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都,湖心公園。

這裡是雷森和蘇靈最常約會的地方。雷森作為在役士兵,經常在外執行任務,所以兩人甚少像普通情侶那樣逛街看電影,偶有時間見面,基本都是在這公園散步聊天、

蘇靈似是有話要說,猶豫許久,才道:“你……快退伍了吧?”

雷森點點頭:“嗯,還有三個月就要離開部隊了。”

“那……退伍之後,你有什麼打算嗎?”

“沒想好,一直都在當兵,也不知道能做什麼工作。”

“嘖,我不是說工作啦。”蘇靈有些無語,低下頭,聲音細如蚊蠅:“我是說我們,我和你……”

“啊?這個……”雷森一愣,臉色發窘,不自覺間手伸到了褲兜裡,抓住了那個一早準備好的戒指盒。

但嘴巴張了半天,臉也漲紅了,雷森還是沒能把早想好的、排練許久的臺詞說出來。

“真是個榆木腦袋。”蘇靈不知雷森此時的窘迫,還以為他被自己問住了。乾脆深吸一口氣,扭頭看著雷森。

“雷森……你看著我。”

雷森整個人向右轉,站的筆直,與蘇靈四目相對。

蘇靈紅著臉,清澈的雙目帶著期待。

“你願意……娶我嗎?”

雷森又是一愣,反應過來後點頭如搗蒜:“願意!當然願意!”

說著,他終於把戒指盒拿了出來。蘇靈看到戒指盒,也是短暫的愣神,俏臉更紅,寫滿了驚喜之情。

兩人,都不自覺地看著對方傻笑。蘇靈伸出手:“笨蛋!還愣著幹什麼?還不快給我戴上?”

“噢?好好!”

戒指盒在雷森的一雙大手中顯得很袖珍,雷森生怕把戒指弄掉了,小心翼翼地開啟,動作有些侷促。

看著這個在別人面前,威風凜凜的鐵血漢子,此刻卻在自己面前如孩童般手足無措,蘇靈的笑意也多了幾分調皮。

雷森終於拿穩了戒指,牽住蘇靈伸出的手,小心翼翼地把戒指往她的無名指上推。

蘇靈滿臉幸福,看著雷森滿臉認真的給自己戴戒指,又忍不住調侃道:“誒!這麼早就被我繫結了,你以後,可都沒有機會牽別的女孩子的手了,會不會很遺憾呀?”

“沒什麼可遺憾的。”雷森毫不遲疑道:“對我而言,你就是最好的,也是我唯一想要的!”

雷森與蘇靈在同一孤兒院長大,青梅竹馬,最瞭解彼此,雷森也從不懷疑她是最在乎自己、和自己最在乎的人。

關於未來,雷森從沒想過蘇靈以外的任何人。

雷森把戒指推到蘇靈左手無名指底端,語氣堅定:“能牽住你的手,對我而言就是最好的結果。”

“真的嗎……”

毫無徵兆的,蘇靈的語氣驟然變冷。

“那為什麼……你沒有好好抓住我的手?”

雷森聽著這話,一陣恍惚。再抬頭。蘇靈那張精緻的俏臉,像是突然被抽乾了水分,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變得蒼白。

同時間,四周的環境也變得死氣沉沉,天空變得灰暗,土地變得腐敗,花草枯萎湖泊乾涸,整個世界都變了樣,一切都發生在轉瞬之間。

那被雷森牽住,無名指上帶著戒指的手,也變得像脆弱的石膏,感覺只要稍稍一碰,就會徹底破碎。

雷森驚駭不已,再看蘇靈,清澈的雙瞳已然渾濁,平日裡靈動的光盡皆消散,只剩隱含絕望的死灰。

“你為什麼……把我弄丟了?”

蘇靈喃喃一聲,不知何處吹來一陣冷風,這個雷森最在乎的女人,就在雷森面前,化為塵沙,隨風而逝。

“不?不!不要!”

雷森絕望地吶喊,伸出手,本能地想抓住些什麼。但蘇靈已經徹底化為飛灰,向她伸出的手,最終,什麼都沒有抓住。

而雷森眼前的世界,也在頃刻間化為一片渾濁的黑暗。

……

好不容易,眼前終於又感受到光亮,雷森猛地睜開雙眼想要尋找蘇靈,但看見的,卻是兩張邋遢男人的臉。

一個滿口黃牙的男人,和一個胖子,一左一右,正好奇地盯著雷森。

黃牙佬看雷森睜開了眼睛,衝出去同時呼喊著:“毛里斯!你老大醒了!”

