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死了,煩死了,程千尋火了,直接吼了起來:“你們這叫什麼,逼我嗎?”

一時間,一片沉靜,魯道夫陰鷙地道:“女王說是,就是。”

又是一片沉默,程千尋一時間找不到話,是的,真的逼她又怎麼樣?現在埃利卡王並不在這裡,如果這三個王不高興,聯合起來,先將埃喀什給滅了,等到雷格爾派兵過來時,說不定見到是她的屍體,而三個王順便將雷格爾滅了。至於其他的,等解決掉二個,是瓜分是打,再說了。

不能硬碰硬,硬不了只有軟。。。程千尋坐在席子上,左右看著隊友一個個陰沉不定的臉,猛地一搖晃身體,一聲嬌嗔:“哎呀,真討厭,你們都太討厭了。”

胸口頓時波濤起伏,幾乎奪衣襟而出,三個隊友一下子眼睛瞪圓,直溝溝地盯著那還餘波未了的晃動著大肉包子。

半響斯內德咳嗽兩聲:“咳咳,撒嬌也,嗯嗯,也不行。。。”

尼瑪的,誰願意靠色相吃飯,但天界就準備看她出這個醜。只要能混過去,不要說晃了,讓她跳大神都可以。

“確實不行!”戈登收起也野馬奔騰的心,定了定神,兇巴巴地道:“必須要確定你和埃利卡王之間沒有私下定下。”

“當然沒定下。”程千尋故作害羞地低著頭,手象摸著辮子一般的亂抓摸著長髮幾下:“問人家女孩子這個問題,叫人家怎麼回答呀。”

頭髮的稍稍正好在胸口,手指就在那地方隨便幾下,隨著一陣的微微顫抖。

戈登語氣一下軟了很多,還語無倫次起來:“必須,那個,必須。。。”

最後無奈地對著魯道夫:“還是你說吧。”

魯道夫對著兩個表情無奈又苦笑的王,翻了翻白眼,隨後對著程千尋,還沒說話,程千尋就嬉皮笑臉地對著他。

“現在都那麼晚了,大家都忙了一天,回去休息吧,休息吧。”程千尋笑呵呵地對著魯道夫:“是不是肚子餓了,我去叫人送一些吃的過來。”

快點溜吧,惹不起、躲得起,程千尋拔腿就往外面跑。

“不準走!”魯道夫一句話讓她撩起裙子的跑。先躲一陣是一陣,不能在他興頭上頂著幹。

“愣著幹什麼,追!”魯道夫吼道。

“算了,算了吧。”斯內德在後面抓住魯道夫,打圓場了。

“去你的。”魯道夫手臂一甩將斯內德的手給甩開了,追趕程千尋去了。

程千尋那個急呀,要被追上怎麼辦。。。慢著,追上又怎麼樣,追上就追上唄。她停下了腳步,索性就直接坐在地上了。

魯道夫追了出來,看到她坐在了王宮走廊的地上,一愣。不光是他,身後兩個幾乎同時跑出來的隊友也愣住了。

魯道夫走了過來,微微彎腰、低頭問:“怎麼了?”

“沒什麼。”程千尋微微喘著氣回答:“跑累了。”

這才大約二十米都不到,就累了?把魯道夫弄得哭笑不得,最後還噴笑了出來。

只要笑了就好,一切危機解除,笑一笑十年少。

擺上一碟羊肉,每人拿著一罐子啤酒,用麥稈吸著啤酒,吃著肉,坐在王宮的房頂上,俯視著整個埃喀什城。

這樣喝著酒,吃著肉,多好,但這樣的和諧還能持續多久?到了明天,或許他們又逼著她選男人了。

趁著酒興,程千尋笑著指著底下還有零星火光和油燈光的城市:“看到沒有,這就是留給我的爛攤子。我真想誰想要儘管拿去!”

“那給我。”魯道夫立即道,他雖然也多喝了點,可還沒到醉的地步,而且比程千尋清醒多了:“你這個爛攤子卻是四個國家間的要道,如果繞道走,要麼爬山、要麼穿過戈壁。你不要的話,給我。”

“呵呵。”程千尋笑著捏起麥稈吸了口,對著已寒冷的夜,吐出一口熱氣:“給了你,你也是要用來打仗的。為什麼要打仗,為什麼?就算把對方的國家打下來,你們喝的酒、吃的肉和這裡有什麼不同嗎?”

戈登冷笑著道:“男人的事情你不懂。”

“我確實不懂。”程千尋呵呵笑著,手點了點戈登:“你的國家也不算小了,非要我的國家,他們的國家幹什麼,為了名還是為了利?哪怕為了名,你統一了所有國家,一百年裡你就是大英雄,五百年大家還記住你。但五千年呢,一萬年呢?你們誰知道五千年前的事情,誰知道?”

