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亞爾斯蘭正赤著上半身,露出不是很健壯但依然充滿了力量的身軀,手握長矛在數萬人的面前進行著對決。

他面前的是禁衛第一軍團的軍團長霍克,同樣光著膀子手持雙手大劍與亞爾斯蘭對峙著。

數萬名士兵把他們圍在中間,雖然後面的士兵根本看不見兩人卻絲毫不減他們的熱情。

兩人的決鬥原因很意外,起因是二十七日上午,阿塔蘭忒騎兵營的人在吃飯的時候跟第一軍團的人發生了口角,因為是騎兵軍團所以眼紅阿塔蘭忒的裝備的第一軍團的士兵挑釁阿塔蘭忒的人,結果被打了回去。這事傳到第一軍團長霍克的耳朵裡,脾氣暴躁的他先是把那幾個士兵每人抽了十鞭子,然後就過來要亞爾斯蘭給個說法。

雖然亞爾斯蘭是大帥的長子,但是霍克這個人除了勇猛之外一無是處,也就是說他根本不會考慮這些事,在他眼裡最重要的就是有仗打有酒喝就夠了。

眼下有人把他的兵打了,如果不打回去,其他人會怎麼嘲笑他霍克是個膽小鬼?到時候大帥會不會不再讓他打仗了?

於是就有了兩人今天的決鬥,格魯克侯爵對此沒有做出任何反應,留裡科也默不作聲,所以亞爾斯蘭也就只當他們預設了。

霍克壯碩的宛如一頭棕熊,龐大而不臃腫的身軀幾乎能把亞爾斯蘭塞進去。雖然他知道如果在這裡把大帥的長子砍成兩半大帥回去就會把他千刀萬剮,但是一但打起來腦子一熱霍克會幹什麼真的不能保證。所以阿塔蘭忒騎兵營的人和其他軍團的千夫長以上的軍官都在第一排,為了防止霍克發狂真的把少帥砍了。

其實在士兵們心中,少帥這樣的貴族可以為他們這些泥腿子奮戰的,除了大帥還沒見過別人,所以亞爾斯蘭此時已經成功地在軍中站住腳了,只是他還沒察覺而已。

兩人對峙了些時候,他們互相對視一眼,接著同時動了起來。霍克高舉大劍帶著勁風直劈過來,亞爾斯蘭毫不畏懼雙手握住長矛硬接了霍克的攻勢。雙方武器相撞發出鏗鏘的聲音,亞爾斯蘭的長矛竟然是純鐵製的!

用來衝鋒的騎槍和長矛都是一個鐵質的槍頭然後用木材做杆,實際上並不是人們想的那樣純鐵的。因為衝擊力太過巨大,所以騎士長槍的槍身特意採用有一定硬度而易折斷材料以便保護使用者,因為一次衝擊後騎槍幾乎必然折斷無法繼續使用,過於堅固的騎槍反而會對使用者的握持手乃至身體造成不必要的負擔,騎槍折斷後其實會立刻棄槍,換上事先準備的其他武器繼續戰鬥。經典騎士小說中所謂“長槍折斷的聲音響徹雲霄”其實正是騎槍作戰時的生動寫照。

雖然慣例如此,也是有些猛人用純鐵的衝鋒武器的,例如帝國歷史上的帝國槍神“東鬼”,他所使用的就是隕鐵打造的三米長騎槍。“鬼神之勇,敵見之而奔逃。”

而亞爾斯蘭居然是用的純鐵長矛!

霍克力道不減繼續向下施加壓力,亞爾斯蘭死死咬牙硬頂,隨後拼力向上一挺將矛尖對準霍克面門就刺了過去!霍克急忙將大劍橫過來擋住亞爾斯蘭的攻擊,這一刺的威力居然和劍身迸發出了火星!

兩人再次分開,亞爾斯蘭只感覺自己的雙手發麻,虎口隱隱作疼,大口大口的喘息著,剛才接霍克一擊的時候就彷彿是在與一座山相撞。而反觀霍克,還顯得遊刃有餘。還是差距太大了,和這些帝國頂級武將比起來,無論是力量敏捷還是耐力,根本不是對手。

眼下已經是騎虎難下之勢了,繼續打下去難保不會被霍克打倒在地,那樣自己以後想必會成為軍中笑柄吧?

其實這倒是亞爾斯蘭想多了,聖加西亞人雖然崇拜強者,可對於敢於向強大的對手挑戰的人也是很敬佩的。

其實士兵們本就沒抱著亞爾斯蘭勝利的希望,雖然這麼說有點瞧不起人的意思,但是霍克是在哈德良長城殺出來的,他那軍團長的職位完全是靠自己一個人頭一個人頭殺出來的。雖然亞爾斯蘭能夠使用純鐵長矛讓士兵們很震撼,但是那種本能,還有體能和意識都不是訓練能帶來的,或者說亞爾斯蘭能夠與霍克交手就已經很好了。

“大帥到。”聞言,士兵們紛紛讓開一條通道,身穿戰甲的格魯克侯爵騎著戰馬,身後是留裡科和一干親兵。

“全軍準備,一個小時後出發!”下達命令後,格魯克侯爵就回去了,這時霍克走過來拍了拍比他矮了一個頭的亞爾斯蘭。“不錯,哈哈哈哈哈哈,不愧是大帥的孩子,以後有機會,我們再來一場。兔崽子們!都等什麼呢!都回去準備,一個小時後開拔!”說完,霍克就穿過人群回駐地了。其他人這才如夢初醒的紛紛跑向各自的駐地。

