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後不到三天,程志就睡不著覺了。沒有程曦在身邊的日子,程志感覺吃不好飯睡不好覺。雖然每天兩個人有幾十條信心聯絡著,但是見不著人,程志感覺自己就像丟了魂一樣。

盧曦的狀況也好不了多少,她以前的性格最煩男女之間的膩膩歪歪。可是離開程志三天之後,這才感覺自己已經離不開程志了。見不到程志,她就像是得了一種怪病,整天就像一隻瘟雞一樣無精打采。她心裡暗暗埋怨程志,怎麼就不會到城裡找她玩。

正在盧曦無精打采的時候,程志的簡訊來了:明天我準備進城買點東西,你有時間陪我媽?

“陪你媽沒時間,陪你可以!”盧曦看到程志打錯了字,就跟程志開起了玩笑。實際上,看到程志要進城,盧曦是高興壞了。人只有在高興的時候才更喜歡開玩笑,心情不好的時候,你跟他開玩笑他跟會心煩。

程志沒說話,給盧曦發了一連串的表情。盧曦笑了,程志發的任何表情,在盧曦看來都是一排排歡樂的音符。盧曦用語音問道“大約幾點到,我到車站接你!”

程志沒有語音,而是打了幾個字:現在沒想好,到了我給你打電話!

既然程志明天進城,盧曦就沒有繼續跟他的閒聊。網上聊再多,也不如見面時聊一句。只要在程志身邊,即便他一天不說話,盧曦也會感覺內心充實。此刻的盧曦正沉浸在自己想象見面場景的幸福裡,一陣笑、一陣託腮、接著又是一陣傻笑。

因為要進城,程志凌晨四點就醒了。這個點甦醒,在程志的記憶力也就一兩次。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程志乾脆從床上爬起來。輕輕地開啟街門,村裡的街燈依然亮著,不過大街上靜靜地空無一人。

程志在空闊的大街上慢慢走著,腦子裡慢慢地都是盧曦的樣子。大街上偶爾傳來幾聲狗吠,程志走出村莊之後,田野上一片漆黑。迴轉身體,程志慢慢走回自己的院落。今天去找盧曦總不能空著手,但是家裡又沒有拿得出手的東西。忽然想起盧曦說她最愛吃花生,程志決定今天別的不帶,就帶一袋子花生,像一個農民進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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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起的都早,程志跟父母說了今天要進城,也把自己準備進城見同學捎花生的事告訴了父母。雖然程志沒說要見啥人,不過父母知道程志要見一個重要的人,就二話沒說讓程志把最大的一袋子花生捎上。

簡單吃過早飯,程志就帶著花生到村口等程序的巴士。這趟巴士的終點是離程志家十公里的地方,發車的時間是五點半。鄉村的路雖然不好走,六點之前也肯定趕到。程志五點半就從家裡出發,他寧願在村口多等會,也不想錯過這趟巴士,假如錯過,下一班車就是一個小時以後了。再等一個小時,這種煎熬程志是無法接受的,他想儘快見到盧曦。

在六點的時候,程志給盧曦發了個資訊:十分鐘後到縣城,拿一袋子花生,希望盧女士來接站。

“行賄受賄,必有所圖!”

“垂涎小姐美色已久,願一親芳澤!”

“胡說八道就不理你了!”盧曦發完資訊後,確實再也沒有理程志,因為盧曦忙著穿衣打扮和化妝去了。這個程志真討厭,十分鐘到城才發資訊。手忙腳亂好一陣子,盧曦才想明白:小子,罰你在車站等本姑娘半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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