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千尋被艾伯特逗樂了,兩人相對都笑了起來。有些人就是天生不讓人討厭,耍流氓和調情的定義,是人的區別。

突然間,她的肚子發出輕微的鳴叫聲,在這個封閉的環境裡顯得那麼響亮。艾伯特察覺到了:“餓了?也是,你已經暈了很久了,出去吃點東西吧。”

跟著艾伯特走出了出去,這個房間應該不是地下室,而是密室。走出去後,就是個辦公室。

“隨便坐。”艾伯特走到老闆臺前,按下了電話上的一個按鈕:“麻煩送二份牛排套餐進來。”

她在這個足足有五十平米的豪華辦公室裡轉了一圈,看到她沒有坐下來,艾伯特又按下了一個按鈕,四周的商用捲簾慢慢地自動縮起來了,他還關上燈。隨著捲簾一點點的上移,外面已經是晚上,但並不是一片黑暗,一番絢麗的夜景也慢慢呈現在眼前。

這個辦公室處在城市的高處,前有高樓,但都不及這裡高。望眼看下去,下面一片燈火通明,而上面皎潔的彎月掛在帶著幾片薄雲的夜空中。下面喧鬧繁華,天上卻如此的安靜純粹,身處在天地之間,亦真亦幻。

走到了整面都是落地玻璃的視窗前,往外看去,美得有一種想跳出去的衝動,哪怕在如此美麗天地之間只能停留短短數秒後粉身碎骨。

“這裡不錯吧?”艾伯特的聲音從後面上方響起。

毫無疑問,艾伯特是一個很會生活的人、也相當成功,就這辦公室,一月的租金肯定高的令人咋舌。

她看著窗外如夢似幻的一切,聲音都好似微弱虛無了,不敢打破這一切:“是的,很美。”

一隻掌心煦熱的手扶在了她的肩膀上:“這是城裡最美的景色,堪比貝弗利山。”

“站在這裡是不是感覺到自己的強大?”腦海卻浮現出,如果一個黑色的高大身影懸浮在這片天地之間,哪怕他戴著帽子,一言不發,全身漆黑無一點其他色彩,他還是比這一切更加亮眼,有著天地是為他存在的驕傲。

手被艾伯特的大手握住時,才察覺出,她的手又一次的在摸著黑羽吊墜。

吊墜從她手中取出,輕輕地捻起,艾伯特在細細打量著這根吊墜:“能送給我嗎?你既然不能留下,就把它留給我吧。”

她將吊墜從艾伯特的手中中取下,拒絕了:“這對我很重要,是我的護身符,以後的路還很長,我想讓它陪著我,直到灰飛煙滅。”

“是誰給你的?”艾伯特鼻翼發出隨意的輕笑:“是你那個如同神靈一般的前男友?”

“不,是一個真正的神靈送給我的。”她轉過身,遠離了高大偉岸的艾伯特,往開燈的開關走去。

手還沒觸碰到開關,一條手臂就從她臉側伸出頂在了牆上。頭頂傳來了艾伯特的聲音,呼吸略快:“不要開燈,這樣很好。”

還是按下了開關,她轉而抬頭笑道:“太黑了,會看不清很多,看不清我有多矮。”姿色平平,混在人群中回頭率不會超過5%,讓對方好好看清楚,不要來糾纏了。那個懷孕老婆再不堪,也有著模特的身高、富有的家世,相比起來,她算什麼。

身材相差得太大了,想象得到,他追他老婆時如果用這姿勢,手臂應該在女人的肩膀旁,而現在他需要微微彎腰才手勉強在她臉側,否則只能架在頭頂上了。

艾伯特低頭而視,猛然一笑,這類人,不用說什麼,自然會明白她的用意。手放了下來,走到了書桌前,那筆挺的背影,看看也是種享受。

“把東西送進來吧。”按下了按鈕,艾伯特坐了下來:“也坐吧,我也沒吃晚飯,正好一起吃。”

現在時間至少是晚上七點以後了,她坐了下來:“是不是就等著審訊我?”沒去管艾伯特笑了,眼睛下意識地往桌面上看。

桌上有辦公常備的東西,電話、資料夾、分類架等等。她伸手拿起一隻簽字筆,目光落在筆的尾端那閃閃發亮的透明小石頭上:“鑲嵌的是真鑽石?”

