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華回首,輕嘆流年

——致十八歲辭

十八。

最好的年華,還有大把的時光。

他們說。

可我恨時光短。

——題記

不知不覺中,時間悄悄流走,我到了該成熟的年紀。

不能再幼稚了。

不能再任性了。

他們說。

可我不願。

我從來不覺得幼稚是一件多令人羞恥的事。況且我不願丟下的那份幼稚從來不是屬於我的,而是屬於小怪獸的,屬於我心中那個單純的死小孩的。

我是一個孤獨的人。小時候,唯一長久的朋友是書本,唯一不變的玩伴是自己。

如果說除了這兩樣東西外,還有某個人最值得我牽掛的話,應該是我姐吧。

我姐大我七歲。

我小學,她初中;我初中,她已成年。

成年的她奔波於生活,我便真正只剩下一人。一個人的自己傻乎乎的。

從小學到初中畢業,沒有愛情。也不懂得珍惜。

對我來說,每一天都一樣地快活,因為我只有七秒的記憶。

就像海里的游魚,無憂無慮,沒有煩擾。

幸福對於我來說,太簡單。

因為我所有的一切,從未失去過。

直到初三那年,我的家庭開始出現裂隙。

也正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我有了記憶,有了追憶,有了青春懵懂,有了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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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畢竟單純,依舊幼稚。

儘管我在別人的眼裡是個聰明的孩子,但實際上我也只是個孩子罷了。

於是面臨選擇時,我除了被動選擇,別無他選。

那年姐姐徹底脫開了家庭的束縛,我別無他選的看著他們爭吵喧囂,不知所措;

那年我外地高考面臨人生第一次抉擇,我別無他選,看著父母爭吵不休,然後被動選擇,回到只有一面之緣的故鄉。

我依舊天真。

因為天真,所以爛漫。

不知何為畏懼的我一口承應下在故鄉繼續我的學業,於是開始了我三年的蹉跎歲月。

故鄉的生活對我來說,是一場紅塵歷練。

我在這場歷練中飽經風霜,苦苦尋覓人生的意義。

我的心智在風雨的洗禮下逐步成長,終於一步步將那個幼稚,單純,正直的死小孩殺死,再也喚不回來。

面對紛擾的紅塵,我孤獨無助,難以直面這樣汙濁不堪的人間。

我依舊相信世界的本來面目不應該像他們所訴說的那樣黑暗,我相信夢想與希望,相信我們的使命從來不是順應時代,服從他人,適應社會,而是改變時代,改變別人,改變世界。

然而,在我的整個高中生活中,我在多數同齡人身上看到的,卻是對世界的順從,對時代的順應以及對社會的適應。

我在他們的臉上看不到蓬勃的朝氣,感受不到他們作為高中生,應有的中二氣息。

在這樣的環境中,我壓抑萬分,夢想無處安放,希望縹緲遙不可及。

於是我捫心自問,是我的錯麼?

我日夜反省,在長期的思考中追尋我那快要被世俗蒙塵的初心。

最終,我找到了。

我是個孤獨的人。

我不在乎別人如何選擇,我只願孤守那份初心。

或許確實只有瘋子,傻子,不明事理的人才會一味地想要改變世界,從不考慮自己的能力大小。

或許確實只有中二,活在自己世界不願意與世俗為伍的人才能堅守本心,始終如一。

或許我的力量微小,但我毫不在乎。

因為我相信,世界永遠是屬於我們年輕一輩的,是屬於我們少年的,是屬於孩子的,屬於未來的。

有些事情如果你不去做,那麼除你之外便沒有人會再去做,那麼這些事便永遠也不可能發生。

但如果你去做了,那麼即便只有萬分之一的機率成功,你也比別人多了一樣彌足珍貴的東西——

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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