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可能興起的蝗災,趙昺有些束手無策,畢竟除了那些‘偏門左道’,他並沒有這方面的經驗。而以他所知中國歷史上蝗災被有效控制是在新中國成立後,國家曾花了大力氣查明蝗源地,之後透過修水利、墾荒等各種方法,徹底把這些地方改得不適合蝗蟲產卵,再加上推廣藥械才逐漸讓蝗災成為了現代的年輕人“聽過沒見過”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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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趙昺也清楚蝗災在歷史上肆虐已經幾千年,歷朝歷代肯定有治理的方略,這些方法即便不能徹底消滅蝗災,定然也能遏制蝗災的擴大和蔓延,於是他命秘書監查閱史書,走訪民間,儘快整理出一份滅蝗的相關資料供自己參考,起碼讓他有個感性的認識。

與此同時,趙昺也要求三省拿出治蝗的方案,並由戶部牽頭,各部配合儘快著手實施,爭取將蝗災控制在一定範圍內,減少損失。且要做好一旦抗災失敗後的處置工作,及時賑濟災民,防止形成流民潮,導致災情四處蔓延,引發動亂。

秘書監別看人手少,但是個個精明能幹,趙昺的口諭一下,幾個司的人員分工合作,立刻全心投入,查詢史料,走訪相關人員,僅用了一天兩夜的工夫就整理出了一份資料,比省部先一步送到了送到了他的案頭。

趙昺看過還算是滿意,其中對於歷史上蝗災的記錄還算詳細,但是對於如何治理方面卻比較簡略。他對此倒也能理解,畢竟他們的學識和經歷方面也有局限性,不可能獲得第一手的資料和親身體會,所以只是摘抄的史料和親歷者的敘述,不過這些對於當下也夠了。

按照他們呈上的資料所言:作為擁有悠久農耕文明的農業大國,華夏先民們早就對蝗災有所記錄,並開始探索治理之道。最早關於蝗災的記載,出現在《詩經·螽斯》篇中的“螽斯羽詵詵兮,宜爾子孫振振兮。”而“螽”古語中即為蝗蟲。

最早出現在史料中關於蝗災的明確記載,出現於《春秋·桓公五年》中,“秋,大旱,螽。”在春秋時代,史書有著“凡物不為災不書”的慣例,因此史官將其記入史冊,可以推斷當時的蝗蟲已成大災。而在那個記錄統計尚不完善的時代,有明文記載的蝗災就有十二次。

進入秦漢以來,農耕文明的發展,是歷朝歷代對蝗災都有了愈發重視的態度,在史書中對蝗災及其治理方式都有了更加詳細的記載。從史籍中來看,幾乎所有史書中都有關於蝗災的詳細記載,而且是朝著越發詳細的方向發展。

三國魏晉南北朝時代,國家動亂,史書中缺少相關蝗災的記載,但在南北朝的史書中仍可見蝗災的相關記載。《宋書·五行志》:晉懷帝永嘉四年“大蝗,自幽、並、司、冀至於秦、雍,草木牛馬毛鬣皆盡”可見此次蝗災之大。

自隋唐以來,政府制度愈發健全,對蝗災的記載和治理也越加詳細和強勁。《舊唐書·五行志》:“貞觀二年六月,京畿旱,蝗食糧。”在唐代,對蝗災的治理也是下了大功夫的,而且以蝗蟲為災年之糧,也是自唐代開始。

但趙昺也發現了一個歷史分界線,在唐代之前記錄蝗災的有之,但治理蝗災的方法卻鮮見。且這條線也可以作為兩種學說的界線。前時的古人以為世間的一切都是上天對下界不滿的懲罰,只能歸咎於上天責罰,天降蝗蟲。

受此觀點影響,古代社會始終有一種聲音認為是道德的缺失觸怒了上天導致上天降災於人間。是故,人就想透過祭祀的辦法打動上天,消滅災害。所以每當發生蝗災的時候,百姓就會經常祭拜“蝗神”,希望災害消失,將命運繫於鬼神,。

那麼作為統領天下百姓的皇帝,他們的做法又會是什麼?因此統治者通常將蝗災視為上天的懲罰,要想免除蝗災只能靠檢討自己執政不力來消除,甚至不惜頒佈罪己詔來消災避難。所以他們採取了放任蝗災坐視不管的天命主義,在抗災上消極應對,只在救濟災民上下功夫,不思如何治理蝗災。

但這樣的做法並沒能讓蝗災受到絲毫減弱,反而讓農業生產和百姓生活遭受了嚴重的損害。史籍中也有載:“太宗在苑中捉蝗,咒之曰:‘人以谷為命,而汝害之,是害吾民也。百姓有過,在予一人。汝若通靈,但當食我,無害吾民。’遂吞之。”但其還只是處於憎恨的階段,並沒有採取得力措施。