雷森搖搖腦袋恍惚回神,看看四周,身處的地方,分明是毛里斯的帳篷。

雷森這才意識到,剛才經歷的一切不過一場幻夢。他還身處在這世道崩壞的殘酷新世界。

蘇靈,依然下落不明。

清醒的瞬間,雷森便感到右腦陣陣劇痛,顯然,腦癌還在發作。

貼身的背囊不知道被誰幫自己取了下來,就放在雷森旁邊。雷森掙扎著爬起來,左手伸進背囊搗鼓,翻出最後兩片止痛藥悶進嘴裡。

喉頭一動,硬吞了下去。

又躺著喘息了好一會,腦子的劇痛感才漸漸止住。

雷森這才發現,自己的腹部捆了一圈乾淨的繃帶,那是在跟老嫗老頭交戰時受的傷,已經被包紮好了。

“老大!你終於醒了?”

毛里斯的聲音傳來。他是坐在一輛板車上,被黃牙佬推進帳篷的;

毛里斯的雙腳腳掌都纏著許多破布,像鴨子的腳蹼,顯然是受傷無法走動,才坐在板車上。

即便是這樣,他也不忘照顧嬰孩。那嬰孩

正在他懷裡咿呀啼哭,毛里斯輕輕搖著他,一隻手輕拍嬰孩的襁褓。

雷森盯著毛里斯的兩腳掌:“你這……怎麼回事?”

毛里斯還沒出聲,旁邊的黃牙佬就忍不住插話:“害,還不是為了把你這老大背回來。”

“毛里斯把你背回來的時候,鞋子都磨破了,兩隻腳都是血,嘖嘖嘖,那叫一個慘,他讓我們用罐頭去黑市換了一點紗布,也全給你用了。我跟胖子還照顧了你一天一夜。”

“一天一夜?”雷森瞬間愣住,他竟然已經昏迷過去這麼久了?

但更讓他意外的是,自己竟然是被毛里斯背回來的?外骨骼一直沒有脫下來,到現在還在雷森身上;外骨骼,加上自己本身的重量,那得是多大的負擔?身材瘦小的毛里斯竟然能把自己一路背回來,從城外到這遊民聚居地,這麼遠的距離,中途還要爬一個下水道,他是怎麼做到的?

環顧四周,角落裡,還放著那把長刀。毛里斯竟然連這個也拿了回來。

這是在毛里斯應承照顧嬰孩之後,他做的第二件,完全出乎雷森意料的事。

黃牙佬遲疑一陣,搓著手滿臉殷勤地走上來:“那個……你是毛里斯的老大,那也是我們的老大。你看,我跟胖子照顧你也挺辛苦的,能不能……”

雷森明白他的意思,也不吝嗇,從背囊裡拿出一粒輻射藥扔給他們。

“謝謝您嘞!”

黃牙佬滿臉驚喜,帶著胖子離開了帳篷,估計是到黑市裡買什麼想要的東西去了。帳篷裡就剩毛里斯和雷森,還有那嬰孩。

毛里斯看雷森沉默半天,忍不住道:“老大,你咋的了?沒恢復嗎?要不你再休息下?我去弄點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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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雷森搖搖頭,盯著毛里斯:“你為什麼,要救我?”

“蛤?”毛里斯一臉懵。

“當時我已經毫無反抗能力,你完全可以趁那個時候,殺了我,再把所有有用的東西都拿走。那些輻射藥片能讓你很長時間不用餓肚子,還有我身上這個機械裝備,甚至是那把刀,都能在黑市換很多東西。就算你不殺我,把這些東西帶走,扔我在那裡不管也完全可以。這對你來說都是真正有利的。”

“但你卻選擇把我帶回來,還給我治傷.這麼做,對你一點好處都沒有,那是為了什麼?”