“是的,全球五十支,鑲嵌一克拉鑽石的金筆。”艾伯特語氣很平靜,沒有一絲炫耀的成份在。

“金的?”她拔去蓋子,只見鋼筆的筆頭金光閃閃,應該是18K的,黃金較軟,如果用九九金的話,筆寫了沒多久就崴了。

身後的門開了,她轉身去看,三個個男人端著盤子進來了,直接端著走到寬大的辦公桌旁,將盤子一一放在桌面上。是一份足夠大、煎得汁水淋漓的香噴噴牛排,還有一碗奶油海鮮湯,第三個男人端著盤子裡是麵包和黃油。

這個男人很面熟,雖然她以前是個臉盲,但人總會變。魯道夫教授了一些辨人技巧還是很有用的,這個傢伙臉頰上一塊小小白色傷疤讓她辨別了出來,這人就是在公園裡掏槍對著艾伯特的那個殺手。

此時要沉得住氣,她坐在那裡好似對著桌面上的牛排垂涎,眼睛卻已經斜視,盯住了這個傢伙。

當這個傢伙彎腰將盤子放在桌面時,說時遲那時快,她一腳對著對方的膝蓋外側用足力氣踹了過去。踹腰需要抬高腿,而且腰力和腿部有力量的話,根本就踹不倒別人。

“記住,人的膝蓋後面是薄弱,想要對方倒下,以你的能力只有這個部分還有可能。”斯內德在戈登身上比劃著:“別指望象我們一樣,一拳頭能打到一個男人。”

這傢伙一個沒站穩,倒了下去。那就要進一步了,因為其他人還沒反應過來,對方躺在地上抽出槍的話,艾伯特就有危險。但以她身高力量,註定無法和一個專業人士抗衡的,要想取勝只有快準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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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猛地撲了上去,直接雙腿岔開坐在了對方的腰上,舉起了手中的金筆,對著對方的眼珠子就紮下去。

“咚~”的一聲,一隻筷子被戳進了一隻蘋果裡。魯道夫將蘋果從筷子上取了下來:“如果這一筷子插進的是人的眼睛或者喉嚨裡,對方會怎麼樣?眼睛也是人的薄弱地點,只要捅得夠深,從視網膜一直捅進腦子裡。。。寸鐵也能殺人就是這個道理!”說完咬了一大口,他殺人也象啃蘋果一般輕鬆、咯吧脆。

尖尖的筆尖對著柔軟的眼球一下更近了,為了保命,對方只有伸出手捏住了她的手腕,奮力擋著。

她深呼吸著,與對方死磕著。哪怕殺不了,旁邊還有人可以幫忙,但另外兩個男人並沒有動。他們是嚇傻了嗎?

“去死!”她緊咬著牙關,雙手握住了金筆,用全身的力氣往下戳。聲音因為用力而變得有點顫抖和沙啞,她的力量小,但處於高位,往下壓所用的力氣遠比往上抬要省力得多。

“別~”對方求饒一邊的喊出一個字,也用足力氣雙臂死命地頂住。

那就要給艾伯特時間繞過來幫忙,哪怕艾伯特這些年沒有好好再練過武藝,但底子不差,應該能對付這個傢伙。

艾伯特還是沒有起身,從門外跑進來一個人,但這人沒有一腳踢暈了對方的,而是手搭在了她緊握著金筆的手。戲謔道:“這筆很貴,不要染上血了?”

怎麼回事?她側頭一看,頓時一愣,是巴倫。那麼多年沒見,巴倫從一個精壯的糙漢子變成了一個大腹便便的中年肥男,差點沒認出來。

鬆開了手,讓巴倫拿走了手中的金筆,從對方身上站了起來。

看著對方急喘著氣,慢慢地從地上爬了起來。身邊是老朋友巴倫,她明白了什麼,對著一臉燦爛的艾伯特,無奈地笑著搖頭:“你這個傢伙。。。”

競爭對手死於非命,哪怕做得再天衣無縫也會有人懷疑。那麼索性讓自己也處於危險之中,一個活著的競選者應該比一個已經死了,失去任何價值的老色鬼來得強。還能引起公眾注意,還能“勇敢”地繼續進行各項活動和惡勢力做鬥爭,一舉幾得。

“你還是老樣子,真夠狠的。”巴倫拿著一杯紅酒,在旁邊陪宴,他笑著道:“看看你弱不禁風的,力氣也沒多少,一下就將我手下給制住了。”

切下一小塊還留有微微紅色汁水的牛排,擱進嘴裡,她也老實話老實說:“也只能一次得手,如果再交手,我一定輸。”

“如果不是我及時趕來,這傢伙也算混了很久,早就瞎了一隻眼,說不定命都沒有了。”巴倫哈哈笑了起來,七年過去變得有點油腔滑調了,以前陸戰隊員般的拘謹找不到影子了。渾濁略發黃的眼白,帶著有點色眯眯的眼神、上下打量了她:“嘖嘖嘖,你樣子真的一點都沒變,難道黃種人真的不容易老嗎?實在是特別,怪不得艾伯特對你魂牽夢繞的。”

抬頭看了眼艾伯特,艾伯特正拿著刀叉吃著牛排,那雙深藍色的眼睛含著笑意盯著她看,能把女人心裡都看得發毛,也能看得腦子裡的幻想象脫韁的野馬。

她笑了笑,以表示自己並沒受影響,低頭繼續吃。為了不冷場,也為了打探一些訊息,她問道:“好多年沒見,巴倫你一直就跟著艾伯特混嗎?”(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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