不過李世民此舉卻開啟了吃蝗蟲的先河,唐代形成了食蝗的習俗,在常年蝗蟲也成為了珍饈,是相互拜訪時饋贈的珍品。趙昺也以為在食物種類匱乏的古代社會,蝗蟲的確可視為營養佳品,蝗蝻的粗蛋白含量很高,營養價值與魚肉價值相當。而在一下蝗區,百姓還將多餘的蝗蟲淹死後曬乾儲存,也可以備不時之需。

真正開啟朝廷治蝗是在唐玄宗年間,在朝堂之上,還上演了一出姚崇舌戰腐儒的大戲。盧懷慎以“蝗是天災,豈可制以人事?……又殺蟲太多,有傷和氣”,主張“修德以禳之”。他的觀點,現在看來可笑,但在當時卻是主流,否則在那個以天子至尊的時代,蝗豈會與蝗同名?

姚崇也不是一般人,在朝堂之上直接反諷“若其修德可免,彼豈無德致然?”接著又指出“魏世山東蝗,小忍不除,至人相食。”唐玄宗被說服,開展治蝗,當年就取得“捕蝗百萬餘石”的戰果。開元五年,設捕蝗吏,專司治蝗。

這次治蝗時間,可以說是歷史上的標誌事件。從此之後,治理蝗災統治階層不再是消極應對,認為蝗災是天災,天災不可違,而是開始從上至下積極應對蝗災。思想發生了改變,以先民的智慧,做起事來就容易太多了。治蝗政策層出不窮,效果斐然,治蝗工作進入了一個新時代。

從進入本朝以後,蝗災的記載開始逐漸增多,主要原因除了因五代十國的混亂,導致治蝗不力,還有因蝗災普查和記載更加詳盡有關,從立國至今記載蝗災七十餘次,有大有小。而隨著歷史的發展,對待蝗災態度的改變和治理經驗的積累,也是使得治蝗政策也有了不斷進步。

秘書監查詢出來的治蝗方法上,在趙昺看來十分籠統,方式主要主要有獎勵捕蝗、立法捕蝗、宣傳治蝗三大方式,而其中他們以為獎勵捕蝗的政策最為有效。

在治蝗方法上對於古人來說,在沒有科學的時代,利用人力滅殺蝗蟲就成了不二之選,但是人力滅殺蝗蟲在趙昺看來其中也是有很多講究的。

其一就是斷子絕孫法,古人以為蝗蟲“種可傳生,一石可至千石,故冬月掘除,尤為急務。”說白了就是挖蝗蟲卵,這個挖卵也不是隨便挖的。按照記述的說法,挖卵應該:“冬晴未經雨雪之時易尋,務必實力搜挖,並於挖盡處設一標誌,以便交春尋看。春間看過無子,初夏仍當再看一次,以防遺漏。”也就是說除惡務盡,必須得來個幾遍,要不然蝗蟲的繁殖能力,幾十個到幾萬個是分分鐘的事情。

其二就是活埋。坑殺蝗蟲則是一個更加行之有效的方法。具體的方法是,先集合男女老幼挖個溝,然後深廣各二尺,溝中相距丈許即作一坑,以便掩埋。在溝裡面放點食物引誘蝗蟲來吃,等蝗蟲來了之後,就開始灌水,蝗蟲肯定是跳不出去的,這樣來回幾次蝗蟲就全部被活埋了。

其三是趙昺看來是最與科學沾邊的,這個方法姚崇發明的,姚崇發現“蝗乃壁飛,夜必赴火。”也正是利用了蝗蟲趨光的特性。所以姚崇建議修一大堆簡易的窩棚,然後將大批的蝗蟲用篝火吸引,之後集體焚燒。這一招雖然有效,但是成本相當高,而且經常容易導致農田被毀,可以說是不得已的一招。不過效果據說非常不錯,而這個方法在現代也在使用,不過已經是改良版,用電燈代替了篝火。

此外也提到了生物防治的方法,有放鴨治蝗的成功經驗:(蝗)未解飛,鴨能食之,鴨群數百入稻畦中,蝗頃刻盡,亦江南捕蝗一法也;除了鴨子之外,也記述了鳥類抗蝗,在唐朝開元貝州蝗災時,就在蝗蟲降臨的時候,數萬只白鳥忽然飛來將蝗蟲一掃而空,當地官員立刻感謝上蒼,還形成了一個傳統——一有蝗災就求神仙保佑趕緊來點鳥。

除了鳥類以外,蛤蟆也是天敵之一,發生蝗災時有大批蛤蟆趕來,對著蝗蟲就“便吞食之”,還有遼國的蜂群也曾經大規模的“食蝗”。趙昺知道這些生物防治效果驚人而且十分環保,但是其中充滿了偶然性,在當下是難以實施的。且對於古代人來說,白鳥等皆是神蹟,關鍵時刻還得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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