這時候,嬰兒又是一聲啼哭。但毛里斯完全顧不上安撫他.雷森目光鋒利如刀,彷彿要看穿自己,他一時間竟不知該如何回答。

良久,毛里斯才嘆了口氣:“我……我也不知道。但我就覺得……看著你死在那,不太好,我做不到。”

雷森打量了毛里斯好一陣,目光最終停在他傷的不輕的兩隻腳上,良久,嘆了口氣。

“下次再有這種情況,就別作死了,保住你自己的命就行。”說著,雷森摸出一顆輻射藥扔給毛里斯:“這個不是報酬,算我謝謝你,拖回了我這條命。”

毛里斯拿著藥片無比驚喜,連連道謝:“謝謝老大!謝謝!”

雷森的心情很是複雜,毛里斯很懦弱,懦弱到自己甚至都有些瞧不起他,但偏偏危急關頭,又是他救了自己的命,磨爛雙腿把自己背了回來。

很難說雷森現在對毛里斯有多少感激,不過有件事是確定了,即便是在德文城查完了想查的東西,要離開了,他也不會像從前完成敵後任務那樣,把利用完的嚮導滅口。

這時候,那只小橘貓也闖進了帳篷裡,一躍跳進毛里斯懷中,隨即在那啼哭的嬰孩臉上臉上舔舐了兩下。

嬰孩被小貓舔了臉頰,好似有了安心感,竟很快停止啼哭酣然入睡。毛里斯滿臉驚喜,另一只手抱起小橘貓親暱地蹭起鼻子:“霍普啊霍普,你還真厲害呢,這麼快就懂得照顧弟弟了。”

雷森沒有心情感受這一幕的溫馨,清醒過來的他很快陷入懊惱之中。

從老嫗和老頭的著裝來看,多半和聖徒會脫不開干係,這也是雷森來德文城以後,距離聖徒會最近的一次。

可惜,因為腦癌發作陷入苦戰,最終老嫗跑了,老頭死了,一個活口都沒抓住。

這感覺就像是一個驚喜從天而降,都已經落在手裡了,又碎了。雷森只恨自己不爭氣,偏偏在那麼關鍵的時候病痛發作。

但毛里斯接下來的一句話,卻讓雷森重燃希望:“老大,有個事情跟你講一下。”

“昨天,城東那邊有人給了我個訊息,說是在一條巷子裡,看到過穿黑袍子的人出沒。可能就是你想找的聖徒會的人。”

“你說真的?”雷森騰地一下起身:“訊息靠譜嗎?”

毛里斯猶豫一陣,還是點頭:“那個人跟我認識挺久的了……他說的,應該靠譜。他沒說清楚巷子在哪,我帶你去找他吧。”

雷森看了眼毛里斯的傷腿:“算了,你現在這樣,就別跟我到處亂跑了。給你訊息的人在哪,我自己去就好。”

毛里斯低頭看著鴨蹼一樣的雙腳,也有些不好意思地撓撓頭:“你說得對,我還是不給你添麻煩了。”

“那人喜歡賭,每次都鬥獸場開盤做賭他都會去,輸多贏少,有一次輸急眼了,偷鬥獸場的東西,結果讓人發現,還把右手的三根手指給砍了,就剩兩根手指,所以我們平時就叫他二指。他就在城東大橋底下混,隨便問個人,都能找到那裡。”

雷森點頭,撿起一

旁的大衣長刀,收拾一下便準備離開。

剛要出去,雷森又像到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止痛藥已經沒了,萬一再發作,被那樣劇烈的疼痛和麻痺充斥身體,根本無法戰鬥。還是趕緊找到替代品,放在身上隨時能拿到的位置,才最保險。

可是這種珍貴的藥,如今去哪找呢?

雷森想了想,詢問道:“你知不知道,德文城哪裡有醫院之類的地方?”

“醫院?”毛里斯一臉懵:“那是啥?”

好吧,問也白問。作為一個從沒經歷過舊世紀都市的半文盲,毛里斯根本沒有‘醫院’這個概念。

‘醫院’不知道,‘醫生’又瞭解嗎?

雷森已經不報什麼希望,但還是換了種說法繼續問道:“就是,如果你平時受傷生病,都會去哪裡、去找誰給你治療?”

“受傷還能自己處理一下,生病的話就……自己忍忍唄。”毛里斯理所應當道:“老大,如果你是想看病的話,黑市裡有個老頭子,在角落裡擺攤的,你可以去看看。不過聽說找他一次起碼要三個罐頭,我是扛不住,平時有些什麼事,自己忍忍也就過去了。”

雷森扶額,果然是問也白問。毛里斯哪裡曉得,尋常病痛還能忍忍,腦癌發作的疼痛,哪裡是肉體凡胎的人類能硬扛的。

毛里斯看雷森滿臉無奈,忽然道:“老大,其實不用那麼麻煩的,我這裡有個好東西,包治百病,你喝了睡一覺就什麼都好了!”

