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深趁亂從張園中逃了出來。

張園的主人乃是西河富商張老省, 為人慷慨好施, 常年開放這處風光雅緻的莊園,供文人雅士遊玩。恰好這位富商又是胡陽王七彎八拐的外八路親戚,宗室們就選擇了這個庶民所有的名園聚會密謀。

好處是魚目混珠,不容易引人注意, 壞處嘛,就是真鬧起來了不大方便封口。

——本來就是哥幾個找個地方密謀壞事, 事前哪裡想到自己人會“鬧起來”?

謝深自己也帶了一幫子心腹侍衛,紫祁王被他殺死之後, 幾個與紫祁王關係好的王爺都吵著要殺了謝深復仇, 好歹還有長腦子的出來打圓場:“隔壁就有國子監學子在詠春, 殺起來就是潑天大案!”

宗室內部牽制, 拉拉扯扯猶猶豫豫時, 謝深就帶著人倉惶又強硬地跑了。

他來時乘車,去時乘馬, 一路打馬不停, 直奔顯揚門。

他要走,離開京城。顧不上收拾細軟財寶, 也顧不上還在千年宮的生母紀嬪。他走得倉皇無比, 走得義無反顧。

曾經他以為自己還有機會, 他以為皇帝會和太后惡鬥, 他也以為皇帝會和衣家撕得頭破血流。這都是他的機會, 他是孝帝之子, 孝帝駕崩還不到兩年, 朝野對他是有同情的,只要謝茂都走錯幾步,他就有足夠多的機會去落井下石!

現在他知道,他錯了。

謝茂不讓謝範回京調衛戍軍,謝茂指望的居然是在京中的衣尚予!

他不止不和衣家交惡,反而這麼信任衣家?!謝茂他憑什麼信任衣家?他究竟有什麼倚仗?謝深不敢再想下去。他之所以敢心存妄想,無非是因為衣家兵權太重,與皇權天然就會發生碰撞,這就是他的機會。

現在謝深明白了,這個機會,從一開始就不存在。

謝茂居然那麼相信衣尚予,甚至在京城給衣尚予留下了三千中軍!而衣尚予……值得謝茂信任嗎?謝深不敢去賭這個答案。

他藏在心中的本能告訴他,逃,立刻逃!

留在京城假裝沒有參與張園密會,指望謝茂一時大意或者一念慈悲饒他不死?謝深沒有那麼傻!

他知道自己必須逃出國境,不管是南地還是北地,或者向東出海……

反正不能再繼續待在謝朝境內。

謝深一路飛馬疾馳,他是先帝皇子,他有特許的腰牌,他可以用最快的速度越過城門,然而,當他趕到顯揚門時,三十個兵卒守在門口,旗兵手裡抱著一杆舊幟,上面繡著一個呆板笨拙的“丁”字。

丁?謝深腦子裡瘋狂回想,哪路將軍姓丁?衛戍軍丁演?北軍丁佩莘?

駿馬奔馳的速度極快,謝深考慮的瞬息間,他已經帶著人馬衝到了城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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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將軍,我要出城。”他是先帝皇子,哪怕父皇山陵崩了,他也是帝裔貴胄,不可能對守門的將官太客氣。客氣顯得他心虛。他一邊說話,身邊的侍衛就熟練地掏出他的腰牌,讓守門卒查驗。

聽事司在京城清查刺客已經有一天了,各處都檢查得很仔細,城門尤其嚴格。

守門的士卒上前行了個軍禮,說道:“您海涵。咱們將軍還在吃飯。”

謝深臉上笑容僵住,順著門卒的指點望去,在門樓子底下避風處看到一張方桌,長條凳上坐著一個穿著舊棉襖的瘦子。冬日天寒,這個瘦子捧著一碗面吃得熱火朝天,臉上汗都出來了。這人穿得陳舊寒酸,連兵服都沒套一件,打眼望去,就像是個老農。

然而,他瘦瘦的臉上肌膚白皙,長眉如山,眸似點漆,說不出的白淨好看。

——看清他面目的一瞬間,謝深瞳孔微縮。

他是丁禪!

衣尚予的帳前大將,丁禪!

“走!”

