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得罪小人了

奎木狼沒必要冒大風險在東崑崙設個局, 就為了騙騙毓夙,既然他這麼費勁地去遮掩天機、瞞過天道, 必然是為了更重要的原因。毓夙也真就單等著看他的實際行動了。

不過這卻不代表毓夙就閒著沒事幹了。謀求合作,就不能一方獨大。計劃是奎木狼單方面制定的, 出力的也是奎木狼單方面的勢力,毓夙與其說是跟他合作,還不如說是聽他的指揮。如果計劃之中有毓夙參與探究考察,行動的時候也有毓夙的人手在裡頭摻和,那毓夙現在肯定不會這麼猜疑不定。所以現在毓夙要增加自己的力量,才能真正地謀“合作”。

在人力方面,毓夙估計著, 他再奮鬥個幾百年, 也比不上奎木狼。人家活了多少年,他才活了多少年,人家是武將出身,他卻只是個半路出家的文官。力有不足, 就只能借“勢”來補。勢在天下, 在人族,這方面規劃一下,還是在毓夙的能力範疇之內的。

此時細想想,毓夙就分外感慨,老爹神農的看人眼光雖說有時候有點偏差,但審時度勢的眼光真是高瞻遠矚。要不是他提前多少年就把毓夙塞到奎星這個位置上,今天哪有毓夙在這裡輕鬆謀劃的份?雖說這身份也帶來了不少麻煩, 但方便之處也不能忽略了。

而文曲星君,確切的說是屈原大人,他轉世投胎的辛苦,毓夙就可以坐享其成了。反正他也不會迴歸天庭,於是就讓毓夙佔個便宜,想必他也沒機會抗議了。毓夙只是在腦子裡列了個未來展望,就覺得這一切真美好,而且這展望可不是空想,而是有很高的實現機率。

大神們的確不在乎凡人的那一點香火,那是因為他們各自都佔據著大靈脈,不稀罕那一點香火帶來的好處,可這並不意味著凡人的香火就沒有用。對沒有私人靈脈的神仙們來說,信仰之力是來得方便快捷,清潔可再生的力量,積少成多,也是股不小的助益。

再往日後想,如果奎木狼真能斷了九大靈脈,那就等同於人間界再沒有靈氣充足到可以供應神仙們生存的靈脈了,再厲害的神仙,要麼就此遁走到三十三天外靠混沌之氣過活,要麼就要依靠以前看不上眼的香火氣維生,一想到日後那些大仙們可憐巴巴的樣子,毓夙就想笑。特別是,當自己這方提前籌劃,佔據了一大塊蛋糕的時候,看別人捱餓就分外開心。

當然了,就眼下來看,在人間界發展也是大有好處的。儒釋道三家,說起來涇渭分明,不過由於佛門是從玄門分出去的一支,其實也是由鴻鈞道祖教出來的,所以論修行,佛門和道家的差別僅在於功法運轉的不同。可儒家就完全不一樣了,哪聽說過書生打坐練氣呢?

儒家的所謂“修行”,是養胸中一股浩然之氣,自然正氣凜然,百邪不侵。打架的時候當然看不出來有什麼好處,但打完之後,效果就顯出來了。所謂得道和失道的差別,不言而喻,正氣凜然的一方必然是得道的一方,天道只看氣運,哪管你道理究竟怎麼講的。

而且儒家修的還是入世之學,登極之時,肯定和人皇分不開關係,於是就有了人皇之氣庇佑。這也是講氣運,只不過人皇之氣與浩然正氣又不相同,有了人皇之氣,在氣運衰落的時候還能保得住自己這方立於不敗之地,堪稱是作弊器一樣的存在。

一旦儒門壯大,毓夙今後就可以轉職專業輔助系,給盟友加加狀態什麼的不在話下。不論是陰謀詭計還是明火執仗,只要是有衝突,有鬥爭,誰不想增加點獲勝的機率?如果毓夙能給盟友加不敗光環,等同於移動的功德法寶,肯定多得是爭著搶著要跟他合作的人。

毓夙一邊在心裡yy著,一邊制定在人間界圈地的方案,心裡還提醒著自己,不能忘了找人去證實靈脈、地脈的問題。這才是整個計劃的基礎,可不能有半點馬虎。

這邊毓夙藉著文曲星文昌星雙星降世的絕佳契機,開始鋪展網路,建立起自家教派在人間界的信仰,那邊包拯當名偵探當得不亦樂乎,查案查到了自己家裡頭。

起因是有天晚上包黑子做了個極其真實的夢,他夢見他到了地府之中,跟一個青衣的官員一道辦案,審問了不下二十個人犯,累得半死才醒過來,醒來之後,那個夢他還記得清清楚楚,每個細節都能完整地複述出來,就連辦案的廳堂之中是什麼陳設都能描述一番。

