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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未到晚上,為了讓孩子有個正常的作息時間,程千尋是白天起來,晚上睡,隨著很多曾經隊友的到來,大都願意留在這裡工作,這個夜店簡直就是藏龍臥虎之地了,斯內德和她基本上就收收房租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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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攻克語言關,談何容易,她艱難地念了幾個荷蘭語單詞,真是前背後忘記。算了,反正斯內德也會說英語,她拿起旁邊的一疊紙,那是隊友們為她整理的一千句英語日常用語,說只要全部說順了,就基本生活用語沒問題了。

這個字不會念,她翻開了英語字典查國際音標,照著音標拼讀著。

門口出現了一個人,將這個單詞說了一遍。

她抬起頭,是戈登。

“好好學。”戈登的漢語水平在短短一年內突飛猛進,她連英語都說不溜,但這些隊友都會說漢語了。

戈登走過來坐下,他已經不當特種兵了,趁著腿傷就退役了,在這裡幹得也算是順手。

“煩死了!”她懊惱地抓頭髮。

“但你必須學會,斯內德不會說漢語的話。。你永遠和他。。。肢體交流?”戈登漢語詞彙有時需要想一想才能出來,而魯道夫這個怪胎,已經說得非常溜了,再下去都可以去當翻譯去。

“他不是會說了嗎?”程千尋扶著額頭,異常苦惱:“是不是爬階梯時,我的腦子壞掉了,以前還能說幾個英語單詞,現在簡直象個白痴。”

“慢慢來,堅持到底。”戈登對此還進行鼓勵:“要知道這裡。。。多美女,懂英語,至少知道,斯內德是聊天還是**。”

“說荷蘭語還不是一樣的,他還懂一點德文。”她真不想再學了,以她的腦子,光著腳也趕不上。

“什麼德文?”一個高大異常的身影出現在門口,是雷格爾。雷格爾健美中心搞得很不錯,現在還外帶形象設計、出租“工作”服裝。

“沒和你小女朋友出去?”她都快累死了,學語言真累。

在鬼屋裡,哈羅德曾經讓雷格爾照顧他九年級的女兒,暑假時,哈羅德帶著全家過來玩,雙方一下都看對眼了。這個十六歲的小姑娘長得還真高,和雷格爾挺相配的。現在已經轉到這裡來讀書,雷格爾經常和她在一起,為了保護這個小美女,雷格爾當了全職司機、每天包接送。看來到了十八歲高中畢業時時,可以結婚了,結婚完再繼續讀大學。

誰叫哈羅德十八歲就當爹了,結果只比這個女婿大八歲。但這問題早就不是問題了,死過一次了,還有什麼可以當做問題來煩自己的?

“看書。”雷格爾有點苦惱了:“她想考警校。”當了警察就沒那麼多時間了。

“她爹就是國際刑警,這有什麼。”程千尋壞笑了起來:“讓她和她爹一樣,十八歲就有孩子,不就行了。”

“好!”雷格爾立即同意。

她突然想起了什麼:“魯道夫呢?好幾天沒看到他了。”

“找女人了。”戈登站了起來回答:“很美,到我這,這裡的。”

這裡的不是說夜店姑娘,而是當地人。在世界平均海拔最高的地方,男平均身高一米八三,而女人是一米七一,馬路上身高一米八以上的女人比比皆是。而戈登比劃的地方判斷,這個女人是一米七八左右。

她苦笑起來,魯道夫如果開啟泡妞模式,那麼沒幾個女人能夠拒絕的。一個會多國語言,會打架,腦子極好的男人,哪怕不是間諜,也是相當具有魅力的。魯道夫大約就是來這裡證明,人格力量比外表更加重要。

“只要,不。。。”雷格爾一時找不到詞,用手當做刀亂劈。

“不分屍就好。”她說了出來。還是覺得比較慶幸的,至少魯道夫是找女朋友,而不是虐殺完了後,清理了。

“程,程~”斯內德回來了,抱著只有三個月大的兒子,塞在她懷裡:“他餓了。”

戈登和雷格爾呵呵笑著:“我餓了。。。我也餓了。。。”

她翻了翻眼:“出去!”

斯內德硬是推著二個大男人出去,不能讓他們打擾兒子的“用餐”。

程千尋笑了起來,抱著兒子,這個孩子結合了父母的優點,眼睛和鼻子象斯內德,正對著她裂著嘴笑。

“好吧,喂你,誰叫我是你媽。以後讓我少受點氣呀!”她笑著撩起衣角。。。

此時鏡頭掐掉了,瑪門叫了起來:“別呀~”

旁邊的利未旦吐著蛇信鄙視著:“什麼時候你也成了拉斯蒙蒂斯。”

“好象有點餓了。”別西卜喊道:“別賽斯,17歲,男性,人種無論。”

“是,主人。”別賽斯憨厚地笑著。

“這幾天口味重,想吃臭點的,要不死了三天的,輕度腐爛。”

“好的,主人。”別賽斯依舊憨厚地笑著。

“嗯,有點蛆,營養更豐富。”別西卜左右問:“誰想留下來用晚餐呀,哎,別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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