的,因為當時我在看他配音的《復活節兔子》。”

沒錯,IMDb的編號是瞎嘰兒亂來的,他們是看到哪裡寫到哪裡,和地位無關。

“那能把我換到1號嗎?”

“你?”

“對,有什麼問題嗎?我只是藝人列表一開啟,人們看到的就是我的名字……”

“喔!沒問題!我們現在就能改!”

和日後的搜尋不一樣,這年頭看排行榜的傢伙還是非常多的。

而羅蘭讓他們將自己掛在首頁,不就是為了海量的曝光度嘛!

傳統媒體現在仍舊是一手遮天,但那畢竟是白刀子進紅刀子出的紅海市場,新聞集團搞個福克斯電視網都快燒錢燒吐血了,那羅蘭怎麼可能又會去做這玩意?

網際網路這個藍海市場雖然還未見雛形,可那恐怖的網民增長量就是風口送來的第一塊肉。

在這種情況下,羅蘭把自己的資料掛在當下最全的資料庫首頁,不就相當於是日後的微博首頁天天掛著你的名字嗎?人來人往的傢伙第一眼瞧見的就是你!

認識的網民會覺得‘握草!這傢伙果然是人氣最高的那一個啊!’,而不知道的傢伙一看,那可就是‘握草!我聽過這傢伙名字啊!他誰啊?竟然能排在資料庫的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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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蘭從來不是那種喜歡藏著掖著的傢伙,什麼過度曝光會審美疲勞?

那是你長期在公眾面前展現出一種形象,所以公眾看你的作品就會出戏!

但現在呢?

羅蘭只是讓自己的資料不停的出現在遊客面前,這種非主觀的呈現,不僅不會影響大夥對他的看法,還能源源不斷的吸引人們的關注!

更何況,現在的網民還是非常單純的,就算覺得奇怪,他們也不會往營銷上面想,最多也就是覺得羅蘭的影響力太大了,大到每天訪問資料庫的傢伙,有很多都在搜尋他的資訊!

只要這種狀況一直持續下去,那就算以後有人質疑羅蘭,一堆曾經見證過歷史的傢伙便會跳出來維護自己當年經歷過的時代,像什麼——

‘你們這些小屁孩壓根就不知道羅蘭當年有多紅!全世界網民在進入IMDb資料庫後幹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搜尋他的資料!’

‘什麼炒作?當年壓根就沒有這個概念!那些資料都是隨意錄入的!之所以他排第一,是因為影響力太大了,錄入資訊的傢伙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他!’

‘你們這群孫子知道九三年的十個億是什麼意思嗎?你們知道三年二十五個億是什麼意思嘛?羅蘭放在哪個年代,都是吊打一切的存在!’

‘什麼老闆不老闆的?人家羅蘭可是IMDb最初的頭號贊助人!人家是為了電影和網際網路能夠更好的發展!你們這群**崽子怎麼就這麼犟呢?你們敢把這些話說給你媽聽嗎?我敢保證你媽會告訴你們‘孩子,我最後悔的就是當年沒追到羅蘭!’’

嘖嘖嘖,這一問,你爹的腦袋可就是能拍《喜羊羊與灰太狼》了啊!

一想到今日之舉會讓自己日後收穫一堆遠古吹,羅蘭便開心的笑了起來,在經過簡單替換登上首頁之後,他便關心起了網站的發展,“二十萬用光了?”

“沒有,我們正在租場地鋪網路……”

“伺服器到哪買?”

“我們的志願者團隊裡面,有IBM的人,他拿裝置的價格,比我們便宜。”

“噢,這樣就更好了,如果有什麼需要,直接給我發郵件,以後別讓莫哈米轉告了,也別聯絡我的助理,大家都是電影愛好者,不用那麼生分!”

聽羅蘭這麼一說,現場的那些傢伙開心的笑了起來。

誰不希望和土大款做朋友啊?

尤其還是這種不在乎財務報表的土大款!

在處理完資料庫這邊的事情,和他們打成一片後,羅蘭便讓柯爾-尼德罕將英國的那些長期為網站服務的英國志願者召集起來,搞了個見面會,請他們吃了頓飯,增進了一下感情。

好吧,羅蘭之所以現身,只是想給那些用愛發電的傢伙們一個暗示——

自己也喜歡這玩意,並且非常支援他們!

如果他們搞得好,需要資金的時候就會尋找自己,而如果想要放棄,那就思考一下現在放棄值不值,畢竟,若是搞大了,那用愛發電的網站能瞬間成為土老闆接盤的事業!

都努力了一半了,那就多堅持堅持啊!

半途而廢,那不就意味著前面的喜愛全都打了水漂嘛!

況且,這又不用你們出錢,又是不強迫你們做不喜歡的事情,只是在每天看電影的時候,動動手記錄一下資訊,然後在瞧見網站記錄之後,翻看沒看過的電影時,順便稽核一下對錯而已……幾分鐘的功夫,既能滿足好奇,又能造福社會,還能給我省錢,多好的事情啊!

你們可以把網站當成拜月教主,把自己當成李逍遙嘛!

大喊一聲愛無限,這Boss不就被平推了嗎?

(??ω??)

…………

花了兩天時間,將IMDb這兒的事情全都搞定之後,柯爾-尼德罕便主動充當導遊,帶著羅蘭在英國境內轉悠了起來,從威爾士的哈勒赫城堡開始,一路向西……

呸!

向西那就掉愛爾蘭海里去了,是向東!

他們先去了威爾特郡,看了日後在《變形金剛5》裡,差點被爆炸貝炸掉的巨石陣;然後鑽到了牛津郡,排隊觀摩了布萊尼姆宮裡那價值一百萬英鎊的18K純淨馬桶;緊接著貓到了大倫敦,沿著泰晤士河繞了兩圈,任由大衛和加耐蒂帶著奧爾森三姐妹以及那個充話費送的詹姆斯去逛了逛葬有一堆偉人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以及見證過英國黑暗歷史的倫敦塔。

至於他自己為啥不去?

