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是自己的家,讓其他人來搜,有點不大好。那麼多的人和狗,難道就搜不出一個大活人嗎?

趁著雷格爾在猶豫的時候,程千尋想出了一個主意,於是她跳到了桌面上。

“你這小家夥要幹什麼?”雷格爾又氣又好笑,哪怕再喜歡,畜生還是畜生,怎麼可以上桌面?硬是將她又抱了下來。

看著象一團毛球的雪狐,那哀怨的烏溜溜眼珠子,斯內德笑了起來:“不礙事,難得有那麼好玩的事情,是不是要吃東西,來!”還很好心地撕下一條不知道什麼野鳥的大腿來,放在了她的盤子裡。

“這小家夥刁得很,東西扔在地上不吃,盤子不乾淨也不要。”雷格爾嘴裡說著不好,可溺愛地摸著雪狐的毛:“倒是不挑嘴,麵包、野菜什麼都吃。”

“真可愛,來,肯讓我抱了嗎?”斯內德伸出雙手,實在要抱。

看著盤子裡的鳥腿,程千尋欲哭無淚,一個扭頭,將頭埋在了雷格爾的懷中。讓大家都一陣的笑,其實她想的是死了算了,累,太累了。

此時樓上突然喊了起來:“攔住攔住!”

三個人相互看看後,立即全部起身,往樓上跑去。

好機會,程千尋趕緊地跳上桌子,毛茸茸的小細爪,在牛奶罐子裡沾了點牛奶,在雷格爾剛寫的地方後面加著。狐爪不是人手指,也只能寫得大一點。

“cheng”寫得大大的,讓他們一眼就能看到,隨後看著字,讀出來。。。程千尋美好地幻想著,能有一個說出來,就有一個能過關,誰說只能在手掌上寫字,桌面也能呀。想著想著,她簡直要得意地笑出來了。

“別跑,別跑。。。”喊叫聲從樓上一直喊下來,外加狂吠的狗叫聲。

“喵嗚~”一隻花貓被獵犬攆得慌不擇路,一躍跳上了桌面,不偏不倚地跳在了她好不容易寫好的字上面,幾個梅花腳印就將字全弄糊了。

程千尋頓時怒火中燒,上去一巴掌就將貓“喵啊”地一聲尖叫地拍了下去。

正好看到這一幕的總管趕緊地喊著狗:“別過去,老爺的寶貝雪狐呀!”

狗才不管呢,三條狗去追被雪狐拍下桌面的花貓,而剩餘三隻趴在桌邊,衝著站在桌面上的雪狐狂吠。

“我的字,我的字呀!”程千尋欲哭無淚,被狗叫得煩躁,對著這些狗氣急敗壞地一個瞪眼齜牙,兇惡的表情大約一下嚇到了三條狗,它們嚇得夾著尾巴轉身逃跑了。

“赫赫,好凶呀,到底是狐狸,還是有點野性的。”斯內德正好看到這一幕,笑著跟其他兩個貴族說。

快點寫吧,也許還來得及,看到桌面上被貓弄得已經辨別不清的字,程千尋也來不及將爪子伸進牛奶罐子裡了,直接用前肢沾了點桌面字跡化開的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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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別捨不得這些牛奶了。看在你保住我們午飯的份上,給你倒一點。”剛寫完一個“C”字,雷格爾就過來保住了她柔軟的腰肢,將她抱了起來。還一隻手拿起牛奶罐,在她盆子裡倒了一些。

程千尋又被放在了雷格爾的大腿上,她想上桌面去寫,可雷格爾不準她再上桌子了。廚娘過來將桌子髒了,還用抹布將桌面給擦得乾乾淨淨,什麼字什麼貓爪印全部擦得不見蹤影。

雷格爾一手去拿取食物,而一手壓著她,防止她上餐桌,畢竟貴客在。

三個渾然不知地隊友繼續就餐聊天,話題繼續著那些吃飽飯沒事幹的貴族打來打去的事情。

該死的拉斐爾呀,好不容易想出一招來,就給黃了,和你不共戴天。。。程千尋看著面前的一盤牛奶,想哭。最後還是忍住憤怒和悲痛,伸出舌頭一點一點地舔了起來。

搜了個底朝天,自然是找不到那個老用罐子砸貴族老爺頭的女人。有獵狗會嗅到味道,老往雪狐那裡湊,但都當成了它們的天性,被呵斥著拉開了。

雷格爾帶著幾分困惑:“她應該不會溜走,怎麼會找不見人?”

