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群在城市裡長大的孩子,這輩子就沒親眼見過水稻這種東西。

更何況,是親手插秧?

一群年輕人興奮地下了地,等進去,就發現根本沒有自己想象中那麼好玩。

裡面全是汙泥,鞋子踩進去,就別想再拔出來了。

最讓人意外的是鬱思甜,她是最快上手的一個。

唐新柔哪怕看不慣她,此時也驚訝了。

“你會啊?”

鬱思甜一愣,直起腰來:“我老家是在大山裡。”

雖然父母跟哥哥都很嬌慣她,可到底是不能跟真正的千金大小姐比。

唐新柔微愣,打量著鬱思甜,從外表跟她平時的表現看,完全看不出來。

“抱歉。”

鬱思甜沒想到唐新柔會跟她道歉,聳聳肩無所謂道:“沒什麼。”

只要能火,一切都可以成為她博取關注的點。

唐新柔雖然慢,但她認真。

其他人都在打打鬧鬧開玩笑的時候,只有她們這幾個人在認真插秧。

潘石雨腰不好,就在水田上看著。

宋窈窈鞋子又大,走在水田裡格外艱難。

於是,等洛星光他們一回頭,就發現宋窈窈站在原地,把自己四周都給插上了秧苗。

最後把自己困在了中間。

“噗——”

洛星光無情嘲笑,“宋窈窈,你不是天才嗎?怎麼會幹出這麼蠢的事啊?”

宋窈窈白了他一眼。

低頭把擋住自己路的秧苗又拔了出來。

鬱思甜眼裡劃過一抹異樣情緒。

之前沒有接觸過,只從網路上那些隻言片語瞭解這個女孩子。

可能是先入為主,從第一次見面,就討厭這個搞特殊的宋窈窈。

她是一個人來奉城的,雖然李斯年叫人幫她搬了行李。

但一進宿舍,就發現有個最特殊的舍友。

不僅開學沒來報道,各種擺設以及桌子上的護膚品以及電腦等物件,都是用的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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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套下來,抵她全家上下好幾年不吃不喝,才能攢下的收入。

而這,只是人家大小姐的基礎生活用品配備條件。

可現在她發覺,宋窈窈其實也沒有那麼討人厭。

嬌氣卻不做作,該幹的活從不逃避。不驕不躁,不爭鏡頭。

性格似乎也——

蠻可愛的。

潘石雨看宋窈窈實在艱難,忍著笑衝她招手,“算了,窈窈你別做了,走我們回去做飯好了。”

一下子來了這麼多人,總不能等大家都回去了才開始準備。

“趕緊回去吧,我看你走路都費勁。”

洛星光一邊嘲笑她,卻還是走過去架住她的胳膊,把她從泥裡拔出來。

也不知道是他力氣大,還是宋窈窈重量太輕。

只聽‘啵’的一聲——

宋窈窈直接被洛星光拎了起來,她的鞋子還留在原地。

宋窈窈嗖的蜷縮起腳,氣的臉都紅了。

“洛星光!你這個混蛋!!”

她白嫩嫩的小腳丫縮著,距離淤泥就只有一釐米的距離。

“噗……”唐新柔趕忙艱難走過去,把宋窈窈的鞋子從地裡拽出來,“快點把鞋子穿上回去吧,你這鞋都不合腳,等下再摔了。”

“腳收好,等下掉泥裡了我可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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