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長安尋凶宅

長安城是當朝大唐的都城, 在這個時代是國際性的大都市,世界範圍內最繁華、規模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市, 沒有之一。所以即便是北城門外,也並不是寥落冷寂的景象, 出城的道路兩側有不少小販擺攤賣東西,還有挑著酒旗現炒現賣的露天大排檔,總之相當熱鬧。

此時凡間是農曆二月末,長安雖然地理位置比較靠北,也已經入春很多天了。陰車停下的這個地方正好是一片柳樹林,雖然和道路邊做生意的小販直線距離只有十幾米遠,但草木掩映, 加上也沒有人會刻意注意樹林裡的景象, 所以倒沒有人注意毓夙的突然出現。

不過要是現在他大喇喇地從樹林裡走出來,那肯定要引起轟動和惶恐,毓夙先隱身,然後又繞了一大圈, 走得足夠遠了, 想了想又拿出來一張紙,剪了一匹馬,把馬變得像真馬一樣,毓夙這才牽著馬走上官道,緩緩向城門走去。

官道兩側建的有驛亭,是專門讓人送別踐行的時候在裡面擺酒,或者是迎接來客時接風洗塵的, 毓夙從驛亭後面轉出來就不怎麼顯眼了,有小販以為他是剛送了朋友,現在要回城裡,伸著手跟毓夙推銷他們家“一醉解千愁”的好酒。

擺了擺手拒絕了小販的推銷,毓夙直奔城門。入城要交一個銅板,幸好毓夙事先有所準備,已經在酆都城換了一些凡間的貨幣,守城門的士兵又看他相貌氣度不像普通百姓,還牽了匹馬,沒有為難他,收了錢就立即放行了。

走在長安城裡的街道上,毓夙左右看著,考慮著怎樣才能尋找一個合適的暫住的地方。那個岑文本還有兩個多月才會死,這期間毓夙不可能一直風餐露宿,去借住在本地城隍家,也不是不能,但毓夙不想長時間客居在一個剛剛認識不久的人家裡。

可毓夙在凡間沒有戶籍,長安城裡管得嚴,住客棧要登記,買房子更是限制多多,毓夙一個黑戶,除非他現在就去篡改戶籍,給自己安一個正當合法的凡人身份。

但是這樣有點太麻煩了,篡改戶籍、安插身份,不是隨便在一堆凡人的戶籍裡面插一張自己的檔案就算大功告成。這時代的戶籍制度是把居住得相近,鄰里的幾戶編成一個單位,每個人只要存在,就有很多和他各種牽扯的人際關係,整個戶籍檔案都查得相當嚴密。

所以毓夙要想編造一個身份,就要生生硬造出來一戶姓氏,這一戶只有他自己,然後把這戶編入某個組,擠掉組裡本來存在的某戶人,然後再修改這一組裡其他人的記憶,讓他們都認為毓夙所在的這戶才是原本就和他們在一組的,這樣才不會被查出來疏漏。

事後毓夙離開的時候還要再跑去銷戶,把他改動的所有地方都改回來。不然時間長了,毓夙所在這戶長時間不出現,肯定會被發現,到時候裡正胥吏一查,這戶並沒有遷出記錄,但是憑空消失了,這就成了靈異事件了。

既然戶籍麻煩,那麼其實是可以不要戶籍的。沒有戶籍不能住客棧,不能租房子,不能買房子,但剛才一路上走著看著,毓夙發現,即便是現在的首都,長安城裡也是有廢棄的空房子的。如果這些房子是傳聞中鬧鬼,那就更好了,毓夙決定在凶宅裡挑一個住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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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好目標,毓夙找了個沒人注意的角落,把馬重新變回紙,然後就走進了一家店鋪。這家店是毓夙對比他家左鄰右舍的情況挑選出來的,他家生意不算很好,但店面大小和裝修水平卻不比鄰居的店差,估計是買的東西比較貴。這樣的店,進去買點價格虛高的商品,然後跟店裡的夥計打聽事情就容易多了,畢竟剛剛消費了一筆,夥計也不好不開口。

進店之前,毓夙本以為這家叫做“金玉齋”的店是賣金銀玉石的,誰知道店裡擺的竟然是水果。唐朝時可沒有大棚沒有溫室也沒有冷藏保鮮技術,春天竟然有水果賣,毓夙頓時震驚了,這家店是從哪裡進貨的?不會是有個農科技術員和他一樣穿越了吧?

這家的夥計本來正站在櫃檯後頭打呵欠,看見毓夙進門,就立即臉上堆笑,殷勤起來,繞出櫃檯,湊過來問道:“這位貴客想置辦果子?不是小二我吹噓,本號是長安第一家!”

毓夙在店面裡掃了一圈,那些水果都是分類擺放在白瓷盤裡的,種類不多,但桃子、柑橘、黃梨、大棗幾樣常見水果都有。還有一些果子沒有裝盤,而是放在一個淺筐裡,毓夙拿起一個紅紅黃黃的果子一看,竟然是蘋果。這時候蘋果不是還沒有傳入中國嗎?