謝深當機立斷,悍然打馬朝著城門衝去。

此時還在白天,城門處設了卡,百姓排起幾條長隊,正在查驗身份、貨物,準備進出城。總的來說,出城比進城容易,白天比晚上容易。

甭管容不容易吧,謝深必須衝這道卡。

衣尚予把丁禪都派出來了,衝不出去他就是個死。不如拼命搏一把!

守門士兵抽出腰刀,警告道:“衝卡殺無赦!”

回答他的是謝深自馬上飛馳而來的斬首一刀!不過,久居深宮的謝深身手不行,這士兵居然跨馬沉腰,暴喝一聲,在交匯的瞬間拽住謝深的胳膊,生生將謝深從飛馳的馬背上拽了下來!

其餘守門卒居然也個個抽出長刀,硬生生將馬背上的幾個侍衛砍了下來。

“老子在西北砍夔龍騎的時候,小娃娃還在學騎馬吧哈哈哈哈。”

“大概是沒學過馬上砍人的功夫,隨便就剁下來了。嘖,白瞎幾匹好馬。”

“老辛,骨頭軟了啊?這剩半口氣留給誰呢?”

臨時客串守門卒的幾個西北老兵圍在一起怪笑,彷彿被他們砍死在地上的侍衛不是人,而是豬羊雞犬。被嘲笑的老辛則罵罵咧咧地提起長刀,順手將地上還能喘氣的侍衛割喉。

丁禪一直在吃麵。他的部下殺完人時,他剛好喝完最後一口豬骨湯。

他慢條斯理地從袖子裡取出一塊繡著蘭花的手帕,擦了擦嘴。

等他用清水漱了口,呼吸了一口微寒帶著血腥味的空氣,慢慢踱步走到殺人現場時,被拽下馬摔斷頸項的謝深,剛剛好嚥下最後一口氣。

血腥味,屍體失禁的屎尿味,還有過路商隊騾馬排洩的糞便味,混雜在一起,形成一種很獨特的味道。丁禪深吸一口氣,白淨削瘦的臉上露出一種很夢幻的表情。

等他睜開眼時,他才遺憾地發現,這裡不是可以肆意殺戮的西北前線。

他沒有說話,背身負手離去,穿著舊棉襖的背影很單薄,帶著一種失落。

死了一個先帝皇子,對他而言,好像沒有半點意義,根本比不上他懷念戰場的那一點傷感與落寞。

謝深就這麼孤獨而輕易地死在了顯揚門。

殺死他的丁禪,甚至連一句話都不屑給他。沒問他是誰,沒交代處理後事,就像隨手殺了一隻雞,那都是很無所謂的事情。

傍晚,城門下鑰。

丁禪騎著馬孤獨地去了鎮國公府,向衣尚予彙報:“殺了一個。”

衣尚予坐在輪椅上,端了一碗熱茶給他。

丁禪坐在他身邊悶不吭聲地將茶喝完,試探著將頭往衣尚予膝上靠了靠。衣尚予的手溫柔卻冰冷地抵在他臉上,淡淡地說:“回去吧。”

丁禪也不生氣,狀若無事地起身告辭。

才走出去兩步,他就聽見衣尚予喚他:“佛奴。”

丁禪眼角帶笑,正欲轉身。

“米康成死了。”衣尚予說。

丁禪不笑了。

衣尚予慢慢地說:“你不要死。”

米康成為什麼死了?

因為他和蘇普故意截了衣飛金給傅淳的糧,陰死了傅淳。

衣尚予本想保全他,調他回京,單留蘇普給衣飛金殺之立威,米康成卻誤解了衣尚予的保全之意,以為調他回京是因他事機敗露,衣尚予要殺他。

所以,米康成反了。

他瘋起來直接揮兵攻打襄州行轅,要殺衣飛金取而代之!

結果沒什麼懸念。衣飛金不是吃素的,衣尚予在西北的威望也不是池素的。

所以,米康成死了,死因是他背叛了衣家。

衣尚予叫丁禪不要死,意思很露骨:你要小心點,不要背叛我。

沉默良久,久到衣尚予都以為丁禪會固執地背身離去時,丁禪突然慢吞吞地轉過身,磨蹭著回到衣尚予的輪椅前,跪下抱住他的膝蓋不放:“督帥,佛奴現在認錯,還來不來得及?”

“……張園的‘衣家使者’是你派去的。”衣尚予原本還不能肯定。

皇莊出現的刺客,對山房熟悉,甚至能來去自如,都可以歸結於羽林衛有奸細。

然而,有一件事是怎麼都無法解釋的。

——誰能拿走衣飛石的弓箭?