且那個夢充滿了嚴密的邏輯性,案子的詳情細節,判斷的依據標準,無一不合乎法規,遵從道理,然而就有一點,那個穿著青色官袍的官員卻反而叫他這從七品的小小縣令為“大人”,他竟然也毫不客氣地任由那人叫,這點實在是錯得突兀,也不符合包拯的個性。

(碧注:宋朝的時候,超品的官員穿紫色,一、二品的官員穿絳色,也就是深紅色,三、四品的官員穿緋色,也就是水紅色,五、六品的官員穿青黛色,也就是墨綠色,七品、從七品、八品穿綠色,八品以下穿藍色。所以可以從官服的顏色判斷官階。)

所以等包拯醒了之後,這一點突兀他記得尤為清楚,下了班之後就忍不住跟縣衙裡其他人唸叨起來,唸叨得多了,人人都知道了縣令大人做了個夢,夢中諸般場景如同身臨其境。

於是自然而然地,毓夙就想到了狐狸的“仙枕”。只不過仙枕是讓人夢入仙境,周遭一切都跟真的一樣,並且其實那也的確就是真的,那仙枕就是把人的一縷元神扯到傳送陣裡,傳送到所謂仙境之中,讓人遊賞一番,再把那縷元神送回來,而包拯則是去了地獄。

也是有了這對比,毓夙就懷疑包拯是不是也被扯走了一縷元神,送去了地府。而那個青衣的官員,毓夙深深地懷疑那就是判官。判官不就老穿著一身青色官袍嗎?而且不論對方到底是不是比他官大,他都叫人家“大人”。

還沒等毓夙過去跟包拯套話,驗證那青衣官員是不是判官,狐狸那邊卻出事了。

狐狸的仙枕本來好好地被狐狸收著,放在狐狸的頰囊裡,那是在狐狸嘴裡長著的一個肉口袋,經過法力煉化,等同於永遠不會掉落的隨身空間,也不可能有人從那裡偷走,再高明的小偷也沒法掰開失主的嘴,把手伸進去,還讓失主無所察覺,東西放在那裡是很安全的。

然而就是這樣,狐狸家的仙枕還是不見了。狐狸翻箱倒櫃地找了一遍,把頰囊裡存著的老古董,兩千年前吃剩的肉骨頭都翻出來了,也沒找見那個放著玉石蓮花的小盒子。

狐狸倒是沒有跟包拯報案的想法,他好歹知道,仙枕是從那天開堂審理的殺人犯的老媽那兒拿的,後來毓夙用假貨搪塞了人家,這會兒再揭出來這事兒,倒像是自己攛掇著毓夙偷盜寶物似的。可他找東西的動靜太大了,他住著的廂房裡山一樣堆著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還有些屋裡已經盛不下了,又在院子裡鋪了厚厚的一層,包拯怎麼可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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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就案發了,審不審毓夙偷盜,還要往後排,目下要先把那個仙枕找到,有了物證,才好說事。於是縣衙府裡就開始掃雷似的查,到底哪兒還藏了什麼贓物之類的。這時候其實包拯已經不是在找狐狸的仙枕的,他其實是在查,狐狸的雜物山是怎麼堆起來的。

也是,對於一個不相信怪力亂神,只相信聖賢書的書生而言,乾坤袋、儲物戒、芥子手鐲、隨身空間神馬的已經超出了包拯的想象力,當他看見自家縣衙的院子裡堆著一堆雜七雜八,然而在雜七雜八之中,時不時還能瞥見一樣古董,幾件金銀器,頓時他的思維就往“這是狐狸偷來的贓物”這條線上湊了。毓夙不由得替狐狸慶幸,它吃剩的骨頭裡沒有人骨。

這一查不打緊,沒查出來狐狸偷竊的證據,反倒是查出來不少下人們藉著包拯這個少年縣令的名頭辦下的陰暗事,一下子氣得包拯暴跳如雷。包拯畢竟是少年人,忍不住氣,把縣衙裡作奸犯科的衙役司差們挨個發作一遍,他也基本徹底得罪了縣衙的原班人馬。

倒不至於無人可用,畢竟包拯帶了一撥山賊充當捕快衙頭,文職方面又有毓夙和松老幫忙,然而俗話說得好,寧得罪君子,不冒犯小人,被小人惦記上了,那就等於是倒了大黴,縣衙裡當差的,基本都是賤籍,連良民的身份都沒有,在縣衙幹活,圖的就是能撈外快,現在包拯不但斷了他們的財路,還懲罰他們,可就把一干人得罪個死,他們怎麼可能不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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