斯內德笑而不語,戈登也很是識時務的沒提到斯內德的騎士雷格爾。這是人家的家,提到一次就行了,別人願意的話自然會要求的。

雷格爾叫管家繼續搜查,擴大範圍,連院子、馬廄、雜物間什麼的全部都搜一遍。於是整個城堡,到處都是狗叫聲,和來來往往的人。

吃完午飯,戈登說要去院子裡走走,消消食去。戈登出去,雷格爾請斯內德去看收藏品,大約會將那張熊皮適時的送給斯內德吧。

看著戈登出去,程千尋也想跟著去。

“去哪裡?”雷格爾喊了一聲,程千尋扭頭看了看他。

雷格爾好似明白了什麼:“是不是怕那些標本?那就去吧。”隨後還吩咐管家出去說一聲,雪狐任何人都不能傷害。

有了這個命令,就可以稍微安全點了,如果誰敢扒了她的皮,身為老爺的雷格爾就會扒了他的皮。程千尋一路小跑,追上了戈登。

戈登正往馬廄走去,貴族就是如此,除了頭銜和財產,其餘關心的就是獵鷹、獵狗、駿馬、寶劍、外加女人。

程千尋邁著小碎步跟著他,盤算著找個機會,在地上寫上自己的名字,讓戈登念出來。

戈登也發覺了她跟著,於是放慢了腳步:“你怎麼跟上來了?”

她抬起頭對著戈登“嗷嗷”地嗲嗲地叫了兩聲,惹得戈登笑了起來,又一隻那麼漂亮的雪狐跟著,自然不會覺得討厭的。

一路走了過去,馬廄裡住著很多騎士,他們都吃飽喝足、閒來無事,有些正在拿著刷子刷馬、有些正在擦劍、還有一些躺在稻草上打瞌睡。

見到戈登子爵來了,只要醒著的都紛紛向他點頭打招呼,並用好奇的目光看著跟在他身邊的一隻毛皮似雪、沒有一根雜毛的上等雪狐。

戈登看了幾匹馬後,也不知道是真是假的讚歎了一聲:“不錯,都是好馬。”

隨後走到了正在用短劍削木頭的魯道夫跟前:“聽說你很有本事。”

魯道夫繼續削著木頭:“還可以吧。”

戈登看著他手中的短劍,嘴角微微翹起:“那麼短的劍,能幹什麼?”

魯道夫沒有回答,旁邊一個騎士道:“戈登子爵,可別小看了他。他用這把劍對付過野狼群。”

“是嗎,吹牛的吧?”戈登不相信。

可程千尋相信,以魯道夫的能力,不要說狼群,弄三四只獅子,只要給他足夠的時間,他也應該可以脫身。

騎士趕緊地證實:“那天我和他一個隊的,路上被狼群盯著了。他叫我和其他人回去找救兵,一個人留下來擋住狼。等我們帶著足夠的人回去,他已經坐在一頭狼的屍體上,我們就順著路,一路收狼的屍體,結果一共收了六頭狼屍,可都是大個頭的成年野狼。我算是服了!” 看他眉飛色舞的樣子,還帶著幾分崇拜。

此時程千尋趁著所有人都沒注意她,趕緊地在地上用前爪將地上的碎草清理掉。地面好硬,最主要這幾天沒有下雨,問題不大,只要能寫上字就行。

“那麼厲害?”戈登看著他手中的劍:“你的劍術怎麼樣?”

魯道夫面無表情地,還是平靜地將剛才的話重複了一遍:“還可以吧。”

程千尋已經把草全部扒掉,開始用前肢上的指甲,在地上化了起來。

“比試一下怎麼樣?”戈登興趣上來了。

魯道夫這才抬起了頭,斜眼看著戈登,口吻中帶著幾分自傲:“不敢傷了子爵大人。”

這下戈登非要試試了,他側頭對著自己的隨從道:“去房間裡拿我的劍來。”

“不用那麼麻煩,知道大人用的是重劍。”魯道夫此時將用短劍削好的木頭短劍拿在了手中,將短劍一下甩在了戈登的腳尖前:“大人用我的劍,我用這個!”

魯道夫揮舞了一下手中的木劍,讓戈登頓時惱了起來。

太看不起人了吧,戈登沒有去拔短劍,冷笑著道:“這裡騎士都有劍,你隨便挑一把,不要到時候說我仗著貴族身份欺負你,大家憑本事打。”

戈登左右看了看:“誰的劍最重,給我!”一個騎士趕緊地抽出了他的劍,雙手捧著走過來遞過去。

地面好硬,程千尋好不容易寫上二個字母就被送劍過來的騎士給踩了。踩得還真是平實,寫的字都看不出了。

“啊~”她哀怨地抬頭看著這個從她字上大步踏過去的騎士,看著他把劍遞給了戈登。

戈登拿到後,左右抖出了兩個劍花,帶著幾分輕蔑:“比我的劍輕,湊合著用吧。”

她的命可真苦,那快點再寫吧,程千尋只有要緊牙關再寫。

魯道夫一看,就知道這個貴族和斯內德一樣,並不是掛著劍當裝飾的。不敢怠慢地從地上拔出了自己的短劍:“我還是用我自己的。”

很多貴族的劍鞘很大,其實裡面的劍不是小了很多,就是薄了一半。身為貴族,四周都是騎士,大部分時間根本就不用拔劍。

“啊~”程千尋一聲驚叫,出口後成了“嗷”的一聲。這次只寫了一個字母,就被魯道夫給踩沒了。

“來吧!”戈登單手就持著劍,站在原地等著。正好有點怨氣,昨天平白無故的被一個女人用罐子砸暈了,哪怕訊息封鎖了,不會沸沸揚揚,這些騎士難保私下不會偷偷議論。

“大人小心了!”魯道夫拿著短劍就攻了上去。(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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