像衣飛石這種層級的高手,無論那一路人馬想要在他出現的場合裡進行刺殺行動,都必須給他足夠多的重視。事先拿走衣飛石的弓箭,不是為了栽贓,而是降低他的殺傷力,給刺客自己爭取更多的撤離時間。

這證明刺客對衣飛石很熟悉。

不止熟悉衣飛石在弓箭上的造詣,也熟悉衣飛石的動作習慣。

想要拿走衣飛石這種高手的武器是非常困難的事情。

高手都有直覺,特別是與自己本能相關的東西,感覺特別敏銳。何況,哪怕衣飛石的弓箭是懸在馬背上,他自己下馬稍息,這匹馬也不會被准許徹底離開他的視線。

但是,因為衣飛石常年在西北軍中,這件事又具有了可執行的餘地。

軍中的一切都是有規矩和程式的,衣飛石不可避免地養成了某些軍中的習慣。比如,他在下馬之後,會檢查馬匹革帶蹄鐵,讓馬匹原地休息——這期間,他不會太關注馬匹,因為他該做的事都做完了,馬休息的時候,人也要抓緊時間休息。

這種時候,只有一種人才能不著痕跡地拿走衣飛石的弓箭。那就是西北軍老兵。

這是衣飛石在軍中養成的習慣。人馬都在休息的時候,他沒法兒去防備近在咫尺的同袍,密密麻麻都是人,怎麼防備?他的身份也不像父兄那麼高,不可能離開行伍,自己獨自找個清靜的地方休息。

這是衣飛石的破綻與弱點。所以,想要拿走衣飛石的弓箭,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第一,知道衣飛石休息時間的長短,第二,他得是西北軍的老兵。

必須是西北軍的老兵,羽林衛不行,甚至連同樣由衣尚予親訓的中軍也不行。

這三者之間的差別,對旁人來說也許不明顯,對衣飛石這樣反應速度快到不過腦子的高手而言,那真是跳蚤與大象,天差地遠。

丁禪不說是,也不說不是,低頭看著衣尚予的膝蓋,好像全天下只有衣尚予的膝蓋最好看。看著看著,他就忍不住用手去摸,先是指尖,衣尚予沒拍開他,他就將指腹跟上去,手指印上去,最終手心都貼了上去……

“十多年前就告訴你了。”

衣尚予看著丁禪白淨清瘦的臉,“我無龍陽之好。”

丁禪目光變得迷離,口吻卻很無所謂:“嗯,佛奴知道。”

“但是,”他仍是低頭扶著衣尚予的膝蓋,就像是要不到糖的孩子,“督帥,不讓佛奴殺人,也不讓佛奴快活,活著還有什麼意思呢?說不得……就要去死了。”

話音剛落,衣尚予霍地掐住他的咽喉,脆弱的頸骨在指尖發出即將斷裂的聲響。

丁禪被掐得幾乎斷氣,眼中還是一副無所謂的神氣,倔強又無辜地望著衣尚予。他很溫順,沒有反抗衣尚予,連眼神裡都沒有一丁點兒的桀驁與怨恨,只是無所謂。

想起已經死在西北的米康成,衣尚予堅硬的手指終究還是松了一分。

“你若想死很容易。”衣尚予松了手,口風沒松。

丁禪伏在地上不住地咳嗽,頸骨雖然沒斷,聲帶已經有些損害了,他甚至覺得耳心疼。咳了好一會兒,他才覺得喉間鬆快了些,抬頭看著衣尚予寡淡無奇的臉龐,說:“督帥要麼殺了我,要麼……上了我。”

衣尚予本來坐在輪椅上裝殘廢,聞言氣得一腳踹丁禪肩上,怒罵道:“下賤!”

丁禪飛出門外好幾丈,爬起來滿嘴是血,居然還是滿臉無所謂的樣子,說:“恕佛奴無禮。我這就去找死了。”反正私下搞鬼的事都被督帥發現了,破罐子破摔看看能不能弄死皇帝?督帥當皇帝多好啊。

“來人!”衣尚予暴喝一聲,立刻就有十多名悍卒衝了出來。

丁禪擦擦嘴角的血漬,順手將身上的匕首仍在地上,背手不動:“您真是高看我了。您要殺人,佛奴從來只會幫您殺,哪裡敢幫著抗?”