說完,毛里斯用雙手在地上扒拉,帶著板車移動到牆角。

在帳篷角落的泥地裡刨了一陣,毛里斯拿出一個瓶子:“老大!就是這個!”

雷森頓時傻眼,不就是酒嗎,還以為什麼好東西?

接過來聞了下,刺鼻程度連雷森都微微皺眉。好傢伙,這都快趕上純酒精了,這種烈度的酒,雷森一般都是用來製作燃燒彈的。

但眼下,似乎也沒別的辦法了,留著傍身也好。雷森也不客氣,整瓶酒塞進了大衣裡。

毛里斯傻眼,正央求雷森給自己留一點,雷森腰間的無線電忽地傳出動靜。

是齋藤的聲音:“朋友,你在嗎?”

帳篷中的兩人齊齊陷入沉默,雷森遲疑一陣,最終還是拿起了無線電。

“說。”

“請你過來一趟,我的人已經過去接你了。”

說完,齋藤那邊便結束了通訊。

毛里斯一臉驚慌:“剛剛那是齋藤的聲音嗎?老大,會不會是那天晚上的事情……被齋藤發現了?完了完了,要不我們跑吧?”

說起來,雷森那天晚上只殺了一個奴隸販子,對齋藤操持的奴隸拍賣,應該還造成不了什麼影響。

雷森稍一思索,便是搖頭:“應該不會,不然,他就不是請我過去,而是直接讓人過來……”

說著,雷森做了個抹脖子的動作。

毛里斯一縮腦袋:“那……他是叫你幹嘛去啊?”

“不知道,去了再說吧,說不定,在他身上還會有別的收穫。”

雷森徑自走出帳篷。聚居地的角落,嘉銘還是傻呆呆地坐在那塊石頭上。他的嘴邊還有罐頭食物的殘渣,看來毛里斯真的記住了雷森的命令,把食物強塞進了嘉銘嘴裡。

雷森現在可沒心思管他,徑自走向不遠處開來的那輛麵包車。

十多分鍾後,雷森再次踏入了齋藤的別墅。

齋藤正牽著那狗一樣的白皙男生,大馬金刀坐在大廳正中的椅子上,看到雷森出現主動迎了上去,態度還挺熱情。

“哈哈,歡迎,我的朋友。”

“有什麼事直說吧。”雷森擺擺手,一副懶得廢話狀:“如果又是讓我去殺簡夫人,免談,我現在還想在德文城待下去。”

齋藤並沒有因為雷森的態度而不悅,面上還是相當熱情,一點都看不出曾和雷森在無線電裡有過不愉快。

“我知道這個事情有點為難你了,放心,我們今天不是說這個。來來來,先坐下,我們慢慢談。”

雷森在齋藤的引領下落座。那被當狗牽著的白皙男生,自始至終都是以四肢在地上爬行,從來沒站起過。

“話說回來,你怎麼知道我當時去了簡夫人那裡?”

齋藤對這劈頭蓋臉的質問也不逃避:“我跟她,鬥爭時間也不短了,彼此陣營裡都有對方的人。不過……我的人這兩天都沒和我聯絡了,估計是暴露了。”

安插內奸,雷森倒是不意外,他也早才猜出大概。

“不說這個,你放心,我今天請你來,不是為了簡夫人。”

齋藤收起笑容,臉色變得深沉:“城西街角有個旅館,不曉得你知道嗎?”

街角旅館?艾瑞莎的旅館?

雷森並不著急回答,扭頭看著齋藤:“怎麼?”

“那旅館的老闆娘,叫艾瑞莎。她是我要的女人。”

“四天前,那旅館裡住了個男人,聽說,那是艾瑞莎的男人,失蹤了好幾年,碰巧住進去的。”

說到這,齋藤的眼神變得陰鷙,幾乎是咬牙切齒地對雷森道:“我要你去,把這個男人找出來,幹掉他!”

齋藤神色無比認真,雷森這會想的卻是另一個問題。

四天前,艾瑞莎的旅館裡好像只住了一個人。

那個人,正是雷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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