里昂跑過來想要攙扶著亞爾斯蘭被亞爾斯蘭推開了。“我沒事,快點回去吧。”

十萬人是多大的規模?放眼望去幾乎是無邊無際的人群,幾乎延伸到地平線下的軍陣。

亞爾斯蘭和其他的千夫長以上的軍官騎著戰馬在軍陣的最前面,帝國對於官職和盔甲的樣式有著嚴格的規定。

十夫長,一般是一個小隊的領導者,不屬於正規的編制,一般是由百夫長臨時任命,方便軍隊管理(有的地方也叫做兵長)

百夫長:正規編制的下級軍官,統領十個小隊,屬於軍官,作戰時候率領部隊衝鋒陷陣

千夫長:高階軍官,擁有單獨統帥部隊作戰的權力,是百夫長的直屬上司。千夫長可以單獨統帥部隊,是該部隊最高長官,也可能在軍團下屬,一般一個萬人軍隊,會有十個左右千夫長

萬夫長:又叫軍團長,前線軍團指揮官,最接近的,就是清朝的八旗旗主一個級別。萬夫長權力很大,在邊境地區特殊情況下,甚至可以直接發動戰爭。一般一個軍團,只有一個萬夫長,除非是大軍團出現更高階的統帥,如元帥,將軍等。

聖加西亞軍隊的裝備為。

軍團步兵:拉丁長盾,短劍,一支重矛,一支輕矛,頭盔,鎖鏈甲,脛甲(一般只有百夫長才裝備)。

輕步兵:小圓盾,數支輕矛(僅作標槍使用),短劍,頭盔,皮甲或者不裝備護甲。

騎兵:長盾,短劍,輕矛,頭盔,皮甲,脛甲。

長矛兵:長盾,長矛(比主要投擲用的輕矛重矛要長很多)短劍,頭盔,皮甲。頭上的那叫冠羽,一般是馬鬃,裝飾用,用來表示軍官或者騎兵的身份,也不一定就是紅的。百夫長的冠羽是橫向的,更高階的軍官,比如千夫長就是縱向的。

至於為什麼士兵們用的不是長劍而是短劍。早在蘭瑟爾大帝的時代,騎兵和步兵主要採用長矛和弓進行作戰,劍是他們的輔助兵器。到了奧托大帝時,聖加西亞軍隊淘汰了用於砍殺的劍,改用一種稍短的劍,用於刺殺,稱為短劍。這種劍是按照已經被征服的漢諾威軍隊的劍設計的,它的長度約為兩英尺,劍寬約兩英寸,很重,箭頭十分尖利。劍柄可用木、骨、象牙或金屬製成。

聖加西亞短劍使用起來比長劍更加靈便,用處更廣。它可以作為劈刺式兵器,砍下敵人方陣中士兵的腦袋。它比單純用於刺殺的劍更能殺傷敵人。不管什麼傷(特別是砍裂刀傷)都可能造成生命危險,因此,劍有這樣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教廷學者曾在著作中描述過教廷士兵“當見到聖加西亞士兵用劍把人體剁成碎塊,將胳膊從人體上剁下,肩、四肢或腦袋與身體分離,頸部被刺得血肉模糊,內臟裸露在外”的情景時,都嚇得魂不附體。

另一方面,由於短劍的作用距離較近,不象長劍那樣能夠拒敵於較遠的距離之外,它對士兵的保護功能要差一些。為了彌補這一缺陷,他們把盾作了較大的改進。聖加西亞軍隊則把盾改成結實的長圓形凸面體,高約四英尺,寬兩英尺,可以將身體的大部分遮蓋住。其形狀有些象琵琶桶的平面。它用木頭製成,上面蒙有獸皮,並用窄條金屬加固。

聖加西亞士兵使用短劍時,在其右前方需要大約六英尺的空間。他必須逼近敵人才能刺傷敵人,因此,這樣的戰鬥稱得上是名符其實的短兵相接,需要具有大無畏的勇敢精神。只有安納託利亞籍的聖加西亞人還有其他行省的精銳士兵才敢使用這樣的作戰方式。

也許聖加西亞的盔甲不如聯盟那樣精美和引人矚目,但是它代表了一個千年帝國的自信!

阿塔蘭忒騎兵營全部是帝國的一個特殊兵種,獵騎兵。

裝備著長矛,戰斧還有鎖子甲和頭盔的輕騎兵,騎的戰馬都是以迅捷和耐力持久聞名的安納託利亞戰馬。

之所以特殊是因為獵騎兵通常擔負著斥候和先鋒的角色,在敵軍潰敗後負責追擊,在己方潰敗時拖延牽制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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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高的死亡率讓這個兵種只能從最精銳的部隊中選拔最強悍的士兵組成,同樣士兵必須具備對帝國和皇帝的極度狂熱忠誠。

哪怕是十五萬禁衛軍,格魯克侯爵也就只選拔出了七百名合格的士兵,甚至有不少百夫長也被選入阿塔蘭忒。

他們是帝國最鋒利的刀的刀尖,說他們是帝國的王牌也不為過。

這次有十萬禁衛軍將出征平叛,剩餘的五萬留在帝都,即是作為補充兵源也是守衛帝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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