見衣尚予臉色冷峻,他乾脆慢慢屈膝,直接背手跪下,“命在這裡,您殺。”

不殺死丁禪,他就要繼續和張園諸人攪和。殺了嗎?衣尚予看著那個穿著舊棉襖,滿嘴鮮血的清瘦男子。丁禪和原伯英不一樣。原伯英一意孤行,衣尚予說服不了他,只能殺了。丁禪……丁禪一直都很聽話。

“不殺你。”衣尚予冷冷地說,指使親衛,“打斷一條腿。叫大夫接好。”

丁禪愣了愣,見親衛真要拿棍子來敲他腿,慌忙後退一步,立即認慫:“督帥,督帥!佛奴知錯了!求您手下留情,別打……”

幾個親衛上前捆住他,他身手遠不是幾個親衛能對付的,卻不敢真的反抗,被親衛生生抻開腿,臉都白了,不住哀求:“督帥佛奴錯了,別打斷了……”

衣尚予幾時聽過這樣的告饒?軍中法度森嚴,令行禁止,被他下令責罰的人即刻就會被拖走,再見面時早就行罰結束,根本聽不見求饒聲。何況,他心冷如鐵,也根本不在乎這樣的呼喊。

“知道錯了?”衣尚予第一次在行罰前改口。

丁禪忙不迭點頭:“知道了知道了,再也不敢跟您耍無賴了。”

衣尚予揮揮手,親衛立刻就退了出去,他重新坐回自己的輪椅上,見丁禪撫著胸低低咳嗽著站起來,冷漠地拆穿:“我踹的是肩,傷不了肺。”

丁禪立馬就不咳了,低頭不語。

沉默良久之後,衣尚予才說:“今日不行。過些日子你來吧。”

丁禪想了一會兒才明白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強忍著心頭雀躍,答應道:“佛奴明白。督帥放心,張園謀事的宗室,有一個算一個,統統跑不了!”

說完了他又小心翼翼地上來,期期艾艾地賠禮,“難得和您耍一次賴……”

“督帥,佛奴的命是您給的。強求至此,實在罪該萬死。”他手裡握著撿起的匕首,放在衣尚予手心:“您與佛奴試一試,若是覺得膩歪噁心了……殺了佛奴。”

軍中男子之間的情|事很尋常,衣尚予見得多了,也不奇怪。他只是沒法兒接受自己也和男人在一起。別說試,他現在想起要和丁禪行男女之事,立馬就犯噁心。

……不過是捨不得殺罷了。

衣尚予壓下心中的不適,揮手示意他走。

衣飛石目前的心情也很複雜。

他一路追著刺客留下的痕跡往南,幾乎不得喘息,五天就瘦了整整一圈。

他的輕功已經很好了,刺客的輕功居然也不遑多讓,始終讓他落後一步,怎麼也追不上去。他除了吃喝拉撒的時間都在跑,刺客居然也是一樣!

他曾經以為刺客輕功比自己還好,追了兩天之後,持續觀察刺客留下的痕跡,他發現刺客是真的跟他一樣,完全沒有睡眠。這是多麼警惕的刺客?一擊即退,遠遁千里。哪怕他們根本不知道背後有個煞神在追趕,還是跑得這麼賣力!

短短五天時間,衣飛石就追著兩個刺客跑過了六個郡,抵達謝朝南境邊城。

這種苛烈恐怖賣命的跑法,若不是想著皇帝的懷抱與溫柔,衣飛石都要跑不動了!

進了金雀城,刺客居然不跑了。

衣飛石沿著刺客留下的痕跡,一路追上去,意外地發現,刺客進了城主府。

金雀城是南安郡的戍邊小城,當地土著眾多,朝廷以當地大族族老為城主,許開府,另派官員進駐治下。也就是朝廷任命當地大族為城主,再派官員來“輔佐”城主,治理當地。

往年朝廷在南邊兵力不足,城主一般權力極大,挾制朝廷派官,甚至殺官自命。如今朝廷與浮託國交戰,在南邊屯兵近十萬,邊城的“城主”們表面上就老實多了。

現在,刺客進了城主府。

衣飛石心中嘆息,區區一個浮託國,比陳朝差得遠了,為什麼和陳朝一樣難打?

——邊城的“城主”們,起碼要負上五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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