和看巨石陣、看馬桶相比,倫敦的人太多了!

作為一個走到人堆裡分分鐘就會被挖出來的傢伙,羅蘭可不想被丟進泰晤士河裡!

如果不是因為可口可樂倫敦眼尚未建成,羅蘭還真想帶著伊麗莎白去坐坐那摩天輪。

而現在嘛……

在酒店裡等他們回來後,一行人便轉道向北。

說實話,羅蘭他們出來玩,看的也還是知名的世界遺產。

像什麼洗(巴)澡(斯)城、達勒姆城堡、斯塔德利皇家公園、坎特伯雷大教堂,這些都是他們所去的地方——至於像雷布斯那樣,除夕夜在瑞士滑雪,吃六十八塊錢一個的餃子,兩盤一千三百六的事情,壓根就不會在羅蘭身上出現啊!

阿美利加有無數地方可以滿足他們的運動需求,而如果他們是衝著某一件事情而單獨休息的,那就不會再柯爾-尼德罕的帶領下,在英國瞎嘰兒轉悠。

說白了,對於他們來說,所謂的休息度假,其實就是花錢打發時間而已。

他們想去哪都行!

而在沒有目的的情況下,去追尋那些名聲響亮的景點,自然就成為了首選,不僅如此,這對於沒有去過該地的傢伙而言,其實就是一種積累。

他們可以不用記住這兒的歷史,也可以走馬觀燈的追尋美景,更可以覺得那種展出馬桶的地方實在是太特碼的有味道了——但只要來過,就是一種收穫。

就像小學語文老師讓你背書一樣。

你真的記住了所有古詩詞的含義了嗎?

不見得。

但你在看到美景的時候,說一句‘噫籲嚱,危乎高哉!’,總比說一句‘握草!真特碼的高!’要好得多吧?雖然意思差不多,但感觀自然就不一樣。

當然了,吟詩不等於高階,如果這麼想,那其實就是一種歧視。

而在羅蘭看來,去知名景點繞一圈,所收穫的其實也不是開心和快樂,更不是什麼網紅打卡,而是記憶和類比,那種能夠強化人類表達能力的基本素材。

很多人覺得自己想表達卻表達不出來,這是嘴笨的體現。

但實際上,這更多的是積累不夠,你腦子裡有一個場景不知道如何描述,最簡單的就是舉例類比,找個出名的參照物,讓別人明白你的意思。

這種手段雖然簡單,卻也是自身底蘊的體現,而在有視覺積累的情況下繼續延伸,你就永遠不可能出現想表達卻表達不出來,直至放棄表達的情況。

而這種積累,也是最容易實現的,因為你不需要枯燥的讀書,只要燒錢就行了。

去世界遺產沒記住歷史怎麼辦?

沒關係,你有個印象就行了,如果真感興趣,那我們下次在飛過來帶著史料研究嘛!

興趣是最好的導師,它能讓你主動瞭解這個世界,而錢只是讓你實現興趣的橋樑。

可羅蘭正好不差錢!

正因如此,在結束英格蘭的旅途,前往蘇格蘭的路上,一行人收穫最多的其實並不是什麼商品,只要是放出來賣的貨物,哪裡都買得到,而他們手上記錄瞬間的照片,才是最珍貴的東西,至少多年以後,就不會有人說出——

‘I don't eveure of him。He exists now only in my memory。’

只可惜,這種舒適的環境並沒有持續多久。

剛進愛丁堡,入駐預定好的酒店,就在羅蘭和柯爾-尼德罕商議接下來的行程,準備先去愛丁堡城堡看看,然後想辦法去聖基爾達島,這個英國唯一一個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也是不列顛島上最遠的定居島時,房門,被人從外面敲響了。

等他開啟一瞅,那個五歲的小loli正捧著一個黑色的大袋子,滿臉笑容的看著他。

“羅蘭——”

“嗯?有什麼事嗎?不是說先休息一會兒,六點半在集合吃飯嗎?”甜膩膩的聲音,令羅蘭有些疑惑,不過他還是閃開了身子,讓對方進來。

“對啊,是六點半吃飯,但我們要穿新衣服去吃……”小loli眨巴著雙眼。

“新衣服?什麼新衣服?”羅蘭覺得有些奇怪,“你們剛剛去買的?”

“沒錯!”小loli點了下頭,“我們剛來的路上,有不少當地人,他們穿的都很好看,所以我就讓媽媽帶我去買了,一人一套……”

噢!

原來是民俗服裝啊!

明白過來的羅蘭恍然大悟,“那好,你給我吧,我待會直接換……”

羅蘭沒覺得穿擁有地域特色的服裝有啥問題,又或者說,當地特色才是他們買買買的目標,可是,就在他接過袋子的同時,伊麗莎白卻依舊杵在原地,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著他。

“怎麼?還有什麼事嗎?”羅蘭問。

“哥哥說,我一定得看著你開啟袋子才能離開。”小loli非常實誠的告訴了羅蘭原因。

此話一出,羅蘭瞬間眯起了眼,而就在門房的夾角,緊貼著羅蘭客房的隔壁,那個躲在自己套房門口偷聽的小胖子頓時單手捂臉,顯露痛苦。

然而,就在他靠著門套,宛若樹懶一般痛苦下滑時,覺得不對的羅蘭,已經拉開了袋子。

抄起一瞧,嚯……

這特碼的不是蘇格蘭方格裙嗎?

你們不僅想讓老子穿裙子,還特碼想讓老子真♂空上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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