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起事件中,確認犯人的條件大致有四個。”江寧豎起了右手除拇指以外的四根手指。

“犯人是什麼人呢?教職員工方面,除了一位六十歲的老教授以外都有不在場證明。

學生方面,在第三節課過後的時間段十分混亂,也沒有證據表明犯人肯定是學校裡的人,因此有嫌疑的人太多,我先縮小一下範圍吧。”

江寧回過頭,在海報的背面上寫字。

“第一個條件”。

文字的位置很靠上,看來會隨著推理用掉所有的版面。

江寧的運筆十分漂亮,雖然很可能是在這樣的場合才特意認真寫字。

放下油性筆,他馬上開始說明“第一個條件”。

“事件的起因在於趙宏偉隨身攜帶的物品上,我看過關於現場遺留物的資料,沒有幾樣東西,大部分也都是被害人的。

在場還有一些人不知道,趙雅,能請你介紹一下麼。”

被點名的趙雅猶豫了一下,隨後老實地開啟筆記本,大聲念出遺留物清單。

“趙宏偉隨身攜帶的物品,首先是面巾紙,放在褲子的左口袋裡,廣播室的鑰匙、錢包和手機在右口袋裡,學生證在白襯衫的左胸口袋裡,隨身碟是屁股口袋。此外,現場還有其他的遺留物,一把黑傘在男廁所裡,髮卡在右後臺……就是這些。”

“謝謝。由此可見,趙宏偉的遺物有著怪異之處,就是兩個口袋的均衡。左側只有面巾紙,但右側卻裝的滿滿登登,即便趙宏偉慣用右手,也不會這麼裝吧?”

“的確……”

江小魚和王悅贏已經在醫務室聽過這段推理,沒有聽過的其他人似乎被指出了盲點。

“但也不是很奇怪吧。”學生中有人說道。

是戲劇社的冷淡男生,鄭家雙。

“說不定有人偏愛往一隻口袋放東西,把什麼東西都裝進去。”

“沒錯,是有這種可能,如你所說,這條線索不能斷言為疑點,趙宏偉可能是一個奇怪的人。

但是,參考廣播社成員對趙宏偉的認知,以及他平時的認真性格,我這個假設有很大的考慮價值,所以,我對這種情況進行了推理。”

江寧似乎在追尋思考的過程,在立式海報前來回踱步。

“如果隨便把右側的一樣東西移到左側,兩個口袋就十分平均了,但實際上只有右口袋裝得鼓鼓的,這是為什麼?我率先想到的可能性就是——犯人移動了物品。

可能是這樣的情況,犯人殺了趙宏偉後,出於某種原因從左口袋拿出一樣東西,之後又放回右口袋裡,所以導致了不均衡。”

“為什麼要這麼做?”戲劇社的李梅歪了下腦袋。

“為什麼要這麼做呢?當然是那樣東西對犯人有用,殺人後,犯人必須要用到錢包、手機和鑰匙串中的一個。

因為錢沒有少,所以應該不是錢包。犯人想刪除手機上的通話記錄?但移動公司會有記錄,只要警方稍微調查一下立馬就會暴露。因此我覺得,最可能的就是鑰匙串。

那是校內廣播室的鑰匙,而且在作為殺人現場的舊體育館就有廣播室,犯人使用趙宏偉身的鑰匙,進入了廣播室……會是這樣嗎?”

說到這裡,江小魚終於明白了,昨天江寧突然要去廣播室就是出於這個原因。

“上述都是你的猜測,你只列出了你想到的可能性。”學生會長周志斌提出了質疑。

江寧回答說:“是的,我剛才的推理的確是一種假設,難以說是事實……但是……”

“什麼?”

“請聽我再做一些假設,我剛才說到犯人使用鑰匙進入了廣播室,我不知道犯人去廣播室幹了什麼,於是去廣播室看了看。”

“啊,那時候你讓我……”戲劇社社長陳賀說道。

“聽到陳賀說‘那裡有電腦’,我當時馬上聯想到趙宏偉的隨身碟,是不是裡面有什麼秘密?我有了這個想法,於是得到刑警的許可後,去了二層廣播室。

我強調了好幾次,此前的推理都是我的猜測,犯人從趙宏偉的隨身物品中拿走了鑰匙並且進入廣播室,這個推理沒有決定性的證據。

但是綜合今天得到的線索——趙宏偉手上有一份威脅著犯人的影片,而且那份影片不翼而飛——這證明,犯人很有可能搜查過趙宏偉的隨身物品。

原因就是,趙宏偉的屍體被移動過,從後臺的側幕布內移到了舞臺中央。

可以這樣解釋犯人的行為:犯人想要找到趙宏偉身上的物品,所以把屍體從昏暗的後臺移到了有照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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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把左口袋掏出的鑰匙串放回右口袋的理由也很單純,因為屍體的左半身沾滿了血。

犯人從左口袋取出鑰匙串時,血還沒有流到下半身,但屍體被靠在演講臺上,沒過一會兒血就流滿了左半身,沾到了口袋上。

犯人回來時發現了這種情況,如果自己的手沾上血說不定會留下證據,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只能把鑰匙放回到沒有沾血的右口袋。”

“哦!”白石很佩服地嘆了口氣。

“同時這也意味著,從犯人拿走鑰匙串到還回來,中間持續了一段時間。只是操作手機的話花不了幾分鐘,所以那份影片很有可能是隨身碟中存著的,犯人為了確認影片,使用了二層廣播室的電腦。”

透過冗長的說明,江寧的猜測越來越有真實性,但戲劇社的同學們似乎並不買賬。

藝術源於現實,真實性不等於真實,他們比其他學生更在意事實。

“這只是可能性,然後硬湊起了道理。”

“推理就是如此。”

“說了半天,確認犯人的四個條件呢?”

“別急,第一個條件就是在廣播室裡得到的。”

學生們再次喧譁起來,孫琦的嘴唇也不禁扭曲。

“你能證明是事實?”

“沒錯,我能證明我的猜測是正確的,犯人拿走了趙宏偉的鑰匙進入廣播室,然後在那裡確認了隨身碟的內容。”

江寧停止踱步回到海報旁,朝臺下露出微笑。

“確認犯人的第一個條件,其實是犯人自己留下的。”

江寧平淡地講述。

趙雅很吃驚,她當時也在廣播室,完全無法想象當時的調查可以證實上述推理。

那次只看了介紹學校影片的調查?怎麼可能……

“這一切多虧了陳賀,他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而且對廣播室很熟悉,所以我向他求助,當時他告訴了我一件很有趣的事。”

“呃……我說了什麼?”

“廣播室裡灰塵太多,所以白色滑鼠平時放在牛奶盒裡。”

陳賀的確說過。

他當時還抱怨了一句,“為什麼學生會的女生會買白色?”

“這就是確認犯人的第一個條件——知道滑鼠藏在牛奶盒裡的人。”

臺下再度譁然。

趙雅咬著指甲思考著,作為一名刑警,守護法治社會的執法者,即便知道事實大抵是這樣的,但還缺少關鍵性的證據。

“你剛才說,你能證明犯人使用過廣播室的電腦,如何證明?”

江寧詭譎一笑。

“在我開啟影片前,我確認過,也正是你們警方疏漏的一點——屬性欄裡,視頻文件的最後一次訪問時間是在——三點零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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