夥計見他拿了蘋果看,就說:“貴客,這果子中看不中吃,絮得很,又不甜,種它的人也不圖賣不圖吃,買的人拿回去也只是擺個看盤,或是做個供果,放著好看。我們掌櫃的也是想擺著當個稀罕。其實這就是從西域那邊傳過來的,長安這邊叫柰子,又叫花紅。”

估計這是蘋果的祖先,毓夙聽夥計的說不好吃,就已經把那個果子放下了,指了指一旁的柑橘說:“把這盤果子給我包起來吧。”

雖說比起柑橘,毓夙更喜歡桃子、梨,不過既然看到了柑橘,毓夙立刻就想到了“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典故。那故事不也是說,有個特別有法子的人,能在別人都斷貨的時候拿出來光鮮亮麗的柑橘賣。毓夙還挺想見識見識那“敗絮其中”的柑橘是什麼樣。

夥計拿了張麻紙包好那幾個柑橘,遞給毓夙,柑橘要價一個一百錢,毓夙直接取出一串一貫一千個錢遞給夥計,然後說:“我跟你打聽件事。我今日是初到長安城,是到此訪親,誰知我那舅父舅母前些年就過世了,只剩一個表姐,已經出嫁多年,我去尋到姐夫家,他家卻搬走不在原處住了,我問街坊鄰居打聽,人人一聽我問就緊閉上門,一語不言。”

那夥計已經心領神會地收好了毓夙多付的那幾百個錢,心知肚明毓夙是肯定有事相詢,當然就殷勤客氣地問:“貴客的尊親原本住在哪裡?家宅興旺,尊親高升,搬去別處也有可能。至於街坊鄰居,不敢言尊者之事,也是情有可原。”

毓夙不理會他的胡扯,只說:“就在前頭那條福寧街。中段處有個大宅,掛著‘宋府’匾額的那就是我姐夫家原本所在之處。”

那個宅院毓夙觀察之後,透過院子裡雜草、房頂生出來的茅蕪還有門窗的破舊程度,初步判斷是荒廢了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沒人住也沒人維護,卻也沒有成為乞丐之家或者被左鄰右舍侵佔空間,這個宅院必定是有什麼蹊蹺,比如鬧鬼,再比如鬧狐狸鬧黃鼠狼。

一聽毓夙說的那個地址,夥計立即臉色大變,毓夙頓時更加確定那個宅子是所謂的“凶宅”,原本有五成希望能住進去,現在就變成了七成。接下來那夥計要麼把錢退回給毓夙,要麼就得把“凶宅”的故事和盤托出,毓夙多付了四百個錢呢,夥計八成捨不得退。

果然,夥計摸了摸藏錢的地方,猶豫了半天,還是下定決心,又朝毓夙走近了兩步,壓低了聲音小心翼翼地說:“這事小的本不該令它出口,若被那黃風大王知道了,晚上定要來取我性命!只是貴客你前來尋親,奔波勞累,小的也感於你一片真情……”

毓夙會意,這次直接拿出來一顆圓潤的珍珠,遞給了夥計,夥計倒吸一口氣,兩眼大放光芒,頓時臉上的光彩蓋過了惶恐,定了定神,連忙把珍珠收好。

然後他才小聲說:“尊親便是宋郎君吧?那位可是個好人,讀書識字,心善慈悲,可惜就是略有點……略有點那個……貴客的表姐,想必受了不少委屈……”

毓夙一開始聽得不大明白,最後那句卻讓他茅塞頓開了。原來那個宋府的男主人是個好色之徒。毓夙立即一臉憤怒,握著拳說:“可不是!若不是我離得遠,早就上門揍他了!”

夥計勸道:“息怒息怒,貴客,畢竟死者為大嘛……”

毓夙一副大驚失色的表情,問:“他死了?那姓宋的……我姐夫,不是說搬走了嗎?”

夥計連忙小心地補充:“是這麼回事……約摸是三四年前,宋郎君從城外帶回來個……美人兒,初時置在外宅,後來千寵萬愛,竟帶回了家裡。他家裡夫人……您表姐自然是守著禮數,就……總之是不大平和。誰知那美人兒是個……就是那位黃風大王,她老人家厲害得很,後來鬧得大了,她咬死了宋郎君,又想對宅中其他人口不利,尊親就搬家了。”

毓夙又應付著問了幾句“搬哪兒了”之類的話,然後就提著買來的柑橘走人,走出去兩步,為防意外,他又轉身抹了那個夥計的記憶。等會兒夥計醒來,忽然發現自己身上多了筆錢,還有顆上好的珍珠,不知他是會驚慌還是會樂得發瘋。

走在路上,毓夙把之前夥計講的事情總結了一下,那個“宋府”八成是鬧黃鼠狼,男主人都被妖怪咬死了,然後一家人見實在是住不下去了,於是趕快搬家避禍。

不過,妖怪都跑到城裡殺人了,長安的城隍卻竟然不管?可千萬別說打不過黃鼠狼所以不敢過去硬碰硬,長安城的城隍,起碼不會比當年洛陽城的蔡維彬差。

更何況,長安可是國都,現在又是唐朝的開國之初,在位的是被稱頌為明君的唐太宗,人皇帝氣就能起到很大的震懾作用了,長安的城隍維護治安,又能費多少勁?毓夙再往旁邊一看,這隨便一眼就看見了一個小鬼正抓著一個路人的腳脖子,被那個人拖著走。這還不是荒郊野外呢,就有能白日出行的鬼了,到了城外亂葬崗,是不是能看到陽間的萬鬼隊呀?

於是毓夙還沒見到那位城隍,卻先對他有了點不大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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