沒人知道,此時的蘇美爾文明也是在二十世紀初才發現,泥板上的文字是靠其他古代文字翻譯過來。無論多麼輝煌的時代,到最後就會深埋在地下。而人的骨頭比文字會更快的化為塵土。

侍女見不妙,上來扶她:“女王,你醉了,去休息吧。”

程千尋怎麼也合不攏嘴的咯咯笑,被侍女扶著往寢室走。雖然她腦子還算清醒著,也知道這樣說可能一點用都沒有,依舊哈哈笑著、走時大聲地自言自語著:“用千萬個人性命打下的江山,到最後只要出一個敗家的,還是別人的,打個屁呀!”

這一覺睡得香,很香,天塌下來也不管了。她也累了,卻不能垮,這才剛開始,還有百分之八十多的時間要混過去。

醒來就是為了等在王宮要結果的男人煩惱,程千尋睜開眼就感覺自己就象被圍困在蜘蛛網中央的可憐蟲子,而四周則是四隻虎視眈眈的大號蜘蛛。

寧可跑到冰天雪地裡,每天帶著隊友逃命、捕獵、找落腳地方。他們還有點事情做做,而不是每天窩在這個不到十平方公里的地方,也不會把所有精力全都加在她的頭上。

不能讓他們太閒著了,程千尋叫來了拉加西,詢問有沒有什麼可以娛樂的。

拉加西看著她:“什麼叫娛樂?”

“娛樂就是。。”程千尋想了想:“就象女祭司的跳舞。”

拉加西:“那是為了向神祈禱。”

“呃,那麼民眾平時空的時候幹什麼?”“平民從早忙到晚,需要種地、放羊,要麼做生意。”

“那麼有錢人呢,他們總有閒暇的時候吧?”“有呀,他們會清晨或者傍晚趁著太陽不熱,在自家的屋頂上喝著啤酒聽音樂。”

“還有什麼嗎?”心不死,就不信連個下棋、唱歌、打牌都沒有。

拉加西撓了撓剃得光溜溜的頭皮:“貴族有錢人的孩子,男孩從小就要去學校學習,女孩要學習禮儀和縫製衣服。而平民的孩子則要去幫忙放羊,做農活。如果說空下來幹什麼的話,那,那,那也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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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什麼?”程千尋追問著。

拉加西恍然大悟地道:“那就是生孩子了。”

呃,難道和三個隊友玩生孩子?程千尋放棄了,好吧,這個時代能有肉吃就不錯了,別指望生活能豐富多彩。

生活乏味,那就創造生活吧。她想了想後,讓拉加西去準備。

午飯時,程千尋請三位王到王宮的露臺上。

皇宮前有一個大平臺,有時會作為王釋出訊息的平臺。聲音洪亮的專門人員,會站在上面,用特有的共鳴聲音,將所有要宣佈的話喊出來。

走上平臺後,程千尋笑呵呵地道:“每天都是這樣,還要忙公事。王也需要調劑一下,看到下面的嗎?是我專門準備的!”

戈登朝著下面看了眼疑惑地道:“是驢子?”

下面是一群毛驢,斯內德抬起一條眉毛:“是打算吃烤驢肉?”

魯道夫也不知道她要幹什麼:“是要騎著城中轉一圈嗎?”

“都不是!”程千尋一定要轉移一下這些精力旺盛的隊友注意力。她脫下那個已經死了的埃利卡王子送的臂環:“每人挑一頭,四頭驢一起從王宮大門出發,跑到城門口後再跑回來,誰先到,這件首飾就是誰的。”

比賽賽驢?三個隊友相互看看,都不知道程千尋這是要幹什麼。

程千尋繼續笑著道:“為了防止三位受傷,騎手選用你們自己的人。但三位包括我,誰輸了,要喝下整整一罈的啤酒作為懲罰。怎麼樣,怕輸就算了!”

戈登先一步嗤笑一聲:“這太簡單了,我一定贏。”

“什麼你會贏,別小看人。”斯內德對著戈登就不甘示弱地道:“我騎在驢背上打仗的時間,比睡覺的時間還要多。等著看我怎麼樣挑選出一頭好驢吧!”

戈登還要爭論什麼時,程千尋提醒:“你們再討論下去,烏魯那王要把好的毛驢給挑走了!”

兩人恍然大悟地去看,果然魯道夫趁著他們鬥嘴時,已經下去挑毛驢了。

“好陰險!”“又不是第一天知道他陰險。”兩個人趕緊的跑下旁邊的階梯,下去挑毛驢去了。

此時在下面的拉加西挑好毛驢上來了,在她身邊輕聲道:“女王,已經選好了。保證跑得不快不慢。”

不要贏也不要輸就行,程千尋於是放心地笑看著三個王在下面挑選著中意的驢。

露臺上撐起了布做的帳篷,午餐一人一份地放在了每個人的席子上。

三個王可是興奮的開始聊起了什麼毛驢才叫好,而程千尋靠在了墊子保持平靜就行。(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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